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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措施

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基本维护要求

我国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之一,煤炭资源最为丰富。

2005年我国煤炭产量已达到21.5亿吨,居世界第一位。

但煤矿生产主要是地下作业,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经常受到瓦斯、煤尘、水、火以及顶板等灾害的威胁。

在我国工矿企业中,煤矿仍然是发生事故数和伤亡人数最多的行业,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据2005年最新统计,全国煤矿发生各类事故共造成5938人死亡。

其中,瓦斯事故占36.56%,顶板事故占34.16%,水害事故占10.19%,提升运输事故占9.73%,机电事故占1.77%,爆破事故占1.7%,火灾事故占0.38%,其他事故占5.51%。

2005年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260起,死亡2616人,平均每1.37天发生一起;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8起,死亡1739人,平均每6.29天发生一起;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起,死亡614人。

所以每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各类灾害事故预兆、各种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作用,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在工作和学习中规避和控其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及自救互救技能,保证煤矿安全生产,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率,促进“人的本质安全系统”的提升。

安全定律:

海恩法则

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启示:

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

防范事故,必须从征兆抓起,从苗头抓起,,从每次违章抓起。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

墨菲定律

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

启示:

对任何事故隐患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灾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

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这是东汉政治家荀悦对治理社会问题的深刻见解。

荀悦的见解和“墨菲定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必须防患于未然一个螺钉的松动可能引起一个管道的损坏,一个管道的损坏导致一个系统的瘫痪,一个系统的瘫痪就可能引发一次重大事故,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青蛙原理

把一只青蛙放在凉水里,然后慢慢加热,青蛙即使被煮熟了,也不会主动跳出逃生。

但如果将一只青蛙突然扔进热水中,青蛙会马上一跃而起,逃离危险。

启示:

青蛙定律告诉我们,一些突发事件,往往容易引起人们的警觉,而易致人于死地地却是在自我感觉良好的情况下,对实际情况的逐渐恶化,没有清醒的察觉。

对自己工作场所的隐患熟视无睹、习以为常,是最大的隐患;不能发现现场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

蝴蝶效应

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有可能会在美国的得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

启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小的事情确实能够造成这样的后果。

一次小小的违章和隐患,如果不加以及时地规避和控制,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非常大的危害,甚至酿成大祸。

 

第一节 矿井瓦斯防治

一、概述

1、矿井瓦斯的概念

矿井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气体,是指煤矿井下以甲烷(CH4)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因为瓦斯是一种混合气体,在组成瓦斯的各种气体中,甲烷往往占总量的80%~90%,所以矿井瓦斯有时单指甲烷。

矿井瓦斯的来源。

矿井瓦斯的形成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造气时期:

(1)生物化学造气时期。

从植物遗体到形成泥炭。

(2)变质作用造气时期。

从褐煤、烟煤到无烟煤。

由于在生化作用造气时期,泥炭埋藏较浅,覆盖层的胶结固化也不好。

因此,生成的气体通过渗透和扩散很容易排放到大气中,现今煤层中的瓦斯,仅是变质作用生成的气体总量的3%~24%。

2、瓦斯的性质

矿井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空气轻,与空气相比其相对密度为0.554。

因此,巷道顶板、冒落区顶部往往容易积聚瓦斯。

瓦斯有很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扩散速度是空气的1.34倍。

瓦斯具有燃烧和爆炸性。

3、矿井瓦斯的危害

(1)瓦斯窒息。

瓦斯通常指甲烷。

甲烷无毒,但空气中甲烷浓度的增高会导致氧气浓度的降低。

在压力不变的情况下,当甲烷浓度为43%时,氧气浓度将降至12%,人会感到呼吸困难;当空气中的甲烷浓度为57%时,氧气浓度将降至9%,这时人误入其中,短时间内就会因缺氧窒息而死亡。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凡井下盲巷或通风不良的地区,都必须及时封闭或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2)瓦斯的燃烧和爆炸。

当瓦斯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高温火源就能燃烧和爆炸,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会造成大量井下作业人员的伤亡,严重影响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会给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巨大损失。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

