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5
120
240
注:
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则按液体容积v10m3取值。
b.对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min以上。
c.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接地。
有条件时应采用自身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
4.3.8当在烃类液体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来消除静电时,其容器应是静电导体并可靠接地,且需定期检测其电导率,以便使其数值保持在规定要求以上。
4.3.9当不能以控制流速等方法来减少静电积聚时,可以在管道的末端装设流体静电消除器,其结构见附录D(参考件)。
4.3.10当用软客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4.3.11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
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4.4气态粉态物料防护措施
4.4.1在工艺设备的设计及结构上应避免粉体的不正常滞留、堆积和飞扬;同时还应配置必要的密闭、清扫和排放装置。
442粉体的粒径越细,越易起电和点燃。
在整个工艺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利用或形成粒径在75叩
或更小的细微粉尘。
4.4.3气流物料输送系统内,应防止偶然性外来金属导体混入,成为对地绝缘的导体。
4.4.4应尽量采用金属导体制作管道或部件。
当采用静电非导体时应具体测量并评价其起电程度,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4.5必要时,可在气流输送系统的管道中央,顺其走向加设两端接地的金属线,以降低管内静电电位,也可采用专用的管道静电消除器。
4.4.6对于强烈带电的粉料,宜先输入小体积的金属接地容器,等静电消除后再装入大料仓。
4.4.7大型料仓内部不应有突出的接地导体。
在用顶部进料时,进料口不得伸出,应与仓顶取平。
4.4.8当筒仓的直径在1.5m以上,且工艺中粉尘粒径多半在30^m以下时,要用隋性气体置换、密封
筒仓。
4.4.9工艺中需将静电非导体粉粒投入可燃性液体或混合搅拌时,应采取相应的综合防护措施。
4.4.10收集和过滤粉料的设备,应采用导静电的容器及滤料并予以接地。
4.4.11对可燃气的管道或容器等,应防止不正常的泄漏,并宜装设气体泄漏自动检测报警器。
4.4.12高压可燃气体的对空排放,应选择适宜的流向和处所。
对于压力高、容量大的气体如液氢排放时,宜在排放口装设专用的感应式消电器,见附录E(参考件)。
4.5人体及服装静电防护
4.5.1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或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工作
人员应穿无静电点燃危险的工作服。
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50%以上时,可穿棉工作服。
4.5.2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导电)鞋,以防人体带电,地面也应配用导电地面。
4.5.3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5静电危害的安全界限
5.1静电放电点燃界限
5.1.1导体间的静电放电能量按式(3)计算:
W=1/2CV2(3)
式中:
W——放电能量,J;
C——导体间的等效电容,F;
V——导体间的电位差,V。
当其数值大于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时,就有引燃危险。
5.1.2当两导体电极间的电位低于1.5kV时,将不会因静电放电使最小点燃能量大于或等于曬5叽[
的烷烃类石油蒸气引燃。
5.1.3在接地针尖等局部空间发生的感应电晕放电不会引燃最小点燃能量大于0.2mJ的可燃气。
5.2物体带电安全管理界限。
5.2.1当固体器件的表面电阻率或体电阻率分别在108Q及106Q・m以下时,除了与火炸药有关情况外,
一般在生产中不会因静电积累而引起危害。
对某些爆炸危险程度较低的场所(如环境湿度较高、可燃物最小点燃能量较高等)在正常情况下,表面电阻率或体电阻率分别低于1011Q和1010时,也不会因静电
积累引起危害。
5.2.2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1区或2区的固定设备或可移动设备上具有的外露静电非导体部件的最大
表面积,小于表4规定的数值时,无静电引燃危险。
表4
环境筋件
叢大毂面积,cn?
1粪、!
