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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治建设半年总结doc

法院法治建设半年总结

篇一:

法院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

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2006年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

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关于“法治”的涵义自古希腊和中国先秦哲人提出“法治”并阐述其思想以来,历代思想家对“法治”这一命题作了不懈的探讨,不断丰富了法治内涵和认识。

按照柏拉图在其名篇《法律篇》中的解释,法治就是“服从法律的统治”。

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发展了他的思想,将法治概括为“普遍服从良法”,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以后的思想家西赛罗、詹姆斯·哈林顿、孟德斯鸠、洛克、卢梭、康德等都对法治有过精辟的阐述。

目前,我国学者公认,法治至少有以下五层涵义:

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在中国古代,“法治”即“以法治国”,经常与“德治”、“礼治”、“人治”相提并论,主要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理念来理解。

在西方,“法治”也首先被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来认识,即“法律的统治”。

今天,我们使用“法治”的概念,是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

党的十五大报告专门对“依法治国”作了阐述:

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

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其基本含义是:

在法律制定之后,任何人和组织的社会活动都要受到既定法律的约束和规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随意废法和立法,强调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和一致性,认为在法律面前,只有首先承认形式的合理性,才能承认实质的合理性。

这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

3、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模式。

即“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的法制”。

法律历来有多样性,通常有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制,而有

法律不一定就有法治。

真正意义上法治只能是以民主为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的法制模式。

4、法治代表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

即体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权力等问题的原则、观念和价值体系,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和需要,成为人们设计法律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

对人类法治思想与实践的发展历史进行总结和提炼,我们认为当代法治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包括:

法律至上、善法之治、平等适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内容。

5、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即“法治社会”的理想状态:

在法律与国家、政府之间,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政府权力;在法律与人民之间,运用法律合理地分配利益;在法律与社会之间,运用法律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权力和权利的侵犯;在国家和政府权力受到有效约束之后,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得到合理配置的一种社会状态。

由此可见,法治所追

求的理想状态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确定状态,而是一个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的运动过程。

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法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从

根本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此有精辟的论述: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个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故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有天然的依赖和促进作用。

如果市场主体没有产品所有权,就不可能有交易行为,如果没有交易主体的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规则,交易行为就必然难以为继和持久进行。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和我党宗旨也要求我们实行法治。

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要求我们的各项制度设计和安排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而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权,充分体现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爱护。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

为实现人类的完全解放,也需要用法治体现党的追求人民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当前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体现以人为本,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保可持

续发展。

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其重要保障。

5、如果把法治理解为“依法治国”,那么作为法律施行的最重要的载体,应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及相关的司法机关。

故法治理念对司法机关而言,可以等同于司法理念。

因此,在司法工作中,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就是树立现代司法理念。

这是现代法治理念在司法机关中的具体运用。

三、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考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我国法治建设事业中相当重要的主体力量,是法律的忠实守望者和捍卫者。

用西方法学家的一句名言:

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

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在人民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在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具体而言,应当坚持和贯彻落实以下司法理念:

1、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部署,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对这个问题,历年来都有很充分的论述,在下文也还有论述,在此不作赘述。

2、要全面把握司法规律与特点,尊重司法规律,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司法权的独立行使。

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是法院公正履行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

为了实现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很多国家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司法体制和诉讼机制,为法院和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提供体制保障、经济保障、法官资质保障和诉讼机制保障,切断各种不当干预法院公正审判的渠道,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空间严格限制在法庭范围内,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

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但是,从实践的情况看,一方面从外部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制约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

因此,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另一方面,从内部看,司法权的独立行使要依宪行使,即在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一府两院”体制下的独立审判,是审级独立、法官审判独立,而不是“三权分立”意义的“司法独立”。

这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依法司法,首先是依宪司法。

这就要求全体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政治大局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

第二、司法的中立。

司法中立,要求法院在审理和裁判案件,必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平等对待诉辩双方和各方

