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生产安全性评价doc 18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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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生产安全性评价doc185
1.总则
1.1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水力发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行业(原电力部等)、国家电网公司(原国家电力公司)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导则、规程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等,制定《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评价》)。
1.2《评价》针对水力发电厂生产设备系统、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以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以防止人身事故、特大和重大设备事故及频发事故为重点,用危险评估的方法进行查评诊断。
其目的是要能够摸清一个企业的安全基础,掌握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严重程度,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反事故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1.3安全性评价采用企业自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企业组织自评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评价。
1.4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性评价内容,以2~3年为一周期,按照“评价、分析、评估、整改”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本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1.5本《评价》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各水力发电企业。
1.6《评价》内容包括:
生产设备系统(水轮机、发电机及重要电动机、电气设备、水电厂自动装置、水工建筑、监控系统)、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
1.7评价方法
1.7.1操作要点
1.7.1.1严格按照查评依据进行查评
1.7.1.2各种查证方法配合应用
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如:
现场检查、查阅和分析资料、现场考问、实物检查或抽样检查、仪表指示观测和分析、调查和询问、现场试验或测试等对评价项目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1.7.2查评程序
1.7.2.1企业自我查评程序
①成立查评组
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为组长,按专业分为若干小组,负责具体查评工作
②宣传培训干部职工
明确评价的目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具体开展方法,解决为什么要开展、怎样开展的问题,为企业正确而顺利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创造有利条件。
③层层分解评价项目
落实责任制,各车间、科室(处)和各班组将评价项目层层分解,明确各自应查评的项目、依据、标准和方法。
④车间班组进行自查
发现的问题登记在“安全性评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表,车间汇总后上报。
车间班组自查一般不要求打分。
⑤分专业开展查评活动
企业查评组分专业在车间班组查评的基础上查评各专业的安全隐患,提出专业查评小结和安全性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分项结果。
⑥整理查评结果,提出自查报告
安全性评价自查报告应包括:
自查总结,安全性评价总分表,评价结果明细表,分专业小结,安全性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分项结果。
1.7.2.2专家查评程序
①专家评价由完成自评价的企业向上级单位提出申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实施。
②安评专家组到达电厂后,被评单位应召开有自查专业组成员和全厂技术骨干参加的查评首次会,汇报自查情况,分别介绍专家组人员和被评单位专业联络员,使双方对应专业人员相识并建立联系。
③专家组通过一段时间的现场查看、询问、检查、核实,与企业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交换意见,完成专家查评工作。
④查评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应向上级单位和被评价企业提交书面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1.7.2.3整改程序
