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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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

凉山州“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

  为推动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我州“十二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二五”期间我州在节能领域的目标、任务和举措,重点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引导企业、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一、能源利用现状

  

(一)能源消费特点

  我州水能资源十分丰富,能源消费主要是电力、煤炭、石油。

目前除电力、部分原煤、可再生资源外,均靠外调。

  1.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比重大。

据统计,2010年,凉山州能源消费总量为683.93万吨标准煤。

其中:

第一产业消费量为154.91万吨标准煤,消费比重22.65%;第二产业消费量为304.96万吨标准煤,消费比重44.59%;第三产业消费量为224.06万吨标准煤,消费比重32.76%。

第二产业的能耗消费量占了全部能源消费量的近50%。

  2.工业用能总量持续上升,比重增大,行业集中度较高。

2010年,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达到247.11万吨标准煤,较2005年的156.74万吨标准煤增长57.66%;占全州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06年的33.47%提高到2010年的36.13%。

2010年,钢铁、有色、水泥三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量为184.82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量的74.79%,行业集中度很高。

  3.新能源开发前景广阔,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至2009年,我州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23.5万口、推广省柴节煤灶63万户,太阳能热水器28万平方米。

我州可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相当丰富,但目前开发利用水平还不高,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十一五”节能降耗情况

  1、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

  随着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全州节能成效显现,“十一五”以来,我州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加大了节能降耗工作力度,2006年至2010年万元GDP能耗分别降低3.86%、4.09%、4.34%、5.51%和4.28%,在“十一五”累计下降20.21%,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总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

凉山州“十一五”GDP能耗统计表

年份

GDP总量

(亿元)

总能耗

(万吨标煤)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

/万元)

单位能耗

年度下

降率(%)

单位能耗

累计下

降率(%)

2005年

303.97

425.56

1.4

——

——

2006年

347.95

468.34

1.346

3.86

3.86

2007年

399.33

515.55

1.291

4.09

7.79

2008年

459.92

568.00

1.235

4.34

11.79

2009年

532.27

621.16

1.167

5.51

16.64

2010年

612.29

683.93

1.117

4.28

20.21

  注:

表中GDP总量为可比价数。

  2、工业节能成效显著。

  工业是节能降耗的重点领域。

全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工业节能降耗任务是: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能耗为当量值)由2005年的2.57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1.799吨标准煤,5年累计降低30%,年均下降6.0%。

2006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4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84%,2007年为2.263吨标准煤,下降6.5%,2008年为2.059吨标准煤,下降8.98%,2009年为1.889吨标准煤,下降8.27%,2010年为1.64吨标准煤,下降13.2%。

五年来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6.2%,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0%的目标任务。

  3、能源消费增速慢于经济增速。

  “十一五”以来,全州能源消费增速逐趋减慢,低于GDP平均增幅。

2006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468.33万吨标准煤,较上年增长10.05%,低于GDP增幅4.42个百分点;2007年为515.55万吨标准煤,增长10.08%,低于GDP增幅4.69个百分点;2008年为568万吨标准煤,增长10.18%,低于GDP增幅5个百分点。

2009年为621.16万吨标准煤,增长9.36%,低于GDP增幅6.37个百分点;2010年为683.93万吨标准煤,增长10.11%,低于GDP增幅4.93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GDP年平均增长15.03%,能源消费总量年平均增长率9.95%,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66。

我州能源消费总量与经济发展保持了均衡的增长态势,并且以较低的能耗增长支撑了GDP两位数的较快发展。

  4、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可以有效避免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的损失,实现节能。

“十一五”以来,全州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来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水平,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为74.6%,比2006年提高22.15个百分点,比2008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

分类型看,热电联产、炼焦制气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原煤入洗提高1.3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断加大高炉煤气、煤矸石和热力等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2009年度累计回收利用能源折合标准煤20.6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7.84%。

  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从经济发展层面看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全州经济加快发展,近年来凉山GDP年均增速达到15%左右,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对节能降耗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二是工业节能降耗贡献突出,成为拉动单位GDP能耗下降的主要因素。

“十一五”前四年,我州工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工业单耗下降幅度超过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3.5个百分点,对拉动单位GDP能耗下降起到决定作用。

  工业节能效果好、贡献大,关键在于我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部署的一系列节能降耗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工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工业以低能耗实现较快发展,带动全州经济向低能耗、高产出转变。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通过落实节能评估、差别电价、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先后关停9户小冶金小煤炭生产企业,在水泥行业淘汰机立窑,铁合金行业淘汰落后产能5万吨。

有效遏制了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

我州钢铁、有色、建材、炼焦、原煤开采等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回落6.5个百分点,能耗比重回落4.1个百分点。