当事人。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一步完善回避制度和各项诉讼制度,合理配置司法权力,明确界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的角色定位,强调法官居中裁判,强化诉辩双方和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将容易影响法官中立地位的立案、调查、监督、执行等职能从裁判职能中分离出来,形成相互制约关系。

第三、司法的公开。

司法要取得社会公信,不仅在于法官是公正的,而且还在于他们的公正要能够被人所觉察到。

这正是西方谚语所说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如果一个没有偏见的人,合理怀疑法庭对某件案件已有结论,或者存有先入为主的可能性,那么他就不可能对判决的公正性树立信心。

司法活动,只有严格依法公开进行,才能产生公信力。

司法公开,一是公开司法依据,包括各种办案规则、案卷资料、司法解释;二是公开审判过程,做到一切审判活动都在法庭上公开进行;三是公开审判组织的组成;四是公开审判的时间、地点和场所,允许社会公众,以及作为公众代表的新闻媒体旁听审判过程;五是公开审判结果,允许公民查阅法庭的裁判文书。

第四、司法的民主。

司法民主要求审判活动必须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各种诉讼权利,司法过程必须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正当监督。

审判组织的组成和决定过程必须符合民主化的要求,陪审制度应当发挥实际作用,使社会主流意识和价值观念有机会对司法决策产生影响。

第五、司法的权威。

司法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但是,其权威不是来源于强制,而是来源于理性,来源于主流社会对判决理由的尊崇和信仰。

如果一项法律只有靠强制才能实施,那么它必然是不能长久的。

司法判决也一样,它必须反映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依靠社会的力量来促使其执行。

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求法院的判决必须讲道理。

近年来,法院大力推行裁判文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裁判文书改革,不仅仅是一个文书的风格和技巧问题,更是一个执法的理念和指导思想问题。

第六、司法的及时。

司法的及时,要求司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投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的权利尽快得到实现。

这个问题既涉及到审判,又涉及到裁判的执行,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法院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审限监督,确保案件迅速审判,及时结案。

同时要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从执行权的运行机制,执行方法和执行手段的完善、创新方面进行改进,强化执行工作。

“执行难”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属于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有的属于法院工作不力,有的属于当事人选择交易对象不慎,忽视交易安全,发生了市场风险。

对不同的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处理。

3、要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切实更新司法理念,适应和谐稳定、科学发展的国家转型期的司法要求。

六中全会的建议涉及审判工作的明文只有第九方面的第32条和第十方面的第40条,但通观全文,全都与法院工作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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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以建设法治XX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

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社会变革的持续推进,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表达趋向多元性,矛盾纠纷呈现复杂性,加之各类思潮广泛传播,人们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益发鲜明,由此对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更多考验,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当前社会形势,今年2月19日党中央专门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以往探索所取得的成绩和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工作重点和思路,作了全面阐述和部署,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

认真解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内容,可以看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在于坚持走法治化之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强调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下,法治XX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全区实现“率先现代化、再造新XX”战略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不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各种新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加快推进法治XX建设,全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任务任重而道远。

一、充分认识建设法治XX四大“基本”要义

去年10月,中央确定35个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南通作为江苏唯一、全国7个地级城市之一入选。

XX作为南通的主城区,被列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并明确提出力争通过卜2年努力,迈入全国“社会管理示范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行列的奋斗目标。

对照我区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要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十二五”征程伟大胜利,实现创建目标,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为确保全区各项事业有序快速发展,加快法治XX建设,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法治XX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方略。

创新社会管理,落实科学发展,不仅要重视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还要从法治上体现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

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利;从法治上体现统筹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全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法治上体现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从而逐步建立完整的法制保障体系,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责任体系。

因此,应结合法治XX建设,进一步优化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体制机制,使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在社会主义法治层面之上。

(二)建设法治XX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内容。

社会管理创新,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民主法治,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就当前而言,我区社会形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随着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等普遍问题短期内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在新形势下,应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依靠法治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建设法治XX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

