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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水质保护会议.docx

东江水质保护会议

陈光荣: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05-05-1011:

06:

3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同志们:

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李清同志,要就东江水质保护工作作重要讲话,请大家回去以后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向大家通报东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

一、东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

东江是我省重要的饮用水源。

多年来,东江水为粤港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对东江水质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明确提出要不惜一切保护好东江水。

流域各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加快治污工程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共同推进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初步建立流域水质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各级政府在水质保护中切实发挥领导作用。

各市每年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水质保护任务,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抓落实,部分市还对一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部署推动,如东莞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养殖业污染清理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出台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清理经费;2004年惠州市委书记柳锦州同志带队检查水质保护工作,黄业斌市长召集有关部门到环保局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有力推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成立专责机构。

省和深圳、河源、惠州、东莞市都成立了专门的东江(深)水质保护机构,对保护东江水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深圳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亲自担任水污染治理指挥部总指挥;广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东莞市成立定编80人的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有力推进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编制治理规划。

东莞市投入800万元,编制完成了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及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治理规划;深圳市对全市重点河流、水库都制定了污染防治方案,目前正编制全市水污染控制规划。

从全省的角度来讲,广东省请了一批国家顶尖的专家制定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已经省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对规划的实施形成决议。

全省的环保规划也已基本完成。

四是加强了流域协调管理工作。

在东深流域,省政府1995年就成立东深水质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深圳、东莞两市联防联治流域污染。

省政府批准颁布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每年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两市也建立深莞环保联络小组加强沟通。

为加强石马河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省制定实施水质监测方案,设置10个断面分别由深圳、东莞负责监测,以明确治污责任及监督考评治污成效。

近年流域联合治污的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省珠办先后就观澜河、潼湖河和淡水河跨区水污染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并多次现场检查、督促、落实,促成了各地联手治污。

(二)政府引导,市场融资,不断加大水质保护的资金投入

为保障东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的顺利进展,省及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加大投入,省财政建立东江和东深水质保护专项资金(分别为每年1849万元、2250万元),其中,1998年以来,省安排东深水质保护经费1.58亿元,带动地方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7亿多元,补助污染治理项目40个,建成二级生活污水和河道污水处理能力共70多万吨/日,开展水质保护管理和规划研究10多项,对保护东江东深供水水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通过省财政转移支付和环保资金下拨,支持河源等地的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公益林建设补贴从5元/亩提高到8元/亩,加强中上游生态建设。

各级政府在充分发挥财政投入主导作用的同时,还积极转变观念,大力引导和推动环保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截至2004年底,流域各市共完成珠江综合整治投资123.1亿元,占广东珠江流域完成投资额的78%。

尤其近年来,流域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不断加速,深圳市通过BOT、TOT等方式建成了华为、横岗等污水处理厂,并将龙田、沙田污水处理厂推向市场,实现企业化、专业化运营;东莞市首批16家污水处理项目已成功推向社会,还将推出第二批20个项目;惠州市明确提出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原则上要采用BOT模式建设,并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按每建成1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奖励1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流域各市都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其中,广州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7元/吨,深圳、东莞两市为0.5元/吨,东莞市2004年收费4亿多元,为污水处理市场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污染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明显加快。

截至2004年底,流域5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33座能力建设,日处理能力达387.1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47.1%,位于东江水系内的17座,日处理能力80.8万吨,其中深圳7座32万吨,河源2座5.5万吨,东莞7座33.3万吨,惠州1座10万吨。

流域内还有13座共40多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正在紧张建设中。

深圳、惠州、东莞市共对1350多家企业和工业区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日处理能力约为15万吨。

二是河道污水处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深圳、东莞两市因地制宜,共建成河道污水处理工程10多项,日处理能力320多万吨。

其中,深圳市在日处理河道污水50万吨的基础上,2004年新建5座,处理能力达3.2万吨/日,处理效果较好;东莞市建成樟村水质净化厂,日处理河道污水260万吨,减轻了东莞运河的污染。

流域还建成了多项调污工程,其中石马河调污工程将河道污水调入东莞运河,缓解了东江干流水质污染。

深圳水库污水截排工程和梧桐山污水截排工程有效改善了水库水质,保证了对港对深供水水质的良好。

三是工业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流域各市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东江水质保护条例》,认真把关,从严审批建设项目。

据2004年各市上报情况,新建项目的环评执行率达100%,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5%以上。

3年来,惠州市共否决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313个。

流域各市按珠江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省和各市重点污染企业的整治,制定并实施了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深圳市在2003年率先通过了省组织的全面达标考核验收。

