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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

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北段工程

申请用地总面积

95.1973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0.5378

 

权 属

地 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95.1973

54.9018

40.2955

(一)农用地

58.5696

23.9872

34.5824

耕地

6.5831

0.7306

5.8525

其中:

基本农田

林地

26.6394

16.7931

9.8463

园地

16.6158

4.1546

12.4612

养殖水面

4.6394

0.2342

4.405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4.0919

2.0``747

2.0172

(二)建设用地

34.6595

29.0786

5.5809

(三)未利用地

1.9682

1.8360

0.1322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续一: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文件

预审机关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批复文号

粤国土资(预)函〔2017〕10号

预审意见:

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项目

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2号

建设规模

总长约21.4公里

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文号

粤交基〔2016〕1207号

工程概算

897659.03万元

功能分区名称

用地面积

路基工程用地

6.8888

桥梁工程用地

12.2447

隧道工程用地

12.7122

交叉工程用地

63.0280

匝道收费站用地

0.3236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

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58.5696

23.9872

34.5824

其中:

耕地

(含带K地类)

13.8005(含可调整园地6.6263公顷、可调整养殖水面0.5911公顷)

0.8653(含可调整园地0.1114公顷、可调整养殖水面0.0233公顷)

12.9352(含可调整园地6.5149公顷、可调整养殖水面0.5678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需调整规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规划级别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市级

县级

不符合

县级

镇级

不符合

镇级

农用地转用计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

耕地

58.5696

13.8005(含可调整园地6.6263公顷、可调整养殖水面0.5911公顷)

按规定由省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填表人:

欧高清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

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对应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

阳东县大沟镇寿长、三丫村委会补充耕地开发项目(2000-59)、阳西县2001年度自筹资金补充耕地项目4(2001-14)、阳西县2001年度自筹资金补充耕地项目5(2001-14)

项目编号

44172320000001、44172120010003、44172120010010

补充面积

13.8005

补充耕地方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已完成补充耕地情况

已补充耕

地面积

合计

其中

开发

整理

复垦

13.8005

13.8005

验收单位及文号

粤国土资(验)函[2000]59、粤国土资(验)函[2001]14

计划补充耕地情况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合计

其中

开发

整理

复垦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

补充耕地地块情况

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地块编号

补充面积

1

阳东县大沟镇寿长、三丫村委会补充耕地开发项目(2000-59)

44172320000001

F-49-81-(36)

30H

5.0187

2

阳西县2001年度自筹资金补充耕地项目5(2001-14)

44172120010003

F-49-92-(17)

52H

2.6553

3

阳西县2001年度自筹资金补充耕地项目4(2001-14)

44172120010010

F-49-92-(25)

47H

6.1265

合计

13.8005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情况

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石角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石角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永光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第六、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河联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4.9378

4.008

20

10

水浇地

0.9147

4.008

20

10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9.8463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园地

12.461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4.405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2.017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建设用地

2.017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未利用地

0.132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3012.4919

征地总费用

7857.622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595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483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711——0.436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708——0.436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749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1213.38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李溪村、大塘村、石角村、永光村、象山村、秀塘村、河联村、四联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4.0296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

(一)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1.3571

4.0080

20

10

水浇地

0.6846

4.0080

20

10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7.0016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0.6643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243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建设用地

4.2147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未利用地

0.0159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1081.2166

征地总费用

2820.18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31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349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711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708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276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447.12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李溪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4463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

(二)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经济合作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2.6131

4.0080

20

10

水浇地

0.1437

4.0080

20

10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1.0191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园地

3.3616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2.4226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7990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建设用地

0.8647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未利用地

0.0030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839.3157

征地总费用

2189.226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12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92

征地前人均耕地

0.3676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3665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233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377.46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大塘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1227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三)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石角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石角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0.9525

4.0080

20

10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0.7378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0.1690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0.3013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161.5266

征地总费用

421.317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4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36

征地前人均耕地

0.3233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3229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42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68.04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石角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2161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四)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永光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0.0150

4.0080

20

10

水浇地

0.0865

4.0080

20

10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园地

0.1398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0.0036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4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18.6227

征地总费用

48.574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8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6

征地前人均耕地

0.1920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1919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5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8.1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永光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249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五)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0.1616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园地

0.8084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1.1457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216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建设用地

0.0012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未利用地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189.7783

征地总费用

495.00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2799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2799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39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63.18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象山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2539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六)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村第六、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8.0261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园地

0.3580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540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20

安置补助倍数:

10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0.1133

前三年平均产值:

4.008

土地补偿倍数:

30

 

续一: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654.2547

征地总费用

1706.523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911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911亩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征地后有140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226.8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秀塘村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8751公顷,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六个月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填表人:

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七)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河联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0.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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