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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行为与社会结构:

嵌入性问题

马克·格兰诺维特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沈原  译

简介:

嵌入性问题

行为和制度如何被社会关系影响是社会理论的经典话题之一。

只要这种关系存在,那么由它们的“在场”所引致的状况就只有通过一种思想实验,就像霍布斯(TomasHobbes)的“自然状态”或是罗尔斯(JohnRawls)的“原始位置”等来想象了。

在功利主义的传统中大部分观点,包括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都假设理性的、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几乎不受社会关系影响,因此追求一种近乎于这些思想实验的理想化状态。

与此相反的则是我所谓的“嵌入性”的主张:

这种讨论认为行为和制度总是受到正在运行的社会关系的压抑和控制,因此将它们看作是彼此分离的做法是一种令人痛心的误解。

本文关注经济行为的嵌入性。

长时期以来,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政治家和历史学家的主要观点就是:

在前工业化社会,经济行为深深地嵌入于社会关系之中,受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影响。

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经济行为变得越来越自主。

这种观点将经济视为工业社会中一个独立的、与其他领域曰渐分离的领域,经济交换行为不再以交易的社会和亲缘义务来定义,而是以个人利益的理性计算来定义。

有时进一步的讨论甚至认为,现代情况与传统的情况是相反的:

不是经济生活沉浸在社会关系之中,而是这些关系变成了市场的附庸现象。

嵌入性的地位与人类学的“实质主义”学派相关,人们通常将这个学派与卡尔波兰尼的名字联系在一起(1994;波兰尼,艾瑞森伯格和皮尔逊,1957),以及与历史学和政治学中的“道德经济”观念(汤普森1971;斯科特1976)是同一的。

它在某些方面还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有着明显的关系。

然而,对于这种伴随现代化而出现的对嵌入性观念的突破,几乎没有经济学家接受。

大部分人坚信早期社会中的嵌入性程度实质上并不比现代社会中所谓的低水平嵌入性更高。

这种基调是亚当·斯密首先设定的,他假定“在人类的本性中存在一种与他人以物易物和互换物品的倾向”,并假设既然劳动是原始社会唯一的生产要素,那么物品就必须依据劳动的成本来交换,就像在一般的经典交换理论中那样([1776],1979,第一卷,第二章)。

自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若干人类学家采用了相似的立场,这种立场逐渐被称为“形式主义”:

即使是在部落社会,经济行为与社会关系也是完全无关的(Scheider,1974)。

由于经济学家以及他们在历史和政治科学领域涉猎的同路人们拓展了关于社会经济和社会结构的研究的新的兴趣点,这种立场又被注入了新的活力。

他们大多关注什么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并且主张先前的诠释将许多早期社会以及我们自己社会中的行为和制度看作是嵌入于社会之中的,现在可以将它们视为是由理性的、或多或少有些原子化的个体的自利追求所引发的东西,从而更好地理解它们(例如,NorthandThomson1973;Williamson1975;Popokin1979).

我的观点与以上两种流派的观点都是有分歧的。

我认为,如果使用嵌入性理论来审视社会经济生活及其与之相关的社会结构的话,无论是在工业社会还是在前工业社会,嵌入性的现象始终存在,只不过在各个社会中嵌入的水平和程度是不同。

在非市场社会中嵌入性的水平要比实质主义者和发展理论家所宣称的要低,而随着现代化发生的变迁要比他们所相信的要小;当我也主张,这一水平比起形式主义者和经济学家所考虑的,总是并将继续是更为实质性的。

这里我并不企图去考虑由非市场化社会所提出的问题,相反我打算从对嵌入性观点的理论探讨开始。

然后通过探讨一个来自现代社会的问题来说明这一观点的价值。

当前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关于经济秩序的问题——也就是“在现代社会中何种交易在市场中实现,何种交易应归属于等级制的厂商”。

这个问题已经因为威廉姆斯(OliverWillianson)所开创的“市场与等级制”的主题研究而曰益提到了显著的位置(1975)。

经济学与社会学中的人类行为的过度社会化和不充分社会化

我将从批判丹尼斯朗的《现代社会学中人类过度社会化的概念》中的“过度社会化”开始——“过度社会化”指人对于其他人的舆论具有压倒一切的敏感性,因而服从从共识中发展起来并通过社会化内化的规范和价值体系的支配,所以服从并不被视为一种负担。

