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营业收入肆意粉饰和操纵实务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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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

营业收入肆意粉饰和操纵实务分析

净利润一直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报表项目,事实上,精明的报表使用者在关注净利润的同时,还十分重视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既是公司创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根本源泉,也是衡量上市核心竞争力,评价其核心盈利质量的最重要指标之公司一。

在有效资本市场环境下,营业收入及其成长性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证券估值。

正因为如此,营业收入近年来已成为上市公司肆意粉饰和操纵的对象。

一、营业收入肆意粉饰陷阱

提前确认收入,透支未来收入

递延收入确认,储备当期收入

营业外收入伪装,虚增主营收入

故意错误记账,歪曲分部收入

收入确认模式调整,夸大收入规模

纯粹造假,虚构经营收入

循环交易,相互抬高收入

隐藏关联方,隐瞒关联收入

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

二、营业收入操纵实务分析

(一)提前确认收入,透支未来收入

稳步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上市公司良好经营业绩的表征,也是其股价攀升的有力依托。

许多上市公司均深谙此理,因此,营造一条收入稳定增长的曲线成了许多财务主管的第一要务。

寅吃卯粮,提前确认收入,是他们完成这一要务的惯用伎俩。

案例一:

御银股份

御银股份融资租赁的应收账款从年初的0.49亿元增长至年末的1.24亿元,对应的差额都形成为报告期内的收入,故该公司能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31%,

案例二:

哈空调

哈空调涉嫌提前确认收入,同时以贷款充当货款形成虚假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哈空调之所以会提前确认收入,目前主要怀疑该公司适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没有交货前提下(客户推迟交货)提前确认收入,因为货款没有与客户结算,即使是完工百分比法,也不能确认为应收账款,而应确认为“存货—建造合同下的存货”,而哈空调下游之所以推迟交货,与火电、石化行业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电倒挂等紧密相关。

(二)递延收入确认,储备当期收入

这种手法往往以稳健主义为幌子,通过递延收入或指使被收购企业在收购日之前推迟确认收入等手法,将本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推迟至今以后期间确认,并将当期储备的收入在经营陷入困境的年份予以释放,以达到以丰补歉,平滑收入和利润的目的。

案例一:

中国重汽

中国重汽账面存货价值由09年末的29.73亿元上升至10年末的74.42亿元,年报解释称:

“存货增长主要由于本年末公司为销售旺季大量备货所致”。

然而今年一季度销售旺季来临时其存货却不降反增,一季度末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高达103.38亿元,较10年末大幅增加28.96亿元、较09年末大幅增加73.65亿元

说明:

公司2010年末和今年一季度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重卡市场每年的旺季集中在3、4、5月份,而从销售到最终用户投入使用需要进行为期一个月到数月不等的销售及改装期,如果没有一定的库存储备会导致丢失大量的订单。

公司2010年末主动改变生产经营策略,加大库存储备量,争取市场销售的主动权,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预计2011年6月末,存货将有显著下降

中国重汽在发布其产销数据时,也同时披露了重汽集团同期的产销数据。

根据其发布的数据,自08年以来中国重汽历年来产销量总体显示供大于求,08年至11年1季度的三年又一季度期间,其累计产量大于销量34101辆;但重汽集团的产销数据则显示,总体供不应求:

08年至11年1季度的三年又一季度期间,其累计产量小于销量10225辆。

可见,中国重汽历年来产销数据与重汽集团产销数据存在明显的背离:

中国重汽产销量明显供大于求、重汽集团则供不应求。

说明:

公司与重汽集团在产销量数据出现偏离,主要是由于披露口径不同。

公司以财务口径为依据统计销量,即需开出发票且货款到账后视为销售。

重汽集团的产销量数据是按照统计口径,即进入销售环节后视同销售。

同时,经核查,2010年度及今年一季度公司存货经实物现场盘点,帐实相符,与关联方之间包括整车购销业务在内的关联业务均及时办理财务结算,不存在由关联方代销但未确认收入的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案例二:

展讯通信

被视为“中概股杀手”的浑水公司(MuddyWater)刚刚结束一轮厮杀;这一次,它的猎物是展讯通信(SPRD.NASDAQ)。

一封来自浑水公司的公开信,导演了展讯通信惊魂30分,(2011年)6月28日上午11点20(美东时间,以下同)左右,展讯通信放量下跌,半小时内近三成市值蒸发,最大跌幅达到34.78%;但多头力量迅速回补,午盘后股价上演V形反弹,最终收盘仅微跌3.54%

MuddyWater发现展讯2009年报“存货”中出现“递延成本”项目,且该项目由年初的0.04亿元迅速增加至年末的0.6亿元,2010年度展讯存货由年初的0.25亿元迅速增加至年末的1.33亿元,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3次、2.62次、1.46次,存货周转率迅速下滑一般意味着存货质量下降

展讯将商品所有权已转移的存货成本计入“递延成本”,更有可能是稳健的会计政策导致,展讯不是虚增收益而是隐瞒收益。

判断存货是否正常不但要看存货周转率,还要看关联科目,如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等,从展讯预收账款迅速增长看,存货及预收账款双增长往往意味着收入确认被推迟,但MuddyWater显然不理解此中玄机,还一再追问:

Whyhaveeachofadvancesfromcustomersanddeferredcostbecomesosignificant?

