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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中国近代史应以戊戌变法为分段线

110年中国近代史应以戊戌变法为分段线

作者:

夏东元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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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7更新时间:

2007年12月03日

“一条主线”(即资本主义酝酿、发生和发展为线索)“两个过程”(即‘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相结合,阐明中国近代110年的历史规律;既不同意“三次革命高潮”说,也不认为“四个阶梯”说是妥当的。

(夏东元:

《中国近代史应予改写》,1988年9月22日,上海《社会科学报》。

)这几句话,是我多年来常讲到的用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相结合方法,对于中国近代110年历史线索的看法。

今特就这个问题全面阐述我的观点。

 

一、为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正名

 

  “不管是官僚、买办、商人乃至清政府投资的官办企业,……都是作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立面出现和存在的,因此它具有民族性。

”(夏东元:

《中国近代史应予改写》,1988年9月22日,上海《社会科学报》。

)这是我为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正名”的依据和出发点。

 

  中国资本主义虽早有萌芽因素,但在鸦片战争之前,只是始终处于萌芽状态。

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必须是在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促使小生产者阶级分化,为资本主义创造所需的自由劳动力、市场乃至资本等条件,从而将国民经济生活逐渐纳入资本主义轨道。

在中国,这种“主导作用”,到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才开始发生的。

当然,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促使小农经济大发展和它的商品率大提高,对资本主义近代工业产生也起了“助产”的作用。

(关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在中国社会中起主导作用和太平天国所起作用问题,参见拙著《论洋务运动的经济背景和思想背景》第2节,《上海社会科学院季刊》1986年第3期。

)我称鸦片战后的头20年为资本主义酝酿时期。

这期间事实上也已有一些买办商人对近代企业进行投资的试探活动,尤其是在航运、金融业等方面是如此。

但近代工业正式创办却始于洋务运动。

 

  过去,学术界通常把洋务运动中所办军用、民用工业企业划在官僚买办资本之列,地主绅商等人投资创办的则称为民族资本主义。

而且,官僚买办资本是一脉相承,从洋务运动时期的官督商办企业一直延至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垄断资本。

我近些年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

我认为在四大家族统治下国家垄断资本形成之前,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不应有“官僚买办”和“民族”的区分,它们都是民族性较强的经济形态。

 

  现从洋务军用工业谈起。

首先要说军用工业也具有民族性。

其一,洋务军用工业的创办,固然是为了镇压人民革命,但也有御外侮的意图,而在人民革命被镇压之后,军用产品主要是用来御外侮。

其二,它具有资本主义性质,这已为众多的史学工作者所公认。

因为它有着商品价值、自由劳动力和必然产生剩余价值的规律性。

兹不赘述。

(参见拙著:

《论清政府所办军用工业性质》,《华东师大学报》1958年第1期。

)洋务派办军火工厂的动机除便于使用外,就是做到比之向外洋购买便宜些,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就动拨之款,核制成之数”,达到价廉物美。

这就意味着与外国资本主义是相对立的。

要做到军火的价廉,单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经济核算,诸如高效率、低消耗,还远不能达到目的,而必须在投产之前取得廉价的原料、燃料才行。

如果军火不买外洋昂贵的成品,却去购买外国钢铁铅铜等昂贵的金属原料和煤炭等燃料,以及支付这些产品高昂的运输费用,也是达不到“敌洋产”的目的的。

因此,洋务派考虑到自己创办和发展轮船航运和煤铁铅铜等其他金属矿的开采和冶炼。

于是,1872年筹建轮船招商局,1875年掀起开采和冶炼煤铁高潮,逐渐做到军火所需廉价原料、燃料和较为低廉的运输费用。

这表明军用工业与民用工业有着内在的经济联系,而民用工业企业的创办和经营,更是为了致富以追逐剩余价值和高额利润。

因此,军用工业和民用工业构成了中国早期的资本主义整体。

这个“整体”固然有与外国资本主义对立的一面,也是与封建主义统治相对立的。

后者的“对立”,洋务官僚们是没有意识到的,他们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不自觉地走向自己预期目的的反面。

