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管理制度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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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制度终端销售门店规章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终端销售门店

规章制度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总则

1、爱店如家,忠于职守,以礼相待,精诚合作,努力学习,遵章守纪。

2、店长、领班要大公无私、严格管理、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上级,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诿或无故中止。

4、服从上级,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诿或无故中止。

5、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弘扬互帮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工作守则

1、门店员工都必须遵守门店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及纪律。

2、门店禁止任何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门店财产。

3、门店禁止任何个人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4、门店禁止任何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门店利益或影响门店发展。

 

5、门店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造就一支努力上进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6、门店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将给予奖励、表彰.

7、门店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8、门店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9、门店欢迎员工就门店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10、门店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要求员工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1、门店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2、门店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壮大门店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3、维护门店纪律,对任何违反门店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三、安全守则

1、门店所有员工应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并有责任预防、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2、员工在下班时应注意门窗、电器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能离开。

3、员工加班时,应保持门店大门的关闭,避免发生公司财务损失。

4、离开/外出时应确认门窗、电器电源关闭。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收银台,门店每天必须按公司规定存放货款及备用金。

 

四、保密守则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门店机密的义务。

2、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门店秘密,更不准出卖门店秘密。

3、门店秘密是关系到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道的事项,门店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A、产品信息:

新产品开发、采购信息及价格、进货渠道等;

B、经营信息

(1)销售数据,经营情况;

(2)其它领导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4、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其他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的秘密。

 

5、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6、对于有意窃取门店保密级资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用工制度

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员工,控制计划外用工。

2、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择优上岗,优化用人结构。

3、公司视德者至上,重点培养德才兼备者。

二、试用期

1、新录用的员工进入门店的前七天为适应期,7天之后转入试用期(其中前7天试用期工资统一为人民币30元整,不计提成;试用期视工作情况而定,最多不超过3个月)。

试用期间由店长或领班进行辅导,把店铺的规范、商品知识及业务流程技巧传授给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将转为正式员工。

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2、试用期内如果不合格,提前3天告知对方离职。

3、试用期内主动要求离职,需提前3天告知店长并办理离职手续。

三、员工招聘

1、我们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并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

在职位空缺的情况下,优先进行内部招聘。

内部招聘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获聘者到岗后需经过1-3个月的考察期,接受各方监督,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考察期间仍按原岗计薪。

2、内部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再对外进行招聘。

四、员工入职

1、新员工正式上班之日须到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资料卡、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店长交给人事部备案、建档,以其报到日作为起薪日;若不办理入职手续擅自到部门上班的员工,人事部门不认可其为本门店员工,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本人自理。

2、我们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提前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保留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五、员工转正

员工转正需填写《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店长填写考评结果及意见,并把意见反馈给人事部门,员工还需经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考核合格后方予以转正。

六、调动与晋升

1、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表现、潜在能力等方面,可对员工做适当的岗位调动和职位晋升。

2、员工由低岗(级别)调至高岗(级别)均需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工资按原岗位发放,考核合格者,方按新岗位调整工资。

考查不合格者,不予晋升。

3、员工暂时调动(借用)需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主管核准后,交人事部门审核备案,领班及店长暂时调动(借用)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4、门店员工的晋升:

参见《店员晋升制》(附后)

七、辞职

1、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终止试用。

2、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申报,经批准按规定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3、员工离职前(离职报告递交之后),需继续在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请长假或请假累计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除外)。

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当月工资及提成奖金等暂停发放,同时在办离职手续,需补偿旷工期间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4、离职员工的当月工资及奖金按公司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发放。

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与公司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关系。

八、辞退

1、员工有违反法律法规、门店规章制度或其它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行为,将立即被终止合同,予以辞退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同时保留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2、辞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员工必须在批准后三天内办清离职手续,否则,公司将通过劳动部门和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出勤

1、各门店员工的排班时间由店长根据门店工作需要合理制定,但排班表需交人事部门留存一份。

2、门店员工平时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考勤,月底由店长汇总当月考勤。

3、员工用餐时间为半小时,超时以脱岗论处,用餐时间包括离店时间及店内用餐时间。

4、员工不得擅自调班,否则公司将追究店长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公司薪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每月3日前需将上月考勤报表交人事部门,考勤(赔款计算说明等信息)须由制表人、店长签字确认,人事部门方予以认可。

二、缺勤

1、迟到、早退、脱岗

上班晚于上班规定的时间为迟到,下班早于规定的时间为早退。

凡迟到、早退及脱岗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10分钟至半小时,罚款20元;半小时至4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罚款50元;4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处理,罚款100元。

