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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知识考试资料

互联网金融知识

(考试资料)

特别提醒:

如果你不想被时代淘汰请关注互联网金融模式(包括众筹模式、P2P/P2C、互联网或移动支付、互联网银行、电商小贷、金融服务)。

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更接地气,更为金融业内所关注。

本次考试以《互联网金融知识》和《风险管理》(2014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专用辅导教材)为主要内容,适当兼顾《担保法》、《合同法》。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资料若有不妥之处,请大家多指正!

第一部分:

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什么是P2C?

----最安全的理财模式 

P2C(PersonaltoCompany)是根据P2P网贷模式延伸出的一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完善了P2P/P2C网贷平台的一些缺点,更主要的是P2C互联网金融服务,对债权转让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债权项目在平台上向投资者公开并引进第三方机构为项目担保。

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转让及服务协议;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评估风险,实时披露项目运营信息,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

传统互联网金融投资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是自从P2C网络金融借贷平台等的兴起,这一概念的范畴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P2C为首的投资方式正成为当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流。

目前,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方面,P2P/P2C一直是为人所熟悉的投资模式,而鲜为人知的是P2C网贷平台打破了P2P存在的资金保障方面的普通无担保模式,成功避开了P2P平台的坏账问题。

这是因为与普通P2P网贷不同,P2C模式打造的是个人与企业的投融资关系。

其模式是企业发布融资项目,投资人直接针对项目投标。

它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短期、急需贷款具有重要的价值,目前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要数爱投资、汇投资、积木盒子等P2C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

进入2014年以来,在P2C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的冲击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了重大的转机,以企业服务为主体的P2C网贷平台成为了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新的发展希望,同时也为投资者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安全投资环境。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终端设备的广泛使用,借助网络实现资金支付、融通和信息中介服务的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

互联网金融有助于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体系包容性,发展普惠金融。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的观察期,需要处理好鼓励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对其予以适度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一)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情况

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当前,业界和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尚无明确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定义,但对互联网支付、P2P/P2C网贷、众筹融资等典型业态分类有比较统一的认识。

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

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

一是以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基础,挖掘客户信息并管理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通过搜索引擎对信息进行组织、排序和检索,通过云计算处理信息,有针对性地满足用户在信息挖掘和信用风险管理上的需求。

二是以点对点直接交易为基础进行金融资源配置。

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供需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并匹配,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和达成交易,交易环境更加透明,交易成本显著降低,金融服务的边界进一步拓展。

三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以第三方支付为基础的资金转移,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作用日益突出。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以前,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银行“把业务搬到网上”,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后,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

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开始。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

自此,P2P/P2C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互联网金融P2P/P2C行业的机会很大,就能有很好的机会和利润。

中小企业在市场上实际已经是中国GDP的主力军了,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成了突出的难题。

简单来说,银行和信托这种比较高端的机构的服务总是有很高的门槛,虽然融资成本还不错,但是提供的服务比较固定。

绝大部分的银行产品或者信托产品都是一年期的产品,而且很多时候要提前还款,带来的结果就是融资成本比较高。

中国中小企业只有3%能从传统金融平台拿到融资,中国中小企业有比较大的理财需求和非常巨大的融资需求。

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一个是不愿意做,一个是不会做,即使愿意做也不一定做好,留给了P2P/P2C/P2C很多空间来进入这个行业。

这个市场,只要我们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就可以给很多人造福利。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积极意义

一是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

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定位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

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我国民间借贷资本数额庞大,长期以来缺乏高效、合理的投资方式和渠道,游离于正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客观上需要阳光化、规范化运作。

通过规范发展P2P/P2C网贷、众筹融资等,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国家鼓励的领域和项目,遏制高利贷,盘活民间资金存量,使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众筹股权融资也体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

三是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扩大社会消费。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要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要突破3万亿元。

电子商务对支付方便、快捷、安全性的要求,推动了互联网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发展;电子商务所需的创业融资、周转融资需求和客户的消费融资需求,促进了网络小贷、众筹融资、P2P/P2C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金融服务方式的变革,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是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互联网金融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形成的庞大的数据库和数据挖掘技术,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

互联网金融企业不需要设立众多分支机构、雇佣大量人员,大幅降低了经营成本。

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行和证券市场的新融资渠道,以及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是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理念创新,不断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改变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也密切了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合作。

互联网金融企业依靠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能够动态了解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计量客户的资信状况,有助于改善传统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推出个性化金融产品。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

(1)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资金的服务,其实质是新兴支付机构作为中介,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资金划转服务。