而与外国资本主义相对立,洋务派却是自觉的,其锋芒所指,目标是明确的。

 

  创办轮船航运是为了“使我内河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尽占”。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第三三页。

)轮船招商局办成之后,首先挤垮并收买了旗昌轮船公司,接着又多次粉碎怡和、太古轮船公司削价竞争的阴谋,迫使其坐在谈判桌上签订了几次齐价合同,达到了“分洋商之利”的目的。

架设电线办电报局,是在外国大北、大东等电报公司侵入沿海并向内地发展情况下开始的。

其目的是要改变“反客为主”的局面,“以遏其机而杜其渐”。

(盛档,盛宣怀《禀李鸿章稿》,光绪八年。

)稍事经营,果然奏效,通过竞争和谈判,大北、大东不得不拆除吴淞和福厦旱线,其海线也不能上岸而不得不置于趸船之上。

煤炭的开采是为了“采中土之煤,利自我兴”,不使“利自外流”,除湖北煤铁开采总局因官款官办等原因以失败告终外,基隆、开平等煤矿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铅铜钢铁等金属的开采和冶炼,虽经营不尽理想,但也多少达到了目的。

铁路的筹建,以号称“中权干路”的芦汉铁路为始点,向东西南北延伸,比较有效地防止了英路北趋俄路南引。

银行的创办也早已酝酿,主要竞争对象是外国在华设立的银行,中国第一家由盛宣怀主持下办成的中国通商银行,“集举国之财”以支持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经济枢纽的作用,使外国在中国的银行多一劲敌。

至于纺织等轻工业均是如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由此可见,洋务军用企业及其在相当程度上所导致产生的民用工业,其资本主义性质与一般民间投资所办企业是一致的:

追逐剩余价值和尽可能高地攫取利润相同,引进和使用先进科学技术以期做到高效率的生产相同,与外商竞争相同,作为封建主义的对立面相同,体现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亦相同。

有什么理由和必要区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并把前者划在资本帝国主义相结合那一边呢?

如果因为投资者的成份不同而加以区分的话,那就成问题了。

从来不是投资者的成份决定企业的性质,而恰恰是企业的性质逐渐改变投资者的成份;如果是因为企业与政权挂钩不是或相当程度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而加以区分的话,那也有问题,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难道就不是经济实体吗?

而且在洋务运动初期,不是官为倡导和维持,资本主义企业还不会那样顺利办成和发展呢!

不能因为后来的官督商办成为经济前进的桎梏,而说前期也是桎梏;如果说所谓“官僚买办”资本与资本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联系较多而加以区别,难道所谓“民族资本”就没有联系吗?

只不过是联系较少而已!

从办洋务工业企业发展起来的盛宣怀资本集团,是常常被人们作为官僚买办垄断资本主义或大资产阶级典型人物的。

据我多年的研究,盛氏资本的所谓“垄断”,不是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康采恩、托拉斯,而是用官力联缀起来的“垄断”,其形成标志是1911年5月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的宣布。

但就从这一天起,川湘等省掀起保路运动,引发出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盛氏被赶下了台,所谓“官僚垄断”也随之解体。

民元以后,盛宣怀虽对部分企业如汉冶萍公司、轮船招商局仍有权干预,那是以董事、经理、股东的身份出场,是正常的现象。

故我说盛宣怀是“仍以民族性较强的实业家终其生”。

 

  此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官僚军阀们各自为政地对工业企业搜刮摧残,谈不上有什么官僚买办的经济垄断体系。

国民党统治时期到抗日战争前夕,资本主义有所发展。

国民党政府及各省官僚虽对资本主义的控制与北洋军阀有相似之处,但从总体上看,它颁布的不少条例是对资本主义发展有利的。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利用资源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实行一定的垄断。

它究属何种性质尚有争议。

有人认为它是垄断性组织,对国民经济和资本主义不利,有人则说这是战时经济所必需。

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战时经济不能以常例相绳,则似乎没有异议。

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两年,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第一次提出国民党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列于打倒之列。

即由原来的反帝反封建变成了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推翻“三座大山”的斗争。

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怎样形成的?

