地测防治水规程技术补充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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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规程技术补充规定

地测防治水实施细则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

2000或1:

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

500或1:

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

1000或1:

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

2000或1:

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

1000或1:

2000)

 (6)井筒断面图(1:

200或1:

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

200或1:

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

2000)

 (9)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

2000)

(10)矿井综合柱状图(1:

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对矿井积水区、相临矿井积水区、断层、陷落柱的范围、补给途径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14)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5)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6)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

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7)地质、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8)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有采后总结,计算其采出量、损失量、工作面回采率及水文地质情况。

 

(19)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储量管理 

(1)储量计算图纸(5种):

采区储量计算图、矿井储量计算图、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

绘制内容应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

矿井储量计算图要求每年更新一次。

采区损失量计算图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要求每月5日前更新一次。

 

(2)煤矿应具备的台账:

分月分工作面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分月分采区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全矿井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矿井期末保有储量计算基础台账、矿井“三下”压煤台账、矿井永久煤柱及损失量摊销台账、矿井储量增减、变动审批情况台账、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账、“三量”计算成果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台账、报损煤量台账、探煤厚台账,具备的台账必须全部有电子文档,按要求及时填报,内容齐全不矛盾。

 

(3)分工作面须有正规的储量外业专用记录本,并且要有目录、索引。

原始记录应包括收尺、丢煤、探煤厚度等记录内容,要求内容齐全,按时间保存,便于查找。

 

(4)回采面放顶煤回采率不得低于80%,采区回采率不得低于70%。

矿井储量损失情况清楚,日期、数量、构成原因等都必须真确无误。

 

(5)管理人员当发现工作面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总工程师签署意见,迅速采区措施。

“预防丢煤通知书”要归档保存。

 

(6)每个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采后总结,重新核实处理、采出量、损失量。

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写出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

工作任务日益艰巨。

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队及区队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区队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

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技术员考核分1分。

 

2.各类巷道开工前,区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地测科为加强对地质构造的观测,为各开掘区队技术员配备地质罗盘。

各开掘区队技术员要随身携带地质罗盘,随时测量各开掘头面煤、岩层变化及构造产状等。

对区队技术员随身携带地质罗盘地测科不定期抽查,一次不带罚款50元,丢失罚款500元。

区队技术员调离相关区队或离矿时,地质罗盘要上交地测科,否则罚款500元,从工资中扣除。

 

4.各区队技术员要利用地质罗盘对所施工巷道的岩层产状及时掌握,遇见岩层产状、岩性异常变化,升井后立即汇报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如对巷道揭露的构造、煤层等异常情况未进行汇报或汇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露编录地质构造、煤层的,每次扣技术员考核分2分。

5.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区队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区队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

对井下地质现象没描述记录的,技术员罚款50元/次。

采煤区队协助地质人员每月逢十对采面进行地质编录工作,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点等情况,发现未上岗的一次扣技术考核分1分。

6.各区队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

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对技术人员罚款500-10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7.各区队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热备用状态,毛水沟和永久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8.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渣机移动位置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对区队罚款1000-3000元/次。

 

9.各区队有探放水任务及探老空任务的,区队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2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

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沿空掘巷区队,技术员应该明确老空区情况及本队每日钻探情况,每旬向地测科书面汇报。

对本队探放水及探老空情况不清楚、具体位置不明确的,发现一次扣技术员考核分2分。

 

10.通修队技术员班前会将需要验收的钻孔汇总通知地测科验收人员,通修队要建立专门验收钻孔汇总记录本,发生因未通知验收而造成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对通修队技术员罚款100元/次,工程量不予结算。

11.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探煤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施工设备准备等工作,对探煤工作不予配合的,对区队罚款500元/次。

 

12.各区队所在巷道施工钻场、水仓、沉淀池等,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钻场、水仓、沉淀池等位置要上尺子上线,严禁用眼估算施工钻场位置、尺寸,钻场、水仓、沉淀池等的长宽高要符合设计,检查发现实际尺寸不足设计的90%,罚款区队1000元,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100元;钻场实际尺寸不足设计的85%,月底不予收尺,不计算工程量,情况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13.对各区队技术员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所在巷道和工作面没有发生突水、破坏防水煤柱及贯通缺失主要构造基础资料等相关事故,年底奖励区队技术员1000-2000元。

 

14.施工区队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各区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

区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5.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区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6.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

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

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

测点被人为破坏或被喷浆覆盖的,一个中腰线点罚款100元。

 

17.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否则给予技术员100元罚款。

 

18.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9.各区队技术员每月逢五逢十(每隔五天)向地测科汇报一次中腰线执行情况,所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地测科根据汇报情况及时调整中腰线,确保巷道施工严格按设计进行,各区队一次不汇报罚技术员50元。

 20.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各区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21.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不汇报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22.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区队施工的重要依据,各区队要妥善保管、存档。

发现一次通知单不齐全的罚区队长、书记、技术员各50元。

 

23.各区队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

腰线点标志保护完好,巷道贯通精度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奖技术员100元。

贯通偏差较大,下发通报处理。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集团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有限公司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技术补充规定

 

ⅩⅩⅩⅩ地测科

二零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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