①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性评价后,应立即根据安评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工作负责人和验收人。
部门整改计划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全厂整改计划应由厂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全厂整改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②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督促各部门整改计划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和整改效果不好的部门应进行考核。
③各单位应在整改年度中期和年末,对本单位安评整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和已完成的重点整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修改整改计划,实行闭环管理。
④各单位应将安评整改计划和年度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7.2.4复查程序
①企业自我查评的复查可在查评的当年进行;专家复查应在评价后一年,一般由原查评的专家进行复查。
②复查前,要同评价时一样做好准备和动员工作。
向专家组提供整改情况总结,整改情况总结应包括:
完成整改率:
完成整改项目数/应整改项目数×100%
部分整改率:
部分整改项目数/应整改项目数×100%
综合整改率:
(完成整改项目数+部分整改项目数)/应整改项目数×100%
未整改率:
未整改项目数/应整改项目数×100%
对完成整改率、部分整改率和未整改率要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③专家现场复查程序与初评相同,时间和专家人数可少于初评价。
④复查完成后应提出正式的复查报告。
1.8评分方法
1.8.1《评价》各部分的标准分分别为:
生产设备系统(水轮机1530分、发电机及重要电动机900分、电气设备1780分、水电厂自动装置500分、水工建筑840分、监控系统600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1200分、安全生产管理1200分
1.8.2由于设备系统管理体制等原因造成部分《评价》项目不能查评的,扣减相应项目(连同该项目的标准分);对于本《评价》未涵盖的项目,可补充完善相应项目(连同项目的标准分)。
1.8.3用相对得分率来衡量被评价系统的安全性。
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1.9《评价》的颁布
1.9.1本《评价》由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并颁布
1.9.2本《评价》的解释权归国家电网公司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查证方法
评分标准及方法
备注
2
生产设备安全性评价
6150
2.1
水轮机(含水泵水轮机)
1530
2.1.1
水轮机技术状况
540
2.1.1.1
水轮机转轮
180
(1)
转轮或冲击式水轮机水斗空蚀、磨损情况
40
查阅检修记录
参照转轮空蚀标准扣分
(2)
转桨式水轮机转轮叶片转动是否灵活,是否漏油,转轮是否进水
30
查阅检修记录
有一项不合格扣分50%
(3)
转轮是否有开裂,是否有裂纹
30
查阅检修记录
偶尔开裂扣分30%,经常开裂不得分
(4)
泄水锥紧固螺栓是否有松动、脱落或泄水锥焊缝是否有裂纹
20
查阅检修记录
如松动、裂纹扣分50%,脱落不得分
(5)
主轴联接螺栓与保护罩或转轮缸盖与转轮体联接螺栓及其保护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查阅运行日志及安装、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6)
转轮上、下迷宫环间隙或转轮叶片与转轮室间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磨损和空蚀
20
查阅安装、检修记录
有一项不合格扣分50%
(7)
补气装置是否完好
10
现场检查、查阅检修记录
不正常动作不得分
(8)
真空破坏阀是否能正常工作,动作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0
查阅运行日志及安装、检修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40%~100%
2.1.1.2
导水机构
210
(1)
导叶或冲击式水轮机喷针、喷嘴空蚀磨损状况(深度、面积)
30
查阅检修记录
参照转轮空蚀标准扣分
(2)
导叶端面立面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密封装置是否完整无损
30
查阅运行日志及设备缺陷记录,检修记录
根据导叶漏水量≤规定值的不扣分;超过规定值50%(含)以内扣分50%,超过规定值50%不得分
(3)
抗磨板或贯流式水轮机控制环滚动钢珠是否有磨损、划伤、变形
20
查阅检修记录
成鱼鳞状扣分50%;成坑状不得分
(4)
接力器漏油是否超标,影响接力器动作
20
现场检查
超标不得分
(5)
接力器压紧行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锁定装置是否正常投入和切除
20
查阅设备缺陷,检查记录及现场检查
必须有压紧行程,否则视情况扣分30%~100%;锁定装置不能正常投入和拨出,不得分
(6)
控制环、双连臂(或弯曲连杆)、导叶拐臂、接力器推拉杆连结螺栓应紧固,剪断(或弯曲)装置及信号器是否完好,动作可靠;冲击式多喷嘴水轮机喷针、折向器动作是否同步可靠
30
查阅运行日志及设备缺陷记录
如发现任何一项不正常不得分
(7)
重锤贯流式水轮机重锤应无异常、重锤及连杆连结螺栓应紧固、可靠,且下方应有弹性防护装置与防护栏杆
20