据全国煤矿1991年~2004年的统计,仅一次死亡3人以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就发生3877起,死亡29083人,平均1.32天发生一次。

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682起,死亡13741人,相当于7.5天发生一起;其中,2002年~2004年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85起,死亡1360人。

(3)煤与瓦斯突出。

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采掘工作面的煤壁将遭到破坏,大量的煤与瓦斯从煤壁内,以极快的速度向巷道或采掘空间喷出,充塞巷道,摧毁巷道内的设施、设备,破坏通风系统,甚至发生风流逆转,还可能造成人员窒息和发生瓦斯爆炸、燃烧及煤流埋人事故,严重时可导致整个矿井生产系统的瘫痪。

二、矿井瓦斯涌出及矿井瓦斯等级的划分

1、矿井瓦斯涌出

由于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称为矿井瓦斯涌出。

(1)普通涌出

普通涌出是指瓦斯从采落的煤炭及煤层、岩层的暴露面上,通过细小的孔隙缓慢而长时间的涌出。

普通涌出是矿井瓦斯涌出的主要形式,不仅范围广,而且数量大。

(2)特殊涌出

特殊涌出是指采掘过程中,在极短时间内从煤(岩)壁内向采掘工作空间突然大量涌出,可能还伴有煤粉、煤块和岩块,瓦斯的这种涌出形式称为特殊涌出。

瓦斯特殊涌出是一种动力现象,分为瓦斯喷出和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特殊涌出的范围是局部的、短暂的、突发性的,但其危害极大。

2、矿井瓦斯等级的划分

《煤矿安全规程》(第133条)规定: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的。

相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月平均日产1吨煤所涌出的瓦斯数量,用m3/t表示。

绝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涌入采掘空间的瓦斯数量,用m3/min或m3/d表示。

矿井瓦斯等级的划分:

我国在上世纪50~60年代一直沿用原苏联的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方法,将瓦斯矿井划分为4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超级。

其中超级瓦斯矿井包括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

1980年以来,将一级、二级瓦斯矿井合并为低瓦斯矿井;将三级和超级瓦斯矿井中的非突出矿井合并为高瓦斯矿井;将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列为突出矿井。

即共分为三个级别。

(1)低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煤矿安全规程》(第134条)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各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所谓“瓦斯喷出区域”是指“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的区域。

三、瓦斯爆炸及其预防

(一)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浓度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只能燃烧;当瓦斯浓度为9.5%时,爆炸威力最大,破坏性最强;当瓦斯浓度大于16%时,则失去爆炸性。

如果有其它可燃气体和粉尘混入,或者混合气体的压力和温度升高都会使瓦斯爆炸浓度界限扩大;若混入了惰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或氮气),可使瓦斯爆炸的界限缩小,瓦斯浓度达到5%也可不爆炸,不到16%即失去爆炸性。

如混入的惰性气体量很大,则可使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失去爆炸性。

2、引火温度

瓦斯引火温度一般为650℃~750℃。

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赤热金属表面、吸烟、违章爆破、架线火花,甚至撞击和摩擦产生的火花都足以引燃瓦斯。

3、充足的氧气含量

瓦斯爆炸时氧气浓度必须达到12%以上。

当氧气浓度降到12%时,瓦斯就失去了爆炸性,遇火也不会爆炸。

(二)瓦斯爆炸的危害

1、产生高温、高压

瓦斯爆炸瞬间时的温度在1850℃~2650℃之间,这样高的温度,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还可能引起井下火灾和连续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后产生高压。

在高温、高压的作用下,爆源处的气体形成强烈的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巷道和机械设备遭到破坏,摧毁矿井通风设施等,冲击波还会将沉积在巷道中的煤尘扬起,可能造成二次爆炸。

2、生成大量有害气体

瓦斯爆炸后,将生成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据分析,瓦斯爆炸后的空气成份为:

氧气为6%~9%、氮气为82%~88%、二氧化碳为4%~8%、一氧化碳为2%~4%。

统计资料表明,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中,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0%以上。

《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入井不戴安全帽、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入井前喝酒和穿化纤衣服入井等违章违纪行为,都是导致事故的危险源。