(三)营业外收入伪装,虚增主营收入

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收益项目虽然也与主营业务收入一样能够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但由于这些项目属于非经营性收益,且难以预测,华尔街的财务分析师在评价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否达到他们的预期时,一般将它们剔除。

案例一:

东方电子

东方电子上市后,每年初都制定了一个年增长速度在50%以上的发展计划和利润目标,而按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在每年年中和年底,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由抛售股票收入来弥补。

为此,公司形成了一个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

证券部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

高峰当庭供述,公司从1998年开始抛售持有的内部职工股,一直到2001年8月份,每年抛售的时间大约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前,每次抛售的数量由公司业绩的需要而定。

隋元柏每次告诉高峰需要多少资金,并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价位范围内卖出,高峰再给证券部的两名工作人员下指令,在证券公司抛售股票,并将所得收入转入公司在银行的账户

公司经营销售部门负责伪造合同与发票。

隋元柏指使销售部门人员采取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等四种手段,从1997年开始,先后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

同时为了应付审计,销售部门还伪造客户的函证。

公司财务部负责拆分资金和做假账。

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方跃等通过在烟台某银行南大街分理处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账户,在该行工作人员配合下,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并根据伪造的客户合同、发票,伪造了1509份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应的对账单,金额共计17.0475亿元。

为了把假象做得更真实,隋元柏还指使销售部门人员与个别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案例二:

怡亚通

怡亚通(002183,以下称EA)是国内第一家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上市公司,被媒体誉为商业丛林的一个新物种,该公司定位为一站式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EA有700万人民币,当天即期汇率是美元对人民币是1:

7,这样它可以贷100万美元;而远期汇率人民币升水,是1:

6.5,这样它做远期美元买入,锁定还贷的汇率是1:

6.5,这样操作结果是EA买进美元是7,还美元是6.5,亦即700万人民币通过这样操纵可以赚50万元,扣除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与美元贷款利息支出差额,就是EA理财净收益,所以EA要计算衍生金融交易净收益时将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及美元贷款利息支出一起放进去,实际的衍生金融交易损益包括五部分:

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美元贷款利息支出、美元贷款汇兑损益、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损益、远期外汇交易未平仓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挪用收入,歪曲分部收入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掩盖某些经营分部经营收入的下降趋势,不惜诉诸于张冠李戴的操纵伎俩,将其他分部的收入挪借给收入不足的经营分部。

案例一:

潮宏基

报告期内潮宏基毛利率不断上升,从06年度的20.67%增长至09年上半年的39.52%,毛利率上升近一倍,公司称主要原因是销售模式改变

潮宏基主要收入和毛利来源是K金珠宝,由于该公司自营店主要为联营店,即营业收入已扣除商场分成,亦即如果加进商场分成部分收入,潮宏基K金销售毛利率可能高达70%以上

案例二:

立思辰

公司核心业务是复印外包,招股书将其包装为“文件管理外包服务”,该公司提供的复印外包分为两种,一种是含设备销售的文件管理外包服务,另外一种是不含设备销售的文件管理外包服务,前者收入包括设备收入和服务收入,后者只有服务收入。

含设备销售的文件管理外包服务,公司分别确认设备收入和服务收入,但是公司披露分部业务时,并不区分设备收入和服务收入,而将两种收入合并为“文件管理外包服务”收入。

公司之所以不愿意披露“文件管理外包收入”中硬件收入和服务收入构成,最大可能是硬件收入是大头,服务收入只是小头,而硬件收入是低毛利业务,如果硬件收入占大头,则其综合毛利率35%就显得畸高。

(五)收入确认模式调整,夸大收入规模

代理代销业务分为买断式和非买断式两种,二者的差别在于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

显而易见,总额法与净额法对利润表所体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将产生迥然不同的影响。

联销业务

联销指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店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百货店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销售。

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百货店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

供应商按售价扣除与百货店约定的分成比例后开具发票给百货店,百货店在商品售出后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结转毛利。

花农等认为,百货(超市)只是提供了场地及收款等服务,商品的风险和货权并没有转移至百货(超市),故百货及超市只能按净额确认收入,百货(超市)提供的不是商品销售行为,而是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但是也有部分网友认为百货(超市)不是单纯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在与消费者交易时,是以卖方角色出现的,不是居间角色,故符合销售商品条件,应全额确认收入。

贸易执行业务

所谓“贸易执行业务”就是在国内、国际贸易中由专业物流服务商先行“形式买断”供应商产品,通过专业物流服务商自身的物流网络将货物配送到供应商指定的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在地后,经销商、代理商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量付款提货的服务方式.“形式买断”是指物流服务商在贸易执行过程中,虽然“买断”供应商产品,但不承担跌价和库存等风险。

遇有经销商或贸易商未按合同约定提货情形,产品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回购原产品

(六)纯粹造假,虚构经营收入

上世纪90年代“非理性繁荣”的氛围使人们形成一种盲目乐观的思维定势,误以为”金融万有引力定律“(指股票价格的上涨应有良好的业绩作基础)已失效,股票只涨不跌。

然而,物极必反。

经过近10年的狂燥,投资者又趋于理性,“.Com”股票也开始出现价值回归。

进入21世纪,"金融万有引力定律"再次发威,“.Com”公司泡沫破裂,纷纷破产倒闭。

为了在破产倒闭风潮中争得一线生机,很多门户网站公司与软件公司铤而走险,使出瞒天过海的招数,策划了一系列不合乎商业逻辑的交易,虚构经营收入。

案例一:

绿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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