典型的互联网支付机构是支付宝。

互联网支付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客户通过支付机构链接到银行网银,或者在电脑、手机外接的刷卡器上刷卡,划转银行账户资金。

资金仍存储在客户自身的银行账户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不直接参与资金划转。

二是客户在支付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划转至支付账户,再向支付机构发出支付指令。

支付账户是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的内部账务簿记,客户资金实际上存储在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中。

三是“快捷支付”模式,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客户、支付机构与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协议,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进行绑定,客户登录支付账户后可直接管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

该模式中资金存储在客户的银行账户中,但是资金操作指令通过支付机构发出。

目前,互联网支付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8月,在获得许可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提供互联网支付服务的有97家。

2013年,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亿笔,金额总计达到9.22万亿元。

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应用范围也从网上购物、缴费等传统领域,逐步渗透到基金理财、航空旅游、教育、保险、社区服务、医疗卫生等。

(2)P2P/P2C网络借贷

P2P/P2C网络借贷指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P2P/P2C网络借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撮合、资信评估、投资咨询、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有些平台还提供资金移转和结算、债务催收等服务。

典型的P2P/P2C网贷平台机构是宜信和人人贷。

传统的P2P/P2C网贷模式中,借贷双方直接签订借贷合同,平台只提供中介服务,不承诺放贷人的资金保障,不实质参与借贷关系。

当前,又衍生出“类担保”模式,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P2P/P2C网贷平台或其合作机构垫付全部或部分本金和利息。

垫付资金的来源包括P2P/P2C平台的收入、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或是从借款金额扣留一部分资金形成的“风险储备金”。

此外,还有“类证券”、“类资产管理”等其他模式。

我国的P2P/P2C网贷从2006年起步,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P2C网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

从规模和经营状况看,平台公司的门槛较低,注册资本多为数百万元,从业人员总数多为几十人,单笔借款金额多为几万元,年化利率一般不超过24%。

(3)非P2P/P2C的网络小额贷款

非P2P/P2C的网络小额贷款(以下简称“网络小贷”)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

典型代表如阿里金融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

网络小贷凭借电商平台和网络支付平台积累的交易和现金流数据,评估借款人资信状况,在线审核,提供方便快捷的短期小额贷款。

例如,阿里巴巴所属的网络小贷向淘宝卖家提供小额贷款,旨在解决淘宝卖家的短期资金周转问题。

截至2013年末,阿里金融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

(4)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CrowdFunding)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典型代表如“天使汇”和“点名时间”。

众筹融资平台扮演了投资人和项目发起人之间的中介角色,使创业者从认可其创业或活动计划的资金供给者中直接筹集资金。

按照回报方式不同,众筹融资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以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未来利润作为回报,如“天使汇”;二是以投资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作为回报,如“点名时间”。

众筹融资在我国起步时间较晚,目前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

其中“天使汇”自创立以来累计有8000个创业项目入驻,通过审核挂牌的企业超过1000家,创业者会员超过20000人,认证投资人达840人,融资总额超过2.5亿元。

(5)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

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客户可以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转账、融资等活动。

平台不赚取商品、服务的销售差价,而是通过提供支付结算、企业和个人融资、担保、信用卡分期等金融服务来获取利润。

目前这类平台有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交通银行“交博汇”、招商银行“非常e购”以及华夏银行“电商快线”等。

二是不设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如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仅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通过自建网站和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保险产品。

(6)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按照网络销售平台的不同,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基于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实质是传统基金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化,即基金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投资人提供基金销售服务。

二是基于非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实质是基金销售机构借助其他互联网机构平台开展的基金销售行为,包括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基金、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金销售等多种模式。

其中,基金公司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金销售本质是基金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直销行为,使客户可以方便地通过网络支付平台购买和赎回基金。

以支付宝“余额宝”和腾讯“理财通”为例,截至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规模突破2500亿元,用户数超过4900万;“理财通”1月22日登录微信平台,不到10天规模已突破100亿元。

P2P/P2C行业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其刚刚进入发展期,在未来的5年内将会进入黄金发展期。

中国在未来几年逐步进入信用消费社会,相对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年化18%左右的利率,P2P/P2C的12%到15%的年利率将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P2P/P2C行业未来应将重心放在自身风险管理和运营成本控制方面,由于大量投资人的出现,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平台的资金将不会是问题。

严格的讲中国的P2P/P2C行业的商业模式同美国完全不同,仅仅部分借用了美国线上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收集和放款。