如矿工入井前喝酒,往往神志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容易出现差错;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一旦摩擦起火或吸烟,不仅容易发生火灾,遇有瓦斯、煤尘超限,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化纤服装绝缘电阻大,当人体活动时,它与身体摩擦产生静电,可能引起瓦斯爆炸,引爆电雷管,遇有火灾事故时,还会加重对人体的伤害;自救器俗称“救命器”,当遇有火灾、瓦斯爆炸事故,因缺氧或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容易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因此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而且还要会正确使用。

(三)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是指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的现象。

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通风管理

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

加强通风管理,做到供风稳定、可靠、连续不断,才能保证及时冲淡和排除瓦斯。

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风筒质量、挂设等符合要求,禁止无风和微风作业。

(2)加强瓦斯的检查与监测

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各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并配备相应的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以监测、监控井下瓦斯。

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落空洞内、采空区边界、切割中的采煤机附近等处都容易积聚瓦斯。

一旦发现瓦斯积聚现象,必须立即处理。

煤矿井下生产条件十分复杂、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的涌出变化有时出现异常、煤尘和其他燃爆气体的加入降低瓦斯爆炸下限,以及仪器与人为检查上的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对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瓦斯浓度进行管理时,一般取5倍的安全系数,而对局部地点瓦斯浓度取2.5倍的安全系数;另外,体积超过0.5m3的瓦斯达到爆炸下限浓度时,遇到高温火源足以会燃爆。

所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瓦斯抽放

瓦斯量大,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预先采取抽放措施,把开采时的瓦斯涌出量降下来,以便安全生产。

2、杜绝引爆火源

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井下禁止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在井下气、电焊和喷灯焊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煤矿井下爆破工、煤矿井下电钳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防止出现爆破火花和电火花。

3、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要尽量防止灾害事故扩大,控制灾害事故范围。

为了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除建立完善合理、抗灾能力强的矿井通风系统外,还应采取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设安全装置(安设防爆门、反风装置、隔爆设施)等措施。

以及每名入井人员必须戴自救器,并做到懂原理、会使用。

三、煤与瓦斯突出及防治

1、煤与瓦斯突出的概念

煤矿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在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作用下,大量的煤和瓦斯突然抛向采掘空间,且伴随着强烈的动力和声响的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2、煤与瓦斯突出的分类

(1)按动力现象的力学特征,可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

(2)按突出强度分为:

小型突出(小于100t);中型突出(等于或大于100t、小于500t);大型突出(等于或大于500t、小于1000t);特大型突出(等于或大于1000t)。

3、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绝大多数的煤与瓦斯突出,在突出前都有预兆,没有预兆的突出是极其少数的。

突出预兆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两种。

(1)有声预兆。

响煤炮、支架折断声、闷雷声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无声预兆。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光泽暗淡、煤层干燥和煤尘增大;煤壁外鼓、支架变形、掉碴、底板鼓起、顶板断断裂、炮眼变形;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有害气体增加、闷人、工作面温度降低或升高等。

4、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分为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性防突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煤矿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突的效果检测和安全防护。

 

第二节 矿井防灭火

一、矿井火灾分类及危害

矿井火灾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

矿井火灾一旦发生,轻则影响安全生产,重则烧毁煤炭资源和物资设备,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防治矿井火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据1949~2004年统计,全国煤矿矿井火灾事故以死亡人数统计计算,火灾只占1.52%,排在各类灾害的最后,但在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各类事故中,以死亡人数计算,火灾事故却占到3.72%,仅次于瓦斯事故、顶板事故和水害事故,位居第四。

矿井火灾是指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

矿井火灾按引火热源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指外部火源引起的。

多数发生在井口房、井筒、机电硐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

外因火灾生生突然、凶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往往会酿成重大恶性事故。

据统计,煤矿重大恶性火灾事故中90%属于外因火灾。

形成外因火灾的原因主要有明火、电火花、违章爆破、瓦斯煤尘爆炸、机械摩擦火花等。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进行以上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爆破工在爆破过程中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爆破。