三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产品单耗明显下降。

降耗效果明显的有: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下降11.54%,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下降2.78%,炼铁工序单位能耗下降3.4%,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1.2%。

已成为我州工业企业能耗下降的直接拉动力

  (三)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产发展滞后,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大节能压力。

  在我州三产业结构中,能耗高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而耗能较低的第三产业发展比较滞后。

2009年全州三次产业经济结构为25.1∶40.8∶34.1,2008年全州三次产业经济结构为27.4∶38.3∶34.3,第二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比上年上升2.5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当前我州工业化水平还不高,继续加快工业化进程,扩张工业经济总量,是我州未来较长时期经济发展的主线,这就使我州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节能压力会加大。

  2、重工业结构仍保持较快发展。

  2009年我州重工业占工业经济总量的89.06%,能源消耗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95.78%。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高能耗重工业发展势头不减,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水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炼铁、炼焦、铁合金等行业,重工业中的高耗能产业就是我州比较有优势的产业,对我州财政贡献突出,有力地推动了我州地方经济的发展。

然而,高能耗企业在为凉山州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是对资源的影响,供电量剧增,而其中的不可再生资源消耗量过大,对未来的能源危机埋下了隐患。

其次是对周边的居民的生存环境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成为节能降耗的最大障碍。

  粗放型增长方式是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最大障碍。

从我州看,作为基础原材料工业比重较大的地区,工业经济基本属于粗放型生产,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深细加工工业能力较低,高消耗、低产出,致使我州企业和产品的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低,同时也导致我州长期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严重影响我州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形成较大阻力。

  4、节能技术相对落后,成为节能降耗的一大瓶颈。

  我州企业节能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尤其是缺乏关键核心技术,这成为节能降耗的一大瓶颈。

不少企业技术、工艺水平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主要设备如工业锅炉、风机、电机的能源利用效率普遍与国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5、节能法律法规不落实,政策不配套。

1998年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配套法规不完善,操作上有待改进。

能效标准制定工作滞后,部分工业用能设备(产品)没有能效标准。

  6、缺乏有效的节能机制。

目前我州受国家财税政策制约和州县(市)财政能力限制,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

多数行业、企业由于融资困难和没有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推广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以价格机制、调控机制等为标志的新机制建立缓慢,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发展机制、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在我州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

同时,能源统计体系尚不完善,生产、消费环节的能源信息不够全面。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我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与国内、省内其他市州相比,我州的经济基础薄弱,工业化程度低,电力、公路运输等基础设施不完善。

面对全国煤、电、油需求量持续增长、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我州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把降低单位GDP能耗作为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能源需求的首要任务。

二是要解决能源需求与开发建设能力的矛盾,为年均15%的经济增长提供充足、安全、优质的能源供应。

三是要解决能源使用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和技术节能的方针,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机制,通过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加强管理、逐步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企业和全社会自觉节能,以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能与发展并举。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使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的目的。

  2.坚持节能与能源替代相结合。

既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又要注重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拓宽能源供给渠道,保障发展需要。

  3.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

下决心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关闭耗能高、污染重、效益低、浪费多的小水泥、小铁合金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

  4.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通过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觉节能的机制,推动全社会节能。

  5.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对增量要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效设备(产品)的发展。

对存量要深入挖潜,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6.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州级对年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依法管理,县(市)按辖区对年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

对中小企业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

  (三)节能目标

  1.总体节能目标:

全州万元GDP能耗由2010年的1.117吨标准煤下降到0.95吨标准煤,能耗降低幅度为15%,年均下降3.1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7%。

  2.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目标:

各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3.主要耗能设备能效目标:

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4.节能工程建设:

到2015年全州完成新建和技改节能型项目11项,总投资32.645亿元,实现节能量25.9万吨标准煤。

(详见《凉山州“十二五”节能降耗项目规划表》)

  5.管理目标。

初步建立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三、节能指标任务分解

  

(一)工业节能:

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5%,年均下降5.6%。

全州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630908吨标准煤年均下降5.6%。

  

(二)建筑节能:

“十二五”期末,公用设施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0%;全州城镇居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60%以上;农村居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标准所有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覆盖率达到96%。

  (三)交通节能:

“十二五”期末,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运、柴油综合单耗下降到百吨公里8公升,综合能源下降12%,内河运输下降到60公升/千吨公里。

  (四)商业节能:

“十二五”期末,商厦、餐饮、写字楼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到50%。

  (五)旅游节能:

星级宾馆、A级景点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0%以上,星级宾馆综合能耗下降12%。

  (六)农村节能:

“十二五”末,新建户用沼气池15万口,新增太阳能热水器5万平方米。

农业机械单机能耗降低5%。

到“十二五”期末,符合节能标准的大中型农具更新比重达到20%。

  (七)政府机构节能:

“十二五”期末,各级政府机构节能以2010年为基数,实现节电15%,节水15%,力争使政府机关的人均耗能水平降低10%以上。

  四、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工业

  钢铁、有色、铁合金、水泥、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是我州工业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

  钢铁工业。

加强钢铁企业重组和升级改造,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最大限度综合利用各种能源和资源。

  有色金属工业。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矿山重点采用大型、高效节能设备,提高采矿、选矿效率。

有色金属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铁合金。

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重组进行产业升级,到2015年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铁合金生产线。

  建材工业。

水泥行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重组,壮大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全面应用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建设大型熟料生产基地。

2015年底全部关闭淘汰普通机立窑、湿法窑及其它落后窑型;推广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建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

化工。

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加强化工行业尤其是磷化工余热回收利用。

  2.农业

  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广泛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加大节能灶的建设力度,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

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淘汰落后农业机械。

推广少耕免耕法、联合作业等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

在固定作业场地更多的使用电动机。

“十二五”期末,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口,全部实现沼气池、厕所、禽畜圈的三结合,“一池三改”改善农户庭院卫生条件。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万平方米。

符合节能标准的大中型农具更新比重达到18%。

  3.交通运输

  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船舶,推广厢式货车和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改善道路质量;加快运输企业集约化进程,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减少单车单放空驶现象,提高运输效率;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汽车,降低油耗,提高燃油经济性;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

  4.建筑

  建筑物。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国家的设计标准从严审批。

推广使用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节能技术。

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加大宾馆、饭店、公共建筑的综合节能改造。

  家用及办公电器。

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照明器具。

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

  

(二)重点工程

  1.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十二五”期间,通过采用循环流化燃烧、分层燃烧、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洁净煤、型煤、天燃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对现有中小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按照连续化、大型化、自动化的要求,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提高工业锅炉(窑炉)自动控制装置和燃烧监测手段。

2015年燃煤工业锅炉效率较“十一五”末提高4个百分点。

  2.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重点在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建设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及焦炉煤气锅炉发电、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干法熄焦等装置;在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通过地面煤层气抽采和井下瓦斯抽放。

  3.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我州整个工业电耗的60%,与发达国家相比电机的运行效率低,浪费十分严重。

因此“十二五”期间,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高效风机、泵、压缩机,高效传动系统等,加快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推广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逐步淘汰闸板、阀门等机械节流调节方式,重点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推广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通过过程控制合理配置能量,实现系统经济运行。

2015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十一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

  4.绿色照明工程。

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政府机关、学校、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工矿企业等的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改造。

  5.政府机构节能工程。

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6.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目前,我州节能监测机构力量薄弱,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存在规模小、实力弱、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要按照节能检测规范和能效标准的技术要求,添置改造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建立节能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建立全州节能监管检测系统;各类节能检测和技术服务中心要通过更新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措施,具备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

  各级政府要把节能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增强生产建设和消费领域的能源宏观调控能力,将节能优先的方针贯彻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

各企业要建立节能领导和协调机构,明确主体责任,把节能作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

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申请报告应强化节能篇的论证和评估。

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中也要体现节能优先。

  

(二)制定和实施统一协调促进节能的能源和环境政策

  深化能源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不同能源品种的价格,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的高耗能项目及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并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州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改造传统产业的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节能示范项目,支持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上报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政府节能管理、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等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研究制定奖节罚超政策,每年对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省政府确定的节能目标,组织编制《凉山州“十二五”节能规划》,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加快组织编制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民用、农村和政府机构节能等专项规划。

各级政府、重点能耗企业要制定本地区、企业的节能规划,加强规划对节能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促使重点用能单位成为节能标兵和模范。

一是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各重点耗能企业和县(市)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

州级有关部门和年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要落实节能指标。

各县(市)按辖区负责落实和考核年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二是建立GDP能耗指标公告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各县(市)和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其能耗状况,并将这一指标列入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中。

三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

对未进行评估或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备案或核准,提高项目能耗的准入门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和重大新建技改项目的节能大检查,公布重点能耗企业的能耗状况和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对节能指标完成好的县(市)、部门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资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对没有完成节能指标或完成不好的县(市)、部门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取消各项优惠和扶持。

五是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

建立和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统计上报制度。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的节能降耗。

  (五)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

包括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能效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

三是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

组织对铁合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用能情况、节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

充分发挥经信委、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作用,从各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不准开工建设,不准对外销售。

对销售和使用国家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要加大惩罚力度。

  (六)加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最新科技成果,走技术节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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