流域内各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建设,共有1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

四是生活垃圾处理日益规范化,无害化垃圾填埋处理场和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不断加快。

目前流域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座,能力达到11800吨/日。

各市还积极开展垃圾场渗滤污水的处理工作,2004年深圳就新建了甘坑、阿婆髻、过桥窝3座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有效解决了垃圾渗滤液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

(四)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效打击不法排污行为

去年开展了“环保执法年”活动,流域各市都将保护东江水质作为重要内容,严厉打击东江流域的环境违法行为。

仅2004年就对流域内2685宗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中,惠州市就立案处罚203家违法排污企业,还检查企业1628家,清理有环境问题的企业311家,关闭取缔、停产治理企业73家,限期治理、整改企业103家,挂牌督办17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公开曝光10家严重违法企业。

东莞市把电镀、漂染、造纸、制革四大行业共515家企业纳入重点整治,其中计划关闭213家,搬迁入园区集中建设的企业130家,并关闭拆除水泥企业34家。

各市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整治,从严监督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河源市妥善处理了受媒体关注的镜花园项目,东莞市为保护松山湖水库水质,搬迁了松山湖控制区内的50家企业和26个村落。

各市按要求对东江及支流两岸窝棚等违章建筑和露天垃圾堆放场进行大规模的拆除清运,按期关闭临江采石场和不达标的中小型污染性矿山,惠州市克服重重阻力,关闭18家临江采石场并开展复绿工作,东莞市共清拆窝棚窝点3535个,面积41.4万平方米。

全面划定养殖业禁养区并清理违章零散养殖,整顿规模化养殖场,深圳、东莞两市近年共清理违章养殖生猪40多万头,有效减轻了养殖业的污染影响。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狠抓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目前,流域内污染较重或对东江水质有较大污染的重点地区有:

石马河(包括观澜河)、淡水河(包括龙岗河、坪山河)和河源东埔河、东莞运河、惠州西湖等。

各市以这些重点流域区域的整治为重点和突破口,带动各自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惠州西湖通过清淤、截污和引水等措施,清淤26.88万立方米,建设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3套,减轻了污染,水生态修复示范10万平方米,部分区域水质达到Ⅲ类;东莞运河整治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对部分河段截污清淤,建成樟村水质净化厂,水质基本达到V类;河源东埔河整治正逐步推进。

石马河、淡水河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目前,石马河流域已建成二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7.8万吨/日,在建和计划年内动工的达70万吨/日;建成河道处理能力50多万吨/日;已建和将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2500吨/日,年内还将启动建设1600吨/日的处理能力。

近年累计清理违章零散养猪近20万头,规模化养殖场均建成了污染治理设施。

淡水河及龙岗河、坪山河污染整治工作不断推进,目前,流域已建成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26.8万吨,按规划2006年底将达到55.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为300吨,在建的250吨。

同时,重点抓好了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流域共清除违章养殖生猪近7万头。

按珠江整治要求,深圳、东莞等市各镇每年均对至少一条污染较重河涌开展了综合整治,通过河道清淤与两岸美化绿化等工作,逐步改善水质和景观。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我们建立了六大体系:

(一)保护东江水质的地方法规体系

从1991年开始,省政府就制定东江水质保护的规定,目前,省人大和省政府已制定东江水质保护条例、东深供水工程水质保护规定、东深水系水质保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专门保护东江水质的法规及其它很多相关的法规,对一条河的保护制订这么多法律法规在全国也是很少见的。

(二)以专门队伍为重点的东江水质保护执法队伍体系

从省到流域内各市及有关各镇都建立专门的东江水质保护的执法机构,不仅环保部门建立了执法机构,水利和有关部门也建立相关的执法机构,为保护东江水质提供了队伍方面的基础。

(三)截污、治污、调污相结合的治污工程体系

现有的截污工程中大的有深圳水库的污水截排工程,投资了4个多亿,建成7公里多的隧道,将以前流入深圳水库的污水截排到流域外。

同时,花了3千多万建立了梧桐山的污水截排工程。

治污方面,在流域内,现在已经建成了17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每天达到了80多万吨。

我们还建成了320万吨/日能力的河道处理设施。

在调污方面,东莞市投资近3000万元,建成了石马河的调污工程,减轻了石马河对东江干流水质的影响。

(四)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管理相结合的工业污染防治体系

在流域内,特别是在中上游地区,主要通过严格控制水污染项目的建设来达到源头控制的目的;同时对已建的工业污染源,要求达标排放,在流域内,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达到95%。

