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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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
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GXQ2018-045j
采购人: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
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八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5
一、谈判文件说明………………………………………6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4
三、谈判程序……………………………………………15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20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1
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部分)……………22
第六部分谈判流程…………………………………32
第七部分谈判文件附件……………………………33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的委托,现就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工程
1.2采购编号:
GXQ2018-045j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长度约110米。
项目投资额约为14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
15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供应商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12月份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采购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7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3.8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报名信息
请报名人于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23日下午18:
00时)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到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东建工•景苑五单元十二楼西户报名。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6.2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建工景苑五单元十三层;
7.3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9、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
地址:
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系人:
贾先生 联系电话:
9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须知要点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工程
2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长度约110米,
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4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
谈判时间:
2018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建工景苑五单元十三层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
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建工景苑五单元十三层
7
谈判响应文件: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8
谈判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9
施工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10
踏勘现场:
不再统一组织。
11
施工质量:
合格工程。
12
施工工期:
15个日历天
13
付款方式:
中标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
14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
15
谈判方法:
采用背对背三轮谈判,不进行公开开标。
1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7956.71元,超出该控制价时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的报价(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报价均被拒绝时,将宣布本次谈判失败。
一、谈判文件说明
1、工程说明: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文件中所述的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围墙改造工程
2、名词解释:
2.1“采购人”系指本谈判文件所述的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石灰厂小学
2.2“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机构,本次指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3、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具备下列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供应商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12月份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采购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7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3.8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谈判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供应商中标后须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肆仟元整。
5、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衡单位:
5.1谈判响应文件和其他所有往来信函等应以中文书写。
5.2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标准计量单位。
6、谈判文件: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
7、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至少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7.1谈判响应函;
7.2谈判报价表;
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7.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5承诺书;
7.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7.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8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7.9施工方案;
7.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谈判报价的编制依据:
8.1清单、定额选用及费用计取:
,定额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上册、下册)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相关解释及计价办法等。
8.2人工费按豫建标定【2017】31号文执行。
8.3营改增调整执行财税【2018】32号文,税金按10%计取。
8.4不计取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费。
8.5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18年第1期,价格信息中未有的材料采用市场价。
9、谈判内容填写说明:
9.1谈判响应文件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9.2谈判报价表为第一轮谈判的内容和谈判的依据,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选减少内容,需增加内容的可另设表格加以说明。
10、谈判报价:
10.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
10.2在本次谈判过程中,每个供应商原则上共有三次报价机会,最终承诺报价为成交人的最终中标价,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工作量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实际自行投报优惠让利及材料价格,最终中标价所包含的内容应为本次招标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10.3材料采购报价包含材料费、采购费、运输费、保管费、检验费等所有费用。
10.4供应商所投报各材料价格均不得明显偏离按有关文件及市场价计算所得的价格,否则采购人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1、承包价的调整原则:
11.1因本工程工期较短,中标后发生的政策性变化不再调整承包价。
11.2因本工程工期较短,结算时材料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11.3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范围和内容与招标时不符,按采购人签署的有效现场签证增减工程量,按谈判文件规定及中标单位承诺的定额及费用计取办法及材料价格和其他优惠条件调整承包价,因工作范围和内容变更发生的主材增减,按采购人认可的材料单价调整材差。
11.4对于承包价及费用不予调整的内容给承包方带来的风险,不计取风险系数。
12、材料供应办法:
12.1本谈判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原则上均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运输、保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12.2拟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均应按规范规定和相关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2.3中标单位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中标单位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和施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中标单位采购的主要材料在进料前应提供样品,颜色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否则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5中标单位采购的主要材料均应为国家正规大型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13、其他要求:
13.1供应商一旦中标,应保证按采购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与管理。
13.2供应商必须自行负责地方关系的解决,所发生费用自理。
13.3采购人指定应由成交人施工的工作内容,成交人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肢解二次发包。
13.4承包人必须确保施工开始至工程交付期间,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并外运至施工场区外,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否则采购人有权从任何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除或依法向承包人索赔。
13.5承包方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或者由采购人直接代扣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13.6工程质量达到谈判响应文件所报的质量。
施工中,若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在采购人所限定的时间内,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确定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不奖不罚。
13.7本文件未列明之处,以施工承包合同中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14、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5、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15个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16、谈判保证金:
16.1谈判保证金递交情况详见《谈判须知》;
17、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7.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7.3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供应商应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两者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明显错误的除外);
17.5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填写或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7.6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章(公章);
17.7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8、其他要求:
18.1承包方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统一发票,或者由采购人直接代扣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18.2质量达到谈判响应文件所报的质量。
若因成交人原因造成设计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在采购人所限定的时间内,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确定标准。
18.3本文件未列明之处,以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所有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20、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①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非透明密封袋内,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②密封袋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1.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于《谈判须知》或补充通知中所述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专人送至规定的谈判地点,过时不予受理。
21.2推迟谈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力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都有权拒绝接收。
21.4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经密封的正本、副本。
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如果供应商提出修改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或撤回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正式书面申请,代理机构可予以接受。
撤回投标的,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22.2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交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并注明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封口处应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
22.3谈判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
三、谈判程序
23、谈判:
23.1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成。
本次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
23.2谈判程序:
第一阶段:
谈判准备
1、谈判小组熟悉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对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谈判的资格:
(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
(2)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逆顺序确定谈判顺序。
第二阶段:
正式谈判
1、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其谈判总报价、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等商务条款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和各个供应商原则上谈判三次,(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并确定最终谈判报价、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等。
3、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有关监督单位代表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的有关规定和采购要求,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施工工期、工程质量、报价和其它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谈判,谈判小组根据各个供应商所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谈判情况,按最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兼顾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内容确定中标单位。
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将导致其有可能降低标准、不能保证质量或不能履约,且经谈判小组质询后其答复不能让谈判小组满意或理由不充分的除外。
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将依次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注:
经谈判,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高于采购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支付能力(或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137956.71元)时,本次谈判废标。
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谈判小组有权就谈判响应文件中含糊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当场进行澄清。
24.2必要时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做出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并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4.3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谈判的范围和内容。
25、最终承诺报价:
25.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和承诺,最后报价和承诺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5.2最后报价和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按所附格式书面递交。
26、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最后报价和承诺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提出成交候选人的名单(但明显低于其他单位报价、或可能低于成本价或有恶性竞标嫌疑的除外)。
27、成交结果公示公告: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将有必要公布的相关谈判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各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书面质疑。
28、确定成交单位:
在成交结果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接到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提出实质性质疑的,采购人将依法将其确定为成交单位,并向其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仅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不符合采购需求、或质量和服务不相等、仅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9.2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将于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采购人和成交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3成交单位如不按本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与其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4成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29.5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0、其他说明:
30.1根据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情况,谈判结果可能在最终承诺报价后一次确定,但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如经谈判得出的结论或最终承诺报价与谈判目的相差太大,将在参与最终承诺报价的单位中进行再次竞争性报价,最后确定提供最优服务和最合理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如再次竞争性报价仍不能确定成交单位,则本次谈判作废。
30.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响应的权力
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情形外,竞争性谈判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响应,以及宣布竞争性谈判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谈判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0.3采购人在签发谈判结果通知书或采购时有权对项目规定的规模进行调整,或者对相关指标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变更。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后附)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承包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人根据国家等的有关规定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成交人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协商签订。
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正/副本】
(项目名称)施工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承诺的费用计取办法和优惠条件,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所报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书(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本文件中承诺及最终承诺的承包价完成施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4、如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我方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结果通知书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