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docx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2012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
她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我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
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
建校70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音乐、舞蹈人才,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和全国各地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与骨干。
如中国音乐家协会原主席、电影音乐《地道战》、《闪闪的红星》的曲作者傅庚辰,歌曲《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电视剧音乐《三国演义》的曲作者谷建芬,电影音乐《创业》、歌曲《我为祖国献石油》和《我和我的祖国》的曲作者秦咏诚,歌剧《江姐》的主要曲作者羊鸣,歌曲《青藏高原》的曲作者张千一,电视剧音乐《渴望》、《便衣警察》、《四世同堂》的曲作者雷蕾,歌曲《我和我的祖国》、《亚洲雄风》、《篱笆墙的影子》的词作者张藜,歌曲《长江之歌》的词作者胡宏伟,上海音乐学院原院长杨立青,星海音乐学院院长唐永葆,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周海宏,中国国家大剧院副院长杨静茂等,就是历届众多优秀学生中的杰出代表。
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艺术院校。
近年来,学院不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根植民族,融入时代,服务社会,引领先进文化”为办学理念,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改革与教学管理、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引领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学院现有校本部、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共四个本科教学校区,以及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除设有音乐、舞蹈等传统专业外,近年来还开设了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交叉衍生专业。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与舞蹈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中等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多层次的音乐舞蹈等艺术教育体系,拥有一支整体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东北亚音乐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形成了完整的由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结构。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院还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70余所高校中重点建设的七所院校之一,并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1年,院长刘辉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目前,学院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等多个。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专业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评审工作中,被批准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近年来,学院相继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83项;乐器发明研制获国家专利9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励31项;近三年,师生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奖达320余人次。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沈阳音乐学院青年交响乐团、青年民族管弦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弘韵箜篌乐团、青年流行乐团、青年交响管乐团、棍棒游戏打击乐团、青年合唱团、青年舞蹈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多年来,学院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继成功举办了“第27届李斯特音乐节”之后,先后又举(承)办了五届“沈阳国际音乐节”、“第七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演奏比赛”、“2004沈阳国际长笛艺术节”和两届“沈阳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展”、两届“全国民族声乐论坛”、“中国文华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民族器乐演奏比赛”、“2008全国木管演奏比赛”、辽宁(沈阳)“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专场音乐会、“东亚艺术教育大会”、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九届“桃李杯”舞蹈比赛等大型音乐文化活动。
其中在全国第九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舞蹈学院(学校)师生共获得一等奖14项,二等奖等共计53个奖项的好成绩。
2009年11月,学院应邀参加了国家大剧院主办的“春华秋实——艺术院校舞台艺术精品展演周”活动,演出了题为“华彩金秋”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音乐会和大型民族管弦乐、女子民歌合唱交响音乐会,在京城刮起了一股强劲的东北风,赢得了专家和广大观众的高度评价;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众多新闻媒体的热切关注。
2010年6月,学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在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中获得合唱组铜奖第一名。
2010年8月,学院附中学生于紋聽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和文化部科教司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中脱颖而出,荣获“专业青年组第一名”,同时又获得“委约作品最佳演奏奖”(此奖项只设一名)。
学院不断创新思维、开门办学,走国际化办学道路,相继同国外77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友好关系。
其中,与德国斯图加特音乐学院、美国波士顿大学音乐学院、日本东京音乐大学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当前,沈阳音乐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教学研究型音乐名校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办学类型、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和管理的专门、复合及应用型人才。
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全额交纳该学年学费。
入 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
超过二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处理,我院对其不存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自愿。
就 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2.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年龄:
报考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报考校本部演唱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
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报考校本部音乐教育、艺术学院(南校区)演唱教育、演奏教育、基础音乐教育、行进艺术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
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 ;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时装模特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
女1.65米以上(含1.65米),男1.75米以上(含1.75米)。
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5.色盲、色弱者不允许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7.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兼报有关专业方向需再增加二张(辽宁省考生除外)。
3.各省招考办下发的《2012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兼报:
①报考校本部和大连分院(大连校区)的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如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②报考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③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各专业方向均不允许兼报。
5.本院报名不受理函报及网上报名。
6.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考试费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二、考试与录取
专业考试
辽宁省考生(含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我院各校区省内考场参加考试。
其他省区的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在我院省内外开设考点的考场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校区和教学单位除外),并须符合其所在省招考办的相关要求,但均不得重复参加考试。
如果发现,一经核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和全部考试成绩。
(注:
1.校本部音乐教育系非辽宁省考生不得参加沈阳考场考试。
2.报考大连分院<大连校区>的非辽宁省考生不得参加大连考场考试。
)
初试:
准予报名的考生均应参加专业初试。
初试合格名单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在校本部公告栏发布,艺术学院(南校区)在南校区公告栏发布,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在大连校区公告栏发布。
复试:
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专业复试。
复试合格名单统一在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发布。
(注:
1.考生参加复试的考试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否则将取消复试成绩;2. 各专业方向基础理论课成绩只划定合格线,不计入专业课总成绩<校本部作曲系视唱练耳专业听音成绩除外>)
省级统考
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省(直辖市)高招办,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文化课考试
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录取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到各校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基础理论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3.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歌词创作及乐器工艺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
4.报考校本部作曲系歌词创作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5.报考舞蹈各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表演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各专业方向不限。
6. 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
校本部、艺术学院<南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桃仙校区>、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三、基础理论课考试要求(包含各教学单位、各校区)
基本乐理
1. 校本部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⑴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⑵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⑶节奏、拍子概念清楚,较好掌握节拍规律和不同拍子类别特征,并能可以进行复杂的音值组合。
⑷有能力识别、构成各种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转位形式,并理解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熟练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和弦。
⑸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及半音阶,了解调式音级及功能,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有能力进行小型曲式结构音乐作品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
2. 校本部非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
⑴音:
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⑵记谱法:
记谱方式、省略记号、反复记号、演奏记号等内容。
⑶音程:
单、复音程的识别与构成、音程转位等内容。
⑷和弦:
和弦的构成与识别等内容。
⑸调式:
大、小调式体系音阶的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级、音程、和弦,五声调式体系音阶的构成与识别,两种调式体系的旋律分析等内容。
⑹译谱与移调:
简谱译为五线谱或反之,改变调号与音程移调等内容。
⑺音值组合:
特殊划分方式、为组合划拍号、改正不正确的记谱方式为正确等内容。
⑻装饰音与常用音乐术语:
常用的装饰音和常用的速度、力度记号等内容。
听音笔试:
1.A1级:
校本部作曲(五年制)专业方向
⑴和声音程:
单音程及复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
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
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D7、SII7、DVII7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
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民族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
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民族调式)。
⑹节奏听写:
2/4、 3/4、 4/4、 6/8拍。
2.A2级:
校本部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及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⑴和声音程:
单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
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形式):
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D7、SII7、DVII7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
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
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
2/4、 3/4、 4/4、 6/8拍。
3.B级:
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西洋弦乐演奏(不含管弦系低音提琴专业方向)、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含流行音乐系钢琴与合成器、手风琴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西洋弦乐教育、键盘乐器教育专业方向
⑴音程:
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
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
一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
一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⑸节奏听写:
2/4、 3/4、 4/4拍。
4.C级:
校本部流行音乐演奏、爵士乐(钢琴与合成器、手风琴专业方向除外)演奏、乐器工艺、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方向;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演唱、中国乐器演奏(含民族器乐系大提琴专业方向)、西洋管乐演奏、低音提琴演奏、打击乐器演奏、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录音艺术、合唱指挥、演唱教育、中国乐器教育、西洋管乐教育、流行乐器教育、基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⑴音程:
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
三和弦原、转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
C大调或a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
C大调或a小调。
⑸节奏听写:
2/4、 3/4、 4/4拍。
校本部
教学单位
专业方向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就读
地点
音乐学系
音乐学(含音乐理论、评论、编辑、管理与传播等)
音乐学
五年
8000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三
好
街
61
号
作曲系
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14000