其内在的经济规律如何?

至今尚无有充足说服力的论说问世。

有一点已是事实,即“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定名之日,也就是解放战争“外线出击”进行大反攻之时,这种垄断资本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告消灭。

因此,110年的近代史,除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外,所有资本主义经济企业,统名为“近代中国资本主义”,不必冠之以“官僚买办”和“民族”的字样。

 

  我之所以要作这样的“正名”,是因为有些同志说,中国近代社会一开头,即存在:

外国在中国办的工商企业;官僚买办资本企业和中小的也即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三种性质不同的资本主义企业。

除去外国的,再除去“官僚买办”的,所余“民族”的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就微乎其微了。

而它的对立面却是经济上占优势的封建主义和强大的资本帝国主义加上据说是站在它们一边的“官僚买办”资本,所谓“民族资本”怎么能成为中国近代历史的主线呢?

 

  其实,中国资本主义为主线并不在乎它在国民经济所占比重的大小,它既是体现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经济成份,就应看作是社会经济的核心,它的发展与不能顺利发展,恰恰能说明社会的症结所在,更能体现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阶段性。

 

  

 

二、应以戊戌变法为分段线

 

  

 

之所以要以1898年戊戌变法为中国110年近代史的分段线,是因为它最能体现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规律的缘故。

前58年为资本主义经济酝酿、发生和初步有所发展的时期,后52年为在政治上实行变封建式的专制、独裁为民主的政治改革,以期适应资本主义更好的进一步发展。

没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就谈不上民主政治的实行;没有民主政治的实现,就难以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充分的发展。

而戊戌维新正是首次将封建专制改革为民主立宪制置于实践日程的运动。

此后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次政治乃至军事行动,很大程度都是继续完成戊戌变法所未完成的奋斗目标。

 

  近代科学技术是资本主义生产力的标志;而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常常是从军用工业生产开其端的。

中国的近代科学技术引进和资本主义经济的酝酿,发端于鸦片战争中。

林则徐督粤时,即曾购置新式船只,并打算设厂仿造。

魏源且明确提出在沿海设船厂,鼓励商民投资办厂,既造军用也造民用工业产品,聘法、美技术人员设计操作和指导,中国派员跟随学习。

当时,十三行商中之有识者和其他有志之士,即有制作新式火炮实验的。

潘仕成于1843年仿造美国水雷成功,梁章钜称“此器甚好,非夷人之巧心莫能制造,非洋商(指十三行商)之厚力亦莫能仿成”。

(梁章钜:

《浪迹丛谈》卷5,第12页。

)姚莹向“黑夷目咱莉啌”诘以造船炮之法,以作为自己制造的准备。

(见道光二十二年《筹办夷务始末》卷47,第16页。

)掌云南监察御史福珠隆阿主张“讯众夷犯,令将该国制造火药与千里镜、西瓜炮等件诀法,明白陈说。

……所获夷炮,如果轻而易携,即应募匠照制。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筹办夷务始末》卷37,第20—21页。

)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变为我有,以制造新式军火,一时成为思潮和风气。

在19世纪40年代前五、六年,士人群起钻研科学技术并著书立说,据粗略计算:

郑复光的《火轮船图说》,汪伸洋的《铸炮说·附台炮》,丁拱辰的《演炮图说》,丁守存的《西洋自来火统制法》,黄冕的《炮台旁设重险说》,陈阶平的《请仿西洋制造火药疏》,等等。

在那时,如果不把西洋先进船炮利器转为我有,就不能战胜外敌,几乎成为人们的一般认识。

 

  在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制造利器以制敌的思潮的同时,出现了以魏源为代表的“师夷长技以制夷”,鼓励沿海商民投资办厂,不仅制造军用产品也制造民用产品以与外洋商人角胜于市场的思想,以及梁廷枬、徐继畲、冯桂芬等先进思想家,提议采西学、制洋器,甚至发出“君民不隔不如夷”的议论。

