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商务区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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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商务区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丽泽金融商务区项目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

 

丽泽金融商务区项目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丽泽金融商务区项目监理部

 

一、项目概况----------------------------------------------------4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4

三、安全监理的依据-------------------------------------------5

四、安全控制的重点-------------------------------------------5

五、安全目标控制的措施-------------------------------------6

六、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16

七、安全监理工程资料报验----------------------------------17

 

一、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F-02、F-03地块项目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核心地段,北临是丽泽路、东临莲花河。

3、工程项目建筑总规模:

丽泽金融商务区由三栋超高层办公楼分别为F02-1#(32层)建筑高度150米、F02-2#(25层)建筑高度120米、F03#(42层)建筑高度199.9米,总建筑面积4192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09900㎡,地下建筑面积:

108380㎡。

4、项目特征

①本工程作业面积大,施工难度大,且工期紧,属边设计边施工项目,材料进出场受制约因素太多。

②工程结构复杂,设计结构有剪力墙、框架等。

③设备、构件尺寸大、荷载重,现场吊装制约因素多。

④项目功能齐全,要求各专业工程配合程度高。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建筑物基坑面积大,且属于深基坑,基坑开挖和边坡支护工程、护坡桩、大体积的混凝土施工、基础防水防渗工程等是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工程在土方开挖和基础施工中,优化施工方案、规划好现场总平面图、规划好交通运输通道、加强对边坡支护的监控、施工中严格控制现场渣土和垃圾、保持现场环境。

二、安全监理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零伤亡、死亡目标。

三、安全监理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施工合同》

《监理规划》

四、安全控制的重点

丽泽金融区项目涉及安全方面较多:

深基坑、大跨度混凝土、模板、设备吊装、塔吊、高空作业等。

具体控制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控制重点详见下表一。

表一丽泽金融商务区项目安全控制的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上岗证、安全标志

2

文明施工

现场围挡、现场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及道路、材料堆放、现场临建、现场防火、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卫生

3

脚手架

施工方案、履行验收手续。

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小横杆设置、杆件搭结、脚手架材质、信道、卸料平台等

4

基坑支护安全

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信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检测、作业环境

5

模板工程安全

施工方案、支撑系统、提升系统、模板安装、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作业环境

6

“三宝”、“四口”防护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口防护、预留洞口、信道口防护、阳台、屋面等临边防护

7

施工用电

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

8

塔吊

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电器安全、安装验收

9

起重机械

施工方案、起重机械(起重机、起重机扒杆)、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操作工

10

施工机具

电焊机、搅拌机、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钢筋机械

五、安全目标控制措施

1、督促、检查落实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

1.1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生产保障体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1.2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安全目标实现;

1.3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监督体系,配备必须的监察器材,有效开展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1.4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保证公司安措经费提取和使用。

安全设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6对全体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增强自觉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安全素质,逐渐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懂安全”;

1.7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压、架子搭设、操作起重运输机械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8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作业指导书,经过审批后的作业指导书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需要更改时,必须经原审批人或相关专职安监人员经现场审查后确认;

1.9每天工作前班组都要进行安全作业交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都必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名,做到“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

1.10根据施工进度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大检查要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及时消除隐患和违章。

专职安全人员要每天到施工点巡视检查,重要工序、危险性工作要旁站监督;

1.11制定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应给予奖励,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除要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要求”原则整改外,还要对责任人处以经济罚款或行政处理,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1.12建立兼职消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根据现场环境和工程进度布置厂区消防水系统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用;

1.13制定现场一旦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减少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在工程开工前和每年初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合格证”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进行审查,对于安全管理混乱或上年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停止使用;

1.15合理安排工作,尽量减少加班加点。

让员工保持体力充沛,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

1.16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运输设备材料、联系工作、参观学习、上级领导、设备供货商等需要进入现场的人员,由接口部门负责带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17利用网络、录相、讲座、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广泛宣传安全文化,让安全和环保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时尚;

2、施工承包商在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

2.1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

2.1.1凡是在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2.1.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2.1.3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登高人员攀登绳梯上下,必须使用速差器,在水平梁上移位,使用水平滑线安全带,或者系好安全绳骑行。

开始工作前必需先系好安全带;

2.1.4各层平台、走道应设1.05米高的防护栏杆,0.18米高的挡脚板;孔洞和沟道应有盖板或围栏,盖板要有醒目标志;在平台以外空档处存在坠落风险,要满铺安全网;

2.1.5施工用料或边角料不许放在梁上,平台上方少量对象不得超重,并有可靠防坠落措施;

2.1.6高处作业传递对象严禁掷抛,工具要有保险绳;

2.1.7施工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要设置可靠的隔离;

2.1.8吊装区域周边设防护围栏,挂安全警示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2.1.9高处废料和边角料严禁下抛,要随手清理,放入垃圾箱或从垃圾信道倒下去。

垃圾要分类每天运出现场;