中国的P2P/P2C行业的商业模式目前本质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线上化,可以认为是民间融资的O2O,是中国特有的新兴商业模式,其对中国的经济是起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作用。

金融行业老大哥银行,拥有150亿资产。

最近5年来经常被政府、企业和媒体抱怨,其不支持中小企业,嫌贫爱富,暴利行业。

其实银行也有苦衷,在中国目前非市场化监管环境,银行的风险指标被央行和银监会严格控制例如存款准备金20%,存贷比75%,不良贷款少于1%,禁止理财产品相互交易等。

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农商行资金使用的行政干涉,使银行没有多余资金发放给中小微企业。

无法满足大量企业的金融需求,因此给影子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据招商证券初步统计,2013年影子银行规模为32.7万亿,其中民间借贷7.4万亿,委托贷款8.3万亿,融资信托类5.8万亿。

P2P/P2C的出现降低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成本和借贷利率,并且扩大了资金来源。

主要表现为过去P2P/P2C投资大部分为从事民间借贷投资的人,现在增加了来自互联网的个体投资者。

(五)P2P/P2C行业的发展的有利条件

1)政府和监管的支持

降低了民间借贷的利率,有利于小微企业,有利于个体户和消费者,可以认为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因此政府和监管机构支持这种商业模式。

2)大量投资人的出现

社会财富的增加,金融常识的普及,将会产生大量的自由投资人。

由于房地产进入调整期,黄金投资、证券投资、债券投资收益不理想,将会有更多的投资人进入P2P/P2C行业进行投资。

3)风险投资的大量进入

简单的讲风险投资是最怕风险的,如果其不看好P2P/P2C行业,其不会大量进入此行业的。

一定是未来P2P/P2C市场巨大,风险可控,风险投资才会进入,连境外投资巨头,投资了LendingClub的KPCB也加入了投资大军。

目前最有名对P2P/P2C的风险投资为人人贷、拍拍贷、宜信。

正在谈的有规模超过10亿人民币的翼龙贷。

4)资金的需求量一在高速增长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形成的政府和民众对财富追求的社会文化。

这种对财富的追求推动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大学生、职场人士不断进行创业,尝试各种商业模式,资金的需求量一在高速增长。

5)城镇化带来的机会

城镇化进程过程中必定会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农业人口,大量农业人口走向城镇,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国家必须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业中去,因此其资金需求巨大,银行目前能够拿出支持小微企业的资金有限,因此P2P/P2C的市场巨大。

6)同银行错位竞争

P2P/P2C行业面对的客户是具有小额资本需求,但高风险的特点,其大都不是银行目标客户,因此竞争者少,市场大巨大,目前民间借贷市场在8万亿左右。

7)边际收益逐步增高

P2P/P2C在行形成一定规模后,其风险管理成本和业务运营成本都会比传统金融企业低,因此边际收益将会逐步增高,边际成本将会逐步降低。

8)信用消费的到来

中国在未来几年逐步进入信用消费社会,相对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年化18%左右的利率,P2P/P2C的12%到15%的年利率将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013年中国信用卡消费总额为8万亿,如果其中10%转化为分期付款,未来将会有接近1万亿的市场。

(六)P2P/P2C平台未来面临的挑战:

1)资金雄厚企业的介入

小贷公司需要报备审批,贷款规模不能超过自身投资金额1.5倍的。

但是P2P/P2C平台却没有此方面的限制,可以间接吸收低成本资金,贷出较高利息的贷款,存在较高的杠杆率,简单的讲就是监管套利。

因此已经有大量具有资金的企业准备投入到这个行业,已知的上市企业熊猫烟花就投资了1个亿资本,建立的自己的P2P/P2C企业,利用自身资金和外部吸收的资金来开展业务,间接进入了财富管理行业。

2)无风险套利

细心的投资者可以发现,不同的投资平台吸收的资金利息不同,放出资金利率也不同,有一些成熟风险可控的平台,其利息大概有1%-3%的差距,因此一旦P2P/P2C行业承诺本金和利息刚性对付,就会有资本黄牛进入这个行业进行无风险套利。

没有监管和行业共识,利息差一直会长期存在,目前P2P/P2C以线下为主,黄牛可能活跃在上万个P2P/P2C网点,对资金进行无风险套利,规模一大将会扰乱P2P/P2C行业。