这些都反映了变封建主义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规律性,和中国社会制度必须变革的趋势。

 

  客观经济规律和人们主观意识的反映,都表明引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以发展近代工业的酝酿已经成熟,只待揿动绿灯的电钮以让资本主义电流通过了。

这个让资本主义电流通过的电钮是洋务派揿动的。

他们虽然是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却发展了与自己相对立的资本主义,起了历史的促进作用。

 

  谁都清楚,资本主义经济需要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与之相适应,尽管洋务派中某些人对此有所意识。

但由于清朝政府的顽固立场以及洋务派奉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针,当时还不可能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

这就规定了经济与政治处于矛盾之中。

这个矛盾在1884—1885年中法战争中曲折地暴露了出来。

号称“不败而败”的中法战争,其“不败”,主要是由于经过洋务运动,清军已有了新式武器,不仅有初具规模的海军舰队、比较新式的防御工事,而且也已有一些军队使用后膛枪炮。

因此,所谓“不败”是有其物质基础的。

但却签订了比之南京、天津等屈辱条约稍好,但还是一个不平等的《中法越南新约》。

这个所谓“而败”是政治上腐朽造成的,马江之役的惨败是明显的例证。

因此,1885年后掀起了变专制为民主以实行政治改革的思潮,孙中山的“倾覆清廷”之志的萌发,康有为的“及时变法犹可支持”的呼吁,郑观应等人“亟行议院”的强烈要求,是这一“思潮”的代表性的表现。

而清政府站在这个民主政治改革的对立面,坚持封建专制制度,这就导致甲午战争的全面溃败。

经验告诉人们,不变专制为民主,绝无可能登中国于富强之境。

于是以公车上书为始点,把实行君主立宪制的思潮变为政治实践,形成了以实现民主制为中心的涉及经济、文化教育革新的戊戌维新运动。

 

  戊戌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资产阶级民主立宪制置诸实践日程的运动。

它虽然失败了,但却有划时代的伟大历史意义。

政治改革而外,对于经济教育也相应地予以规划。

康有为所提“钞法、铁路、机器轮舟、开矿、铸银、邮政”六项措施和培养新式人才的方案;政府机构设立法律、度支、学校、农、工、商、铁路、邮政、矿务、游会、陆军、海军等十二个局,都是与资本主义发展相适应的。

当然必须指明,这个经济、文教乃至政府机构改革,都是在“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的“制度局总其纲”的前提下进行的。

这就表明,这种改革不是枝枝节节的,而是有总体的设计的,其改革的核心则是设议院、定宪法、行民主。

 

  中国近代社会多了两个赘疣,那就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缺少的东西很多,但从根本上说是独立和民主,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

历史表明,独立植根于富强,富强来源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而这些都必须政治上实行民主才有可能办到。

人们常常谈中国近代史上的启蒙运动,其实启蒙的中心主要“启”的是关于民主意识的“蒙”。

如果说前58年的启蒙是“启”的关于引进和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蒙”的话,那么戊戌变法运动中的启蒙,就是“启”的政治上民主意识的“蒙”。

前者的启蒙是后者启蒙的基础和前提,二者是互为因果的。

抑有进者,戊戌变法不仅在思想上“启”民主政治意识的“蒙”,更重要的是民主政治的付诸实践,所以才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因为前58年中,伴随着引进学习科学技术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启蒙和实践,也已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或自觉地宣传了民主思想。

 

  戊戌变法的伟大意义还在于,它是为实现全面资本主义化也即为资本主义社会而斗争的开端。

从戊戌变法以后直至1949年解放战争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52年间的一切斗争,可以说都是为了实现戊戌变法开其端的民主与独立这一步。

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大革命、红军运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都是为完成戊戌变法开其端而未能完成的事业与任务。

因此,前58年先进人士的主要注意力,是从西方引进和学习先进科学技术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以致富强,戊戌以后的52年,先进的有志之士,除继续注重科技进步和发展实业之余,注意力的中心,放到了如何实现民主政治和独立,以适应和促进科学技术与工商业的发展上。

