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资标准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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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工资标准研究
村干部工资标准研究
——以陕西省兴平市为例
王征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摘要:
目前大多数村干部工资收入水平偏低,通过对陕西省兴平市村干部的抽样调查,村干部月平均工资仅为126元,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从而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调查,村干部对工资的平均期望值为641元,村民愿意付给村干部工资水平为306元。
通过研究,我们认为村干部的工资收入若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则较为合理。
关键词:
村干部工资标准
当前村干部作为农村“村民自治”机构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工资标准随着时间的推进逐渐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尤其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化,这一问题更值得研究。
村干部工资过高,就会加大国家财政的支出;工资过低,村干部就会没有积极性,影响工作,从而使“三农”问题变得更加严峻。
因此,我们认为:
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所提出的工资标准旨在突出以下两个特点:
一,现实可操作性:
工资标准的确定符合当地经济情况;二,双重功能性:
工资标准的确定既有助于实现其对村干部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又有助于缓和干群关系。
村干部的收入有三部分:
一是因担任村干部所获取的工资报酬;二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非法收入,即“灰色”收入;三是从事与村干部角色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养猪、种粮)所获取的正当收入。
本文所要探讨的是第一种情况。
一、村干部工资收入现状
1.村干部工资水平调查
村干部工资收入,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差异较大。
为了便于研究,我们于2004年7~9月选取了陕西省兴平市进行调查(该市属县级市,共辖16个乡镇)。
在该市随机调查了100名村干部,有效资料78份。
下面就对这78份资料进行分析。
工资收入状况见表1,图1。
表1村干部工资统计表
月工资(元)
50以下
50-70
70-90
90-110
110-130
130-50
150-170
170-190
190以上
合计
人数
3
5
8
13
20
8
5
3
13
78
%
4
6
10
17
26
10
6
4
17
100
图1工资现状图
这78名村干部的平均工资为125.85元/月。
年平均工资收入为1510.2元。
而2003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75元,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这些村干部的工资收入比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低164.8元,比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低1111.8元。
有人可能会认为村干部的“灰色”收入较多,没有必要关心其“工资”收入的高低,这一观点是不对的。
一是由于各村经济状况的差异,村干部“灰色”收入差异较大。
有些村的村干部“灰色”收入很少或没有,“工资”收入又太低,从而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甚至有些村没有人愿意当村干部。
如陕西省旬邑县土桥镇桥上村竟然8年没有村委会和村干部;二是农村费改税后,村干部的“灰色”收入来源大大减少,如果正常工资收入仍然过低,将会导致无人愿意当村干部,特别是优秀人才不愿当村干部;三是村干部的“灰色”收入,已影响了干群关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灰色”收入,但同时必须提高合法的工资收入水平,才能使村级政权正常运行。
2.村干部对工资水平的满意程度
在被调查的78名村干部中,当问及对自己“工资”的满意程度时,仅有3人表示满意,占4%;比较满意的6人,占8%;不满意的51人,占65%;很不满意的18人,占23%,详见表2,图2。
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只占12%,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高达88%。
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村干部对“工资”不满意。
对“工资”的不满意,使一些村干部心灰意冷,对工作没有激情,得过且过,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表2村干部对工资满意程度调查表
满意度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合计
人数
3
6
51
18
78
%
4
8
65
23
100
图2村干部对工资满意程度饼形图
在调查中,出乎意料的是,对“工资”收入满意的3人,却不是“工资”最高者,而是接近平均数。
问其为什么满意,理由主要有两点:
一是他们认为虽然“工资”不高,付出的劳动也不多,相对付出的精力,认为是满意的;二是他们认为村上的民办教师,天天要上班,而每月只有70元工资,与民办教师相比,他们知足了。
对“工资”很不满意的17人中,多数是“工资”较高或最高者。
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他们虽然比其他村干部“工资”高一些,但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二是他们认为自己和村上的一些致富能手相比,智商和能力差不多,而收入比他们少;三是村干部工作难度很大,为了完成工作经常要和自己熟悉的人打打闹闹,争争吵吵,如此艰难地工作一年,也只有两三千元收入。
3.村民对村干部工资收入的评价
笔者随机调查了300名村民,询问他们对村干部工资收入水平的看法,有222人认为高,有33人认为较高,有12人认为一般,有9人认为低,有24人因对村干部收入高低不清楚,未作判断。
详见表3,图3。
表3村民对村干部工资水平判断表
评价
高
较高
一般
低
不清楚
合计
人数
222
33
12
12
24
300
%
74
11
4
3
8
100
图3村民对村干部工资水平判断图
当问到他们是否知道村干部一年的工资具体是多少时,竟然没一个知道。
那么他们凭什么判断村干部工资收入的高低呢?
