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工艺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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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工艺解读
第二章承台施工工艺
承台施工一般施工步骤如下:
基坑开挖或围堰施工→钢筋制安→模板安装→混凝土浇注及养生
2.1基坑开挖及围堰施工
2.1.1概述
承台是桥梁下部结构的重要部分,是基础和墩身连接与过渡,将上部结构的荷载有效、均匀地传递至基础中。
承台一般分为低桩承台和高桩承台,低桩承台埋于地下或河床面以下,高桩承台置于地面或河床面以上。
承台一般为方形或圆形、椭圆形结构,厚度从1m~6m,混凝土量从几十方到几千方。
2.1.2陆上承台施工
(1)基坑开挖
陆上承台一般为低桩承台,埋于地面以下,采用直接挖土的方法开挖基坑。
先初步放样,划出承台边界,用机械配合人工开挖,人工清理四周及基底,并辅找平。
基坑的开挖尺寸要求根据承台的尺寸、支模及操作的要求,设置排水沟及集水坑的需要等因素来进行确定。
基坑下口开挖的大小应满足承台施工的要求。
渗水的土质,基底平面尺寸可适当加宽50cm~100cm,便于设置排水沟和安装模扳;其它情况可放小加宽尺寸,不设承台模板时,按设计平面尺寸开挖。
基坑的开挖坡度以保证边坡的稳定为原则,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深度,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当基坑壁坡不易稳定或放坡开挖受场地限制,或放坡开挖工作量大不经济时,可按具体情况采取加固坑壁措施,如挡板支撑,混凝土护壁,钢板桩,锚杆支护,地下连续墙等。
基坑顶面应设置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如截水沟等。
当基坑地下水采用普遍排水方法难以解决,可采用井点法降水,井点类型根据其土层的渗透系数,降水的深度及工程的特点进行确定。
(2)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开挖方案。
②挖方的进度安排应使坑壁的暴露时间压缩至最短。
③开挖作业,应与结构物施工的有关要求配合。
2)开挖
①基坑开挖开始之前检查、测量基础平面位置和现有地面标高。
在未完成检查测量前不得开挖。
为便于开挖后的检查校核,基础轴线控制桩应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
②在原有建筑物附近开挖基坑时,应按有关的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使开挖工作不致危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
基坑周围不得堆放建筑材料、设备和危及基坑安全的杂物。
③所有挖方中挖出的材料,如适用,可用作回填或铺筑路堤;否则运输指定的地点。
④必要时,挖方的各侧面应始终予以可靠的支撑和临时防护。
⑤所有挖方都应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在挖方的整个施工期间都不致遭受水的危害。
凡低于已知地下水位的地方进行开挖时,必须确定排水方法以及为此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⑥在施工期间应维护天然水道并使地面排水畅通。
(3)基坑的放坡开挖
根据地质条件、水文资料、开挖深度、现场的具体情况,允许放坡开挖,且放坡开挖工作量不大、比支护开挖较经济时,拟采用放坡开挖基坑。
测量放线:
用经纬仪测出承台纵、横向中心线,放出上口开挖边线桩,边坡的放坡率可参照下表:
表2.1.2-1不同土质的边坡放坡率表
坑壁土质
坑壁坡度
基坑顶缘无外载
基坑顶缘有外载
砂类土
1:
1
1:
1.25
碎石、卵石类土
1:
0.75
1:
1
亚粘土
1:
0.6
1:
0.75
软岩
1:
0~0.25
1:
0.33
硬岩
1:
0
1:
0
开挖作业方式以机械作业为主,采用反铲挖掘机配自卸汽车运输作业辅以人工清槽。
单斗挖掘机(反铲)斗容量根据土方量和运输车辆的配置可选择0.1~0.4立方米,控制深度4~6m。
挖土应外运或远离基坑边缘卸土,以免塌方和影响施工。
基坑开挖应连续施工,避免晾槽,一次开挖距基坑底面以上要预留20~30cm,待验槽前人工一次清除至标高,以保证基坑顶面坚实。
(4)基坑的排水
基坑开挖前,依据设计图提供的勘探资料,先估算渗水量,选择施工方法和排水设备,采用集水坑排水方法施工时按集水坑底应比基坑底面标高低50~100cm,以降低地下水位保持基底无水,抽水设备可采用电动或内燃的离心式水泵或潜水泵,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井点法适用于基坑土质容易流砂的砂土层,不能用直接排水法的情况下,降低地下水位效果较好。
在距基坑壁1.0m的土层内通过计算设置若干针形管,通过水泵从中抽水引起地下水位的下降,由于各集水井的作用使基坑范围地下水位下降,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抽水,使基坑保持干燥无水。
(5)坑壁的支护
坑壁的支护方式可选以下几种:
档扳支护:
适用于基坑断面尺寸较小,可以边挖边支撑的情况,档板可竖或横立,板厚5~6cm,加方木带,板的支撑用钢、木均可。
喷射砼护壁是一种常用的边坡支护方法,在人工修整过的边坡上采用砼喷射机喷射砼,厚度一般为5~10cm(或特殊设计),砼标号C20,石子粒径0.5~1.5cm,喷射法随着基坑向下开挖1.0~2.0m,即开始喷射砼护壁,以后挖一节喷一节直到基底。