2、旷工

未按照月度排班表规定的上班时间出勤视作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没有考勤记录者、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未到岗、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记为旷工)。

月累计旷工达三天者,予以辞退,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及当月绩效奖。

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3、事假

(1)员工因处理重大私事(主要指:

个人结婚、生子,家里父母、兄弟姐妹发生重大事故,)无法正常上班而请假称为事假,事假的申请应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

家人因重病住院手术或严重受伤住院,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人事部核实。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4小时,事假当月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3)事假申请审批必须在前一天17:

30之前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须以电话形式向店长口头请假,由店长代办请假手续,在假期结束后工作首日内填写《假期审批单》补办手续,逾期未办,以旷工论。

事假扣款=日工资×请假天数;

4、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正常工作而请假称为病假。

病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4小时,员工申请病假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病历卡、药费单、病假证明),若无则视同事假;如假冒或骗取病假单,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并予以纪律处分。

(2)病假申请审批必须在前一天17:

30之前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须以电话方式向店长口头请假,由店长代办请假手续,在假期结束后工作首日内填写《假期审批单》补办手续,逾期未办,以旷工论。

病假3天之内,病假期间工资=60%日工资×请假天数;

病假4至7天,病假期间工资=30%日工资×请假天数;

病假7天以上,病假期间无工资。

日工资=底薪÷30天

5、加班

(1)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业务需要或店长指定需继续工作,称为加班。

分为延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任何情况下自愿增加的额外工作时间,不称之为加班。

(2)门店原则上不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并规定员工为完成计划内本职工作的超时部分,不列入加班。

加班的工作范围:

上级主管交办或新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店铺安排的突发性工作任务。

(3)门店严格控制加班,如确需加班,须于事前提出并填写《加班审批单》。

原则上员工加班须在事后安排调休,如实在无法安排调休,公司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4)门店员工每月享有一定时间的正常调休日。

如正常调休期间上班,公司将支付加班费。

未调休补贴=日工资×未调休天数

日工资=底薪÷30天

 

第四章员工培训

1、培训期间员工管理权归培训负责部门,期间按照正常工作进行考勤,由培训部记录,事后将书面考勤记录交给人事部门负责人。

2、门店在收到培训通知后,应及时安排同事参加培训。

通常情况下培训计划会提前157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送到门店。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反馈给培训项目负责部门。

否则,在培训实施期间未参加培训的同事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3、员工在接受培训时,必须遵守纪律(附“培训培养制度”)

4、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安排补训,补训一次为限;仍不合格者,报请部门主管予以处理。

5、人事部门根据《员工培训档案表》,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司的人事部门管理系统。

员工培训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降职、减薪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嘉奖(当月薪资奖励50元)。

(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2)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3)其他类似行为者。

2、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记小功(当月薪资奖励10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且被证明行之有效者。

(3)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同事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其他类似行为者。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记大功(当月薪资奖励200元)。

(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之事迹者。

(4)其他类似行为者。

4、员工有以下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员工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符合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条件者。

(5)年度内获得6次以上月度优秀同事或优秀店长称号者。

(6)入职必须超过6个月。

评优方式比较简单:

优秀同事,门店月度会前,店长对店内全体同事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且提名;月度会时,由全店同事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原则上6-8人选1人,门店总人数低于6人者也可以选出1人)优秀店长,公司营运部协同人事行政部进行选举。

二、惩罚

1.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者;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者;

2.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处罚:

(1)造成严重后果,且难以弥补者;

(2)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者;

(4)屡教不改者。

(5)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3.店铺员工违纪处罚条例:

分A、B、C、D四类过失。

一个月内同一项过失出现三次,自第四次起加倍罚款。

(例如,迟到10分钟内罚款10元;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每次罚款10元,自第四次起罚款加倍为20元。

A类过失:

每次罚款5元

(1)返厂返仓货品未取下磁扣的,每件商品罚款5元(另外追加所产生额外的邮费)

(2)发货颜色错误,每件罚款5元

(3)签单不规范或者错误(另外追加造成店铺实际损失责任)

(4)收银员录入错误(另外追加造成店铺实际损失责任)

(5)调拨单填写错误(或遗漏)

B类过失:

每次罚款10元。

(1)异地调拨需将调货单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商控、配货中心、收货门店。

未以邮件形式发送或漏发收件人,每次罚款10元

(2)未按指定数量进行调拨、返仓返厂,在发货前未将情况汇报给商控的

(3)未将收货差异情况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商控、配货中心、收货门店的

(4)上班迟到、早退及脱岗10分钟以内(晚于上班规定的时间为迟到,下班早于规定的时间为早退)

(5)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内

(6)营业期间在营业场所内更换服装

(7)未按规定穿着工作装,工作鞋,不佩戴工号牌,未整理好营业用具

(8)店员将个人私物放在柜台内及卖场

(9)店员上班时佩戴手机

(10)化妆浓,用异味的化妆品

(11)头发染成五颜六色

(12)女店员头发披肩,侧遮脸,留长指甲

(13)佩戴夸张饰品(项链、手链、手镯、耳环等);戴戒指超过两只

(14)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15)接电话时态度生硬,粗俗,不礼貌

(16)上班时间干私活,吃零食

(17)上班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

(18)工作时间看书报,杂志,听MP3,玩游戏。

吹口哨、唱歌或哼小调

(19)上班时间非工作关系户陪他人在店堂内游逛聊天

(20)在营业场所站姿不标准。

言语不规范

(21)工作时间无故窜岗

(22)工作时间私自会客

(23)货架明显处放有私人物品茶杯等

(24)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

(25)吃饭的时间提前或延后

(26)下班后非工作原因在店铺内逗留

(27)仓管负责区域内,货品摆放不整齐,卫生较差,误报库存

(28)办公区内卫生较差,物品放不整齐

(29)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C类过失:

每次罚款20元

(1)因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的经济损失

(2)未经批准擅自调班

(3)接班人员未到岗,随意离岗

(4)使用禁语,忌语

(5)任何讽刺挖苦的语言,或对顾客不礼貌,不理睬的行为

(6)拒绝执行上级在权限范围内的工作指令

(7)营业结束时,如仍有顾客选购商品,不予接待的

(8)发现遗失或多或少的财物不报告的

(9)培训课旷课

(10)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11)迟到、早退及脱岗10分钟到30分钟

 

D类过失:

每次罚款50元。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无薪停职,记过,留店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

(1)迟到、早退及脱岗30分钟到4小时

(2)工作时间睡觉

(3)遇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或不逐级上报,造成事态扩大,影响恶劣

(4)未经批准或办理手续,私自外借公司财物

(5)违反财务制度,搞自开具收据或发票

(6)搬弄事非,诽谤他人

(7)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E类过失:

犯E类过失人员将按规章制度马上予以辞退.

(1)在门店售卖私人物品

(2)收银员私自将营业款转借或挪用

(3)私自外传公司商业数据,文件及资料

(4)月度累计旷工达三天者

(5)在工作时间吵架、斗殴

(6)偷盗公司、顾客、同事财物

(7)私自挪用占有顾客忘记的财物

(8)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9)组织及煽动员工聚众闹事

(10)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1)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

(12)经常违反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

(1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13)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F类:

其他与规范相对应的处罚条例。

 

5.奖惩提报及实施

(1)人事部门将定期公布“奖惩公告”。

(2)员工个人奖惩记录将由人事部门负责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3)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6)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如发现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纪的行为,按同样违纪情况下加重一级处罚

(7)店长(代理店长)最为门店的最终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门店的财和物的安全。

门店如果发生财和财物的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店长(代理店长)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找不到责任人,店长(代理店长)要负主要责任。

店长/代店长违反以上相关规范制度按普通员工2倍进行处罚!

领班/代领班违反以上相关规范制度按普通员工1.5倍进行处罚

(8)员工因违反门店规章制度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员工行为规范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

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事后陈述;如遇同事繁忙,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2、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办理。

3、严格保守门店的经营、财务等机密。

4、不得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得毁坏、非法侵占门店的财物。

5、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

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门店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6、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门店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应统一着装,配戴胸卡,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得体。

2、保持店内地面整洁无杂物,试衣(鞋)镜、货架、更衣室、橱窗、仓库及陈列物品干净整洁。

3、保证出样货品按标准摆放,品牌插牌、价目牌、合格证准确无误。

4、员工应各就各位,无依靠,站姿正确。

5、不得穿工作服在卖场吃东西、会客长谈、嬉戏打逗、看书报杂志、干私活。

不得吃带异味的食物。

6、员工之间应整体合作,配合默契。

7、面带微笑,主动迎送顾客。

顾客试穿时,应主动服务,及时解答顾客疑问、介绍产品。

8、不得议论、模仿、讥笑、围观顾客,不得因上货、盘点等内部工作影响接待顾客。

9、顾客购买货品时,应双手将货品交到顾客手中,并当面清点货品、收银小票等。

第七章关于盘点正负项的处理

盘点出现正负项的原因:

贴错条码(如果是配送中心贴错所造成的,由配送中心负责)签单错误,收银录入错误,盘点错误等,以上错误是由于员工疏忽大意造成,故对于这些行为作出下列处罚。

(无论店铺大小,销售额多少,处罚相同)

1盘点正负项在5项以下的,处罚20元;2盘点正负项在5-10项以下的,处罚40元

3盘点正负项在11-15项以下的,处罚60元;4盘点正负项在16-20项以下的,处罚100元

5盘点正负项在21-25项以下的,处罚150元;6盘点正负项在26-30项以下的,处罚200元

7盘点正负项在31-35项以下的,处罚250元;8盘点正负项在36-40项以下的,处罚300元

9盘点正负项在40项以上的,处罚400元

以上罚金由门店同事分摊,店长及领班双倍罚款,其余人员均摊。

 

第八章关于丢货赔偿与处罚

1丢失货品能确认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按照零售价进行赔偿;

2丢失货品能确认区域的,由区域内责任人员按照零售价进行共同赔偿;

3每月丢失货品占营业额千分之二以下,不能明确责任人及区域情况下,按照实际丢失货零售价总金额,由店内及所有员工共同均摊赔偿。

4每月丢失货占营业额千分之二至千分之四,不能明确责任人及区域情况下,按照实际丢失货零售价总金额,由店内及所有员工共同均摊赔偿,店长占双倍赔偿份额。

5每月丢失货占营业额千分之四至千分之六,不能明确责任人及区域情况下,按照实际丢失货零售价总金额,由店内及所有员工共同均摊赔偿,店长占三倍赔偿份额。

6每月丢失货占营业额千分之六以上的,不能明确责任人及区域情况下,按照实际丢失货零售价总金额,千分之六以下由店内及所有员工共同均摊赔偿,店长占三倍赔偿份额。

千分之六以上的由店长负责赔偿。

(跟据各店历史丢失货的数据统计,现平均丢货金额占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以下。

第九章后记

一、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制度将打印装订成册,以门店为单位进行保存;

三、所有门店同事须认真阅读本制度,在理解的前提下签字认可,并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店长负责对今后新进员工有义务及时告知并督导阅读、签字;

五、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凡过去一切决定、规定、制度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均以本制

度为准。

 

上海XX服饰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店员晋升制度

一、公司将实行店员晋升制度,为店铺工作人员建立从店长、助理店长、领班、资深导购店长导购四个等级的店员晋升阶梯,每一位店铺员工都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业务专长,经过个人的努力得到晋升。

二、晋升顺序:

导购--资深导购--领班—助理店长--店长

三、晋升条件:

1、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直接升为导购;

2、导购工作满半年,且工作期间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期内无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未给

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工作积极、努力,完成公司下达和部门分解的目标计划者,可申报晋升资深导购

(需经三个月的考察期)。

3、资深导购工作满一年,且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期内无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工作积极、努力,并能自觉协助领班或店长进行店务管理工作者;在同类店铺中业绩突出者;可申报晋升领班。

4、领班工作工作满一年,在店铺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数据,无迟报或漏报现象;能积极主动协助店长进行店务管理工作者;本团队在同类店铺中业绩突出;经店长提议,可申报晋升助理店长。

5、助理店长工作满一年,在店铺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数据,无迟报或漏报现象;能积极主动协助店长进行店务管理工作者;本团队在同类店铺中业绩突出;经店长提议,可申报晋升店长。

四、晋升程序:

1、店员的晋升由各店长申报,说明申报理由、业绩、符合晋升条件的类型;营运主管审核,营运部门总监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营运部、培训部、人事部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晋升。

2、领班和店长的晋升,由营运主管申报,说明申报理由、业绩、符合晋升条件的类型;营运部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复核。

营运部、培训部、人事部进行考核,合格者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晋升。

3、晋升考核合格者,由店长填写《岗位调动申请单》,逐级报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4、凡遇员工从低岗(级别)调至高岗(级别)时,需经三个月考察期,考察期间按原岗位的工资待遇执行,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新岗位的岗位工资待遇调整。

调整标准按新岗位的起始标准执行。

五、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晋升:

1、考核期内有严重违纪的;2、考核期内出现重大责任事件;

六、试用期内未达到店铺要求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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