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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对会计造假的理性思考

 

对会计造假的理性思考

某某校区会计学毕业论文

 

对会计造假的理性思考

 

作者:

专业:

会计学

年级:

2011年秋季

学号:

指导老师:

工作单位:

 

一.会计造假的内涵……………………………………………………………1

二、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1

(1)编造虚假会计凭证、账簿,粉饰会计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1

(二)大做成本文章,虚增企业利润…………………………………………2

(三)进行违规税金核算,维护小团体利益…………………………………2

三、会计造假的原因……………………………………………………………2

(一)两权分离是会计造假产生的根本原因…………………………………2

(二)利益驱动是会计造假的直接原因………………………………………3

(三)监督乏力是会计造假产生的重要原因…………………………………6

(四)会计人员职业的从属性,造成会计人员的被动造假…………………7

四、从绿大地案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7

(一)案例简介…………………………………………………………………7

(二)会计造假成因分析………………………………………………………8

五、解决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10

(一)多手段强化会计监管……………………………………………………10

(二)中介机构需各担其责……………………………………………………11

(三)切实构建会计诚信制度…………………………………………………11

(四)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11

参考文献…………………………………………………………………………13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越来越多被广大决策者、债权人、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为领导者、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但是会计造假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已经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会计造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问题,其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根源。

本文首先阐述了会计造假的内涵,其次从三个方面论述了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并就其造假的原因展开分析。

最后针对绿大地案对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进行剖析并提出治理对策:

第一,多手段强化会计监管;第二,中介机构需各担其责;第三,切实构建会计诚信制度;第四,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

会计造假 原因 对策 

 

对会计造假的理性思考

一.会计造假的内涵

会计造假是指有关经济人为了实现其自身的利益目标所采取的违反国家法律和制度,或虽然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制度但违背经济活动客观事实,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事实性和可靠性的行为。

管理者他们是会计造假的决策者和指挥者,也是会计造假的需求者,一般是主动的造假主体;会计从业人员他们是会计造假的具体操作或实施者,也是会计造假的供给者,一般是被动的造假主体,不同的经济人对会计造假有不同的利益动机,课件会计造假所带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二、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

(一)编造虚假会计凭证、账簿,粉饰会计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会计凭证的造假主要是通过编造虚假经济业务,以非法的手段取得原始凭证,或自制劳务费、装卸费凭证等以虚开实;或以原会计事项为基础,通过夸大或缩小的方式以少开多;或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利用形式上合法的票据在费用中列示公费旅游或领导个人消费等。

这些虚假凭证进入记账程序,致使会计信息从源头上失真,也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另一方面就是建立账外账,有的甚至建几套账,一套用来对付税务部门应付检查,一套用来给上级管理部门,一套留给审计部门等,这样的弄虚作假行为在一些企业大有存在。

有些企业虚构经济业务、粉饰会计报表。

以上种种行为,直接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

(二)大做成本文章,虚增企业利润。

成本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企业利润

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粉饰业绩,虚增企业利润,提高股票价值,在成本上大做文章,通常采取的方法有:

该列入成本的材料费、人工费不计入成本,使生产成本人为降低;该摊销的费用不摊销或者少摊销;该计提的费用不计提或者少计提。

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本应按月如实计提,有的企业为了加大利润,就不提或者改变原来的折旧方法重新计提,使折旧费用减少;或者将已竣工的基建项目不按时转入固定资产,少计折旧费用,又将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挤入工程成本;有些企业采取在集团下属企业之间随意转移成本,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这样就使成本在各自企业由于人为因素而改变,致使企业利润不实。

(三)进行违规税金核算,维护小团体利益

主要表现在企业为偷逃税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拟购销业务购买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入账;有些企业为了偷逃营业税,编造发票摘要的内容,如将全部为营运收入的发票变造为营运收入和其他款项,以少缴营业税;还有一些企业虚列职工名册或以职工部分收入为计税标准,偷逃个人所得税;有的隐瞒收入,乱摊成本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从而达到不缴或少缴税金的目的,使国家蒙受损失。

