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转让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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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转让合同
抵债资产转让合同
编号:
xxxxx资转字(2019)第
(1)号
甲方:
xx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地址:
xx区xx路xxx号-x
负责人:
xxx
乙方:
xx县xx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址:
xx县人民路xxxx3号
法定代表人:
xx
为保障甲乙双方在抵债资产转让过程中的权益,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原则,就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
经2017年3月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212执xx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将青岛xx联合工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xx区xx路xxx号xx综合楼x号楼x层xx(权证号青房地产市字第xxxx号房产)、xx区xx路xxx号xx综合楼x号楼x层xxx(权证号青房地产市字第xxxx号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以下简称“抵债资产”)。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款
乙方于2019年8月31日通过青岛xxx拍卖有限公司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的2019年x月xx日x时xx银行债权及抵债资产专场拍卖会成功竞得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资产,成交价为人民币257万元(大写:
贰佰伍拾柒万元正),该成交价款即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
乙方自愿承担本资产转让合同项下有关的拍卖等费用。
(二)价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乙方向青岛xxx拍卖有限公司交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转化为拍卖价款,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条抵债资产转让的生效
(一)自青岛xxx拍卖有限公司电子确认成交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抵债资产转让生效。
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外,本合同项下抵债资产转让不得逆转。
(二)抵债资产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抵债资产所有权。
与抵债资产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及风险,均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日后,乙方因行使抵债资产权利,需要甲方证明与该抵债资产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
(三)抵债资产转让后,乙方自行办理抵债资产权属登记、过户或处置等事项,所有需支付的税、费(含抵债资产转让之前欠缴的税、费以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抵债资产的移交
抵债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抵债资产权利凭证:
1.法院(2016)鲁0212执xx号执行裁定书;
2.抵债资产实物移交约定如下:
乙方按抵债资产现状接管抵债资产,甲乙双方无需就实物交付履行任何手续;
3.抵债资产的使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抵债资产转让之前已产生和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的抵债资产,并已就签订本协议取得合法资格
2.甲方就已知的抵债资产一切相关情况充分、真实地告知了乙方。
(二)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抵债资产,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禁止性规定,并已就该受让行为取得合法资格。
2.乙方保证在未足额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前,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将上述抵债资产交付给乙方。
3.乙方已对受让抵债资产的权属情况、产权性质及使用现状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抵债资产的现状、资料予以受让。
第六条保密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均对本合同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因履行本合同需要或非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披露。
双方进一步确认,其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资料。
2、保密义务因以下情形而免除:
(1)保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违约而公开;
(2)系从对本合同另一方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取得;
(3)在诉讼、仲裁或者配合政府行政执法等活动中依法知悉或者披露的;
(4)甲方应主管、监管的部门要求披露或报告的。
3、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项下的其他声明和保证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受到的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项下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它义务,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受到的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2.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付定金予以扣收,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合同的解除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非因任何一方的过失或疏忽,发生了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的客观情况。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立即以本合同规定的方式通知对方。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二十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保函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通知和通讯
(一)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
青岛市xx区xx路xxx号-x
邮编:
xxxxxxxx
电话:
联系人:
(二)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址:
xx县人民路xxxx号楼
邮编:
电话:
xxxxxxxxxxx
联系人:
xxx
(三)书面方式和确认
本合同所要求的任何通知,或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当面递交并签收,或按上述地址用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发出原件。
本合同约定的上述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送达地址,如因地址错误或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相对方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该通知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四)联络方法变更及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