如果说这种概念在1961年影响非常重大,那主要是源于帕森斯(TalcottParsons)对霍布斯提出的秩序问题的认同以及他自己意图通过超越包括霍布斯在内的功利主义传统中关于人的原子化和社会化不足观点来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努力(Parsons1937,第89-94页)。

朗赞同对原子化功利主义的突破和对社会关系中的行动者的嵌入性的强调——这是霍布斯思考中缺席的关键性因素,但是他也提醒不要过度夸大这种嵌入性的程度和消除冲突的功能:

通常社会学家的任务是促使人们注意到,人们强烈希望,并且力争在各种各样的形势下获得他们亲密合作伙伴的确切的赞许,尤其是在那些被认为标准的理论或意识形态过度强调其他动机的情况下……例如社会学家已经揭示,与纯粹的经济激励相比,工厂工人对于同事们的立场和态度更敏感……批评这些研究的结论并不是我的意图。

我的目标是……虽然社会学家反对过去那种在人类行为中只考虑单一的基本性动机的努力,但是在他们的思考和论述中,渴望通过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肯定性的认同来树立一个讨人喜欢的自我形象仍是人们行为的基础性的动机。

[1961,第188-89页]

相反,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思路中,则与原子化的、低度社会化的人类行为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经济学仍然处在功利主义的传统之中。

这些理论的探讨不接受任何关于社会结构和关系会影响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假设。

在竞争性市场上,没有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够明显地影响总供应或总需求或价格和交易的其他方面。

就如同赫希曼(AlbertHirschman)指出的那样,这种理想化的市场在运作过程中,牵涉大量的拥有完备信息的、在定价方面完全匿名的买家和卖家……无需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的可持续的私人和社会联系。

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没有为讨价还价、谈判、抗议和共同协调留下余地,而且通过契约联系在一起的各种各样的交易者也不需要进入一种会导致他们彼此结识的持续的或重复的关系之中(1982,p.1473)。

很久以前,人们都已经认识到:

完全竞争的理想化市场之所以在理性的冲击下苟延残喘,部分是因为自我调节的经济结构是与政治因素有莫大关联的。

另外一个较少为人所清晰认识到的原因是,经济分析中对社会关系的消除就相当于将秩序问题从智力性的议程研究中驱除。

在霍布斯的讨论中,无序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没有冲突的社会交易和经济交易的前提是信任和没有违法乱纪。

但是当个体被设想为既没有社会关系也没有制度背景时——就像在自然状态下一样时,这些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霍布斯通过添加一个专制权威结构来克服这种困境。

古典自由主义以及相应的古典经济学的解决方式是与之相对立的:

竞争性的市场可以使强权或欺骗变的徒劳无益,因此使强制性的政治结构也就没必要存在了。

竞争以一种个体交易者无法操控的方式决定着交易的方方面面。

即使交易者遭遇了以失信和违法为特征的复杂的或艰难的关系,他们也可以轻易地转向与那些愿意与他们以市场方式开展交易的大批的其他交易者来解决这一问题。

社会关系及其细节因而成为磨擦性的问题。

然而,在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行动者可能彼此之间建立社会关系的事实被当作一个阻止竞争性市场的阻碍来看待。

在一段经常被引用的叙述中,亚当·斯密抱怨“从事同宗交易的人们即使为了庆典和娱乐也很少聚在一起,除非对话是旨在反对大众的共谋或是旨在提价的设计”。

他的自由集市式的政治理念对于这一问题没有给出什么答案,但是他确实建议:

取消一些要求所有从事同种交易的人们都必须进行公共注册的规定;这类公开信息的存在“使那些可能互不相识的个体联系起来,并且指导着交易中的每个参与者发现其他的交易者。

”这里值得注意的不是对这种相当偏颇的政治疗法而是对“社会原子化是完全竞争的前提”这个观点的感知(斯密[1776]1979,第232-33页)。

经济学家最近提出的关于“社会影响”的更多言论将这些都解释为这样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行动者需要具备相关的习俗、惯习(此为布迪厄的专用语,小兰注)或规范背景,并机械地、主动地遵循它们,而不考虑他们与理性选择之间的关系。