许多城市立交桥因受场地和行车条件所限,基坑要进行垂直开挖,上口开挖面尺寸基本与基坑下口尺寸相同,为有效的保证基坑侧壁施工中的安全,并承受周边建筑和土产生的侧压力,基坑开挖可选用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起挡土墙止水作用)等护壁,其方案一般由设计方提供。
(6)基底处理
基坑开挖后,当承台底层土质有足够的承载力,又无地下水或能排干时,检查基底的平面位置、尺寸和基底标高,符合要求后对及时对基底进行夯实,然后按图铺设砼或碎石垫层,尽快施工承台钢筋混凝土。
当承台底层土质为松软土,且能排干水施工时,可挖除松软土,换填10~30cm厚砂砾土垫层,使其符合基底的设计标高并整平,即施工承台钢筋混凝土。
如不能排干水时,用静水挖泥方法换填水稳性材料,灌筑水下砼封底后,再抽干水施工承台钢筋混凝土。
(7)基坑回填
①承台施工完成后,须进行基坑的回填。
基坑的回填须采用能够充分压实的材料,不得用草皮土、垃圾和有机土等不合格材料回填。
②基坑回填一般要到承台的拆模期终了3d之后进行。
如果混凝土养生条件不正常,应延长时间。
回填时应同时在两侧及基本相同的标高上进行,特别要防止对承台形成单侧施压。
必要时,挖方内的边坡应修成台阶形。
③回填材料应分层摊铺,并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压实。
每层都应压实到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压实度标准。
回填用土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
④需回填的基坑应及时排水。
若无法排除基坑积水时,则应采用砂砾材料回填,并在水中分薄层铺筑,直到回填进展到该处的水全部被回填的砂砾材料所淹盖并达到能充分压实的程度时,再进行充分夯实。
2.1.3水中承台施工
承台位于水中时,须设置围堰挡水止漏,在无水状态下施工承台混凝土。
(1)围堰方式的选择
围堰的形式根据地质情况、水深、流速、设备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施工时应注重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和现有设备,尽可能缩短工期,提高工效,保证安全。
要求围堰顶面至少高出施工期最高水位0.5~1.0m,围堰应尽量减少压缩河床断面,要满足强度和稳定的要求。
围堰类型及适用条件见下表:
表2.1.3-1不同围堰类型的适用条件
围堰的类型
适用条件
土石堰
土堰
适于水深<2m,流速≤0.5m/s,河床不透水,且在河边浅滩。
如外坡有防护措施时,可不限于小于0.5m/s的流速。
草(麻)袋堰
适于水深3.5m以内,流速1.0~2.0m/s,河床不透水。
木桩竹条堰
适于水深1.5~7米,流速≤2.0m/s,能打桩、不透水河床,盛产竹木地区。
竹篱堰
适于水深1.5~7米,流速≤2.0m/s,能打桩、不透水河床,盛产竹木地区。
竹笼堰
适用范围较广,盛产竹木地区。
堆石土堰
适用于河床不透水,多岩石的河谷,水流速在3m/s以内。
木堰
木板堰
适用于水深2m,流速≤2.0m/s,较坚实土质河床,盛产木材地区。
杩槎堰
适用于水深2米,流速≤2.0米/秒,较坚实土质河床,盛产木材地区。
木笼堰
适用于深水,急流,或有流水,深谷,险滩,河床坚硬平坦无覆盖层,盛产木材地区。
套箱
吊箱围堰
适用于水中高桩承台
双壁钢围堰
适用于深水。
木(钢)套箱
适用于深水,流速≤2.0m/s,无覆盖层,平坦的岩石河床。
混凝土套箱
适用于深水,流速≤2.0m/s,无覆盖层,平坦的岩石河床。
板桩围堰
木板桩围堰
单层木板桩适用于水深在2~4米,能打下木板桩的土质河床;双层木板桩中填亚、粘土墙,适用于水深4~6米。
钢板桩围堰
适用于深水或深基坑,较坚硬的土石河床,防水性能好,整体刚度性较强。
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
适用于深水或深基坑,各种土质河床,可作为基础结构的一部分,亦有采用拔除周转使用的,能节省大量木材。
(2)围堰施工简介
1)土围堰
土围堰宜采用松散的粘性土填筑,堰顶宽一般为1~2m,临水面边坡1:
2~1:
3,堰内最小边坡l:
1,坡角距基坑边不小于1.0m,筑堰前应先清理堰底树根、草皮、石块等杂物,填土出水面应分层夯实。
2)草(麻)袋围堰
草(麻)袋围堰袋内装松散的粘性土,装土量为袋容量的1/2~2/3,袋口缝合,土袋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堰顶宽1~2m,外侧边坡l:
05~1:
1,内侧边坡1:
0.5~1:
0.2,为减少渗水,增大围堰断面,袋间可填粘土心墙。
3)木板桩围堰
木扳桩一般可采用单层木板桩,也可以采用中间夹土的双层木板桩,木板桩承受水压力应通过计算来决定,木板桩的榫口要求接缝密合,减少漏水,板厚5~25cm不等,木板桩可用锤击法打入,也可采用机械压入,木板桩所承受的水和土力可利用木板桩的导桩和内层的围囹支撑,打入土层深度根据土质情况而定。
4)钢板桩围堰
对于水深在5~6m以上,砂类土、半干硬粘性土、碎石、卵石类土、风化岩等地层深水基础都可以选用,钢板桩围堰强度高,能承受较大的侧压力,插打钢板桩的顺序一般自上游分头插向下游,依靠导向设备先将全部钢板桩逐根插打到稳定深度,然后依次插打到设计深度,采用振动桩锤打桩时,要使用桩帽保护桩头,为避免漏水,钢板桩的锁口部分应涂以锯沫、黄油混合物进行密封。
6)吊箱围堰
水中高桩承台采用吊箱围堰施工,吊箱围堰为有底围堰,底板按照桩基础的竣工资料开孔,以便吊箱能顺利下放。
桩基础施工完成,下落围堰到达标高,通过预埋在桩基础上的立柱支承和固定,于水中用止水材料对围堰底板与桩基础之间的空隙进行堵漏,或在围堰内灌注水下混凝土封底进行堵漏,然后将水抽干,使各桩处于干地,在干处施工承台钢筋混凝土。
吊箱围堰的结构主要由侧板、底板、内支撑、起吊及吊挂系统等组成。
7)围堰基底的处理
①低桩承台
当承台底层土质为松软土,不能排干水时,用静水挖泥方法换填水稳性材料,灌筑水下混凝土封底后,再抽干水施工承台混凝土。