3)不良平台倒闭引发的群体事件

P2P/P2C行业鱼龙混杂,迄今为止有100多家P2P/P2C平台倒闭,占全行业的10%左右,影响了少部分的投资人,已经出现了围攻XX的群体事件。

如果P2P/P2C投资领域的大批投资人仍然坚持P2P/P2C投资必须刚性兑付的观念,一旦一个用户较多的P2P/P2C平倒闭,其必引起复杂的群体事件,逼迫地方政府对P2P/P2C行业进行管理,可能会导致一刀切,关掉当地的所有P2P/P2C平台,这也将会引发连锁反应,其他地方的P2P/P2C平台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4)运营成本的控制

目前P2P/P2C行业已线下为主,线上为辅,大量的实体网点必然要提高运营成本,另外随着贷款的逐步到期,不良贷款率的上升,线下催收工作将会逐渐增多。

如果P2P/P2C平台面对全国用户,其催收的成本将会更高,因此线下实体点和催收的成本控制将会是P2P/P2C公司的极大挑战。

部分P2P/P2C公司引入风险投资就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增高和内部云运营成本增高导致的运营资金无法继续坚持。

5)银行资产证券化影响

如果银行受宏观经济影响过大,存款成本被互联网金融抬高,房地产、政府、国有企业投资贷款巨幅下降,部分银行业绩下滑明显,来自董事会指标压力增大。

不排除银行放下身段,下行到P2P/P2C的客户领域,利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进入P2P/P2C行业,由于银行的体量、网点、人才、风险管理能力、品牌具有强大的能力,因此很多P2P/P2C平台都会受到影响,甚至破产。

(七)互联网金融P2P/P2C行业的未来:

1)资金吸收逐步走向线上,放款仍然线下为主。

P2P/P2C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不去借助于互联网平台进行商业运作,通过线上其可以打破地理限制,从大量投资人那里吸收大量低成本资金。

但是考虑到目前绝大多数借款人借款都是为了企业经营,因此线下的贷款审核和催收团队目前没有办法减少。

由于中国目前缺少统一的征信平台,因此放款更依赖于P2P/P2C企业的自己风险管理,因此线下网点必不可少。

2)参考美国模式,逐步同投资机构合作。

如果P2P/P2C公司解决了不良贷款率的问题,不良贷款率降到3%以下,随着规模的扩大,其将会吸引投资机构入场,为 P2P/P2C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投资银行,财富管理公司,企业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雄厚资本实力的机构将会入场,不排除包装出新的金融产品,对私募基金进行销售。

3)逐步走向村镇,满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

中国农村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互联网巨头都走向了农村,P2P/P2C行业未来也有可能走向农村,提供短期支农贷款。

P2P/P2C走向农村大众的是城镇化进程,大量劳动力人口对资金的需求。

4)逐步面向个人,为信用消费服务。

进入信用消费年代后,P2P/P2C行业将会面对巨大的信用消费市场,目前P2P/P2C平台上的借贷资金还是以企业经营为主,信用消费为辅。

但是在未来,参考美国LendingClub的商业模式,相对信用卡18%左右的率,P2P/P2C可能提供12%左右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目前银行8%的个人消费贷款面向的主要是具有稳定高收入的人群,自我创业者,小工商个体户都无法享受到此产品。

面对20万亿的信用消费市场,P2P/P2C行业应该准备充分。

5)逐步形成联盟,春秋走向战国

2014年上半年,P2P/P2C平台有1000多家,新增贷款为1000多亿元,可以认为P2P/P2C行业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各地P2P/P2C公司很多都是由小贷公司转化而来,形成了千家争鸣的业态。

但是我们要记住一个互联网721法则,未来市场上可能1家占领了70%的市场,第二名占领20%市场,其它的占领10%的市场。

P2P/P2C行业将会遵循此法则,但是由于小贷公司具有地域化特征,因此出现一家独大的可能性极低,未来的P2P/P2C行业将会出现第一集团军,第二集团军的局面。

具有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公司及那个会处于第一集团军占领70%左右的市场,出现战国群雄的局面。

P2P/P2C的行业发展前景看好,未来将从千家争鸣走向战国群雄,机构投资者将会入场,银行将会通过资产证券化入场,运营成本和行业政策性风险将成为挑战,行业规模将会变大,行业涉及领域将会变广,从业人数将增加,专业的金融人士为主。

P2P/P2C行业未来应将重心放在自身风险管理和运营成本控制方面,由于大量投资人的出现,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平台的资金将不会是问题。

简单的讲P2P/P2C行业的未来在于P2P/P2C企业的自身修养!

第二部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

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

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

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不能脱离金融监管、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P2P/P2C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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