查阅检查记录
重锤无防护措施不得分
(8)
固定导叶磨损(深度、面积、划伤)情况是否严重
20
查阅检查检修记录
视情况扣分40%~100%
(9)
底环固定螺栓是否完好,密封装置是否完好
20
查阅检查检修记录
视情况扣分40%~100%
2.1.1.3
水轮机轴承
60
(1)
水轮机导轴承、油槽是否漏油、甩油;轴承冷却系统是否良好;供油量、供水量(含外循环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0
查阅运行日志,设备缺陷记录及检查记录
每种缺陷扣分30%
(2)
轴瓦是否完整无损,是否有脱壳、龟裂;轴瓦间隙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30
查阅检修记录
每种缺陷情况扣分50%
2.1.1.4
蜗壳及尾水管
70
(1)
蜗壳或贯流式水轮机流道及管型座是否存在开裂等缺陷,防锈层是否完好
20
查阅检修记录
每种缺陷扣分50%
(2)
尾水管管壁是否存在空蚀、磨损或漏水,或贯流式水轮机尾水管底板是否有缺损、淘空、冲刷磨损现象,有无裂缝
20
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及检修记录
大小修不检查不记录不得分,存在每种缺陷扣分50%
(3)
蜗壳、尾水管进人门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存在漏水、渗水现象;搭设脚手架用孔洞或吊环有否空蚀脱落
30
现场检查、查阅检修报告
每种缺陷扣分50%
2.1.1.5
轴流式水轮机受油器、上部罩绝缘电阻应合格
20
检查检修记录、报告
检修前后未测量绝缘电阻各扣分50%,不合格扣分100%
2.1.2
水轮机整体运行
180
2.1.2.1
机组在甩负荷过程中,转速、水压升高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0
查阅安装或检修、调试报告
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有一项不合格,则不得分
2.1.2.2
机组的振动、摆度、噪声是否超过规定值,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是否取得良好效果
40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或安装记录
有一项不合格,扣分10%
2.1.2.3
在运行中,振动、摆度、压力脉动监测装置和仪表是否正常
30
查阅运行日志、查阅安装、检修记录
有一项不正常,扣分20%
2.1.2.4
运行中水导瓦温、油温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0
查阅运行日志及安装、检修记录
瓦温、油温有一处不合格,或超过规定值扣分25%
2.1.2.5
运行中,导叶开启或关闭时,导叶接力器控制环、双连臂、拐臂等传动是否灵活,是否有卡涩、跳动或其他异常状态
30
查阅运行日志及安装、检修记录
有一项不正常扣分30%
2.1.2.6
运行中,导叶轴套、主轴密封是否漏水
20
现场检查
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2.1.2.7
顶盖排水是否正常,排水泵是否正常投入,监视信号是否正常
20
查阅运行日志,现场检查
排水泵不能自动,监测信号不灵,均不得分
2.1.3
调速器系统及油压装置
330
2.1.3.1
油压装置
100
(1)
集油槽、压油罐及附件是否漏油、渗油,油温是否在允许范围内(10℃~50℃)
20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漏油严重不得分,其他视情况扣分20%~50%,有严重问题不得分
(2)
压油泵(工作泵及备用泵)和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过热现象,安全阀、启动阀(或卸载阀)开启和关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其它隐患,压力表计及压力信号器是否定期校验,当油压降低到事故油压时,是否能正确自动紧急停机
40
查运行日志、缺陷记录及检验记录;现场检查
有严重缺陷不得分,其他视情况扣分20%~80%
(3)
油压装置的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指示是否正确;自动补气装置及集油槽的油位发信装置动作是否准确可靠;所用透平油牌号、油质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并做到定期化验
40
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及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视情况扣分30%~100%
2.1.3.2
调速器系统
230
(1)
电气柜是否定期检测,自动回路有关各信号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隐患,电气柜工作和备用电源是否能实现自动无扰动切换
10
查运行日志、检修记录及现场检查
存在缺陷或检测不全不得分,无双电源或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不得分,其它视情况扣分20%~50%
(2)
测速单元输入信号消失或接力器位移反馈故障时,机组能否保持所带负荷不变,并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和事故停机(应在失去信号时闭锁)
20
查运行日志、检修记录和缺陷记录
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
调速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有无异常振动、抽动
20
查运行日志,现场检查
视存在问题大小扣分20%~50%
(4)
调速机构柜是否定期测试,是否存在影响机组运行的隐患(如钢丝绳脱落、断股,销及紧固件松动等)
