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终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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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终精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局集团**高速公路第八标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公司等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法,并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的位置不能移、不能变。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教育,提高员工素质,重点搞好现场安全控制。
第四条要贯彻“以人为本,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指导思想,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加强重点,抓好职工队伍素质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落实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落实公司下发的文件,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消除人为不利因素,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治理事故隐患,为本项目生产和效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以人为本,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有效控制施工惯性事故,实现施工安全稳定控制的奋斗目标”。
即:
杜绝因工伤亡责任事故;杜绝因施工原因造成铁路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一次性与施工生产有关、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的事故;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率100%;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机械设备完好率90%以上;安全生产费投入符合相关规定;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争创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和交通部“平安工地”达标单位。
杜绝年度汽车交通责任亡人事故。
第六条项目部应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量化,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目标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各级各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的实绩,同工资分配,评先晋级挂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朱德开
副组长:
张健、肖育和、杨光、刘友华、王晓龙
成员:
崔兵、谢三华、赵骏、杨烁、王中健、刘绪强、黄董董、彭高峡、杨志远、邱玲忠。
第八条项目部设安全总监1名;设立安质部,配专职安全工程师1名,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所属各部室和架子队要认真贯彻执行业主下发的文件,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桂林投资公司、公司有关规定,每个架子队设3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兼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发挥作用。
第十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由项目部领导和部门人员组成。
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中铁建桂林投资有限公司等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办法,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办法、措施。
3、负责监督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机构和人员,制定规章
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贯彻执行“五同时”制度,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经费计划,确保安全管理的资源配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的落实。
6、定期召开施工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7、根据施工生产情况,不定期地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问题,消灭隐患,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对项目部实行考核制度。
8、负责组织职工因工责任伤亡事故及因我方责任造成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和处理。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本人和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一节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条工程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准。
2、编制或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制定或审核危险性较大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制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对技术复杂的新、难、精项目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要编制或审核专门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执行。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解决方法并督促实施,纠正违章行为。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形势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6、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会同安质部门研究、评价安全技术革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及安全合理化建议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二条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部领导推动项目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准。
2、负责组织项目生产安全活动中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作业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督促其贯彻执行;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复审工作;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工作质量进行监控,预防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检查及处理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处理,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处理的,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6、协助项目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和执行防止事故的措施,参与项目分管安全领导组织的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落实。
指导下级开展安全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监督落实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8、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有关部门对其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机运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准。
2、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单位机械(运输设备管理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加强机械(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机械(运输设备安全使用、维护,保证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加强行业安全教育,指导设备操作和驾驶人员做好机械(运输设备的使用、运输、安装的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设备操作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做好设备操作和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年度审验工作。
4、采购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设备。
严格执行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的制度。
负责对所采购设备的验收、验证、调试、标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负责搬运、贮存和调迁过程中的安全指导监督工作。
5、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6、负责或协助机械设备事故、道路交通重大以上事故、铁路运输险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参与由此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做好机械(运输设备事故的记录和统计、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范措施。
7、对大型和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过程中危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实施前,会同工程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审核《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8、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安排好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准。
2、采购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原材料和火工用品及物资。
负责对所采购原材料和火工用品及物资的验收、验证、试验、标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负责搬运、贮存和调迁过程中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3、制定和监督实施本项目工程器材、物资管理安全的规章制度。
加强物资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物资的安全使用、储备,保证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所需材料应纳入采购计划,及时供应。
5、购置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或事故隐患整改所需经费进行审定与拨付,并提出经费开支的合理化建议。
2、按规定拨付安全奖励经费,收取、返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收对
违章、事故责任单位或人员的罚款。
3、及时办理安全管理方面的奖惩兑现手续。
第十六条计划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全面落实承包合同中对建设方的安全承诺;
3、落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4、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明确项目部与劳务队之间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承包合同中对建设方安全、质量承诺;
2、落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安质部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车辆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协调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2、解决好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杜绝安全暴力事件发生;
3、落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安质部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试验室安全职责:
1、在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
2、在编制施工检测方案,作业计划时,同时制定检查安全防火、防毒、防辐射措施。
规范处理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一切可能造成后果的因素,始终保持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测过程,检测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
4、参加安全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改方案。
第二十条测量室安全职责:
1、必须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2、编制、审查测量施工方案时,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方案中,负责解决测量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难题;
3、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时,即时解决或上报,遇到生产和安全发生矛
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作业;
4、积极参与项目部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协助安检部门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5、积极参与项目部安质部门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并参与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条架子队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进场,持证上岗。
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事先向项目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第二十二条工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教育工人要遵纪守法。
2、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进行班前教育培训。
3、落实工班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并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4、检查所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认真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第二节各岗位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代表单位行政主管领导行使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
任。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和生产安全应急体系的建立,保证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划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
4、组织制定(修改并颁发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5、规划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评比、检查活动,分析安全形势,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议,实施安全奖惩办法。
6、按成本估算规定及时拨付项目生产安全费用,改善现场劳动条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7、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工委书记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工作、劳动保护列入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最大切身利益。
3、定期听取安质部人员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
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4、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三无”活动,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参加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五条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有效运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领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关于防台预案的制订和落实,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是项目部的头等大事。
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作业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确定项目部领导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会同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领导成员、部门、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
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召开项目部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对人、物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进行严格检查,加强安全控制,排除事故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果断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5、积极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思,严格劳动纪律,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带头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坚持文明生产。
6、对农民工、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和考试不合格的任何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督促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
8、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妥善保护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9、对使用的设备进行督促维护,在本项目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0、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次充好,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队长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
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二十七条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并制定、监督实施预防措施或管理方案;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参与实施演练、评价和改进工作;协助组织制定现场安全技术难题解决方案和重、难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
3、负责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开工前、施工中、转序、换岗和复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分析安全生产现状,落实安全责任。
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控,制止“三违”(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方案和整改安全隐患。
5、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参与或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或转序前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组织评审、上报,组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指导和监督执行。
3、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跟踪监控,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可行。
4、严格执行“先设计后施工,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
5、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和研究;采用“四新”技术时必须采取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措施,把好安全技术关。
6、经常对员工及所分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九条安质部长安全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
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
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
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工程部长安全职责
1、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参加或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指导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2、向项目职工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3、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把好施工设备、结构安全关。
第三**条物资部长安全职责
1、对采购的原材料和物资的验收、验证、试验、标识及对标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对不合格品处理。
2、负责对原材料和物资搬运、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指导工作。
3、保证职工劳保用品按时发放,及时提供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4、对本项目使用的易燃易爆物质,按规定的预防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设备部长安全职责
1、参与机械事故预防及处理。
做好机械(运输设备事故的记录和统计、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范措施;
2、加强机械(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保证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机驾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时考核本部门机械人员的操作技能,做到100%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整改事故隐患所需经费进行审定与拨付,并提出合理开支经费的建议;
2、按规定拨付安全奖励经费,收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清收对违章、事故责任单位或人员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计划部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上级的指示;
2、根据评审批准的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危险较大单位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安全风险系数,在项目成本估算时,按规定单项明确安全生产经费。
3、检查项目与承包商签定合同时是否明确相互之间的安全责任。
4、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年终对项目年度和终极责任目标进行兑现。
第三十五条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桥梁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范;
2、对桥梁施工现场进行直接管理,复核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施工日记。
3、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负责及时收集施工原始资料并进行签证,为计量工程师提供计量必须的原始资料;
5、参与工程验收、竣工资料、竣工决算以及施工队伍的结算、决算工作;
6、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并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7、参与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复查实施效果;路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