三、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两权分离是会计造假产生的根本原因

两权分离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更是社会进步的必然。

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和资本运作权的分离,也就是说,所有者拥有的资产不是管理运作,而是委托他人完成管理运作任务。

在两权分离的过程中,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运作权应该是一个统一整体,无论是资本的所有者还是资本的运作者,都是为了一个目标:

即实现最大的盈余。

但是,在实现这个最大化盈余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例如:

对盈余分配比例问题,资本所有者总是希望凭借对财产的最大享有全部盈余,而资本运作者都希望保留一定比例盈余大打生产经营,甚至还考虑自身的回报(如:

薪水、福利)。

在比如,资本所有者对资本运作的信用度的不同,总是会采取必要手段实施对资本运作的监督,而资本运作者则会采用反侦察手段逃避资本所有者的监督。

如此等等,必然会出现资本所有者与资本运作者的矛盾,矛盾的最终结果是资本运作者虚构成本、虚报盈余,会计造假也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

对于我们新疆来说,中小企业现在发展迅速。

中小企业制作失真会计信息的手段多种多样,有最严重的虚构交易、虚构收入成本和利润的财务欺诈,也有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和漏洞制作虚假会计信息的利润规划和盈余管理。

(二)利益驱动是会计造假的直接原因

造成会计造假的直接原因是利益的驱动。

“利益”会驱动人们守法经营,取得合法的利益,也会驱动人们铤而走险,劫取非法的利益。

会计造假这种非法手段所劫取的有:

1.政治利益:

仔细地分析一下会计造假的公司不难看出,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它们大多是一些在全国或地方比较有些名气的大公司。

大企业,甚至是地方的支柱产业,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辉煌的业绩,企业的领导人也都是一些头面人物,有着较深的政治背景。

但是,市场在变化,竞争格局在变化,这些企业没有跟上变化了的形势,管理模式依旧,产品式样如故,从而使过去的优势逐渐消失。

为了保住昔日殊荣,维护企业领导形象,甚至有个别企业领导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不惜一切代价,账上添彩,表中生花,虚报产值,虚报收入,虚报利润。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应上交税收的资金。

例如:

蓝田股份这只“绩优高成长股”,给投资者的确留下太多太多的疑团。

蓝田造假丑闻曝光之前,曾经是中国股市中的一面红旗,但令人惋惜的是,蓝田所谓的高业绩均来自于种种虚幻神话和财务包装。

我们知道,光靠造假过日子是不行的。

企业要发展,求生存,其根本出路在于谨慎投资和合法经营。

而蓝田的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管理高层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在公司业绩不佳的困难时期,不是从强化公司管理内涵来着手想办法、求对策,而是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造假,知法犯法,炮制了所谓“金鸭子”、“野莲汁野藕汁”和“无氧鱼”的动人故事,企望靠骗取贷款来过日子。

本来,蓝田上市时曾经募集了两个多亿的资金,公司高层应该适时实施正确的投资战略,以引导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事与愿违,蓝田的管理高层并未真正从这方面去考虑问题。

事后发现,蓝田的经营管理环节存在诸多漏洞,诸如资金大量流失和财务报告虚假等等,致使公司的真实业绩状况不断恶化。

由此,我们的启示是: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造假者多行不义必自毙!

而公司管理高层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

市场竞争是很激烈的,一家公司如果不及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涵,终究会被市场淘汰。

同时,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正确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过多地干预企业行为,以保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

2.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驱动会计造假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筹措资金。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上市前三年应连续盈利等。

为此,有些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为了能上市,大肆包装财务数据,甚至聘请一些会计“高手”来玩弄数字游戏,蒙混过关,以合法身份“获得”上市资格。

有些上市公司上市后更加变本加厉,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伪造金融票据等,极力粉饰财务数据,以实现“最近三年内净资产平均收益率在10%以上,计算期内任何一年都必须高于6%”的配股资格线。

有些上市公司竞争意识不强,经营不景气,面对“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应暂停上市的政策,不是依靠强化管理、增强竞争能力解决危机,而是在单、证、账、表上做文章,以此来保住其上市的“牌位”。