10
查运行日志和测试记录,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范要求,无定期检测记录不得分
(5)
电气—机械/液压转换元件动作是否灵活,是否有卡涩、抖动
10
查运行日志、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不符合设计要求,无检测记录不得分
(6)
调速器开机、关机时间是否达到设计和调保计算要求,是否按要求定期检验
20
查试验记录
无试验记录不得分,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分
(7)
有关仪表指示是否准确,并定期校验
10
查运行日志、检验记录
没有检验记录且性能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8)
电气—机械/液压转换元件线路内阻,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0
查运行日志和测试记录
如不合格,视偏差大小扣分40%~100%
(9)
调节装置在电站正常工作下的种种干扰源的干扰下是否引起主接力器的异常动作
10
查运行日志
抗干扰差不得分
(10)
各回路间以及回路与机壳,大地间的绝缘是否符合要求
10
查检查测试记录
不满足规程要求不得分
(11)
手动/自动间是否能无扰动平滑切换,重要故障是否发出信号
20
查运行日志
不能平滑切换不得分,不能正确发出信号扣分20%
(12)
调速器机械部分是否存在锈蚀、卡涩,油质是否合格
20
查运行日志、检修记录
机械部分锈蚀、卡涩,油质不合格不得分
(13)
对于机械调速器:
电机温升是否过高;飞摆与电机是否同心,转动是否灵活;飞摆径向、轴向摆动及抽动是否超标;飞摆钢带是否有裂纹、划伤
60
查运行日志,缺陷及检修记录
视存在问题大小,每一项可酌情扣分10%~25%
2.1.4
进口阀(包括闸阀、球阀、蝶阀)及油压装置
200
2.1.4.1
进口阀
100
(1)
进口阀本体是否存在缺陷;是否能动水关闭,是否作过试验
30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记录、缺陷记录及试验记录
每种缺陷扣分30%;不能动水关闭及未作试验不得分
(2)
充水阀(旁通阀)及旁通手阀是否存在缺陷
20
查阅检修记录及缺陷记录
阀门关闭不严扣分50%;有严重缺陷不得分
(3)
进口阀接力器或其它形式的操作机构有无缺陷;锁定装置是否能正常投入、动作准确,进口阀开关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0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记录
每项缺陷扣分30%
(4)
操作系统(液压控制阀)或其它结构是否卡涩,动作良好,开、闭信号指示是否准确
20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记录及现场检查
每项缺陷扣分50%
2.1.4.2
油压装置(同调速器油压装置各条)
100
2.1.5
辅助设备
180
2.1.5.1
油系统
50
(1)
油库油罐的备用油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储油箱内油质合格并定期化验
20
查阅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备用油不足、油质不合格,均不得分
(2)
齿轮油泵供油是否正常,压力滤油机、真空滤油机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0
查阅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一项供油设备有缺陷扣分50%
(3)
油管道通畅,阀门无漏油
10
查阅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有缺陷不得分
2.1.5.2
空气系统
60
(1)
储气罐本体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其安全阀及压力表是否定期校验、是否能正常动作
30
查阅检修记录,现场检查及校验记录
每项缺陷扣分30%;不定期检验不得分
(2)
空压机运行正常,备用空压机是否能正常投入
20
运行不正常不得分
(3)
输气管道及阀门无泄漏
10
查阅缺陷记录
有泄漏不得分
2.1.5.3
技术供水、排水系统
80
(1)
技术供水系统,主备用水源、主备用供水泵、管道系统、滤水系统是否可靠;水质是否合格;水压、水温、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0
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
设备不可靠不得分,其他缺陷扣分30%
(2)
排水泵、备用泵是否存在缺陷;吸水管道无漏水
30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记录
主备用泵不能正常投入不得分;其他缺陷每项扣分30%
2.1.6
技术资料
包括设备台账,厂家技术说明书,交接及出厂试验报告及有关图纸是否齐全;检修记录及检修总结,设备的运行、检修规程是否齐全
100
2.1.6.1
水轮机的技术资料
40
查阅有关资料
规范不完整,视情况扣分30%~50%,资料不齐全,有严重缺陷,本条不得分
2.1.6.2
调速系统及油压装置的技术资料
30
查阅有关资料
规范不完整,视情况扣分30%~50%,资料不齐全,有严重缺陷,本条不得分
2.1.6.3
辅助设备的技术资料
30
查阅有关资料
规范不完整,视情况扣分30%~50%,资料不齐全,有严重缺陷,本条不得分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查证方法
评分标准及方法
备注
2.2
发电机(含发电/电动机)、励磁系统及重要电动机
900
2.2.1
发电机技术状况
380
2.2.1.1
定子的基础板、合缝处、铁芯衬条、定位筋、齿压板压指、挡风板和消防水管等的机械固定状况是否良好;定、转子间空气间隙是否合格