这种观点接近于朗的“过度社会化观念”,它反映在杜伊森伯瑞(JamesDuesenberry)的讽刺之中——“经济学就是关于人们如何做出选择的学说,而社会学就是关于他们为何不能做出选择的学说”(1960,第233页),也反映在布朗关于“‘社会学家’的研究方法”的描述之中:

社会学家在处理决定机制时,认为它来自于这样一个假设,人们总是“采取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事,因为这样做或是一种惯性或者说是出于一种义务,或者是这样做是很自然很正确很恰当,或者是公平的和正义的”(Brown1977,第17页)。

但是除去过度社会化和社会化不充分这两种观点的对立部分,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讽刺性的现象:

两者都具有通过原子化的个人实现决策和行动的观点。

在低度社会化的描述中,原子化来源于对自我利益的狭隘功利追求;在过度社会化的观点中,原子化则产生于个人业已内化的行为模式,因而持续运作的社会关系对行为仅只具有边缘性的影响。

被内化的行为规则在被本质上是社会性的,这一点并不是与功利主义的观点完全对立的。

在社会化不充分的讨论中,效益的功能是开放性的,它为解释由一致认同的规则和价值来全权指导的行为留有空间——就如同在过度社会化中的观点。

因此社会化不充分和过度社会化在关于秩序问题的结论上达成了一致,都把个人现时的决策和行为与个人当下所处的社会关系割裂开来。

这种不可思议的混合在霍布斯的《庞然大物》中已经可以见到了,在这本书中,生活于自然状态的可怜的居民们被其原子化所带来的无序状态深深的牵制着,以致于心甘情愿地放弃他们所有的权利将之交予一个权威力量,随后就以一种驯服的、尊敬的方式行动;这种社会契约似的技巧反映了他们直接由社会化不充分状态转向了过度社会化状态。

当现代经济学家确实试图考虑社会影响时,他们的言论正是以上引言中所描述的观点的典型反应。

如此一来,他们撤销了认为社会影响是一种磨擦性的观点转而支持社会影响是如何运作的观点。

例如在分割性劳动力市场理论中,皮奥里(MichaelPiore)就主张每个劳动力市场部门的职员都被不同的决策方式所形塑,在初级上层、初级下层和中级劳动力市场中,成员分别借助理性选择、习俗和命令来做出决策。

这与工人在中产阶级、劳工阶级和下等阶级亚文化中的出身分别对应的。

类似的,鲍里斯(SamuelBowles)和金蒂斯(HerbertGintis)在他们对美国教育成果的描述中指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展示不同的认知过程,这是因为每一阶级所接受的教育是不同的。

那些注定要从事低水平工作的人被训练成规则的依赖性的追随者。

而那些即将进入精英阶层的人则去读“精英的四年制学院”,这些学校“强调与等级分明的生产单位中的上流相对应的社会关系……而且随着他们‘掌握’了一种类型的行为规则,他们就或被允许进展到更高的水平,或是被送到生产等级制的相应的水平上”(BowlesandGintis1975,第132页)。

但是过度社会化的关于社会关系如何影响个体行为的观点是相当机械化的:

一旦我们知道了个体的社会阶层或是劳动力市场部门,那么就可以清楚地判断出他们行动的其他任何方面。

因为他们已经被完全社会化了。

在这里社会影响是一种外部力量,就像上帝的第一推动力(deist’sGod),只促使事务运转但不会有进一步的影响,这是一种使它自己成为个体思维和身体的一部份的力量(就像在电影《抢夺者的入侵》),改变着个体做出决策的方式。

一旦我们刚好知道了个体被何种方式所影响时,持续的社会关系和结构就变的无关紧要了。

社会影响被完全包含在个体的头脑中,因此,在真实的决策环境中,他或者她就可能作为经纪人(Homoeconomicus)被原子化,尽管它们或许带有不同德决策原则。

更精细的(和过度社会化色彩稍淡)的对文化影响的分析阐明了,文化不是一劳永逸地发生影响,而是一个持续运作的过程,在互动的过程中持续不断的被建构和重构(例如,FineandKleinman,1979;Cole1979,第一章)。