图2.1.3-2吊箱围堰一般结构图
2.2钢筋制安
2.2.1材料
(1)规范要求
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的规定。
表2.2.1-1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
外形
光圆钢筋
(Ⅰ级)
带肋钢筋
(Ⅱ级)
带肋钢筋
(Ⅲ级)
带肋钢筋
(IV级)
牌号
Q235
HRB335
HRB400
HRB500
直径(mm)
8~20
6~25/28~50
6~25/28~50
6~25/28~50
最小屈服强度(MPa)
235
335
400
500
最小抗拉强度(MPa)
370
490
570
630
延伸率δ5(%)
25
16
14
12
180°冷弯内径
d
3d/4d
4d/5d
6d/7d
注:
“d”为钢筋公称直径。
(2)检验证明
除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外,施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拟用于工程的每批钢筋的生产厂试验报告,且提供以下资料:
轧制钢筋的生产方法;
每炉或每批钢筋的鉴定(包括拉力试验,弯曲试验结果);
每炉或每批钢筋的物理化学性能。
(3)识别标志
在检验以前,每批钢筋应具有易识别的标签。
标签上标明制造商试验号及批号,或者其他识别该批钢筋的证明。
2.2.2试样及试验
(1)规范要求
1)钢筋应按《金属拉伸实验方法》(GB/T228—2002)、《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及《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GB2650—89)、《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2651—89的规定进行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量和冷弯试验,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相应的国际上采用的标准。
2)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分批验收,分别堆存立牌以便于识别。
3)所有钢筋的试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
(2)钢筋试验
1)提供钢筋时应有工厂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当钢筋直径超过12mm时,应进行机械性能及可焊性性能试验。
2)进场后的钢筋每批(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的每60t为一批)内任选三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3个试件,一个试件用于拉力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延伸率);一个试件用于冷弯试验;一个试件用于可焊性试验。
3)如果有一个试件试验失败或不符合表2.2.1-1要求,另取两个试件再做试验。
如果两个试件中有一个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将不得接收,或根据试验结果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决定是否降低级别用于非承重的结构。
2.2.3钢筋的贮存、加工
(1)钢筋的保护及贮存
1)钢筋应贮存于地面以上0.5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物上,并在顶上搭设雨蓬或进行封闭遮盖,使其不受机械损伤及由于暴露于大气中而产生锈蚀和表面破损。
2)当安装于工程时,钢筋表面应无灰尘、有害的锈蚀、松散锈皮、油漆、油脂、油或其他杂质。
3)钢筋应无有害的缺陷,例如裂纹及剥离层。
只要用钢丝刷刷过的试样的最小尺寸、截面拉力性能符合规定的钢筋尺寸及钢筋级别的力学性能要求,则该钢筋的铁锈、表面不平整或轧制鳞皮不能作为拒收的理由。
(2)钢筋整直
对盘筋和弯曲的钢筋,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HRB335、HRB400牌号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钢筋的截断及弯曲
1)除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外,所有钢筋的截断及弯曲工作应在工地工棚内进行。
2)钢筋应按图纸所示的形状进行弯曲。
除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者外,所有钢筋均应冷弯。
部分埋置于混凝土内的钢筋,不得就地弯曲。
3)主钢筋的弯曲及标准弯钩应按图纸及《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的规定执行。
4)箍筋的端部应按图纸规定设弯钩,并符合GB50162—92规定。
弯钩直线段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5d;抗震结构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4)闪光对焊焊接热轧钢筋
闪光对接焊在钢筋加工车间进行,根据对焊机的型号、对焊钢筋的品种规格选择闪光对焊工艺,并确定各项对焊参数。
焊接前仔细清除钢筋端部的锈斑和污物,焊接过程中预热和闪光过程的适当调整是决定焊接接头的温度和内部组织、结构分布的关键。
