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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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

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次)

腾飞咨询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望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

全校师生食堂托管服务

四、项目简况:

济源市玉泉二中,位于玉泉街道办事处苗店村,学校占地面积平方年月建成招生,属于半寄宿制学校。

学校现有个教案班,在校学生余人,在校教师余人。

早上就餐学生有余人,中午就餐学生有余人,下午就餐人数有余人。

为加强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拟将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经营。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叁年

六、采购预算:

坚持托管餐饮公司微利经营原则,供应商根据拟定的专业的食谱情况定价,餐价原则不得高于同区同类学校价格。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完全履行招标文件及托管协议中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有独立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能力的餐饮管理服务公司。

、企业管理规范,质量过硬,信誉良好,无食品卫生安全不良记录。

、拟派驻现场常驻食堂经理需要具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拟派驻现场常驻食堂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必须征得招标方同意。

、承诺并保证在托管经营活动中能够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做好食堂员工的管理,能独立解决可能出现的食堂员工的劳资及意外伤害等纠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号);

、获取磋商文件价格:

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委托他人购买磋商文件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庙店村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源市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采购人: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庙店村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源市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

项目地点: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庙店村

项目内容:

全校师生食堂托管服务,详见“第四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叁年

采购预算:

坚持托管餐饮公司微利经营原则,供应商根据拟定的专业的食谱情况定价,餐价原则不得高于同区同类学校价格。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完全履行招标文件及托管协议中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有独立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能力的餐饮管理服务公司。

、企业管理规范,质量过硬,信誉良好,无食品卫生安全不良记录。

、拟派驻现场常驻食堂经理需要具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拟派驻现场常驻食堂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必须征得招标方同意。

、承诺并保证在托管经营活动中能够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做好食堂员工的管理,能独立解决可能出现的食堂员工的劳资及意外伤害等纠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有效期: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日历天。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号);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磋商保证金:

缴纳形式:

现金

缴纳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

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分别以书面形式提交其行使相应代理权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详见第五部分第七项第、、分项)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人和评审专家人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公告。

第一章总则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定义及解释

“服务”系指参照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的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

采购人: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人:

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

语言文字: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日期:

指公历日。

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纸质文件。

、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已经发售磋商文件或者已收取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无息)。

中标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等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第二章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内容及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

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第三章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

、首次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否则,其投标按响应无效处理。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函

(2)(首次)报价一览表

(3)磋商保证金

(4)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5)服务方案

(6)服务承诺及企业制度

(7)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8)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9)评审标准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及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的磋商函,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格式”。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报价表上标明本次磋商报价。

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有二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进行报价。

供应商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服务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服务要求的响应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服务要求,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投服务的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对其不利的风险和后果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和“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款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无息)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终止磋商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无息)。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已收取磋商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后退还。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日历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款的规定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格式和签署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响应文件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

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按磋商文件中所附的响应文件的格式签字盖章。

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盖章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封套上须写明:

项目名称:

济源市玉泉二中食堂托管项目

采购人:

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地址: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前不能启封。

如果首次响应文件没有按第款和第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启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接收。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办事处东夫大街号)。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单独密封,密封处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鉴(签字),并标明“补充”、“修改”、“替代”等字样。

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与原磋商有效期或根据磋商办法第款延长的磋商有效期终止日之前,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款的规定,该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

、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

、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程序

()宣读磋商纪律;

()宣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介绍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领导;

()介绍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简况;

()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状态;

()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情况;

()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注:

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代表一致。

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磋商工作的临时机构。

根据本项目特点,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人和评审专家人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评审专家从政府部门相关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问价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首次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未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经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判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见“第七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磋商评审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响应人或与响应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响应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其他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六章成交结果公告与采购合同签订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确定成交结果并公告

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公告。

、成交通知

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项目,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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