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视唱练耳、歌词创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年
14000
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声乐系
美声演唱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胡明健
声乐专家组
民族声乐系
民族声乐演唱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钢琴系
钢琴演奏、手风琴(巴扬)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电子琴系
电子管风琴(暨双排键电子琴)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管弦系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圆号、小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古典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民族器乐系
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古琴、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管子、箜篌、民族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音乐学
四年
14000
乐器工艺系
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提琴制作工艺与演奏、箜篌调修工艺与演奏
音乐学
四年
14000
流行音乐系
流行音乐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年
14000
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萨克斯、电吉它、电贝司、打击乐、手风琴)演奏、爵士乐(钢琴与合成器、小号、长号、弦贝司)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国际音乐
教育中心
声乐(歌剧)演唱、钢琴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26000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舞蹈教育、国际标准舞
舞蹈学
四年
14000
沈阳市
东陵区
凤凰大
街9号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报考时间与地点
沈阳考场
1.校本部(含舞蹈学院)报名时间地点(工作时间为9:
00-16:
00)
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17日-20日受理全国各地考生报名,2012年2月27日受理外省考生补报名
报名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
2.校本部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29日、3月1日初试,3月2日、3日复试,3月4日基础理论课考试;招考校本部设置的所有专业方向
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
3.舞蹈学院(桃仙校区)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29日、3月1日初试,3月2日、3日复试;招考舞蹈学院所有专业方向
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桃仙校区)
(注:
具体考试时间,以当日公布为准)
外省考场
具体考点设立,报名、考试时间、地点最终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请随时登录查询。
考试当天公布专业考试及基础理论课考试安排。
1. 哈尔滨考点
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6、17日
考试时间:
2012年1月18、19日
报名、考试地点: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招考专业:
作曲系(作曲、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歌词创作专业方向)、声乐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2.长沙考点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3日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4、5日
报名、考试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招考专业:
声乐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国际音乐教育中心、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3. 济南考点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5、6日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7、8日
报名地点:
济南市招考办指定报名地点(请随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考试地点:
请在报名时查询
招考专业:
声乐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和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声乐(歌剧)演唱专业方向
4.太原考点
报名时间:
2012年2月9、10日
考试时间:
2012年2月11、12日
报名、考试地点: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招考专业:
声乐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5.北京考点
报名时间:
2012 年2月13、14日
考试时间:
2012 年2月14日
报名、考试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招考专业:
声乐系、电子琴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
(注:
外省考场考生考试时,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系
(沈阳考场)
报考要求:
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1-2篇音乐学方面的论文,要求共3000字左右(每篇论文需复印五份)。
初试:
1.音乐学基本常识(包括著名中外音乐家、音乐作品及民族音乐的基本常识);2.面试:
①简述所提交论文的主要内容②演奏及演唱(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复试:
1.命题作文(不少于1000字);2.名曲听辨(笔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作曲系
(沈阳考场)
作 曲
报考要求:
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部钢琴作品乐谱。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
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2.歌曲与旋律写作:
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
1.器乐曲写作:
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
①钢琴演奏: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或以上)②视奏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影视音乐创作
报考要求:
报考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
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
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
1.为指定的视频画面(30秒左右)制作出符合画面情景的配乐,要求:
⑴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及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应用标准GM格式音源应不少于5种音色⑵包含原始工程文件;2.综合测试:
①乐器演奏(包括钢琴、西洋、民族、电声及打击乐器等可任选其一)练习曲或乐曲任选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视奏③作品答辩(针对复试中视频画面的配乐进行讲解与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电子音乐
报考要求:
报考电子音乐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首以音序器创作的MIDI作品的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响(作品使用的音序器种类不限)。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
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
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
1.①MIDI基本常识笔试②根据指定主题或动机在计算机上创作出一首完整的MIDI作品,要求:
⑴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及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以及标准GM格式音源,⑵需要包含原始工程文件;2.综合测试:
①乐器演奏(包括钢琴、西洋、民族、电声及打击乐器等可任选其一)练习曲或乐曲任选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视奏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视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