2.2起重吊装及运输

2.2.1驾驶员、操作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2.2.2大、中型起重机械要有安全准用证;

2.2.3起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95%的,双机抬吊的,起吊精密、贵重设备,在输电线路附近起吊作业的,都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2.4起吊重物应绑牢,棱角要保护,严禁偏拉斜吊,吊物就位后未固定的严禁松钩;

2.2.5吊物严禁从人头上部通过,对已离开地面的吊件进行短时加工或清理时下方应采取可靠支承措施;

2.2.6对新装、拆迁、大修的起重机要做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使用一年后都要做全面技术检查,平时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

2.2.7吊装开工前要对起吊用具,如起重千斤绳、夹头、卡环、链条葫芦、滑轮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的加标识,建立台帐,无标识不许使用,平时要按检查周期进行检查;

2.2.8禁止以装好的设备和管道,脚手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防止变形和损坏。

用构筑物或构件作承力点,必须经核算,并履行审批手续。

利用脚手架起吊必须经专门设计,搭设后经过验收挂牌,在限定范围内使用;

2.2.9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力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遇到大雾、大雪、夜间照明不足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2.2.10操作工和起重工都必须认真遵守“十不吊”;

2.2.11大件运输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对经过的道路、路面宽度、承载能力进行检查;道路下面的管道和电缆等要采取保护措施。

超长、超宽、超高件运输,要提前协调其它车辆避让或采取短时区间封路措施;

2.2.12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室外不得站人,汽车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龙门吊和塔吊行走构架上不得站人;

2.2.1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加油、调整、清洁、保养等工作。

2.3焊接、切割作业

2.3.1参加焊接和气割作业的所有人员,需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并熟悉触电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法才允许上岗工作;

2.3.2工作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到符合防护要求的劳保用品,不能散领卷袖;

2.3.3要防止触电、爆炸和火花下落、飞溅引起火灾,防止灼伤。

在工作点周围5米范围内要先清除易燃易爆物,不易清除的,要用防火布覆盖防护;

2.3.4氧、乙炔气瓶要固定牢,间隔为10米以上,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要直立使用;并要有防倾倒措施;

2.3.5乙炔气瓶上和集中乙炔供气阀接口上都必须装回火防止器,上方设置防止火花下落隔离装置。

乙炔气管涂白色油漆,乙炔软管用红色橡胶管;

2.3.6氧气瓶和集中供氧阀严禁接触油脂,上方设防火花下落隔离装置,氧气管涂蓝色,氧气软管为黑色橡胶管,氩气软管为绿色橡胶管;

2.3.7焊接、气割工作场所要设置和环境相适应的灭火器材,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拿到适当的灭火器;

2.3.8严禁用焊炬、割炬点火作照明使用,严禁将关闭气源的焊炬、割炬放在管道内或小容器内;

2.3.9工作间隙或工作完毕,要及时将焊炬、割炬拉出容器;

2.3.10电焊机外壳必须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每台焊机应有单独电源控制装置;

2.3.11严禁将电缆管、钢丝绳、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作为电焊接地线;

2.3.12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应垫木板、绝缘橡皮、或采取其它防触电措施并设监护人;

2.3.13电焊导线穿过道路或信道,要采取防护措施;

2.3.14工作完后,下班前切断电源,圈好电焊线,清理现场;

2.4脚手架、梯子

2.4.1架子工是特种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4.2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

搭设后应经施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任何人不能随意乱拆乱割;

2.4.3钢管脚手架,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钢管,严禁使用,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型、滑丝,严禁使用;

2.4.4木脚手板应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凡腐朽、扭曲、断裂、大横透节或多节疤的严禁使用。

钢脚手板应用2-3mm的A3钢板,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锈蚀严重,不得使用;

2.4.5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全过程,必须始终使用安全带,当安全带不能有效使用时,用水平安全绳和速差自控器配合使用。

下方设立隔离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管件和扣件严禁下抛;

2.4.6在已做好地坪上或钢平台上搭脚手架,必须有垫木保护和设备结构连结,用软布保护;

2.4.7脚手架要设防护栏杆,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外侧立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4.8特殊脚手架,如:

挑式、移动式、悬吊式、用于悬吊重物承重架,都要经过设计、审批后搭设,验收后使用;

2.4.9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宜使用高度在4米以下短时间可完成的工作;

2.4.10梯子和地面夹角以60°为宜,梯脚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顶端和构件靠牢或和固定物绑牢。

人字梯要有坚固铰链和限制开度拉链;

2.4.11禁止两人同站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梯子最高两档工作;

2.4.12梯子移动时严禁梯子上有人;

2.4.13金属梯子不得用电工作业,或者在能够接触到带电体的环境中作业;

2.4.14绳梯安全系数不小于10倍,注意防火、防磨、防腐,和速差器配合使用。

2.5施工用电

2.5.1电气作业必须由持证专业电工进行。

非电工严禁装、拆电气设备;

