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docx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篇一: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V1.0
编号:
LJTh-gh-017-(V1.0)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隆基泰和集团开发的所有项目。
三、工作职责
(一)各区域/项目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和工程经理为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
四、管理要求
(一)进场材料的报审、验收与封样管理
1.建筑工程中所用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进场后,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报审,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工程部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参与验收,进场材料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并按《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制度》进行封样。
2.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试块、试件,需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且进场材料需按进场批次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存档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复审,项目工程部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审查,施组内容要全面、可行,且能指导施工。
审核通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工程部存档,用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组内容施工。
2.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分部、分项工程及季节性工程,项目工程部需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指导施工过程;施工单位编制技术交底,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需根据方案、技术交底内容监督施工单位执行。
3.项目工程部必须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和审批。
(三)样板制管理
项目工程部贯彻样板领路的方针,对于主要分项工程要先做分项样板、装修样板间和样板套,项目工程部验收合格后填写样板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验收合格或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质量不低于样板间标准。
必须严格按《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样板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四)工序三检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要求施工及监理单位严格执行三检制,即:
自检、互检、交接检。
(五)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监督执行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如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认可,监理单位出据监理评估报告,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预检及各检验批检查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对施工过程某重要工序预先进行抽检,如模板工程、钢筋绑扎工程、外保温施工、防水工程等,发现不合格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
(七)质量例会检查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组织项目联检,并召开现场质量及安全会议,评比排名施行奖优惩后制度。
逐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八)项目廉政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背廉洁自律原则的行为。
2.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3.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4.外出公务活动中,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用。
(九)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1.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审核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并要求监理每月上报监理月报,监督、参加监理例会,检查监理施工日志及监理旁站记录。
对本期工程中监理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监督。
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和见证取样是否按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材料构配件是否有检测报告。
监理工作应加强预控和过程检查,每天应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动准则,工作认真,一丝不苟,坚持公正、廉明的立场,不接受施工单位宴请及任何礼品,严禁和施工单位串通一气,一旦发现监理单位人员有上述行为,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向监理公司要求,更换现场监理人员。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监理单位责任。
3.项目工程部应按《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五、奖惩原则每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各区域项目工程部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未按本制度执行的项目工程部,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的项目工程部进行不低于500元的物质奖励。
六、附件
无
七、相关文件
1.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制度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
3.工程样板施工管理制度
4.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八、解释权限及生效日期
(一)此制度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培训。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篇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申报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机构
日期
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监督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办公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人大《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监督工作方案:
一、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议。
监督组在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工程质量监督前,应召开由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参加的首次监督工作会议:
1、介绍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组组成人员;
2、告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方式以及监督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技术标准等;
3、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相关配合监督检查事宜;
4、核查施工许可证;
5、核查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核查监理单位编制、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7、核查《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表》中提交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中所列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8、签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9、填写《建设工程质量首次监督会议监督检查记录》。
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内容。
监督组应对下列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核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情况;
2、抽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以及设计变更文件,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修改重新报审情况;
3、核查其他有关资料,监督建设单位有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参建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核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2、核查设计施工图中有关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3、核查勘察、设计文件上的签章、签字情况,监督勘察、设计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出图印章是否齐全;
4、核查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出问题的设计修改反馈情况;
5、抽查设计变更等资料,监督勘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情况;
6、监督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7、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核(抽)查施工单位及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监督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主要专业工种上岗的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督检查分包单位资质以及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抽查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
4、抽查施工现场配置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情况;
5、抽查建筑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资料,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
6、随机检查工程实体,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实施情况;
7、抽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表格和质量验收表格,监督质量控制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真实、准确情况;
8、抽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监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
9、监督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反馈情况。
(四)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核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任命书以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督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核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出具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监督抽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计划等的执行情况;
4、抽查监理单位抽样检验资料,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材料、试件、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核查见证、检验情况;
5、抽查对有关施工测量放线、施工工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的签证资料;
6、抽查工程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监理记录;
7、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8、监督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五)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核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否按核准的资质类别、业务范围承担任务;
2、抽查有关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资料,监督检查检测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情况;
3、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抽查检测报告的数据可靠性、结论准确性、审批程序性等情况。
三、对质量行为的监督程序。
(一)监督组在召开首次质量监督会议时,首先核对《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中提交的建设
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是否属实。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督计划,随机进行质量行为监督,每次检查情况均应当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记录》。
(三)当监督人员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行为时:
1、监督组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经过站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
2、构成行政处罚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3、监督人员按照甘建工[20XX]380号《甘肃省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填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质量行为记录表(监督登记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质量行为记录表(汇总表)》;
4、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结果报告》,停工者还应上报《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站收到质量整改报告或复工申请报告3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查,经复查仍未整改完毕,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符合要求的,由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四、对实体质量的监督内容
(一)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规定的实体质量监督内容进行监督。
(二)抽查、核查以下资料:
1、抽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
2、抽查地基处理资料,基础、主体结构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防水工程质量抽样检测资料;
3、抽查水、电、暖、通、智能等工程主要使用功能检验资料;
4、抽查专业建设工程中重点部位的检验(检测)资料;
5、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资料;
篇三: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质量、安全监督室接到工程项目监督任务后,室主任应组织监督工程师审阅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工程技术资料,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信誉和质量、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等,制定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2、监督工作方案由项目监督工程师编写,方案中应明确监督组组成、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监督工作程序。
3、监督工作方案应一式四份,经分管站长审查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发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自留一份进入监督档案。
4、监督工程师在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图纸会审或首次工地例会上进行监督交底,在会议中分发监督工作方案,同时作好监督交底记录。
5、监督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应认真执行监督工作方案。
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重新调整监督工作方案,应由监督工程师组织修改,并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通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6、质安站组织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主要抽查监督工程师质量、施工安全监督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质、安监员年终业绩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