同时要注意对焊接的外形缺口对应集中因素的作用。
其加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为了保证对焊质量,钢筋的焊接端应在垂直于钢筋的轴线方向切平,两焊接端面应彼此平行。
焊渣必须清除。
2)在构件任一有钢筋焊接接头的区段内,闪光对焊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区不应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
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同一根钢筋在上述区段内不得有两个接头。
3)如钢筋级别、牌号和直径有变动,或焊工有变换,应对建立的焊接参数进行校核,其方法是取两根钢筋试样进行90°冷弯试验,90°冷弯围绕一固定的芯棒进行。
Ⅰ级钢筋冷弯直径为2倍钢筋直径;HRB335、HRB400牌号钢筋为4倍钢筋直径。
当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冷弯直径增加一个钢筋直径。
焊接点应位于弯曲的中心,弯曲内侧因焊接而增厚部分应削去。
如果弯曲外侧的横向裂缝宽度不超过0.15mm,则该焊接参数可予批准。
4)闪光对焊焊接接头要求
①外观
A.每批10%且不少于10个试件应进行外观检查。
B.焊接接头处无横向裂纹。
C.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
D.焊接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
E.两被焊接钢筋轴线偏差,不得大于0.1d(d为钢筋直径),且不大于2mm。
如有一个焊接接头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所有该批钢筋的焊接接头均应全部进行检查,且把不合格者剔出。
不合格焊接接头切除重焊后,可再次提交验收。
②拉力试验
A.每批3根试件进行拉力试验,每根试件焊接接头抗拉强度应符合表2.2.1-1钢筋抗拉强度要求。
B.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裂。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上述规定值,或有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若复验结果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时,或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不为合格品。
C.预应力钢筋与螺丝端杆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3个试件应全部断于焊缝之外,呈延性断裂。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取3个试件进行复验。
若复验结果仍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③弯曲试验
A.闪光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
每批取3个试件进行弯曲试验。
B.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403-9的规定。
弯至90°时,至少有2个试件不得发生破断。
C.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若复验结果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表2.2.3—1闪光对焊接弯曲试验指标
钢筋级别
弯心直径
弯曲角(°)
Ⅰ级
2d
90
HRB335(Ⅱ级)
4d
90
HRB400(Ⅲ级)
5d
90
注:
①d为钢筋直径(mm)。
②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
2.2.4钢筋的安装
(1)根据弹好的线检查下层预留搭接钢筋的位置、数量、长度。
(2)钢筋绑扎顺序,一般情况下先长轴后短轴,由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操作时按图纸要求划线、铺钢筋、穿箍筋、绑扎、成型。
在多排钢筋之间,必要时可垫入短钢筋头或其他适当的钢垫,但短钢筋头或钢垫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
(3)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搭接接头,接头位置相互错开,上层钢筋接头位置在跨中,下层钢筋接头位置尽量在桩顶处;主筋的搭接采用焊接搭接,其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预埋墩身钢筋,在达到设计的要求后加以固定,以确保其墩身的预埋钢筋在浇筑完混凝土后位置不变。
(4)在承台上、下两层钢筋间除设置架立筋外,采用Ф12~Ф14mm的钢筋或铁件按适当间距进行支撑,以保持上下两层钢筋间距的正确。
(5)最后垫好钢筋保护层的水泥砂浆垫块,侧面的垫块与钢筋绑牢,并检查有无遗漏。
2.2.5现场钢筋安装的连接
(1)绑扎搭接接头
1)绑扎搭接,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当无焊接及机械接头条件时,且钢筋直径≤25mm)外,一般不宜采用。
绑扎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表2.2-3的规定。
