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教案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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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教案资料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5)《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6)《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08;

(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

(10)《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8.07;

(11)其他各类相关规划;

(12)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位于鄞州西部古林镇镇区,北至鄞州大道,西毗后港河沿岸、横古线,东、南邻甬金高速连接线,是古林镇老镇片区,规划面积约4.6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5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将鄞州古林镇区片定位为活力空港、古韵水乡——融合生活居住、物流仓储、人文旅游、创意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人居品质;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发展文脉;强化城市设计,梳理城市形象;建设生态网络,塑造开放空间。

2.3规模

本规划区规划人口2.64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30.1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范围的93.10%。

2.4规划结构

总体可以概括为“一心三片、一带两轴”。

“一心”——中心路和古中路交叉口的综合服务中心,是古林镇的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

“三片”——临空产业片、老街保护片、生活服务片。

“一带”——沿主要景观水系的文化休闲景观带。

沟通南北向主要景观水系。

“两轴”——分布沿中心路、古中路的公共服务轴。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管理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本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CXN-GL-01-01至CXN-GL-01-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开发总量为270.4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0.9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2.76%,人均居住用地39.33平方米。

其中,一类居住用地1.4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04.5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4.83公顷。

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10100户,2.64万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2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4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平方米。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60公顷,文化设施用地2.0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0.51公顷,体育用地1.21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25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03公顷,宗教用地0.59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8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9平方米。

其中商业用地13.75公顷,商业商务用地7.04公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14公顷。

4.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5%。

主要为消防站用地和垃圾转运站用地等。

4.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利用道路绿化带的预留、沿河绿化带的退让等契机增加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71.6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66%,其中公园绿地32.00公顷。

4.6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9.8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59%。

物流仓储用地,可兼容部分工业功能。

4.7发展备用地

由于本规划片区远期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所以规划在充分考虑保证古林镇近期建设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保留用地功能弹性,为未来发展建设预留更大发展空间,待片区发展时机成熟后,再进一步明确其用地功能及相关控制指标。

规划发展备用地共计46.7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87%。

4.8水域

规划依据鄞州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整理,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公共中心-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沿河绿带增加滨河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

规划公园绿地32公顷,包括4处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

街头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8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

规划整治基地的水网系统,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娱乐环境,并有助城市防洪排涝。

本区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道、慢行廊道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游憩绿道:

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10米,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慢行廊道:

通过水系及历史风貌地区的梳理,组织串联起滨河绿地、滨河生活空间、重要节点,打造环老镇及其核心区域的沿河沿历史风貌区双环型慢行空间。

特色商业街:

依托现状已形成的商业氛围,完善商业体系和商业界面,形成中心路、古中路最具活力与特色的商业街。

延续南北老街历史文脉,更新植入部分业态,打造老街历史风貌特色商业街。

6.3.2重点开放空间

综合服务中心:

位于中心路与古中路交叉口北侧,结合轨道站点,在规划区内延伸商业商务活力,成为市民购物、办公、休闲的活力场所。

同时结合商业广场的开敞空间,起到片区中心人流集散功能。

主要公园:

保留古林绿苑,并结合轨道站点综合开发打造休闲核心。

规划新增3处主要公园,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城市道路均应人车分流,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历史文化保护

7.1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现状历史建筑总计27处,包括16处古建筑、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主要分布于南北老街、葑里村,其中有3处文保单位、2处文保点。

根据历史建筑的性质、价值(与建筑年代和风貌完好度相关)、保存状况,采用原地保护的措施,并依据历史建筑普查划定的院落线,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具体要求按照在编的《宁波市区历史建筑资源普查》进行分级保护。

7.2老镇保护区保护规划

老镇保护区遵循有机发展、原真发展、整体协调进行保护。

本规划建议古林老镇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还应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划定专门保护区进行分层、分级、分类保护与控制。

08、道路交通规划

8.1道路等级

本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结合路网结构形式将区内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级。

(1)快速路规划:

鄞州大道:

东西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秋实路(甬金高速连接线):

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规划:

横古线:

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规划44米道路:

本片区向西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规划:

古林中路:

东西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规划36米道路:

东西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古林中心路:

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2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规划28米道路:

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支路红线宽度为12—24米,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

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8.2交通设施规划

8.2.1公交首末站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规划1处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4758平方米。

8.2.2公共停车场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结合区域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规划区范围内共布设公共停车场6处,规划停车位560个,主要为本区域公共停车需求的补充,各地块应结合自身需求,远期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地块内停车配建指标。

8.2.3加油加气站规划

规划区内现状有1处加油站,规划予以保留。

09、防灾规划

9.1消防

(1)本区消防依托规划区内古林中队,保留宁波市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为全市服务。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高层建筑、大型公建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本区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充分重视本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

(3)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9.2抗震

设防标准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相关参数设防。

规划要求

(1)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定的地震动参数值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震能力,结合城市建设,提高本区综合抗震能力。

(4)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区内绿地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并保证区域中心避难通道畅通。

9.3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本区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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