2.5.2现场所有电气设备、装置及用电设施的绝缘性能、屏护措施、安全距离、保护接零与接地、合理选型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指标等必须符合“规程”和安全用电的规定;

2.5.3电工的绝缘防护用器和工具要定期检查试验,符合绝缘和安全标准;

2.5.4不得单人进行电工作业,在已送电的线路或用电设备上进行作业必需停电,断开电源必须挂牌,并有专人监护方可以作业;

2.5.5一个开关只准接一台电动设备,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

2.5.6熔丝熔断后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更换;

2.5.7现场照明推广广式照明;

2.5.8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如氧、乙炔库房)及危险品仓库要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将开关装在室外;

2.5.9移动式、便携式电动工具要定期检测,绝缘良好;

2.5.10在情况不明时,对一切电气设备及电源线路,应视作带电,不得盲目触摸;

2.5.11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2.5.12任何时候都不准手提带电电源线作业或移动。

现场照明线必须使用软橡胶电缆;

2.5.13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开关严禁带负荷送电,拉闸;

2.5.14在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坑井管道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5.15现场地埋电缆,地面要有标志。

在该区域挖沟、坑要办理作业票。

2.6现场防火

2.6.1在施工区、工具房、办公室重要设施应配相应灭火器;

2.6.2消防栓和灭火器要定期检查,保证好用,满足需要;

2.6.3要保持消防信道畅通,任何原因都不能堵塞消防信道;

2.6.4现场禁止焚烧垃圾、野草。

厂房和工具房禁止生火取暧;

2.6.5废油、油抹布、油绵纱要分类放在专用的金属容器内,以便集中统一处理;

2.6.6易燃易爆按其有关规定贮存、运输、管理;

2.6.7现场和办公区应按文明施工要求实行禁止吸烟,在适当的位置建立吸烟点;

2.6.8现场在禁火区域应张贴禁火标志,醒目位置贴火警应急行动指南(火警电话、报告内容、行动顺序)、逃生路线标志等;

2.6.9一旦发生火情,现场人员应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及时报警,视火灾严重度组织人员逃生,派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等工作。

2.7环境影响对策

2.7.1夏季高温天气,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发生中暑;

2.7.2编制防台风措施,关注天气预报,台风到来前按预案做好防护措施;

2.7.3六级及以上大风、大暴雨及大雾天气,能见度低,需停止吊装作业;五级大风应停止受风面大的吊装作业;

2.7.4雨天、雪天和霜冻要采取防滑措施;

2.7.5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照明;

2.7.6对现场高大设备及各厂房要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可靠性;

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3.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现场组合制作场地,临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使用;

3.2施工人员要按照工作计划领用设备和材料,做到当天领当天用完,特殊情况下,材料设备在现场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保持现场整洁;

3.3加强施工道路管理,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堆放设备,不得占道施工、占道停车堵塞道路。

履带施工机械在路面行走要采取保护措施,运送土石不得超出车箱高度;

3.4焊条头、边角料、包装材料、铁丝等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放入专用废料箱中。

对可能造成污染环境的废料要单独存放,专门处理;

3.5现场排水沟自流畅通,无积水、无油污、无异味;

3.6施工区禁止吃饭,防止鼠害,减少蚊、蝇;

3.7不得在成品设备上乱割、乱焊,不得污染已做好的墙面和地面,不经报、审、批,严禁在墙体和楼层打洞,下道工序不得污染上道工序及设备;

3.8工具房、吊装区、施工区要始终保持清洁、整洁、整齐有序;

3.9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建立水冲式厕所;

3.10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噪音等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按照环保要求处理。

六、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事故分类(按严重程度):

1.1记录事故:

职工受伤,伤情甚微,未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

1.2轻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1.4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发生死亡1-2人(包括伴有重伤和轻伤)的事故;

1.5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和重伤供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1.6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根据性质和财产损失及伴有人员伤亡情况按有关规定定性。

2、轻伤事故: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两天内向总包和监理报告事故发生的简要过程,五天内写出事故报告书交总包、监理和业主。

3、重伤事故:

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行动,同时快速用有线无线通讯报告总包和监理(最迟不超过5小时),监理部应派人参与抢救和事故调查。

4、死亡事故及以上事故: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同时快速(最迟不超过5小时)向总包、监理和业主及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各级、各单位应立即参与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事故性质成立调查组,监理应协助参于调查处理。

5、监理部负责及时收集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书,按统计要求及时报送业主、中咨工程建設监理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

6、施工承包单位、总包单位应按月(年)度向监理送交伤亡事故报表。

7、事故报告书应包括:

事故发生原因、事故隐患消除措施。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坏有关证据。

9、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减轻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险。

对于减少、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应给于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七、安全监理资料报验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审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附录A2表;分包单位资质审查采用A3表;监理通知单和工程整改回复单使用B1、A6表。

2、其他资料报验按相关规范和地方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和施工单位商量达成一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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