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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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模板
四川省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ZZ202018
赛项名称:
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信息技术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依托,以计算机组装维修及数据恢复技术为载体,旨在检验选手在模拟真实的工作场景下对计算机进行故障检测维修及数据恢复方面的能力,全面展现中职教育的发展水平,提高信息技术类中等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
本赛项将电子信息行业企业人才能力需求和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前沿技术融入比赛内容,以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引导中职信息技术类专业开展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应用型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增强中职信息技术类专业学生就业的竞争力,提高就业质量。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为180分钟
(二)竞赛任务
1.电路功能板的检测与维修(赛项比重25%)。
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赛项执委会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原理图等),完成指定电路功能板的故障检测及维修。
2.存储设备维修及数据恢复(赛项比重40%)
依据赛题给定的故障描述,对赛项执委会现场提供的存储设备(硬盘/U盘/SD卡等)进行检测维修,将设备中存储的操作系统安装文件、应用程序安装文件及指定标识文件资料恢复出来。
3.计算机组装与检测(赛项比重20%)
利用一个空机箱,搭配赛项执委会提供的主板、内存、CPU、硬盘、电源等其它备件(比赛现场提供一台完好的计算机,其中所有的备件,可拆卸使用),组装出一台完整的电脑主机,然后利用维修好的U盘,将恢复出来的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安装在组装好的电脑上,同时确保相关的驱动及应用程序能正常运行。
4.填写竞赛报告单(赛项比重10%)
完成电子版竞赛报告单的填写,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交。
5.职业素养(赛项比重5%)
综合考评选手操作、安全、生产、清洁、整理等方面的职业素养。
(三)相关技能
1.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2.电子产品维修工艺与流程
3.计算机应用技能
4.电子产品的故障检测与维修
5.数据恢复技能
6.计算机组装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算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并进行排序。
2.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2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
3.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竞赛期间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过程
1.竞赛前1天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意外保险等资料并进行资格核查,选手到赛场指定地点抽取赛位号,接受检录,进行一次加密。
由加密裁判经加密处理后封存保管于指定场所。
2.竞赛开始90分钟前,选手到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抽取赛位号,进行二次加密;按裁判长指令进入指定赛位,但不可进行任何操作。
赛位号由加密裁判经两次加密处理后封存保管于指定场所。
3.在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的指令后,选手可自行决定工作程序,使用现场配套的设备及工具,开始竞赛操作,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在比赛开始后前30分钟内,选手如发现仪器设备及工具不能正常使用可提出申请更换。
4.竞赛开始后,裁判长将随机生成数据恢复指定文件,并打印下发给参赛选手。
5.在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的指令后,选手必须停止一切竞赛操作。
6.竞赛结束后,根据现场裁判的指示进行电路板卡维修结果上传及电子版竞赛报告单上传,完成竞赛结果提交及确认。
7.竞赛结果提交并完成报告签字后,按照现场裁判的安排有序离开比赛现场。
(二)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竞赛环节
1月3日
8:
30-15:
00
参赛选手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本次不安排统一报到,但15:
00前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须到校参加相关活动。
15:
00-16:
00
领队会,地点笃行楼(二教学楼)309
①登记领队信息;
②领取领队证;
③领队会。
15:
00-16:
00
参赛选手熟悉竞赛场地
①确认选手信息;
②领取指导教师证;
③凭有效证件及确认选手信息领取选手证;
④熟悉场地限定在观摩区内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16:
00-16:
30
赛项预备会
①凭有效证件及参赛选手证、指导教师证入场;
②确认选手信息;
③赛项预备会。
16:
30-17:
00
一次加密
①由一次加密裁判组织一次加密抽签,选手填写一次加密表,按要求佩戴一次加密签;
②选手回宾馆休息。
1月4日
7:
40-8:
00
检录
①凭有效证件及参赛选手证、一次加密签在检录出侯检;
②一次加密裁判确认选手信息;
③由一次加密裁判组织一次加密抽签,选手填写一次加密表,按要求佩戴一次加密签。
注意:
严禁参赛选手私自携带通讯、存储设备、照相、摄录设备进入赛场
8:
00-8:
30
二次加密及入场,二次加密签由场次及工位号组成,如
-01、
-01,其中
或
表示场次,
为第一轮竞赛(上午),
为第二轮竞赛(下午),01为工位号
①由二次加密裁判组织二次加密抽签,选手填写二次加密表,按要求佩戴二次加密签
②按引导员引导路径入场,第一轮竞赛选手到竞赛场地,第二轮竞赛选手到侯考室封闭等待
8:
30-11:
30
第一轮比赛
11:
30-
第一轮提交竞赛结果并离场
14:
00-17:
00
第二轮比赛
17:
00-
第二轮提交竞赛结果并离场
17:
00-19:
00
赛项申诉与仲裁
17:
30-
裁判组评分
19:
30-
裁判组成绩复核确认
21:
00-
解密并录入上报
1月5日
9:
00-12:
00
公布竞赛成绩
12:
00-
各参赛队返程
(三)竞赛流程图
,
六、竞赛试题
(一)竞赛试题说明
本赛项在正式比赛前1个月在大赛信息发布平台上(【网址】)公开竞赛题库。
公开内容:
竞赛题库辅助技术资料电子版及赛卷。
(二)竞赛赛卷样卷
见附录1竞赛赛卷样卷。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选手资格。
必须是区域内年龄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5月1日为准)的2020年全日制在籍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五年制高职1—3年2020年全日制在籍学生。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各市(州)教育局根据本次大赛报名资格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安全、可靠。
2.组队要求。