2、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又称煤炭自燃。

煤在常温下吸收空气中的氧气,产生低温氧化,释放热量和初级氧化产物,由于散热不良,热量聚积温度上升,加速低温氧化作用进程,最终导致煤炭自然发火。

内因火灾多数发生在风流不畅通的地点,发火的外部征兆不明显,很难早期发现,灭火困难,燃烧延续时间可达数月、数年、甚至数十年,造成煤炭资源的巨大损失。

据统计,内因火灾发生的次数占矿井火灾总次数的90%以上。

根据发火地点的不同,矿井火灾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火灾、采面火灾、煤柱火灾、采空区火灾和硐室火灾;根据燃烧物质的不同又可分为机电设备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燃烧火灾、坑木燃烧火灾、瓦斯燃烧火灾和煤炭燃烧火灾。

(二)矿井火灾的危害

1、火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据国内外统计,在矿井火灾事故中遇难者95%以上是死于烟雾中毒。

2、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3、火灾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5、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矿井火灾的灭火方法

(一)外因火灾的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方法。

当火灾涉及范围不大、灭火人员能接近发火点或火灾处于初始阶段时,直接灭火法更加快速、有效。

直接灭火法就是用水、砂子、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扑灭火灾或挖除火源。

(1)挖除火源。

将已经发热或者燃烧的煤炭以及其它可燃物熄灭、挖出、清除,运出井外。

这种方法适用于火灾处于初期阶段,涉及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超限、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火源位于人员可直接到达的地点。

(2)用水灭火。

水是最有效、最经济、来源最广泛的灭火材料。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用水灭火注意事项:

①要有足够的水量,水量不足不仅难以灭火,而且有可能延误时机,造成火势发展。

②要有瓦斯检查工在现场附近及时检查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2%时,要立即按避灾路线撤出。

③水能导电,不能用水来直接扑灭电气火灾。

④不宜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⑤灭火人员要站在进风侧,防止高温烟流伤人或中毒,水射流要由外向里逐渐灭火,以免产生过量水蒸气伤人和水煤气爆炸。

⑥保持正常通风,以便使烟和水蒸气能顺利地排到回风流中。

(3)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盖在燃烧物体上,将空气隔绝把火扑灭。

这种方法适用于扑灭初期的电气火灾和油类火灾。

(4)用灭火器灭火。

井下常用灭火器有:

干粉灭火器、灭火手雷、灭火炮、泡沫灭火器、高倍数泡沫灭火器等。

机电硐室应配有扑灭电气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灭火手雷、灭火炮是利用化学药剂的物理化学作用来扑灭火灾;泡沫灭火器是利用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氧化碳覆盖在燃烧物上隔绝空气灭火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器是利用机械产生的泡沫吸收热量、隔绝空气,扑灭火灾。

2、隔绝灭火法

井下火灾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隔绝空气的供给,减少火区内空气中氧气含量,使火源缺氧而达到灭火的目的,这种灭火方法叫做隔绝灭法。

3、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就是隔绝灭火法与其它灭火法的综合应用。

实践证明,单独使用密闭火区,熄灭火灾所需时间较长,容易造成煤炭资源的冻结,影响正常生产。

如果密闭墙质量不高,漏风严重,将达不到灭火的目的。

因此,通常在火区封闭后,向火区内注入泥浆、惰性气体、凝胶或调节风压等方法,加速火区的熄灭。

(二)内因火灾的灭火方法

1、内因火灾的预兆

(1)巷道内湿度增加,出现雾气、水珠。

当井下两股温度不同风流汇合处也可能出现雾气,同时透水事故预兆也会有水珠出现。

因此,在井下发现雾气或水珠时,要结合具体条件加以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

(2)煤炭自燃放出焦油、煤油、汽油味等。

经验证明,当人们嗅到焦油味时,煤炭自燃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

(3)巷道内发热,气温升高。

煤炭自燃过程中放出的热量。

(4)人有疲劳感。

煤炭在整个自燃过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因此人们会感觉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有疲劳感等。

2、内因火灾防治

煤炭自燃火灾的预防措施主要有均压通风控制漏风供氧;喷浆堵漏、钻孔灌浆;注凝胶防灭火等措施。

 