他们一致的回答是凭感觉。
所以,表3所反映的是村民的一种臆想判断。
由此可以看出,村民对村干部工资收入的判断存在误区,而且这一误区会影响干群关系,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当村民看到笔者调查到的村干部“工资”收入表即表1时,只有9人相信其真实性,其余291人均不相信,他们认为村干部工资收入比表中所反映的水平要高得多。
村民们之所以认为村干部的工资收入高,是因为他们把村干部的“工资”收入和“灰色”收入加在一起考虑的。
尽管这两项收入具体是多少他们均不清楚,但大多数村民均凭猜测认为村干部收入高。
当问到,假如村干部没有“灰色”收入,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就如表1的水平,你认为村干部收入高还是低时,有9人认为高,18人认为较高,24人认为一般,243人认为低,6人认为不清楚,详见表4。
81%的村民认为村干部“工资”水平低,一方面说明村民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另一方面说明村干部的“工资”收入的确太低。
表4村民对村干部实际工资收入评价表
评价
高
较高
一般
低
不清楚
合计
人数
9
18
24
243
6
300
%
3
6
8
81
2
100
通过对村干部和村民的调查,双方均认为村干部的“工资”水平偏低。
二、村干部对工资水平的期望
1.村干部的期望
假如在没有“灰色”收入的条件下,多高的工资收入村干部才能满意呢?
在被调查的78名村干部中,2人认为200-300元即可,占被调查人数的3%;4人认为应为300-400元,占5%;8人认为是400-500元,占10%;15人认为是500-600元,占19%;19人认为是600-700元,占24%;17人认为是700-800元,占22%;7人认为是800-900元,占9%;4人认为是900-1000元,占5%;2人认为是1000元以上,占3%。
详见表5,图4。
表5村干部工资水平期望表
月收入
(元)
100
以下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00-700
700-800
800-900
900-1000
1000以上
合计
人数
0
2
4
8
15
19
17
7
4
2
78
%
0
3
5
10
19
24
22
9
5
3
100
图4工资期望图
2.平均期望值
将每档收入的人数百分比作为权重,可以计算出村干部的平均期望值。
首先,按每档收入的上限计算,可计算出上限平均期望值E上为698元。
E上—上限平均期望值;Ri—第i档收入上限;Qi—第i档收入人数百分比;i—第i档;n—分组数。
最后一组的上限值按1000元计算。
按每档收入的下限计算,可计算出下限平均期望值E下为601元。
E下—下限平均期望值;R'i—第i档收入下限;Qi—第i档收入人数百分比;i—第i档;n—分组数。
村干部的平均期望值E=(E上+E下)/2=641(元)
3.村干部期望与农民收入的对比
村干部的月平均期望值为641元,年平均期望值为7692元。
2003年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30元。
村干部的平均期望值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5862元。
村干部平均期望值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倍。
2003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75元,被调查村干部的平均期望值比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6017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倍。
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被调查村干部的平均期望值比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高5070元,是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倍。
三、村民对村干部工资水平的定位标准及村干部的态度
1.村民对村干部工资的定位标准
如果村干部工资收入过低,则会影响村干部的积极性;如果村干部工资收入过高,则会引发村民的不满,那么村民认为村干部拿多少“工资”算比较合适呢?
在被调查的300名村民中,有9人认为村干部的“工资”收入100元为宜,63人认为应为200元,159人认为应为300元,51人认为应为400元,9人认为应为500元,6人认为应为600元,3人认为应为700元。
在调查表中虽然设置了700元以上的标准,但无人选择,即没有人认为村干部的“工资”应超过700元。
详见表6,图5。
表6村民对村干部工资的定位标准
工资标准(元/月)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合计
调查人数
9
63
159
51
9
6
3
300
%
3
21
53
17
3
2
1
100
图5工资标准定位图
把人数百分比作为权重,可计算出村民对村干部“工资”定位标准的加权平均数。
E—工资加权平均数;Ri—第i档工资收入水平;Qi—第i档赞成人数;n—分档数。
通过计算,E=306元即村民对村干部“工资”定位标准的加权平均数为306元。
也就是说,村民认为村干部每月工资306元比较合适。
2.村干部对村民定位标准的态度
我们把村民对村干部“工资”定位标准,反馈给60名村干部,征询他们对“标准”工资的意见。
有42人表示不满意,认为“标准”太低;15人满意;3人认为无所谓,表示自己当村干部不是为了收入,主要是精神需要,见表7。
这一调查结果表明,村民给村干部定的“工资”标准过低,因而大多数村干部不满意。
所以,不能把这一标准作为村干部的“工资”标准。
表7村干部对工资标准的反映态度
态度
满意
不满意
无所谓
合计
人数
15
42
3
60
%
25
70
5
100
四、村干部“工资”水平的合理定位
村干部的“工资”标准既不能按村干部的期望确定,也不能按村民的意愿来确定。
因为如果按村干部的期望确定,村民会认为过高而不满意;如果按村民的意愿确定,村干部会认为过低而不满意。
所以,应按双方均能接受的标准来确定村干部的“工资”水平。
1.村干部“工资”水平的确定
村干部的“工资”期望值为641元,村民给村干部的“工资”定位为306元。
村干部的合理“工资”水平应在306-641元之间。
我们在306-641元之间制定了9套方案,反馈给该市随机抽取的50名村干部和50名村民,征求他们的意见。
结果详见表8,图6。
表8村干部和村民对工资方案的态度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工资方案
310
350
390
430
470
510
550
590
630
村干部满意率(%)
26
36
44
60
76
78
82
92
96
村民满意率(%)
60
58
56
54
52
40
32
14
4
满意率之和(%)
86
94
100
114
128
118
114
106
100
图6工资方案评价图
从表8(图6)可以看出,随着“工资”档次的升高,村干部的满意率逐步上升,而村民的满意率逐步下降。
那么到底选哪个方案呢?