1类直及B逍爆炸性吒体
100
性气体,外飜电3E导体厨边具有播地导体作迫畀
血
11类C组爆炸性气体
20
11英C组爆炸性气饰.外鬆强电非导体周边具有搏地导邮徉畀
10D
5.2.3固体静电非导体平面(背面15cm内无接地导体)的不引燃放电安全电位对于最小点燃能量大于0.2mJ的可燃气是15kV。
5.2.4轻质油品装油时,油面电位低于12kV。
5.2.5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应大于50pS/m。
5.2.6对于采用了基本防护措施的,内表面涂有静电非导体的导电容器,若其涂层厚度不大于2mm,
并避免快速重复灌装液体,则此涂层不会增加危险。
5.3引起人体电击的静电电位
5.3.1人体与导体间发生放电的电荷量达到2X10-7c以上时就可能感到电击。
当人体的电容为100pF
时,发生电击的人体电位约3kV,不同人体电位的电击程度见附录F(参考件)。
5.3.2当带电体是静电非导体时,引起人体电击的界限,因条件不同而变化。
在一般情况下,当电位在30kV以上向人体放电时,将感到电击。
6静电事故的分析和确定
凡疑为静电引燃的事故,除按常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析和确认。
6.1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发生静电放电引燃的必要条件。
6.1.1通过对有关的运转设备、物料性能、人员操作以及环境情况的分析,推测可能带有静电的设备、
物体和带电程度,以及放电的物件,条件和类型。
6.1.2收集和测取必要的有关技术参数,并估算可能的放电能量。
6.1.3参考本标准第3章及第5章中提出的有关界限,对是否属静电放电火源作出倾向性意见,或对较为简单明显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结论。
6.2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选取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作进一步的测试,
并通过综合分析后,作出相应的结论。
6.2.1充分收集或测取有关技术参数,主要包括环境温湿度和通风情况、可燃物种类、释放源位置及可能的爆炸性气体浓度分布情况,已有的防火防爆措施及其实际作用,与静电有关的物料的流量流速和人员动作及操作情况。
非静电的其他火源的可能性等。
6.2.2遗留残骸件的分析检验,其方法是选出可能带有静电并发生放电的物件(主要是金属件)通过电
子显微镜作微观形貌观察,查明是否存在类似“火山口”特征的高温熔融微坑。
以确定静电放电的具体部位,肯定事故的原因。
6.2.3物件的起电程度和放电能量难用分析的方法予以定量或半定量确定时,需参考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条件,进行实物模拟试验,加以验证。
模拟试验可在现场或在其他适宜场所进行。
6.2.4对有关情况数据作进一步综合分析,观察各种情况数据间的相互关系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是否存在矛盾,必要时还须对其他情况或数据(包括非静电技术方面的)作补充收集或测试,以便作出最终结论。
附录A
本导则采用术语的含义
(参考件)
A1静电放电当带电体周围的场强超过周围介质的绝缘击穿场强时,因介质产生电离而使带电体上的静电荷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
A2静电导体
在任何条件下,体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x106Q・m(即电导率等于或大于1XI0-6S/m)的物料及表面电阻
率等于或小于1X107q的固体表面。
A3静电亚导体
在任何条件下,体电阻率大于1X106Q・m小于1X1O10Q・m的物料及表面电阻率大于1XI07Q,小于
11
1XOQ的固体表面。
A4静电非导体
在任何条件下,体电阻率等于或大于1X1010Q・m(即电导率等于或小于1XO1OS/m)的物料及表面电
阻率等于或大于1X1O11q的固体表面。
A5最小点燃能量
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影响物质点燃的各种因素均处于最敏感的条件,点燃该物质所需的最小电气能量。
A6表面电阻率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测得的电阻值,与该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其单位为欧姆(Q)o
A7间接接地为使金属以外的物体进行静电接地,将其表面的局部或全部与接地的金属体紧密相接的一种接地方式。
A8爆炸危险场所爆炸性混合物(气体及粉尘)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A9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O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含蒸气和薄雾)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含蒸气和薄雾)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
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
A1O缓和时间
带电体上的电荷(或电位)消散至其初始值的l/e(约37%)时所需要的时间。
A11静置时间
在有静电危险的场所进行生产时,由设备停止操作到物料(通常为液体)所带静电消散至安全值以下,允许进行下一步操作所需要的间隔时间。
附录B
静电主要参数测量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参考件)
B1导体电位的测量
B1.1测量仪表的输入阻抗应大于1012Q,仪表的量程应与被测电位相适应,一般宜用较高档量程先行
试测。
测量时将仪表的高压接线端接到被测的导体上,低压端(一般与机壳相接通)接地。
高压引线采用同轴电缆可防止环境电波干扰,如无干扰可用一般绝缘导线。
B1.2物体的静电电位随其所处位置的对地电容值不同而变化,电容值较大时所测得的电位较低。
B2表面电位(静电导体或静电非导体)的测量
B2.1此项测量可用各种类型的静电计如感应型、旋叶型、电离型和振动电极型等。
测量前先将仪表的接地端子接地,然后将探头对着接地金属板调整仪表零位。
B2.2开始测量时先将仪表灵敏度置于较低档,并缓慢地将探头移近被测物至规定的距离,取得大致的数据后,再调整相应的测量档。
B2.3当被测物体的平面表面积较小时,测得数值将比实际电位偏小,此时应作必要的修正。
B2.4当被测电位数值很高时,应使探头与带电体保持较大的距离,以免引起意外放电。
B3静电电量(静电导体或静电非导体)的测量
B3.1通常采用法拉第筒法,如图B1所示。
用于测量内筒电位的静电计应符合B1.1的要求。
图B1
B3.2除非用全封闭式法拉第筒(测量时内外筒都用上盖密闭)否则内筒应大大高出被测带电体,外筒应比内筒高出10%以上。
B3.3当被测带电体放入内筒进行测量时,须严防与其他物体碰触。
B3.4由于法拉第筒所测得的电量值是带电体上正负电荷的代数和,因而对同时存在正负两种电荷的带电体,不能测得某一极性的电量。