35
查阅检修、测试记录
若机械固定不良或未作检查,则本条不得分,并应视严重程度加扣2.2.1标准分的10%~50%;空气间隙偏差超限扣分50%~100%
2.2.1.2
定子绕阻在槽内和端部的固定是否良好;引出线的连接、绝缘和固定是否良好;定子铁心有无过热、松动和错位
35
查阅检修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三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则本条不得分
2.2.1.3
转子的结构焊缝、各把合螺栓点焊、挡风板焊缝和风扇等有无开焊或裂纹;磁极键有无松动;磁极高程偏差是否符合要求;制动环有无裂纹等
35
查阅检修、测试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三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则本条不得分,并应视严重程度加扣2.2.1标准分的10%~50%
2.2.1.4
转子磁极绕组和磁极接头的绝缘及它们间的连接是否良好;阻尼环和阻尼条的连接是否良好;转子引线的绝缘和固定是否良好;集电环、电刷、刷盒及励磁引线的状况和配装是否符合要求
35
查阅检修、测试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三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则本条不得分
2.2.1.5
制动器、制动闸瓦、夹持挡块的紧固情况是否良好;制动闸瓦表面状况是否良好,与两侧挡块和夹持铁条的配装是否符合要求;其各部动作是否正常
30
查阅检修、测试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三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则本条不得分
2.2.1.6
空气冷却器和定子外壳结合面所垫的毛毡或胶皮板条是否完好;空冷器是否按要求作了耐压试验和严密性检查;堵塞铜管根数是否已经超限
25
查阅检修、试验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三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视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100%
2.2.1.7
推力轴承轴瓦及其受力状况是否正常;油密封结构是否良好;油槽是否作了渗漏试验;其冷却器是否作了水压试验
30
查阅检修、试验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四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视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100%
2.2.1.8
导轴承轴瓦及其受力状况是否正常;油密封结构是否良好;油槽是否作了渗漏试验;其冷却器是否按要求作了水压试验
30
查阅检修、试验记录
在评价项目的四方面内容中,任一方面存在问题或未作检查,视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100%
2.2.1.9
机组轴线调整完毕后,机组各部摆度值是否满足要求
30
查阅检修、测试记录
凡存在摆度值不合格的情况,本条不得分
2.2.1.10
是否存在电气试验漏项、降标或发现的缺陷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的问题
35
查阅电气试验报告
有此情况本条不得分
2.2.1.11
检修项目是否完全,各测温设备是否完整和符合要求,能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30
现场检查、查阅校验报告
检修项目不完全,本条不得分;测温设备存在问题,视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100%
2.2.1.12
是否存在其它影响安全的设备隐患
30
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和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视严重程度扣本条分和加扣2.2.1标准分的10%~20%
2.2.2
发电机运行工况
380
2.2.2.1
发电机的绕组、铁心、集电环和不与绕组接触的其他部件,冷却气体,内冷却水和冷却器冷却水等的运行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定子、转子是否存在局部过热等异常状况
35
查阅运行日志、检修记录、缺陷记录并现场检查
若存在超过允许值或局部过热等异常状况时,本条不得分,并应视严重程度加扣2.2.2标准分的10%~20%
2.2.2.2
发电机各轴承的运行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5
查阅运行日志和缺陷记录,现场检查
若存在超过允许值,本条不得分,并应视严重程度加扣2.2.2标准分的10%~20%
2.2.2.3
发电机的机架、轴承和定子铁芯等处的振动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5
查阅运行日志、缺陷记录和测试记录,现场查询
若存在超过允许值,本条不得分,并应视严重程度加扣2.2.2标准分的10%~20%
2.2.2.4
发电机是否有可靠的灭火装置;消火水、气的压力是否有保证;消火管喷射孔方向是否正确;灭火环管的材质是否合乎要求
35
查阅检修记录、现场检查
如果没有或不可靠,本条不得分
2.2.2.5
水内冷发电机内冷却水水质、压力和流量等是否在合格范围内
30
现场检查、查阅化学分析报告
偶尔超限扣标准分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