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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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安监总危化〔2007〕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6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根据试行期间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修订并公布正式执行这些文书。
现将这些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登陆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使用这些文书,并通知辖区内(属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单位)。
对试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
下载:
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申请日期:
申请编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试行)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实施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事项”栏,分别填写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和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使用)等3个阶段的安全许可事项,即分别填写设立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
八、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取得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
九、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取得的“设计资质证书”上的级别、设计范围和编号。
十、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
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取得的“施工资质证书”上的级别、施工范围和编号。
十一、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⒈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⒊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⒋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⒍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十二、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位置。
十三、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
十四、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计“投资概算”中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投资决算”和“安全设施投资额”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后决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
十五、本申请书“建设项目生产区周边状况”和“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况”栏,不在现有企业生产区或者储存区内的建设项目,仅填写外部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仅填写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况。
十六、本申请书“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情况”中的“工艺技术简述及来源”栏,填写通用的化工专业术语和该技术开发单位的名称;“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栏,填写组成装置或者设施的塔、釜、槽、泵、罐、炉、压缩机、换热器、电机等和制造企业名称。
十七、本申请书“辅助工程情况”,填写为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水、电、气等辅助工程的情况。
十八、本申请书“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栏,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审查和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相应的内容。
十九、本申请书“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相应的内容。
二十、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申请单位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重新编制申请书的自然页码。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申请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资质级别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资质级别
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资质级别
经营范围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简介: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
总投资
安全投资
技术及来源简介:
工艺流程简介:
建设项目生产区周边状 况
内部
外部
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 况
内部
外部
序号
项目
生
产
或
者
储
存
装
置
设
施
情
况
装置设施名称
拟设计
能 力
物 料
名 称
产 品
名 称
工艺技术简述及来源
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
备 注
序号
项目
辅助工程情况
工 程
名 称
拟设计能力或者负荷
介质或者物料
来 源
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
备 注
序号
项目
生
产
储
存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基
本
理
化
性
能
指
标
品名
燃点
自燃点
闪点
爆炸
极限
毒性
物理
性质
化学
性质
数据
来源
备注
危险化学品储运技术要求
品名
包装要求
储存要求
运输要求
数据来源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
应急救援措施的对策与建议
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
起止日期
备案日期
备案部门
试生产(使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简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
(试行)
项目名称
许可事项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受理人
实施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审查书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实施部门)填写。
二、本审查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审查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申请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中的建设项目名称;“许可事项”栏,分别填写设立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和“受理人”栏,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上载明的受理编号、签发日期和受理人;“实施部门”栏,填写实施部门的全称。
四、本审查书“申请单位”、“所在单位”、“项目类型”、“投资概算”和“安全设施投资额”栏,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中的“申请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的全称、建设项目类型、总投资、安全投资。
五、本审查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栏,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的文件编号。
六、本审查书“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栏,填写参加审查的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安全评价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代表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发表的意见,并由这些代表签字。
七、本审查书“专家组审查意见”,填写邀请专家的审查意见,并由推选的专家组组长签字。
八、本审查书“专家组组成人员”栏,填写邀请专家的简要情况,并由本人签字。
九、本审查书“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查”栏目中,“审查人员”栏,填写参与审查人员的简要情况;“审查人员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人员的意见和理由简要说明,并由组织审查的负责人签字;“承办审查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内设机构意见”栏,填写承办审查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内设机构的审查意见和简要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意见”栏,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议的内容,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十、本审查书“拟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编号”栏,填写拟对该建设项目出具本项安全许可意见书的编号。
十一、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的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实施在填写审查书时,审查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重新编制审查书的自然页码。
申请单位
所在单位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总投资
安全投资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
建设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装置、设施简介:
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
参加审查的单位代表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职称
签字
专家组审查意见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
专家组组长:
(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姓名
职称
专业特长
单位
签字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查
审查人员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单 位
审查人员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查
承办审查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内设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实施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拟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编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补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请补正以下申请文件、资料:
特此告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一份实施部门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补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请补正以下申请文件、资料:
特此告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二份送交申请单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补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请补正以下申请文件、资料:
特此告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三份承办机构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受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和补正文件、资料)收悉。
经审核,EF申请文件、资料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兹受理你单位提出的EF申请,受理编号为 。
请将EF申请文件、资料复制H份,于 年 月 日前送交I。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一份实施部门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受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和补正文件、资料)收悉。
经审核,EF申请文件、资料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兹受理你单位提出的EF申请,受理编号为 。
请将EF申请文件、资料复制H份,于 年 月 日前送交I。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二份送交申请单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受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和补正文件、资料)收悉。
经审核,EF申请文件、资料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兹受理你单位提出的EF申请,受理编号为 。
请将EF申请文件、资料复制H份,于 年 月 日前送交I。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三份承办机构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受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和补正文件、资料)收悉。
经审核,下列EF申请文件、资料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不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EF申请。
请解决上述问题并修改申请文件、资料后,再次提出EF申请。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一份实施部门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受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和补正文件、资料)收悉。
经审核,下列EF申请文件、资料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不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EF申请。
请解决上述问题并修改申请文件、资料后,再次提出EF申请。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二份送交申请单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受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和补正文件、资料)收悉。
经审核,下列EF申请文件、资料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不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EF申请。
请解决上述问题并修改申请文件、资料后,再次提出EF申请。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第三份承办机构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行)
湘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07〕序号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
经审查,《E试生产(使用)方案》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和要求,现予以备案。
请严格按照《E试生产(使用)方案》,组织E的试生产(使用)。
如果在E试生产(使用)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