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五乡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联合指挥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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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五乡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联合指挥机制

 

张连发〔2011〕90号

中共连五乡委员会连五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连五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连五乡处置大规模暴力事件

的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我乡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张家川县《关于建立健全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和制订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预案的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连五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连五乡处置大规模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连五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连五乡处置大规模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3.连五乡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暴力犯罪事件联合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1:

连五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推进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主动预防、及时化解、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缓解人民内部矛盾,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我乡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建良好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发生因生产、经营、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或其他要害部门;

2、聚众堵塞或破坏乡内主干道、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的;

3、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

4、聚众哄抢国家、集体等公共财物的;

5、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事件、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迷信活动的;

7、聚众械斗、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8、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非法活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依法办事、妥善处置的原则。

3、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

4、慎用警力、善用警力的原则。

5、及时、果断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发生一般群体性事件时,由乡党委、政府统一指挥,根据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规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乡综治办、乡派出所、涉事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订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请求。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现场处置指挥部

一般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乡党委、政府应按预案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

现场处置总指挥一般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必要时,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以至党政主要领导应赴现场直接负责指挥处置。

发生跨区域的群体性事件,由乡党委、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

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四)现场处置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有关紧急处置指令;

2、决定现场舆论宣传的口径和内容;

3、依法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控制现场事态。

4、指挥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各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四、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

各村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事发地的村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五、应急响应

(一)启动

1、乡党委、政府按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立即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相关的指挥成员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研究对策,部署相关工作。

2、现场处置总指挥应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开展组织指挥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指挥部命令和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和需要,视情况设置若干个专门处置小组,并确定相应的负责人。

各小组应在现场处置总指挥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般应成立下列专门小组:

1、综合协调组。

其主要职责是:

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现场处置组。

其主要职责是:

搜集、研判、报告事件的动态信息;设置现场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组。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群体性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

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统一口径,做好群体性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

5、医疗救助组。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6、后勤保障组。

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应急处置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运输、调度,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应急

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单位)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优势互补、协同作战。

/现场处置总指挥根据乡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和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要求,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现场,平息事态。

1、发布有关紧急处置命令;

2、决定现场舆论宣传的口径和内容;

3、调配力量,依法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控制现场事态;

4、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必要时,可请求应急处置指挥部给予人员、装备等相关支持。

派出所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决定,可依法行使下列手段和措施:

(1)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2)依法采取紧急管制和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

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

(3)保护党政军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5)是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四)应急结束

1、现场处置指挥部确认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下达处置结束命令。

2、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善后处理工作意见和建议,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善后处置

1、调查处置。

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反复的不稳定因素,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参与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并兑现在处置过程中对群众作出的承诺事项。

2、依法查处。

对群体性事件中为首骨干分子、积极参与人员、一般盲从群众以及敌对分子,有关部门应区别对待,依法查处,并以此教育干部群众。

3、总结评估。

群体性事件事态平息后,乡党委、政府和涉事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形成事件调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应急保障

(一)群体性应急处置预案中必须明确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所有部门的通讯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

同时,要求有确保应急处置期间党政领导机关及现场指挥的通讯畅通方案。

(二)乡、村、企要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加快预防处置群体性信息处理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三)电信等有关电信营运部门应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四)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人员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守秘密,妥善保管好武器装备,防止因个人行为而延误战机、激化矛盾。

(五)把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纳入党政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党政干部维护稳定工作意识。

积极组织开展应对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培训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负责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连五乡处置大规模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和处置我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大规模暴力事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防止暴力事件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大规模暴力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改革发展、稳步上升、社会好评的局面。

二、职责分工

(一)乡长履行以下职责:

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解我乡突出矛盾问题;建立和完善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部门责任领导组织指挥重大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二)各单位、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由负责人组织排查调解村两委上报的可能引发的重要矛盾冲突的事件;做好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学习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其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大规模暴力事件,派出所或政府值班领导在接报后5至30分钟内赶到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如现场无法控制,及时上报县公安局,请求予以支援,并做好疏散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立即上报。

中心现场处置组分现场救护、现场保护、现场访问三个小组,三小组接到指令后快速到达指定案发位置,在现场指挥领导未到达的情况下,由先到的民警进行先期指挥,现场指挥领导到达后,由现场最高领导统一指挥。