(五)水库建设、暗管输水的水量调节和输送工程体系

在东江流域,共建成了3大水库,分别是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和白盆珠水库。

这三大水库对调节整个东江水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为了确保对港、对深供水的良好,省里完成了东深供水四期改造工程,建设了几十公里长的向深圳、向港输水的暗管输水工程,确保了供港水质的优良。

(六)以水质监测为重点的水质监测体系

我们在东江流域设立了23个省控断面,建成了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对东江水质进行了全天候的、长期的连续监控。

实现了一个目标,那就是确保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东江水质保持优良。

根据多年的连续监测结果,目前,新丰江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的I类水质标准,河源市交惠州市的水质维持在国家地表水水质I到II类水质标准,惠州市交东莞及东深供水工程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水质II类水质标准。

应该说东江流经的几个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东江水质保持工作是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随着流域经济持续快速超常规地发展,东江水环境压力与日俱增,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方面,历史的污染欠帐还是比较重的。

流域内的治污力度明显不足,欠帐较多,流域内的广州、深圳、东莞都是我省的经济大市,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造成流域水污染负荷沉重,流经城镇河段、内河涌污染比较严重。

二是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能满足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要求。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部分地区东江干流水质有下降的趋势。

三是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给水环境造成更大压力。

上中游地区的河源、惠州经济增长的速度非常快,下游的广州、深圳和东莞等几个市经济也是快速增长,每年都在刷新GDP增长的速度。

但是,目前,经济粗放型增长模式仍未根本改变,沿袭的是“三高一低”的增长模式,污染的排放总量不断增加。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污染有向中上游转移的趋势。

执法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也影响了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从东江水质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变化趋势看,未来几年将是东江能否碧水长流的关键,能否保证东江流域,包括香港,近4000万人饮水安全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东江水质保护,下一阶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保持东江干流水质优良为目标,以削减污染负荷为主线,以防治污染向上游地区转移为重点,依法治污,团结治污,综合治污,流域治污,可持续治污,全力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促进绿色广东的建设和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东江水质保护摆上更重要的位置

东江事关香港及流域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400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流域各市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团结保水治污。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德江书记的指示,既要当好环境“医生”又要当好环境“警察”,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认真实施环保规划,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

根据德江书记的提议,省近两年来邀请了国内顶尖的专家,和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了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及省环境保护规划。

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已经通过人大立法,省环境保护规划也即将通过人大立法。

各市要按照珠三角及省环境保护规划对流域各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科学推进流域水质保护工作。

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优化和调整水环境功能区划。

从统筹流域发展与保障水安全的角度出发,明确用水功能与区域供、排水格局,并按集约发展区域、引导发展区域与严格控制保护区域,分区严格控制土地使用。

要制定实施东江流域供水排水规划,在东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饮用水源河段严格控制新增设排污口,对已有的排污口要限期整改或搬迁,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对于非水源河段,合理配置水环境容量资源,为城市排水提供通道。

也就是要优化水环境功能区划。

对水缸要不惜一切代价死保,同时为了各市经济发展也要留出污水通道,把污水通道和饮用水源保护分开。

二是实施环境准入制度,从严审批新建项目。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规划和环境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没有进行区域或规划环评的开发区、工业园,一律不得批准项目进园入区。

尤其要认真贯彻实施《东江水质保护条例》,对该条例规定在流域内禁止建设的项目要坚决否决。

对耗水量大、污染较重或占地多的新建项目,各地应严格审批,在报告上级环保部门的同时,应告知和征求可能受影响地区环保部门的意见。

三是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流域各市应根据水环境容量测定结果及控制方案,严控排污总量,限制或禁止石马河、淡水河等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地区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实行预防优先战略,努力做到不欠或少欠环境新账。

去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安排,全省开展了水环境容量的测算工作。

在各市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的水环境容量勘测工作已经完成,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水环境容量勘测结果报省政府批准以后,就上报国家,作为总量控制的依据。

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又不能通过削减污染腾置环境容量的,要控制新建产生污染的项目。

(三)全面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切实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治污保洁工程是省委确定的十大民心工程之一。

2004年开局良好,今年要全面推进。

流域各市要对照2005年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的工作安排,认真评估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快生活污水处理步伐。

在2005年底前各市要完成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包括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和市区排水专业规划,同时,深圳、河源、惠州、东莞污水日处理能力应分别达到240万吨、9万吨、30万吨、120万吨,增城市要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零的突破;各污水处理厂要完成在线监测监控和消毒处理设施的建设。

