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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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调研报告
特殊教育学校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面结果之一。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关调研报告吧。
范文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最近分别到泗水、曲阜、邹城、嘉祥、金乡等,就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听取了有关县市区的情况介绍,召开了由市教育局,市中区、高新区、北湖新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开展分析讨论,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发展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意见。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殊教育,是指以盲童、聋童、智障儿童、超常儿童、语障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为主要对象,开展的经过特别设计的教学活动。
目前,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其中,盲聋综合特校1所(市特校),聋校5所(任城、泗水、嘉祥、汶上、梁山特校)、弱智学校1所(中区特校)、聋弱综合学校6所(兖州、曲阜、邹城、微山、金乡、鱼台特校)。
共计109个教学班,在编教职工425人,其中具有教师资格的老师304人。
全市616岁残疾儿童总数为3793人(实际办证人数),在校接受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2475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为%。
部分学生在外省市高中阶段特教学校和本市普通高中随班就读。
全市随班就读学生1258人,占残疾学生总数%;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217人,占残疾学生数的%,其中视力残疾136人,占总数的%;听力语言残疾394人,占总数的%;智力残疾(含脑瘫)655人,占总数的%;自闭症32人,占总数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认真努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20XX年市政府决定迁建济宁市盲校,新校建设规模36个教学班,承担全市视障教育、听障高中阶段教育和城区听障义务教育,填补了我市听障高中阶段教育的空白;市特校、曲阜、邹城、金乡、梁山等学校被评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嘉祥县特校新校区已开始建设,金乡、汶上县特校已完成选址和规划。
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自20xx年秋季起,市委、市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XX元的标准,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段在校生实施营养餐工程;自20XX年起,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均按省定标准4200元拨付。
师资水平不断提高。
从20XX年起,市教育局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计划。
共举办3次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1次随班就读专题培训。
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重视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师表”、“名师”等工程,提高了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
二、主要问题
一是办学经费不足。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和维护费用昂贵。
目前,我市特教学校除公用经费外,还没有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资金,难以形成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致使特教学校面临职能转型和康教结合、教育信息化的开展,不能及时更新配置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和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
已经创建成的部分省、市级规范化学校,专用教育教学设施和功能室配备也已严重落后,亟待更新配置。
目前正在规划建设的嘉祥县特校、汶上县特校、泗水县特校,尽管起点较高,规划建设符合标准,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制约的难题。
二是基础设施薄弱。
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与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相差较大。
按照《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918个班规模的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应为141.9㎡和59.3㎡,而目前我市12所县级特校平均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为㎡和㎡。
以中区、鱼台和微山为例,中区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和㎡,鱼台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和㎡,微山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和㎡。
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都与省规定标准都有一定差距,同时,专用教学康复设施设备等都不达标。
三是入学率偏低。
目前,据市残联统计,全市办理残疾人证13万人,616岁残疾儿童少年3793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2475人,入学率为%,远低于正常儿童少年的99%入学率。
如果按照全国残疾人平均占人口%,而残疾儿童又占其中17%的比例计算,我市的残疾儿童则大大超过目前的统计数。
由于残疾儿童信息数据库系统尚未建立或共享,很多家长又不愿意给自己本来智障的孩子贴上“残疾标签”,造成实际入学率远远小于应当入学率的状况。
四是职能不够完善。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中,智力残疾比例最高(约占72%),其次是听力残疾(约占22%)和视力残疾(约占6%)。
由于条件限制,目前,除曲阜、兖州、微山、邹城、鱼台等特校招收本地少数智力残疾儿童外,其余各校仅招收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入学。
而目前独立招收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儿童的只有市中区特校,但学校规模小、师资及校舍紧缺,加上不能住校,难以满足入学需求。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树立关爱支持特殊教育新风尚。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业,作为建立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梦”的民生工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从战略的高度研究制定解决制约特殊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市级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特殊教育,让全社会了解特殊教育事业、了解残障人的生活,使全社会形成关爱残障人、关心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社会风气。
动员全市党团组织、群众团体和社会养老机构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平台,让全社会集聚人力和物力来帮助残障人这样的特殊群体。
大力开展群众性宣传,让那些有智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家庭,主动申报,积极送孩子入学。