B3.5接于法拉第筒内外筒间的电容宜选用绝缘性能良好的聚苯乙烯或复合膜电容。
B4静电非导体绝缘电阻的测量
通常用高阻计进行测量,其测量电压应大于或等于500V,并避免对同一试样短时间进行反复测量,
若测量电流在10,sup>-9A以下,要对被测物体和测量系统进行屏蔽。
附录C
静电电极性序列表
(参考件)
金犀
天然物质
合成树脂
(+)
(+)石棉人毛、毛用
(+)
—
—
玻璃
—
—
—
云母
—
—
羊毛
—
—
尼龙
—
—
—
人造歼维
—
铅
M
—
木棉
棉
一
麻
■Am
人的皮肤
-
—
玻璃纤錐
—
一
乙酸酯
—
—
铝
洛
硬橡胶
-
-
一
—
■
维尼纶
橡胶
聚苯乙烯
柏
—
聚酯
—
聚丙嫌
-kS-
丙纶
聚乙烯
衆偏二氮乙烯
硝化纤錐、象牙
—
玻璃紙
聚氮乙烯
—
—
聚四氯乙烯
(-)
(-)
(-)
(-)
注:
本表中列出的两种物质相互摩擦时,处在表中上面位置的物质带正电,下面位置的带负电(属于
不同种类的物质相互摩擦时,也是如此),且其带电量数值与该两种物质表中所处上下位置的间隔距离有
关,即在同亲条件下,两种物质所处的上下位置相隔越远,其摩擦带电量就越大。
附录D
管状液体静电消除器
(参考件)
当绝缘性液体流速较高时,可在管线末端装用此项消电器,以减少出口后的静电。
其构造是在1m多
长的钢管内,衬以壁厚约50mm的聚乙烯塑料套筒,其内径与输油管道相同。
穿过套筒壁在周围分别插入尖针五环,每环三枚,针用耐高温材料制作,末端固定在钢管上,并与地相接,当带电油流过时,针尖附近发生电离,使静电中和,其构造见图D1所示,使用中应注意定期清洁和维修,以保持消电效率。
图D1
附录E
高压排气静电消除器
(参考件)
高压排气静电消除器适用于压力高容量大的易燃气体(如液氢的放空)。
该消电器装设在排放口,其
结构为一金属支架,支架上附设若干接地尖针如图E1所示。
其设计原则是使消电器对带电气流的电容量
最小,同时使消电器支架和附近的接地物体对针尖的屏蔽作用最小。
且为了避免摩擦碰撞火花和腐蚀,要
在金属支架外层喷涂一层塑料膜。
针尖宜用耐腐蚀耐高温材料。
图E1
1—第一层针环,0150mm共9枚针;2—第二层针环,
0200mm共15枚针;3—第三层针环,0250mm共21枚针;
4—消电器基础;5—消电针,长40mm
附录F
人体带电电位与静电电击程度的关系
(参考件)
人体电位,kv
电击程度
备注
1.0
完全无感觉
2.0
手指外侧有感觉,但不瘪
发出微弱的战电声
25
有针触的感觉,有哆嗦感,但不疼
3.0
有被针刺的感觉,徽疼
4.0
有被针深刺的感觉,手指微疼
见到啟电的微光
5.0
从手拿到前腕感到疼
指尖延伸出微光
(50
手指感到剧瘪,后厩感到況重
70
手指和手堂感到剧瘪.稍有麻木感觉
8.0
从手堂到前腕有麻木的感觉
9.0
手腕子感到剧疼,手感到麻木沉重
10.0
整个手感到疼,有电礎过的感觉
110
手指剧麻,整个手感到被强烈电击
120
整个手感到被强烈打击
注:
人体的静电容量约为100pF。
附录G
爆炸性气体、蒸气及悬浮粉尘的点燃危险性表
(参考件)
G1爆炸性气体、蒸气的点燃危险性(和空气混合)
表G1
厅炸出很阳•%
最小.点堰能楚mJ
分类祁啜别
F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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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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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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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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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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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140
2.4
—
乙淹
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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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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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賀乙烧、置丙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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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丙基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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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112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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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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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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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T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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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8
10.1
124
IIA
氧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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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1
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