我们从村干部和村民的满意率之和中可以看出,第5个方案满意率之和最高。
所以,我们认为应选第5个方案,即村干部“工资”合理标准应为每月470元。
2.村干部合理“工资”水平与村民收入的对比
兴平市村干部的合理性“工资”水平为每月470元,全年收入为470×12=5640元。
2003年兴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30元。
村干部合理“工资”水平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3810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
村干部合理“工资”水平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3.借鉴意义
我们所测算的兴平市村干部合理“工资”水平为470元。
村干部和村民双方大多数人均表示满意。
当然,这是双方信息沟通的结果。
在进行第一次调查时,78名村干部对500元以下工资满意的只有15人,满意率只有19%(见表5)。
当第二次调查时,告知村民对其“工资”的定位标准,对470元“工资”满意的村干部竟达38人,占被调查村干部的76%。
村民起初愿意给村干部400元以上“工资”的人数只有69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3%(见表6)。
在信息充分沟通后,对村干部470元“工资”满意的村民竟高达52%。
因为村干部和村民双方大多数人对我们测算的村干部合理“工资”水平表示满意,我们认为这一标准是比较恰当的。
这一测算结果的借鉴意义在于,其他地区在确定村干部“工资”水平时,应以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为宜。
不必再重复以上复杂的调查和测算。
一个人对自己收入是否满意,往往不取决于收入的绝对水平,而是取决于自己收入与群体的相对水平。
尽管各地经济水平和人们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但这一规律具有普遍意义。
这也正是本文的研究价值和推广意义之所在。
4.社会意义
现在部分村干部的工资是由县、乡、村三方共同协调决定的,但2006年以后我国将完成税费改革,这样国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比例换来了农村社会管理的效率改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有战略性意义。
农村管理目前存在的低效率和管理无序等现象,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村干部履行职能不到位所造成,而其职能的缺位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行工资标准不合理所决定。
我们通过村民和村干部的双向交流和意愿所确定的工资标准符合这两个群体的共同期望,能够对村干部产生较好的激励,使他们以更积极的态度为村民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能够对村民的村民自治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它还有助于改善干群关系,使“三农”问题得以缓解,农村自治机构更加规范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国家财政有效支出提供依据,加快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五、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上面测算的仅是村干部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村干部内部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支书、会计、治安主任、妇联主任等职位和职责的区别,“工资”水平也应有差别。
我们认为村干部内部的“工资”级别最多可分三级,不宜多分,且每级差别一般应不超过平均“工资”水平的10%。
这些是通过和多数被调查人交流所得到的一个结果,对其严密性还有待于做进一步探讨。
同时对于村干部工资的作用,村干部激励机制的完善,村干部工作绩效的考核方法等问题也很有必要做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彭代彦:
村干部的职能与激励
2、王征兵:
《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研究》,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2年1月。
3、.楮定华、宋有震、关桂潮:
《秀洲区村干部报酬财政专付》,《浙江日报》2004年5月4日。
4、王征兵:
《农民贫困的根源》,《经济要参》,2004(26),P36-38.
5、王征兵:
《村干部合法收入标准的确定》,《中国农村经济》,2004(10),P76-80。
6、彭代彦:
《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与农产品供给的计量分析》,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
7、宁泽逵/柳海亮/王征兵/柴浩放:
《村干部向何处去》,《中国农村观察》2005
(1),P58-65。
8、艾庆伟、彦平、建民:
《延安市村级干部"工资"市上发》,《陕西日报》2004年5月27日。
9、狄多年:
《甘肃华亭县试行村干部年薪制》,《中国青年报》2004年4月10日。
10、王征兵:
“人性探论”,《科技导报》,2003(10),P61-64
11、陈晨、白德宁:
《富蕴建立村干部报酬机制》,《新疆日报(汉)》2003年3月11日。
12、徐增阳、郑迎春:
《村干部报酬的合理分担与补偿——兼评"村财(账)乡管"与"村用省管"》,《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3期。
OnTheLevelofCadre’sSalary
WangZhengbing
(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NorthwestSci-TechUniversityofAgricultureandForestry,Yangling,Shaanxi712100,China)
Abstract:
Now,thelevelofmostcadres’salaryislow.Theiraveragesalaryis126yuanRMBpermonthperperson.Itislowerthanlocalfarmers’netincome.Thismakestheirworkingenthusiasmreduced.Byinvestigation,weknowthatcadreshopetoget641yuanRMBpermonthperpersonbutfarmersarewillingtopaythem306yuanRMBpermonthpercadre.Bystudy,wethinkitisrightthatcadres’salaryisthreetimestolocalfarmers’netincome.
Keywords:
CadreSalaryStandard
刊于《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10期P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