它们一方面塑造它们的成员也被它们的成员塑造,另一方面,部分出于这些成员的策略理性考虑,文化也为这些成员所塑造。

即使当经济学家确实重视社会关系时,他们也一成不变地将这些关系从其历史及相对于其他关系的位置中抽象出来,也就是说,从我们可以称为关系的历史嵌入性和结构嵌入性中抽象出来。

哪怕是像莱宾斯坦(HarveyLeibenstein)和贝克尔(GaryBecker)这样彼此迥然不同的人物,他们的做法也都不过如此。

在他们所作的那些描述中,人际关系是极端形式化的、平均化的和典型化的,回避了关系特有的内容、历史和结构性的定位。

行为者的行动来源于他们所谓的角色地位和角色环境,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工人与监督者、丈夫与妻子、或者罪犯与法律制裁者彼此互动,但是这些关系并不能被假定为具有个性化、超越已有的被定义的角色内容。

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结构主义社会学家在帕森斯社会学批判的东西——在整个概念图式中,将个体关系的特性降格到微不足道的角色,与从终极价值取向引申出的合乎规范的角色描述中的持续性结构相比,只是一个附带的现象。

在经济模型中,即使决策涉及不止一个个体的情况下,对社会关系的看待方式对于维持原子化的决策制定有自相矛盾的影响,这是因为被分析的一系列个体——通常是双人,有时也是大规模的群体——已经被从社会联系中抽象出来,在他的行动中已经被从其他群体的个体系列和他自身的历史变迁中边缘化了。

原子化没有被消除而仅仅是转向了二元或更高水平的分析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过度社会化有一个观点认为行动者的理念就是排除一切干扰因素,使行为完全符合他们被给定角色的规范,它的作用其实正是在贯彻一种原子化的、社会化充分的观点。

关于人类行为分析的丰富的研究成果需要我们避免对不充分社会化和过度社会化观点中的原子化理论的盲从。

他们不会像游离于社会联系之外的原子那样进行决策和行动,他们也不是像奴隶一样死守他们凑巧占据的社会范畴的特定交汇点为他们写就的脚本。

相反,他们尝试进行有目的德行为是嵌入在具体的、正在进行的社会关系体系之中的,在这篇文章剩余的部分里,我将阐释嵌入性观点如何从理论性和经验性的研究转向对经济行为的研究。

首先,我将焦点集中在对经济生活中的信任和违法问题上,然后用“市场和等级”问题来阐释嵌入性观点在分析这个问题时的作用。

经济生活中的嵌入性,信任和违法乱纪

大约从1970年代开始,在经济学家中掀起了一股研究以前被忽视了的信任与违法乱纪问题的热潮。

威廉姆斯的指出:

真正的经济行动者不仅致力于追求个人利益而且投身于“机会主义”的行为,包括“利用诡计来追寻个人利益;那些善于弄虚作假的代理商只关注在交易获取好处。

因而经济人…是比一般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所揭示的更狡猾和奸诈的动物”(1975,第255页)。

这一论断指出了现代经济学理论一个特有的假设,即人们仅仅是用一种相对有教养的方式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

这一观念巧妙的回避了霍布斯困境——那些仅追求个人利益的人主要不是依靠暴力和欺骗来达到目的,这是如何可能的?

然而,就像霍布斯所看到的那样明显,追求个人利益的本质内涵就是绝对不能排除暴力和欺骗。

从局部上来看,这种观点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竞争的压力可以被想象为遏制暴力和欺骗产生力量。

但是这种观点也是嵌入在学科的思想史之中。

在《情感与利益》中,赫希曼(1977)指出,从《巨物》时代到《国富论》时代,思想史的一个重要线索就是由下列命题组成的:

通过断言某些特定的人类动机能控制其他动机,尤其作为典型而言的对经济中个人利益的追求并不是一种不可控制的冲动而是一种文明的、开化的行为,来冲淡霍布斯的秩序问题。

对这种思想的隐蔽但却广泛的接受,是低度社会化和过度社会化相互促进的一个有力的佐证:

市场竞争中的原子化行为者是如此彻底地内化了这些行为的规范性的标准因此能保证交易的有序进行。

近年来,有许多问题使学者们对这种思路曰益丧失信息,人们开始注意到以带有降低成本和“特殊的人力资本”投入的少量参与者为特征的不完全竞争市场在微观层次的各种细节。

在这种形势下,竞争市场所宣传的规则不可以被调动起来,因此如何使曰常经济生活不被不信任和违法乱纪所侵蚀,这样一个经典的问题又被提上了曰程。

在经济学文献中,我发现了对于这个问题和争论的两个基本的答案:

一个是一种回答人类行为的低度社会化观点相关,另一个答案与过度社会化紧密相连。

它是一个继承新古典经济学观点的对解释社会结构具有浓厚兴趣的经济学家们的松散的联盟。

这个流派的成员常提到的一个观点是以前被看作是法律、历史、社会或政治压力产物的社会制度和安排。

现在被准确地界定为是某些经济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

这种基调类似于1940s到1960s的社会学的结构功能,但其中大部分论述却不符合默顿(Merton,1947)所确定的一项合理的功能解释的标准。

例如,看看肖特的观点:

要理解任何我们业已观察到的经济制度,我们只需推断当我们“看到该制度已经发展形成了。

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对它而言必定经历的进化问题。

每一种进化的经济问题都需要一种社会制度来解决”(Schotter1981,第2页)。

在这里,看上去避免了违法乱纪,因为明智的制度安排使之成本过大,以至于难于从事这样的活动,而且这些制度安排——其中许多以前并不被认为是为经济功能服务的——现在被视为已经演化到一定程度,从而消弱违法乱纪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安排并不能产生信任,相反,却是信任在功能上的一个替代品。

这方面主要的一种安排形式是精心设计的或明或暗的契约(Okun,1981),包括延期赔偿计划和强制性退休,这些被视为降低了“逃避”工作或是隐匿财产秘密的动机(Lazear,1979;PakesandNitzan,1982)。

另外一种安排形式是权威结构,它通过借助法令做出的潜逃性分化决策而避免了机会主义(Williamson,1975)。

这些概念在下列方面体现了低度社会化:

它们不考虑在一定范围内,具体的人际关系和这种关系固有的义务阻碍了违法乱纪。

而这与制度安排根本无关。

用这些安排来取代信任实际上导致了一种霍布斯困境。

在这种情境中,任何理性个体都将会受到刺激,千方百计来逃避着这些安排;这样,难以设想曰常经济生活不会受到甚至更为灵巧的欺诈企图的毒害。

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

必须假定有某种程度的信任在发挥作用,因为单纯的制度安排不能够完全堵住压力和欺诈。

但是这种信任的源泉的问题仍有待于解释,而且有时候这些经济学家在“普遍道德”的存在上达成共识。

比如,阿罗建议社会“在其进化过程中,已经发展出某种尊重他人的隐含安排,一种对社会生存具有本质或至少极大地促进其有效运转的安排(Arrow1974,第26页;还可参见Akerlof,1983对“诚实”起源的论述)。

当然,人们大概不能怀疑普遍道德的存在,没有它,当你购买了仅仅5美元的汽油,你就恐怕不会付给加油站服务员一张10块钱的钞票。

但是这种观点具有过度社会化的特征,它要求人们做出普遍一致的自动反应,虽说经济生活普遍道德是很难自动和普遍发生的(正如广为人知的那样,在加油站,天黑以后就要求付刚好的零钱)。

考虑一个普遍道德在那里确实发挥功能的情形:

传说(我对是否说杜撰的有些犹豫不决)有一位反对一切经济理性的经济学家在离家很远的路边小餐馆中留下一笔小费,注意这一交易具有使之多少不同寻常的三个特征:

(1)交易者先前是不相识的;

(2)他们似乎不会在进行交易;以及(3)关于两者之中任何一个人的信息都不会传到他们将会与之进行交易的别人那里。

我断定:

只有在这种情境中,没有暴力和欺诈才主要地可以有普遍道德来解释。

但即使在这里,人们也会奇怪,如果要花费了巨大的成本,这样的道德还怎样保持有效性。

相反,嵌入性的讨论强调具体的个人关系和这种关系的结构(或“网络”)在产生信任和阻止违法乱纪方面的作用。

与具有优良声誉的个人进行交易的广泛偏好,最常见的指导原则暗示几乎没有人完全满足于依赖于普通共识或是制度安排来防止麻烦。

经济学家已经指出:

促使一个人不进行欺诈的激励,就在于它是由损一个人声誉的成本。

但是这是一种将声誉作为一般化商品来看待的低度社会化的概念。

在实践中,当我们在没有其他更好的信息可资利用时,我们就满足于这种一般化的信息,但通常而言我们要寻找更好的信息。

某人被广泛认为是可以信赖的,痹烩一陈述更好的信息来自一个曾经亲自与该人作过交易的值得信赖的人,他发现这个人的确如此,那么他所提供的这个信息就更好。

如果一个人以往和这个人进行过交易,那么他拥有的信息就更好了。

之所以这样说,是出于四个原因:

(1)它是廉价的;

(2)人们总是最信任自己的信息——它更丰富、更详细和被认定是准确的;(3)与一个人保持持续关系得个体具有赢得信任的经济推动力,因为他不想影响将来的交易;以及(4)持久的经济关系经常会偏离纯粹的经济动机,与社会内容纠缠在一起,而后者则包含了强烈的信任期待,并避免机会主义。

我们决不会怀疑最亲密的关系使得行为更具有可预测性,并避免了某种在陌生人中产生困境的担忧。

譬如,为什么个体在一个失火的剧院里都非常恐慌,不顾一切地逃向大门,导致令人绝望的结果。

集体行为的研究者们长时间以来都将这种情况视为典型的非理性行为,但布朗(Brown,1965,第14章)却指出:

这种情形本质上是一种多人的“囚徒困境”:

每个逃窜者都冷静地退场,大家的情况会好得多。

不过,在晚间新闻关于住宅失火特写的情形中,我们从未听说过每一个人都争相逃窜以及家庭成员相互践踏。

在家庭中不存在“囚徒困境”,因为每个人都确信其他人是能加以信赖的。

在商业关系中,信任的程度是更加易变的。

但是“囚徒困境”仍然经常由于个人关系的增加而得以消除,而且这种关系得强度并不是交易者的性质,而是他们的具体关系的性质。

标准的经济学分析忽略了个体交易者的身份及以往的关系,但是理性个体充分知晓这一点,并依赖他们对这些关系的知识。

比起一个人的一般声誉来说,他们更关心某个特定的他人是否会诚实地与他们进行交易,而这主要取决于他们或他们自己的熟人是否以前曾经满意地和他们打过交道。

甚至在某些一眼看上去似乎与竞争市场的经典性讨价还价及其相近的情境中,人们也会看到这一模式的,例如吉尔茨分析的摩洛哥集市就是这样。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指出社会关系而非制度安排或者普遍道德,是产生经济生活中信任的主要因素。

但我因此却有可能导致一种危险,用一种乐观功能主义代替了另一种乐观功能主义,在这种观点中是关系的网络,而不是道或安排,才是履行维持秩序这一功能的结构。

有两种方法可以减少这一危险:

一种方法是认识到作为对秩序问题的解决方案,嵌入性观点比起其他各种替代性主张都更少绝对性,因为社会关系网络是不规则地渗透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位于经济生活的不同部门之中,所以要考虑到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

失信、机会主义和无序是决不会消失的。

另一种方法是坚持认为:

虽然社会关系确实经常是信任和可信性行为产生的关键性的条件。

但是它们并不足以保证这些信任和可信任行为,甚至可能为大规模的违法乱纪行为和冲突提供环境和手段。

对于这一情况,有三个原因:

1、由私人关系的独特存在方式而产生的信任,增长了违法乱纪的机会。

在人际关系中,“杀熟”就是一个常识,即一个对你信任的人比起陌生人来说处于更为脆弱的地位,(在“囚徒困境”中,一个人知道他的共谋者会否认罪行,这种知识是坦白的最理性的动机,而且消除这一困境的人际关系比起将要受骗的一所相信的,可能更不相称。

)社会生活的这一基本事实,是“信任”骗局的温床,这种骗局有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为了隐含的目标而冒充其他关系,在商业世界中,某些犯罪,如贪污等等,对于那些还没有建立信任关系,可以得到操纵账目机会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

信任越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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