 

  讲到这里,需要说明我这种以戊戌变法为110年分段线,与以五四运动作为旧、新民主主义革命分段线是否相违背的问题。

 

  众所周知,旧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那是因为历史证明资产阶级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而落到了无产阶级的肩上。

但这只是标志着革命领导权的转移,社会性质并未发生变化,资本主义作为社会发展方向也一如既往,因此,它至多只能作为革命史的分段线,而并非整个近代历史的分段线。

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民主革命,归根到底仍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为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民族的富强,这与百年来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的目标是一致的。

当然,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在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的同时,也有为社会主义准备条件的意图,但最现实最直接的作用,仍然是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开辟更为广大的道路,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实现的既是戊戌变法所要实现的独立和民主,但又有所发展。

“独立”这一点应该说是相同的,“民主”则不是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所想要实现的模式。

其客观效果,在发展生产力上是相同的或者说基本相同,而在生产关系上则可明确地说,有相同的一面,即都为资本主义经济鸣锣开道,但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除上述与资产阶级所要实现的相同者外,还要在条件许可之下为向社会主义过渡作准备。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既标志着戊戌变法开其端的民主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实现,但又不全是百年来志士仁人所想要的那个图案或模式。

我的提法是:

“既是它,又不完全是它;说不完全是它,却又正是它。

”“是它”是基本的,从客观规律说也应该是基本的。

 

  

 

三、实现民主和反实现民主规定资本主义发展与不能顺利发展

 

  

 

实现民主政治与反实现民主政治的较量,明显的是始于戊戌维新运动。

民主和独立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因此这里所讲的民主政治也就包括反帝斗争以达到民族独立在内。

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人士,拥戴光绪皇帝变专制为君主立宪式的民主制之维新运动,经不起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势力的一击而失败了。

但民主政治毕竟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经过义和团和八国联军战争,民族危机进一步严重,阶级矛盾也尖锐异常,清王朝统治者和封疆大吏意识到,要维持他们的统治,不进行君民共主的立宪制的改革,无以缓和阶级矛盾、争取资产阶级并适应帝国主义的需求。

盛宣怀所说的“深宫一意守旧,……难免各国愈生玩视之心”(盛档,盛宣怀《上军机大臣王夔帅》,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十日,戊戌亲笔函稿。

),就可充分说明这一倾向。

于是,1900—1901年间,清朝政府根据督抚们的变法要求,着手进行“维新”“立宪”活动。

这种变法,尽管出发点和目的与戊戌维新有所不同,但其一系列旨令,诸如政治、经济方面的律例,文化教育方面改书院为学堂等,都准备或已付之实施。

这些大多是戊戌时维新派想要实行而来不及实行、被顽固派所扼杀的。

这就表明历史趋势是不能长期违反的,历史规律是不能长期抗拒的。

而清王朝这样做的客观效果,却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戊戌变法的潜在“幽灵”,到20世纪初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显现。

清廷的“维新”“立宪”活动,加上广大群众收回利权运动,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据统计,1895年前洋务军用、民用工业企业和地主绅商所办企业,投资总数为一亿八千余万元,到1913年达到三亿三千余万元,十余年间增加近一倍,而这期间增长速度最快的为20世纪初叶七、八年。

有人称这段时间为清政府对工业“奖励时期之极盛时代”(见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14页。

),是有道理的。

这从表面看,与所谓“假维新”有关,但追根求源还是由于戊戌变法的潜在影响。

 

  辛亥革命比之戊戌维新要前进一步,它推翻了清王朝,成立了民主共和制的中华民国。

它下达的许多法令指示中,由于戎马倥偬,直接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实业而颁发者虽然不多,但其民主精神,包括政治民主制度、教育改革制度等,均对资本主义有利。

何况孙中山发展实业以登国家民族于富强之域,是其一贯的思想主张。

民国初元他为此大声疾呼:

一则曰“丕振实业,促进教育,推广东球之商务,维持世界之和平”(《临时政府公报》20号,《辛亥革命资料》,中华书局1961年第1号,第159页。

):