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化。

近年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

但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待逐步实现。

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有序表达还未形成相应完备的制度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只有加快法治建设,人民民主权利才能有强力基础。

(四)建设法治XX是巩固执政根基的基本保证。

依法执政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之一。

法治建设状况和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

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

党能不能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依法治国不仅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①。

加快法治XX建设,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我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二、建设法治XX的良好基础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连续五年蝉联省社会治安安全区,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人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组建区、街、社区二级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加强和充实依法治区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公正司法、依法经营、法治宣传等法治XX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由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协调小组,加强责任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与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并与绩效考核相挂钩,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评审监督。

三是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努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完善出台一系列文件,以制度规范依法执政。

四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措施,以及全区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都通过多种途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执法司法重点突出。

一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开政府职能,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告知事项、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方式等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公开。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出台“一把手”应诉制度,并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各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以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指导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大力推行执法公开。

(三)法治宣传氛围浓厚。

一是普法宣传全面展开。

高标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法制相传教育设施意见,明确普法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如通过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进修学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二是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通过XX网新华频道、《XX在线》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编写政法综治信息,开展知识竞赛,不断创新法治XX宣传方式。

在此基础上,法治XX建设成效可总结如下:

一是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

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普遍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力度明显加大。

行政执法部门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序;区法院、检察院着眼服务经济发展,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多项工作创新得到上级认可与推广。

三是执法责任制得到明显落实。

各单位严格考核,把执法责任落实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对重大行政处罚集体会审并公示,以阳光执法促公正。

四是基层民主政治自治能力明显提高。

广大群众参政议政渠道畅通,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三、建设法治XX的工作导向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法治建设管理呈现良好势头,但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特别反映在市场经济中,各类纠纷矛盾时有发生;在

社会发展中,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为切实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突出问题,需在以后工作中树立以下工作导向:

(一)加强公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毋庸置疑,近些年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在极少数单位与个人身上仍然存在,少部分行政行为未能得以及时纠正,极少数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缺乏群众感情与服务意识。

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各个部门与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畅通、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

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权力运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区执法活动总体形势良好,但也仍有少部分群众和企业反映,个别执法部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在新的形势下,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应深人研究综合运用多元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明确内容、规范程序、改进方式,加强对各种形式监督的协调整合,保障执法监督的有效进行;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重点加强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确保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水平。

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础工程。

应进一步突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法律法意识,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

针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注重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注重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

根据当前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等深刻变化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和不断推开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大宣传覆盖面与渗透力。

(四)加强法治引导,创新建设领域。

目前,XX区外来人员达数十万,一方面,他们为XX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这种

情况还将长期持续下去;另一方面,由于外来人员的文化普遍较低,法制意识较为淡薄。

因此,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应动大脑筋、花大力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系统教育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现代化XX的合格一员。

建议各单位、各部门从XX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这一点,把组织对外来人员的教育,作为法治XX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创新工程,坚持不懈做好做扎实。

四、建设法治XX需重视的若干方面

加快法治XX建设,应根据XX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大胆的理论创新和积极的实践探索,在工作中,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看待法治建设与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也是党的领导法律化、制度化的过程。

必须根据加快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与此同时,通过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进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拥护和支持。

(二)正确看待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上层建筑,法治的发展必须与经济基础尤其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近五年来,我区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法制建设的步伐也在加快,但广大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法治建设既要适应形势的要求,增强紧迫感,加快进程,又要坚持实事求是。

因此应从实际出发,尊重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恰当把握工作节奏,实现法治建设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正确看待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辩证关系。

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我党提出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新时期党治国理政方式的新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仵下,既要重视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要重视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思想道德体系;既要重视法治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德治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

实际工作中,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局面。

篇三:

XX县法院2013年工作总结

XX县法院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以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着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为XX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加快推进,确保公正司法、促进法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已经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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