二是为了偷逃税款。

据财政部公布的数字显示,1998年有八成以上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1999年有九成以上企业的会计要素失实,剔除客观失真因素,占有较大比重的是为了偷逃税款。

有些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目的,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瞒天过海,浑水摸鱼,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从而达到“隐瞒销售收入、虚增销售成本、多提多摊费用、截留利润、偷逃税款”的目的。

例如:

安然公司事件,安然公司为了能为他们高速的扩张筹措资金,利用SPE成功地进行表外筹资几十亿美元。

但是在会计处理上,安然公司未将两个SPE的资产负债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处理,但却将其利润包括在公司的业绩之内。

美国会计法规规定,只要非关联方持有权益价值不低于SPE资产公允价值的3%,企业就可以不将其资产和负债纳入合并报表。

但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企业对SPE有实质的控制权和承担相应风险,就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事后安然公司自愿追溯调整有关SPE的会计处理看,安然公司显然钻了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空子。

仅就这两个SPE,安然公司就通过合并报表高估利润5亿美元,少计负债25亿美元。

(三)监督乏力是会计造假产生的重要原因

监督乏力,可以从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是会计监督乏力,二是审计监督乏力,三是综合监督乏力,四是执法监督乏力。

1.从会计监督来看,因会计受聘于单位,使得其本身所具有会计监督功能因种种原因而被严重的削弱,对单位的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无法进行监督。

2.从审计监督来看,首先是内部审计监督乏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其次是外部审计监督乏力,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民间的审计上,有些民间审计单位为了争取“回头客”,就对“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有的还承诺保证委托人不出问题,以致出现了虚假的审计报告。

在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

国家审计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等原因,迫使其不得不把“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职责转向主要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因而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慢慢开始弱化。

民间审计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注册会计师已经成为审计监督的主力军,但其承担的审计任务愈来愈重,可以说已不堪重负。

3.从综合监督来看,各监督部门如财税、审计、物价等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权力,影响综合监督的效果。

4.从执法监督来看,虽然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执法检验,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问题。

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严肃处理,导致会计造假事件的不断出现。

(四)会计人员职业的从属性,造成会计人员的被动造假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从属关系,也就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

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

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管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

如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人员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成的。

这些安全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的职业道德,其他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四、从绿大地案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

(1)案例简介

2011年我国证券市场最轰动的事件之一,莫过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一案。

该公司主营绿化苗木种植销售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于2007年12月21日登陆深市中小板。

然而,2011年伴随着公司董事长何学葵的被捕,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案也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单据、凭证,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2004年至2007年,绿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以虚构银行回款方式虚增收入;以虚增资产、虚假采购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调减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

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

上市后,绿大地继续采取上述做法影响公司利润。

(二)会计造假成因分析

目前会计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危害。

要想从多方面遏制上述行为,就必须追根溯源,找到其成因。

从上述绿大地一案中不难看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有着多重因素的驱动。

1.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是“温床”

纵观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难看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均存在着主体单一化的弊病。

大多数股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也使得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主体较为单一。

诚然,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决策权的集中,但其也有不合理之处。

一方面,代表不同群体的相关利益者无法直接有效参与监督管理,使得内部治理“一枝独大”,实际上无法做到管理公开和财务透明。

另一方面,我国的股市有着独特的炒新风气,这使得公司一上市,股票市值出现翻番甚至翻几番的情形,不少大股东为图短期效益,轻管理而重股价,乃至通过会计造假等方式虚增利润,维持股价的高增长,一些上市公司也就此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的问题,影响了治理的有效性,也成为会计造假的“温床”。

2、监管薄弱、处罚力度有限助长造假之风

除了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外部的监管体系也较为薄弱。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二十余年来,虽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多、新鲜事物不断涌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手段仍存在短板。

相关法律缺失,处罚力度与会计造假所得利益相比更是不值一提。

例如,在绿大地欺诈发行案公之于众后,该股股价在2011年暴跌近60%,但法院一审判决,仅对绿大地公司处罚4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被判处3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