再则日“今共和初成,兴实业为救贫之药剂,为当今最重要之政策。

”(1912年4月18、17日《民立报》。

此文已收编于《孙中山全集》第2册。

)孙中山认为,“中国商业之日就窳败,其故由天地自然之利不能兴,工商陈腐之习不能启,……皆满清专制之病”,民国政府对实业应“扶助而掖励之,则将来之富强可操左券而得。

”(1912年4月18、17日《民立报》。

此文已收编于《孙中山全集》第2册。

)在他的这些思想指导下,民国政府有关实业的管理部门,对商人办企业给予支持。

例如实业部就主张学习“东西文明国,商业登记,例归初级审判厅职掌,以便商人就近登记”,并且对于股份公司,“以恤商起见,减其征额”;对于“独出资本之商号,……宜一体允其自由呈注,不令偏枯。

”(《临时政府公报》29号,《辛亥革命资料》,中华书局1961年第1号,第232页。

)以孙中山为首的民国政府所造成的促进实业发展的民主气氛,迫使袁世凯也不得不作:

“民国成立,宜以实业为先务”(《袁大总统书牍汇编》卷首,《文辞》第3页,新中国图书局1936年版。

)的表示。

一时工业建设会、实业团、民生团等与发展实业有关的社团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政府颁发有利于资本主义实业兴盛的条例也不少,1912—1915年间,如:

《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公司条例》、《公司保息条例》、《矿业条例》等。

这些,在使辛亥革命后资本主义以较快速度增长起了很大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1920年投资总额达到五亿余元,又是1913年的百分之一百七十以上。

这固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西方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有所放松有关,但这期间日本乘机入侵的势头是大大加强的。

因此,这段时间资本主义经济增长,实为辛亥革命所起重大作用就无疑义了。

1927年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经济亦有所发展,据很不完全统计,1933年投资总额表面为四亿余元,实际远不止此数,因为三十名雇工以下和不使用机器动力者未统计在内。

(上述统计数字见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54—57页。

 

  以上事实说明,中国资本主义尽管困难重重,但还是波浪式前进的。

这固然是由于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要素,也与每一次民主运动的推进有关。

 

  然而民主制度直至1949年前,未曾站稳脚跟,封建式的专制乃至独裁,从清王朝到北洋军阀、国民党的统治,顽强地压制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清政府的官办、官督商办等形式,虽在历史上起过提倡维持的积极作用,但后来却为封建势力渗透到企业内部提供方便。

从19世纪90年代起清政府每年都要对轮、电、矿等企业劫取大量报效;官吏引用和推荐私人,督办、会办、帮办、坐办、提调等名目繁多的官员成堆,领干薪和靠干股分红利者不计其数,机构臃肿,管理腐败。

袁世凯于1903—1908年对轮、电二局的剥夺尤为典型。

盛宣怀说袁氏“专为剥削”,不事经营,确系事实。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官僚军阀对企业的摧残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

袁世凯为黄袍加身,搜刮甚于清末对轮、电的压榨,他“决意饬令地方官吏以振兴实业为名,而求巨款,”甚至“以专利权换取股东之金钱”。

例如对周学熙等人于1915年倡办华新纺织公司,袁政府给予该厂直、鲁、豫三省棉业专利,条件是“先送政府以巨款,以救其燃眉之急”,否则不给予专利。

(陈真、姚洛编《中国工业史资料》第3辑,第663—664页。

)这是一种类型。

另有一种是官僚干脆占为己有,这也屡见不鲜:

陆建章等人先后督陕时将陕西制革厂收为军办;汤芗铭主湘时,将湖南第一纺织厂收归省有;倪嗣冲督皖时,“借政治势力,以夺取矿权”,囊括矿利,或则“借开采以号召资本”,或则“借开采以续矿权”,等等以搜刮钱财。

1927年国民党统治开始到抗日战争时,中央到各省地方官僚军阀对企业的搜刮掠夺手段亦大体相同:

或收归官办,或没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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