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0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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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001

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学校是见证方。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从法律性质上讲,“三方协议”是民法、合同法上的“预约”,而入职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受劳动法律调整的“本约”。

因此“三方协议”原则上适用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但也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就业政策。

2、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毕业生拿到就业协议之后,首先要把个人信息填写完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之后,要知悉并同意协议条款(违约金、工作地点等),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信息填写完整,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或存档单位处盖章齐全后再拿到学院盖章(最后盖章),学院不给空白三方盖章。

签约北京、上海单位的学生,单位盖章后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三方协议和就业推荐表请妥善保管,认真填写,不得涂改、损毁。

3、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的关系?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两者紧密相联,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就业协议是学校编制就业方案、毕业生领取报到证的依据,是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该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等方面事先有约定,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给予认可并写入劳动合同。

4、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

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5、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四份、编号固定)。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

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4、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就业资讯网“学生相关下载”下载补办申请表,经所在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就业资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由学校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6、学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未在学校备案、盖章,是否影响协议的效力?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同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二、关于就业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各省、直辖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

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

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2、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它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也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一项材料。

注意: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请及时核对姓名、性别、专业、单位名称等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就业中心联系。

3、遗失报到证怎么办?

  毕业生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书面说明原因,并写明原报到证所派往的单位名称,携带毕业证,直接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4、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流程图

 

注:

办理手续需携带毕业证

5、违约改派的办理流程

注:

①学校出具的同意变更介绍信

②毕业生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原件

④原报到证原件

⑤毕业证

 

毕业生申请变更就业单位(改派)流程

持①②③④⑤

毕业生申请变更就业单位

至教委人才服务中心调整就业方案、办理变更手续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保卫处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毕业后档案去向哪里?

如何转寄?

  毕业生毕业后的档案去向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在国企、事业、公务员单位落实就业的,档案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其他性质单位就业并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委托存档挂靠的,档案寄到相关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②考研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录取学校。

③《报到证》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报到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同报到证上的抬头标注单位一致(特殊省份除外)。

④延期毕业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所在学院,于学生完成学业时根据具体情况寄出。

注:

具体寄送地址以天津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所录入的地址为准。

所以,毕业生本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及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

3、毕业后档案如何查询?

   学校寄发毕业生档案的时间一般为:

每年的4月下旬(落实单位的研究生档案寄送)、7月中下旬(本科生档案)和1月上旬。

毕业生应于档案转出1个月后,到存档单位查询落实,登录天津理工大学主页,点击右下角相关链接“就业资讯”登录天津理工大学就业资讯网(

 特殊情况下,如存档单位开具允许本人自带档案的公函,毕业生可自带档案离校,但不能私自保存,必须交至存档单位(即协议书中核实确认的存档机构)。

注意:

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学校负责档案的查询,毕业一年后学校不再受理毕业生档案查询等事宜。

五、其他问题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持:

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介绍信、毕业生个人档案。

毕业生持以上证件到单位报到后,还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办理);注意查询个人档案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4、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本人放弃读研机会想就业的,怎么办?

  学生本人必须出示录取院校同意其放弃读研的书面证明、本人的申请书,方可进行就业派遣。

附:

校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工作时间安排:

每星期三:

上午9:

00—11:

30

下午14:

00—16: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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