这一明显过轻的判决结果公布后,受到市场多方质疑。

造假成本如此低廉,使得监管机制也形同虚设。

3、利益驱动是本因

其实,不论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单一,还是处罚力度不足,都离不开“利益”二字,在会计造假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不少人铤而走险,趋之若鹜。

例如绿大地公司,其在2007年上市之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募集资金净额3.29亿元,其董事长何学葵身家过亿,摇身一变成为云南女首富。

绿大地每股发行价为16.49元,在市场的爆炒下,上市首日收盘价即冲至45.82元。

绿大地也一跃成为绿化苗木种植业的龙头企业。

一方面是公司股价的暴涨,另一方面是个人利益的增长,如此诱人的美景,使得会计造假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在某些人眼中被无限缩小。

另外,公司上市的利益链条中,不仅包含公司本身,中介机构、地方政府均牵涉其中。

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从IPO中获得不菲的中介费用,为自身利益能够得到保证,这些既具备专业素养、又熟知企业情况的中介机构,也选择了对会计造假的无视,甚至主动出谋划策,为造假企业上市“护航”。

而地方政府也可从中得到一定好处,企业上市带来政绩的积累、税收的提高、地方特色行业的发展,使得地方保护主义横行,不惜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五、解决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

综上,由于会计造假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因此,可以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均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逐渐减低会计造假发生频率。

(一)多手段强化会计监管

绿大地案暴露出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和重大审计职业质量问题有所抬头,而投资者和媒体也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这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从多个方面强化会计监管。

1.加大惩处力度

会计造假之所以频繁发生,与其低廉的造假成本不无关系。

因此亟需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处罚的力度,使造假的公司及个人得不偿失。

如果出现会计造假,相关机构及负责人面临的是巨额罚金甚至牢狱之灾,如此高昂的代价,企图造假者也会思量再三。

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应全面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坚决查处会计及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2.完善法律法规

科学的会计法律法规适度准则,可有效防范并遏制会计造假。

因此,还需不断完善对会计造假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这其中,一方面要及时制定出与惩处范围、方式方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会计造假的处罚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虽然启动了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例如,在绿大地案中,不少股民损失惨重,但却无法及时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索赔之路较为困难。

因此,也亟待为因会计造假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二)中介机构需各担其责

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与发展,这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落实到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需坚持诚信自律、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能为贪图小利而造假,企图蒙混过关。

这也要求各中介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完善质量控制制度。

责任到人,实施“连坐”处罚,一旦发现造假行为,相关当事人及机构内部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

(三)切实构建会计诚信制度

虽然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披露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督,各个中介机构的认真负责,及上市公司本身的严于律己,但更离不开会计诚信制度的建立。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立市之本,也是维护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的保障。

目前,证监会等方面已经建立起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用以记录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受到处罚行为的信息,也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仍需要其他主体如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等大力配合。

此外,上市公司内部需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切实学习会计理论及相关法规,尽量做到主观上自觉守法。

公司内部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稽查制度,明确权责互相监督,促进会计诚信水平的提高。

(四)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的输出结果。

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用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

这样的会计人员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再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

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

所以要注意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提供机会给他们进行继续教育。

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用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

结语:

在我看来,会计造假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在未来的时间里将会长期存在,我们唯有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地发现症结所在,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和职业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苗润生,《如何监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证券日报》,2007年8月

2.唐宴春,《会计制度、道德、法律的理性思考》,《会计之友》,2008年5月

3.臧晓菁,《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会计研究》,2009年11月

4.孙军锋,《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剖析》,《金融财会》,2010年8月

5.刘传会、乾惠敏,《会计造假视角下对会计目标的理性认识》,《财会月刊》,2010年10月

6.刘菲,《浅析会计造假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商业经济》,2010年11月

7.李建军,《会计行业诚信缺失及其对策研究》,《会计之友》,2012年10月

8.麻薇,《强化会计监督,努力杜绝会计造假问题》,《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年12月

9.李相林,《对会计造假问题的探讨》,《会计研究》,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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