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督导检查协调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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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督导检查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督导检查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过来,召开这次“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督导小组成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七五”普法中期督导任务。

刚才宣读了《关于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并对督导组成员各项工作了安排部署。

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中期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七五”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县“七五”普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

同时,在督导检查中,要善于发现问题,与所督导的部门和单位共同剖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并督促指导其尽快解决。

对我们督导组来说,这是工作的重点,也是工作的难点,是衡量督导组是否履行职责的重要标准。

各督导组全体人员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投入足够精力,消除思想顾虑,排除各种干扰,保持良好状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比如:

部分乡(镇)、部门工作机制不健全,把普法当做软任务,抓的少,管的少;一些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不强,主动宣传普及法律做得不够;“法治多进”牵头单位职责不清、作用发挥不到位;“七五”普法资料普遍缺乏,档案不齐全等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七五”普法迎检工作,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方向、保持定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对我们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表明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更加注重宏观指导性、政策统筹性以及制度有效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蓝图和实践路径,在我国法治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强调了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凸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贯穿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为我们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报告中“法治”一词出现了33次,“依法治国”提到了19次,报告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踏上了新的征程。

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要强化精准对接,树立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短板;要把准基本路径,研究具体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争取更大作为。

(二)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工作部署的落实。

“七五”普法以来,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十多个涉及普法依法治理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真正把文件要求落实到实处,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要全面分析和研究我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宣传内容更加丰富,宣传手段不断创新,普法效果更加明显。

各级各部门将普法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法治九建”活动,精心设计载体,注重宣传实效,法治实践基地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

2017年我县被省市推荐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

成绩值得肯定,但从当前我县普法工作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有些乡镇和部门对法治宣传重视不够,普法宣传被视为“软任务”,在人员保障、经费投入上存在短板。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和部门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存在依赖思想,没有在为民执法、为民普法、为民服务的过程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

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只当工具,不当规则,仅以法治事,不依法治权,仅以法治人,不依法治己;有些群众只想享受权利,不愿承担义务,维权上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老套陈旧,对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足,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面聚焦普法工作职责使命,落实责任,凝聚合力,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谁执法谁普法”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推进法治井陉建设的具体举措。

为落实《关于国务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县普法办着眼我县实际,组织制定了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明确了责任单位、负责人以及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普法各项职责任务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明确“谁来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等,既包括执法部门,又包括司法部门,既包括企事业单位,又包括各类群团组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每个执法者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普法义务和普法责任,自觉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

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并结合执法司法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要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执法、普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使普法工作落实到执法一线,做到更接地气,更具实效;要变普法部门的“独唱”为各级各部门的“合唱”,提升普法的联动集群效应。

二要进一步明确“怎么普法”。

要将普法工作嵌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做到实时普法,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

具体的执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要将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将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进一步明确“在哪普法”。

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执法现场就是普法第一现场。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发挥职业优势和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宣讲基本法律知识。

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要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要借鉴推广市城管委利用户外显示屏和路灯灯箱开展法治宣传、市税务系统开设“税收地铁专列”开展法治宣传的做法,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三、不断强化争先创优意识,精准发力、开拓进取,推动法治井陉建设,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将在今年下半年进行,我县“七五”普法以来的成效将在此次检查验收中得到实际检验。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各项迎查工作,充分展示我县法治建设的成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省会意识和争先意识,站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展现全县法治建设水平和本单位、本系统依法行政效果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全省检查验收工作。

要明确三个重点,即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三个重点对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三项工作机制。

要落实五大环节,即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培训、普法活动牵动、普法阵地(载体)创新、普法制度落实。

要进一步打造我县的两个特色,即“月月有主题活动”和“渠道普法”。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

目前,县普法办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迎查谋划,初步确定了“七个一”,即一篇主题报告、一部成果专题片、一套普法档案、一场普法产品展、一套普法成果展板、一批法治“九建”示范点、一场普法活动。

县普法办要在迎查点准备、汇报展示、成果展示,以及迎查程序等环节,精心策划,进行一次全面实战演练检查,务必做到高标准和精细化。

司法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特别是承担视察点任务的单位,要精心准备,共同把此项任务完成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做好书面汇报和展示普法档案、普法成果等准备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采取多种形式,把特色亮点、具体成效充分展示出来。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做好宪法宣传,扩大普法工作社会影响力。

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我市“七五”普法以来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同时,要采取悬挂标语、开展文艺汇演、举办诗词、书法、曲艺、绘画活动等形式,大力营造声势,浓厚社会氛围。

(四)要注重上下沟通。

县普法办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里的沟通协调,向省、市工作进展情况,询问省市检查验收的新要求和具体安排,随时根据变化,调整我们的工作,确保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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