以市(州)为单位自行选拔选手组队参加比赛,每市(州)每赛项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2支(成都市原则不超过4支),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
不允许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
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由同一法人代表登记、使用同一办学资源、使用多个校名举办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按一所学校组织报名。
每支参赛队队员不超过2人,并选定其中1名为队长。
每个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1名领队,领队可由一名指导教师兼任也可以单独指定,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大赛期间,各市(州)或各参赛校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3.报名要求。
参赛队按照组委会要求,通过专用竞赛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工作。
4.在比赛期间,各参赛队可根据比赛赛题自行决定选手任务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5.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应根据比赛要求,提交相应的文档、截图和指定文件等,不交或存放位置错误视作自动放弃,无相应项目成绩。
(二)熟悉场地
1.正式比赛前1天,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有序地熟悉场地,熟悉场地限定在观摩区内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期间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赛场要求
1.参赛队选手在比赛开始前90分钟到赛场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
2.参赛队选手赛位由两次加密确定,确定的赛位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比赛期间适时提供饮水,参赛队选手不得离开指定的场地。
选手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
4.竞赛所需的电脑、配套硬件、软件、检测维修所用的工具仪器由统一提供,参赛队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行选择使用。
5.严禁参赛队选手私自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进入赛场,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成绩记为0分。
6.严禁参赛队选手佩戴有选手(学校)标识的物品进入赛场。
7.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参赛队选手竞赛的行为。
8.竞赛操作结束时,参赛队选手应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开赛场。
(四)成绩评定及公布
1.竞赛结束后,由各裁判组对参赛队选手提交的竞赛结果逐项评分,并进行成绩汇总和复核,汇总复核后的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人员核准签字后上交大赛办,经核准确认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示,公布2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长在系统导出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闭赛式上宣布并颁发证书。
2.竞赛结果的评分方法及标准见本规程的“十一、成绩评定”项。
八、竞赛环境
赛场总面积不小于100㎡,依参赛名额确定比赛工作区,每个赛位面积在3㎡左右且标明编号,赛位之间的通道间隔不小于0.5米,工位间加装隔离挡板和隔离线。
另外,设置医务室一间、监考/裁判会议室兼休息室1间,设备、材料、工具、耗材等储藏室1间。
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和应急备用电源。
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到现场观赛。
赛场具备两个以上安全疏散通道,并设有应急疏散图,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九、技术规范
(一)职业素养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相关知识与技能
1.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2.电子产品装接工艺与流程
3.计算机应用技能
4.计算机组装与测试
5.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的安装
6.计算机主板的故障检测与维修
7.硬盘维修与数据恢复技术
(三)相关职业标准
1.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4-07-10-01)
2.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1-02-05)
3.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5-01)
4.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2-02-13-01)
5.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4-07)
6.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4-02)
十、技术平台
(一)比赛器材及具体要求说明
序号
仪器设备
规格说明
品牌
1
维修工作台
防静电维修工作台
多品牌适用
2
数字万用表
交流电压1000V±(0.8%+3),直流电流20A±(0.8%+1),直流电压1000V±(0.5%+1),交流电流20A±(1%+3),电阻200MW±(0.8%+1),电容100mF±(4%+3)
多品牌适用
3
数字示波器
100MHz以上双通道示波器
多品牌适用
4
恒温烙铁
温度调节范围150-450(℃)
多品牌适用
5
热风焊台
温度调节范围100~480℃
多品牌适用
6
直流稳压电源
I路以上0-30V可变电压输出
多品牌适用
7
放大镜台灯
高强照明、五倍放大功能
多品牌适用
8
工具箱(含工具)
内含螺丝刀套件、芯片盒、细毛刷、含银硅脂、洗板水壶、吸锡枪、助焊膏、尖嘴钳、偏口钳、焊锡丝、吸锡带、飞线、刀片、粗毛刷、防静电镊子
多品牌适用
9
电脑主机
P42.0以上CPU,512MB以上内存,安装WindowsXPSP2以上版本或Win7操作系统(30天试用版)
多品牌适用
10
电脑配件
CPU、内存、机箱等
多品牌适用
11
数据恢复平台
能够进行硬盘维修及数据恢复操作
中盈创信SOL-DRFIX-802
(二)技术平台标准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说明
1
智能检测平台中心管理系统
中盈创信SOL-MANAGER
2
智能检测软件
中盈创信SOL-SOFT-X
3
智能检测平台
中盈创信SOL-MONITOR
4
电脑内置操作系统软件
Windows7或Windows10
十一、成绩评定
本赛项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分标准在注重对参赛选手综合能力考察的同时,也能客观反映参赛选手的技能水平及职业素养。
(一)评分方法
评分包括机评分、客观结果性评分及主观结果性评分三种。
1.机评分:
由裁判长与监督组直接从平台服务器中调取。
对于竞赛任务一的维修结果,现场采用专用的检测平台及软件进行自动评分并记录成绩,选手在完成功能板维修后,只需通过检测平台提交结果即可。
2.客观结果性评分:
将选手对存储设备维修及数据恢复的结果与标准答案进行对照,即可确定选手得分;逐个赛位查看选手组装的电脑是否能正常开机,并且系统与程序可以正常运行,即可确定选手得分。
3.主观结果性评分:
对于竞赛任务中选手填写的维修报告,由5名评分裁判依照给定的参考答案,对选手填写的内容分别进行打分,取其中3名裁判的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作为选手本项得分。
4.职业素养评分:
由现场裁判打分,由3名现场裁判组成一个打分小组,逐个赛位进行职业素养方面评分。
5.评分结果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依据任务模块得分进行排名,先比较数据恢复部分得分,再比较板卡维修部分得分,然后比较计算机组装部分得分,最后比较竞赛工作报告部分得分。
(二)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比例
评分方法
计算机主板及功能板的检测与维修
25%
功能板故障检测维修结果
25%
机评
存储设备维修及数据恢复
40%
存储一数据恢复
12%
客观性评分
存储二数据恢复
11%
客观性评分
存储三数据恢复
9%
客观性评分
存储四数据恢复
8%
客观性评分
计算机的组装
与检测
20%
组装的电脑硬件完好
6%
客观性评分
组装的电脑软件完好
6%
客观性评分
选用任务2修复的U盘
8%
客观性评分
检测报告
10%
故障维修过程描述
10%
主观性评分
职业素养
5%
操作规范
2%
主观性评分
工具箱整理
1%
主观性评分
工位整洁
2%
主观性评分
(三)成绩复核与公布
1.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
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2.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由项目专家组长、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
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十二、奖项设定
竞赛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荣誉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凭执委会印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许随便携带书包进入赛场。
5.配备先进的仪器,防止有人利用电磁波干扰比赛秩序。
大赛现场需对赛场进行网络安全控制,以免场内外信息交互,充分体现大赛的严肃、公平和公正性。
6.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7.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生活条件
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
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
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由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熟悉赛场。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在赛场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竞赛场次、工位号通过抽签决定。
4.参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
竞赛所需的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硬盘、光盘、U盘、手机、随身听等,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源、通信工具。
5.选手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方可开始比赛。
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
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入场。
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开离场。
6.竞赛过程中,每个参赛队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关的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7.竞赛过程中除裁判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它非竞赛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8.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在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或在场外进行远程指导。
10.本次竞赛根据参赛队数量分批次进行,每批次8-9个参赛队同时比赛,参赛批次和工位号在赛前抽签决定,一天内完成所有批次比赛。
11.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1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终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员/监考员管理、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选手比赛,裁判员应提出警告,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确认,终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仪器设备及工具等严重损坏,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没有采取措施的,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和有效竞赛成绩。
13.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选手所在代表队在相应赛项开赛前5个工作日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替换,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14.其它未尽事宜,将在竞赛指南或赛前说明会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
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
4.选手比赛时间内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
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竞赛期间,选手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如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无法继续参赛的,需举手请示裁判,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选手离开赛场后不得在场外逗留,也不得再返回赛场。
6.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
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7.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及规定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如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等,否则视为作弊。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竞赛期间,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不能进行竞赛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