在2007年前,东江干流、支流沿岸万人以上的城镇和未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独立工业区、居住小区必须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要高度重视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对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要统一规划配套管网,实行厂网并举;对深圳观澜、横岗和东莞林村等污水处理厂的集污管网建设,要与河涌整治、路网建设结合统筹实施。

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核定工作,督促污水厂正常运行,并做好污泥安全处置工作。

(四)协调开展流域区域整治,重点解决突出污染问题

进一步强化流域协调管理,相关各市应积极沟通,相互通报水质和整治工作信息。

要针对不同流域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打好重点地区水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力促“三年不黑不臭”目标实现。

到2005年底,饮用水源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国控、省控江段以及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5%,部分流经城镇严重污染的河段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基本消除流经城市河段的黑臭现象;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45%以上,其中大城市达60%以上,珠江三角洲城市达50%以上;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2.5%以上。

今年,对“三年不黑不臭”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应该说,实现这个目标难度非常大,任务十分艰巨,其中一个重点是饮用水源的达标率问题。

去年全省饮用水源的平均达标率67.8%。

广州、深圳和韶关的达标率偏低,影响了全省饮用水源的达标率的提高。

希望广州、深圳和韶关要加大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确保饮用水源的达标率有较大的提高,确保全省的“三年不黑不臭”目标的实现。

流经城市的十多条河和两个湖中,惠州的西湖和肇庆的星湖已经达到不黑不臭;流经广州的珠江河段、深圳河、佛山水道、东莞运河,要达到目标目前的任务还很重。

深圳河如不采取切实措施到年底可能无法完成任务。

珠江河段和东莞运河经过努力,年底将可基本完成任务。

所以说“三年不黑不臭”目标任务还是很重的。

国控、省控江段、跨界河流和交界断面达标率,深圳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今年其交界断面达标率只有25%,离75%的达标率还有一定的距离。

全省“三年不黑不臭”目标的实现与东江流域的几个市的关系非常密切,希望各个市要加大力度。

围绕这一目标,各地应针对薄弱环节,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削减污染负荷。

除采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治面源污染、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等措施外,还应做到:

深圳、东莞市要进一步加快石马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深圳、惠州市应加强淡水河流域工业污染防治,按期关闭牛皮制革厂,未到期之前要加强牛皮制革厂的污水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整治交界地区的零散养殖污染;惠州、东莞市应加强对潼湖河流域面源和工业污染源的控制,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惠州市应加快西湖生态恢复进程,为全省生态恢复树立典型;河源市应尽快对东埔河截污整治,保护新丰江水质。

同时,河源市在整治河涌中,一定要注意把水利工程与两岸的美化工程和水质改善工程相结合。

一方面整治工作进度比较慢,另一方面东部河道整治主要还是景观工程和水利工程,两岸的绿化较好,但河流的水质较差;东莞市要确保石马河调污工程和樟村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东莞市是为东江整个流域水质保护作出了贡献的。

东莞市把石马河每日100多万吨的污水调到了东莞运河,经樟村水质净化厂净化后,排入珠江口,对整个珠江的保护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广州、惠州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保护增江水质。

同时,对省政府颁布实施的石马河、淡水河等重点流域整治方案,要组织开展回顾性评价,评估治污效果,提出进一步加强整治的措施。

(五)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一是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执法行动,从严监管保护区内项目建设和开发活动,定期专项清理整顿工业、生活、养殖和餐饮等污染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污染反弹。

二是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和监管,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水环境问题。

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污染的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府和相关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今年还将在石马河、淡水河、增江等重点地区试行交叉环境执法,取得经验后,形成制度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重点水污染源的监管,要重点抓好电镀、化学制浆及建材、化工、造纸、冶炼、制糖、食品发酵、电镀、纺织印染、制革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和定点工作。

推进重点污染源的全面达标工作,定期公布其环境信息,流域重点水污染源2005年底前要实现全面达标。

要实施清洁生产激励机制,把鼓励和强制措施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四是采用多元化监管手段,除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外,各市应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的信息化,逐步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流域内逐步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整治面源污染

按照省和珠三角环保规划要求,各市应认真做好城镇尤其东江干、支流两岸小城镇的环保规划,努力避免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并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和部分镇区垃圾乱堆、污水乱排问题。

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利用农村环境自净能力走生态养殖道路,要根据《东江水质保护条例》的规定,在2006年底前制定实施流域内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总量控制方案,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严格控制养殖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

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作,防范水土流失,尤其是加强流域重点水库周边和源头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建设。

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重点治污项目和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在流域大规模开展省和市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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