第三节 矿尘防治

矿尘(粉尘)是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物细微颗粒的总称。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矿尘,其危害巨大,它不仅能引起矿工患职业病,煤尘还具有爆炸性。

煤尘爆炸是造成矿井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重的煤矿灾害之一。

矿尘按岩性可分为煤尘和岩尘。

煤尘,是指细微颗粒的煤炭粉尘;岩尘,则指细微颗粒的岩石粉尘。

矿尘按其状态可分为浮游煤尘和沉积煤尘。

悬浮于空气中的煤尘叫浮游煤尘;沉落下来的煤尘叫沉积煤尘。

在煤矿井下的打眼、爆破、落煤、装运、转载、提升的过程中,都能产生大量的粉尘。

一、矿尘的危害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工人长期在有矿尘的环境中作业,吸入大量粒度小于5μm的矿尘,轻者会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会造成人体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使肺部失去弹性,减弱或丧失呼吸能力,缩短人的寿命。

据不完全统计,至1996年我国煤炭行业累计尘肺病人数为17.5万人,且每年以3000~5000人的速度递增。

尘肺病每年平均死亡2500人左右,是工伤死亡的3~5倍。

尤其严重的是,国有重点煤矿还有可疑尘肺病人20万。

据报道,我国尘肺病病人占全世界尘肺病人总数的50%,而目前我国煤炭行业的尘肺病人数就占全国尘肺病人总数的46.5%。

2、污染劳动环境

作业地点空气中矿尘过多会影响视线,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影响劳动生产效率,影响设备安全运行,对安全生产十分不利。

3、煤尘能燃烧和爆炸

细小的尘粒在其外界火源的点燃下,很容易燃烧引起矿井火灾。

煤尘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爆炸性,煤尘的爆炸对矿井的危害极大,它不仅造成的经济损失,还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据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统计,我国90%以上现在可生产煤矿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

二、煤尘爆炸及预防措施

1、煤尘爆炸的条件

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有的在热源作用下只能燃烧,而不会发展成爆炸;有的在热源作用下,不仅会燃烧,而且会发生爆炸,这种煤尘称为具有爆炸性煤尘。

(2)一定浓度的浮游煤尘存在。

具有爆炸性的煤尘只有呈浮游状态并达到一定浓度范围,才可能发生爆炸。

我国试验表明,煤尘爆炸下浓度为45g/m3,上限浓度为1500~2000g/m3,爆炸威力最强的煤尘浓度为300~400g/m3。

(3)高温引爆火源。

煤尘高温引爆火源一般为610~1050℃,多数为700~900℃。

煤矿井下能引起煤尘云爆炸的高温热源很多,如爆破火花、电火花、摩擦撞击火花、瓦斯燃烧或爆炸、井下火灾或明火等。

(4)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18%。

空气中氧气浓度小于18%时,煤尘就不能爆炸。

但空气中氧浓度在18%以下时,并不能完全防止瓦斯与煤尘在空气中的混合物爆炸。

2、煤尘爆炸的危害

煤尘爆炸时要释放极大的热量,这个热量可以使爆源周围空气温度达到2300~2500℃。

随着温度骤然上升,使气体压力也突然增高,煤尘爆炸的理论压力为735.5KPa。

高压产生巨大冲击波,冲击波速度为2340m/s,它对井下人员、设备、设施及矿井的破坏力极大。

煤尘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将巷道的沉积煤尘再次扬起,形成二次爆炸。

煤尘爆炸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

煤尘爆炸时产生的一氧化碳,在灾区内的浓度可达2%~3%,个别可高达8%。

煤矿爆炸事故中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0%~80&。

3、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1)防尘措施。

具体措施有:

煤层注水、湿式打眼及使用水炮泥、采掘机械的喷雾降尘、井下运输及各转载点洒水降尘、水幕净化、对井下巷道定期清扫或冲刷、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等。

(2)防爆措施。

防止煤尘爆炸措施与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相同,可参见第一节有关内容。

(3)隔爆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155条)规定: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主要是在井下适当地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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