  由派出所民警组成现场救护组,负责对案发现场伤亡人员的现场急救和送医院救治。

如中心医院已到场,配合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由派出所的警力组成现场保护组,负责案发现场的封锁警戒,疏散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车辆的进出。

  由民警员组成现场访问组,负责对案发现场周围事件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查清涉案人数、特征,携带的作案工具以及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路线、交通工具等。

  根据案发现场实际情况,以上三个小组警力可由现场最高指挥领导相互调配,如案件正在发生或仍在发生当中,违法犯罪嫌疑人还在作案未逃跑的,先组织所有警力进行合围缉捕,后按分组分工作职责处理,合围警力要在确保周围群众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划出警戒区,疏散群众。

同时,请示上级领导抽调武警狙击手备用待命。

在事件现场,在上级支援未到达的情况之下,先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同犯罪嫌疑人建立起对话气氛,向犯罪嫌疑人表达帮助其摆脱困境的真诚,耐心倾听犯罪嫌疑人的倾诉和发泄,向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情和理解,赢得犯罪嫌疑人的好感和信任,以促成犯罪嫌疑人缴械投降或达成和平解决的妥协,或通过谈判麻痹犯罪嫌疑人,为武力处置创造战机。

四、工作程序

(一)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如犯罪嫌疑人以挟持人质相威胁形成对峙局面时,要立即调谈判组参战,总的处置原则是以尽量减少民警伤亡,确保人质安全为前提。

  

(二)现场处置组到达现场之后应当迅速设置外层和内层两道围控线。

外层围控线用来隔离无关人员和车辆,内层控制线负责对劫持者进行监视和控制。

同时迅速将围观群众疏散至外层围控线之外。

  1、立即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实行统一指挥。

  2、内紧外松,缓和局面,赢得处置时间。

  3、设立警戒线,疏散周围群众。

  4、请求警力支援,对现场形成包围控制之势。

  5、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对话,瓦解其心,规劝其投降。

  6、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对话,分散其注意力,寻机制服或击毙犯罪嫌疑人。

  7、派出谈判人员,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判,从答应犯罪嫌疑人的最低条件开始与其讨价还价,同时寻机武力处置。

  (三)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后期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收集、固定证据。

  2、对受伤或受惊吓过度的人质,立即送医院进行监护治疗,同时在医生准许的条件下取证。

  3、立即审讯犯罪嫌疑人,深挖幕后组织、策划者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4、如人质已经遇害,立即搞清尸体藏匿地,并对犯罪形成的现场进行勘查。

五、工作要求

(一)应对突发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

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应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工作,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必胜信心,全身心投入防暴工作,做到拉得出、打得响,用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

  

(二)各指挥人员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好的效果。

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全体参战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要按照工作部署,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临阵脱逃,凡渎职失职者一律纪律论处。

  (四)遇有严重暴力案件发生,通讯、后勤保障部门要迅速对各单位通讯、后勤保障工作进行检查。

防暴期间,各执勤单位使用车辆和通讯工具自备,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措施,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暴工作进展情况。

对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各单位要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的同时,迅速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不报。

凡迟报漏报信息,造成工作被动的,一律纪律论处。

 

附件:

3:

连五乡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暴力犯罪事件联合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

李兴奎  (乡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马金锁  (乡委副书记、乡长)

  赵德平 ( 人大主席)

  咸宝荣  (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王小江  (副乡长)

马建荣 (副乡长)

马煜(副乡长)

孙涛(武装部长)

豆瑾(计生站长)

成    员:

毛振武(乡党政办主任、党委秘书)

        汪思德  (乡政府秘书、民政办主任) 

 窦刚强(会计、财政所长)

张志春  (司法所长)

柳代学(黄家村党支部书记)

王荣喜(中渠村党支部书记)

张兴建(张家村党支部书记)

韩兆恒(中心村党支部书记)

董常生(李家村党支部书记)

马富林(三合村党支部书记)

李元元(贠家村驻村干部)

常进荣(连五村党支部书记)

田国祥(高庄村党支部书记)

陈玉全(陈家村党支部书记)

周小明(四合村党支部书记)

苏文秀(腰庄村党支部书记)

马志科(马咀村党支部书记)

马成(连五学区校长)

豆克进(连五卫生院长)

付连生(连五电管站站长)

韩宝勤(连五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咸宝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春、郑喜平、马朝辉三名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具体事务。

  

 

主题词:

成立机构通知

抄送:

县政法委县综治委县安监局

连五乡党政办公室2011年8月3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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