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506329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81.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docx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56doc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企业管理标准

Q/TN(XH)**.56-2011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发布

2011-08-25实施

2011-08-15发布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

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

 

QB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指挥部提出。

本标准由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企管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企管部

本标准批准人:

佘仁松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

 应彬其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晓晖,张达艳

意见征求表

产业园部领导及部属各部门领导:

大家好!

1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寓管理制度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已完成初稿,谢谢大家的支持!

2现将初稿送各单位及各位领导再次审查,同时请提出您宝贵的意见,以便我们更好的完善后定稿下发。

3您的意见可以直接在原稿上修改,也可以将您的意见填写在下面的表单中。

谢谢!

序号

部门

修改意见

负责人

日期

备注

1

2

3

4

5

 

评审会签表

本文件由负责建立并保持。

评审部门

姓名/日期

评审部门

姓名/日期

 

 

 

 

 

 

 

 

 

 

 

 

 

 

 

 

 

 

修改记录

序号

修改日期

修改前条款及内容

修改后条款及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备注

 

天能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电气设施作业安全规定

1.目的

规范电气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施工与检修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电气设施作业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电气设施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3.职责

3.1安全办负责本规定的制订、报批、组织落实,督导设备部/机电(修)车间认真执行。

3.2设备部/机电(修)车间负责本规定的接收与执行,确保电气设施作业操作安全。

4.规定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4.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学会紧急救护法(4.7款),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4)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5)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6)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7)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8)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9)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4.2工作监护制度

(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3)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

(4)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5)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6)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4.3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

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合闸送电,值班员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②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①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②将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③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4.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4.1停电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①检修的设备;

②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

③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2规定,但小于表1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2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N)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N)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0

10及以下(13.8)

0.35

20~35

1.00

20~35

0.60

44

1.20

44

0.90

60~110

1.50

60~110

1.50

154

2.00

154

2.00

220

3.00

220

3.00

330

4.00

330

4.00

500

5.00

500

5.00

(2)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3)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4)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

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4.4.2验电

(1)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2)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

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4.4.3装设接地线

(1)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这是保

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3)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

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4)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

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5)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

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6)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7)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8)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

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9)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①拆除一相接地线;

 ②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③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

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10)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

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11)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4.4.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2)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

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

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3)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4)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5)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

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

”的标示牌。

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6)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4.5带电作业注意事项

(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2)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4)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5)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

(6)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①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②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③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4.6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

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3)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

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

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4)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4.7触电紧急救护法

(1)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急救的成功条件是动作快,操作正确。

任何拖延和操作错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2)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

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和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应当记住只有在心脏停止跳动后分秒必争地迅速抢救,救活的可能才较大。

(3)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定期进行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

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

(4)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4.8高压设备的巡视

(1)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5)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4.9电气运行

(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化工设备接地应同时遵守《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

(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0)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12)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4.10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责任。

工作票必须经签发人签发,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

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

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3)带电检修安全要求:

①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

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②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

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③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

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

(4)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①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②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

③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临近电缆。

④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⑤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杆等事故。

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结束办理汇报手续。

⑥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因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

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7)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在化工区域动火作业时,应同时遵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

(8)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

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

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

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

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9)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0)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1)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12)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①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

②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③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5相关文件

《电气设施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相关纪录

《电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电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