在受拉区,光圆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应设180°弯钩。
带肋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可不设弯钩,但搭接长度要增加20%。
图2.2.4-1绑扎搭接接头示意图
2)在受压区,对于直径为12mm及以下的光圆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构件内的任何直径的纵向钢筋,均不需设弯钩,但接头的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倍钢筋直径。
3)搭接部分应在三处绑扎,即中点及两端,采用直径为0.7~1.6mm(视钢筋直径而定)的软退火铁丝。
表2.2.4—1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混凝土强度等级
钢筋级别
C20
C25
高于C25
Ⅰ级
35d
30d
25d
HRB335(Ⅱ级)
45d
40d
35d
HRB400(Ⅲ级)
55d
50d
45d
注:
①当带肋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当带肋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采用。
②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
③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HRB335牌号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HRB400牌号钢筋不宜采用。
④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对抗震等级为7级及其以上烈度应增加5d。
⑤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宜适当增加。
⑥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4)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在构件任一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区段内,搭接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25%,受压区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50%。
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
受力钢筋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布置,两接头间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如因空间限制,不能按上述要求办理时,承包人可另拟钢筋搭接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5)钢筋搭接点至钢筋弯曲起始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倍钢筋直径。
(2)电弧焊焊接接头
1)焊缝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图纸规定,如图纸无规定,按表2.2.4-2及下图规定执行。
电弧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
表2.2.4—2电弧焊的焊缝规格
项目
焊缝规格
1.帮条焊或搭接焊,每条焊缝长度(L)
帮条焊接,4缝(双面焊)
5d
帮条焊接,2缝(单面焊)
10d
搭接焊接,2缝(双面焊)
5d
搭接焊接,1缝(单面焊)
10d
2.帮条钢筋总面积
>A
3.焊缝总长度
帮条焊接
20d
搭接焊接
10d
4.焊缝宽度
0.7d但不小于10mm
5.焊缝深度
0.3d但不小于4mm
注:
①“A”为焊接的钢筋的面积。
②“d”为被焊接的钢筋的直径。
图2.2.4-2焊接接头示意图
2用于电弧焊的焊条应符合《碳钢焊条》(GB/T5117-1995)及《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1995)规定。
3)如钢筋、级别、牌号、直径和焊条型号有变动,或焊工有变换,应对建立的焊接参数进行校核,其方法是取两根受拉钢筋试样进行抗拉试验。
当试验的焊接抗拉试验强度大于或等于被焊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焊接才允许进行。
4)电弧焊接接头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外观
A.在接头清渣后逐个进行目测及量测。
B.了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较大的凹陷、焊瘤。
C.焊接接头处不得有裂纹。
D.焊接接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4-3的规定。
表2.2.4—3钢筋电弧焊接接头的允许偏差
编号
项目
接头型式
帮条焊
搭接焊
1
帮条对焊接中心的纵向偏差(mm)
0.5d
2
焊接处钢筋轴线交角(°)
4
4
3
焊接处钢筋轴线偏心(mm)
0.1d
0.1d
3
3
4
焊缝厚度(mm)
+0.05d
+0.05d
5
焊缝宽度(mm)
+0.1d
+0.1d
6
焊缝长度(mm)
-0.5d
-0.5d
7
横向咬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