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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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试行)

1总则

1.1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管理

2.1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旗(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消杀、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

旗(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派,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机构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各盟市、旗(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救治医院,集中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定点救治医院应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

定点救治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预留隔离病房,并储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抗病毒治疗药品和器械等。

2.2职责分工

2.2.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2.1.1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盟市、旗(县、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培训;组建自治区级预防控制专家组和临床救治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负责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的发布和风险沟通等工作。

2.2.1.2各盟市、旗(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等。

2.2.1.3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2.2医疗卫生机构

2.2.2.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全区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对全区疫情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与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旗(县、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指导和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旗(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当地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指导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生活环境、物品卫生学处理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2.2.2.2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依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检分诊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疗机构或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设立传染病分诊点,负责本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负责病例标本的采集工作,标本采集、包装、运送等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和处置;落实消毒、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做好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做好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及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援和业务指导。

盟市和旗(县、区)急救中心(站)受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挥调度,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

定点救治医院负责本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集中救治。

做好本院医务人员相关诊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保证试剂、药品和设备到位;落实消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和处置;做好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做好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

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机构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发现报告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2.2.2.3卫生监督机构

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重点检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及登记造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是否符合规定。

传染病疫情控制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对本单位内被污染物和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弃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等情况,以及对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情况,重点科室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使用正规合格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情况。

开展对学校、托幼机构及人员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情况;学校晨检情况;学生因病请假管理及病因追查情况;学校是否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对玩具、门把手、桌椅板凳等公共物品的清洗消毒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合格有效情况;防范疫情的消毒隔离措施情况等。

3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3.1病例诊断

自治区和盟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

盟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到的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应送至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我区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要由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确定。

我区的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自治区临床专家组结合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复核结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最新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同时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后续病例的诊断由盟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临床专家组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自治区实验室复核结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最新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3.2信息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进行网络直报。

3.3信息发布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发布本区域内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个案信息。

4应对准备

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应急预案、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同时要做好疫情监测、风险评估与信息通报工作。

5应急处置

各地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1本地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邻地区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采取以下措施:

5.1.1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重点加强病例主动预警监测工作,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5.1.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5.1.3开展常规疫情、流感、人感染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

5.1.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

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5.2本地动物检出H7N9禽流感病原阳性,但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采取以下措施:

5.2.1与农牧业、林业等部门紧密协作,检测H7N9禽流感病原阳性时,卫生计生部门要与畜牧兽医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并组织开展高危人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和样本采集工作。

5.2.2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置工作。

5.2.3医疗机构要建立预警机制,做好工作预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规范门急诊接诊流程,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5.2.4做好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5.3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应采取以下措施:

5.3.1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个案报告制度。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病例诊断后,及时将病例的基本情况、病例救治经过、病情转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结果、密切接触者管理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5.3.2启动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每日9时前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将本辖区前一日0时至24时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于当日10时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5.3.3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5.3.4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工作。

5.3.5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住所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5.3.6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旗(县、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与相关技术方案的要求,提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期识别、早期检测、早期抗病毒治疗的意识和能力。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四早”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及时科学规范开展病例救治。

坚持中西医结合,发挥蒙医中医的医疗救治作用;落实技术支援,做好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特别是三级医院对旗县级医院的支援,自治区级临床专家组要对全区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援和业务指导;落实药品等物资保障,将具备PCR实验室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检测机构,将检测试剂及时配发到医疗机构,保证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相关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诊疗知识和工作流程。

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隔离和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救治工作。

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等工作。

5.3.7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5.3.8疫情发生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农牧业、市场监督管理、食药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5.3.9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风险,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5.3.10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及相关技术方案的要求做好其它疫情防控和强化监测等相关工作。

5.3.11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5.4证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按照原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6总结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及时总结疫情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根据有关规定,对应对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

7保障措施

7.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7.2完善检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检测网络。

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

7.3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在应急状态下,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可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临时指定合格的实验室开展相关检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7.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7.5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1.1本预案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8.1.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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