特殊教育机构要主动宣传、善于宣传,把那些智障残疾学生的感人事迹和优秀作品成果向社会汇报和展示,主动让社会各阶层来认识了解关心特殊教育事业。
(二)建章立制,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领导督导评估机制。
建议市里成立推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关工委、教育、民政、残联、妇联、人社、编制、土地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特殊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二是制订实施《济宁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
科学调研,周密计划,分步实施,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测查鉴定数据库。
各县(市)区尽快成立残疾儿童少年测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018岁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和随班就读学生的测查鉴定工作,准确掌握我市残疾儿童少年的人数、类别、残疾程度、经济状况等基本数据,为制订《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管理系统。
由市残联牵头,市卫生局、市教育局配合,建立全市018岁残疾青少年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残疾儿童接受各种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为随访、康复、教育等提供跟踪服务和决策参考。
(三)特教特办,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力度。
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推进特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努力增加政府财政投入。
按照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参照其他地市做法,力争明年将我市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7200元(济南、青岛、临沂均为9000元)。
二是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资金。
县、市(区)财政每年设立特教专项资金并逐年提高,市级不低于50万元,县级不低于30万元,用于康复器材配备及维护、教育咨询、专业训练等常规工作。
三是大力引进社会资助、民间捐赠。
如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基金适当安排一部分用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有一部分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
四是建立特殊教育基金。
采取冠名制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建立特殊教育基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配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捐赠,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四)统筹整合,加快推进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
按照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制订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三年推进计划,分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通用教育教学设施及专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
严格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和及义务教育法,坚持科学规划、优势互补、共享、合理布局的原则,实施主城区特殊教育统筹整合。
在主城区规划建设2所市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市特殊教育学校尽快完成二期建设任务,承担全市盲教育、主城区聋义务教育、全市聋初中、高中阶段教育。
第二特殊教育学校以中区特殊教育学校为基础,与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实现共享、优势互补、教育与康复并重、教育与就业结合,承担主城区智力障碍、孤独症、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教育。
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
(五)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岗位编制到位。
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要根据特校实际情况,按照义务教育段班师比1:
、高中教育段班师比为1:
的标准,定岗定编,优先安排,确保师资队伍有序进出流转。
二是招考计划到位。
根据教育康复职能转型需求,制订特教学校艺术、体育、心理、医学等专业教师配备方案,在教师招考中实行计划单列进行。
三是待遇标准到位。
参照周边省、市的特教津贴标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建议将我市特教津贴标准提高至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30%;为鼓励优秀教师到特教岗位工作,借鉴外地做法,建议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累计满20年、连续工作满15年,并取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离、退休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离、退休费计算基数;在教师职务评聘和评优树先等活动中适当增加特教教师比例;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整体素质。
(六)齐抓共管,形成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新格局。
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要树立教育效益最大化的理念,做到既能面向全市特殊人群,又能提供普通人群正确认识并接纳特殊教育对象就业。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市教育局与市残联、团市委齐抓共管工作,充分利用“济宁市特奥训练基地”、“济宁市学前儿童能力发展中心”、“济宁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济宁市残疾人艺术人才培训中心”和“济宁市志愿者服务基地”、“济宁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济宁市特殊教育体验中心”等平台载体的特教,逐步形成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新格局。
范文二:
近期,市关工委家教团、市教育局关工委、雨城区关工委联合对我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专题调研。
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马作祥也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主要通过到校走访、座谈交流、发放教师问卷、个别交谈、分析讨论等形式进行,最终形成以下报告。
一、调研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
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20xx年,位于雨城区南郊乡,距主城区约3公里,主要接收智力、听力语言障碍残疾儿童入学,面向全市招生。
学校配置有康复室、微机室、情景教室、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多感观教室、美术室、律动室、蒙氏教室、心理室等设备设施。
学校设备设施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学习的需要。
当前办学规模为8个教学班,学生120人(含1名27岁随班跟读未注册的智障人员)。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6名,其中,有编制的专业教师16名,代课教师6名,生活老师2名,工勤人员2名。
2.建立经费多元投入机制
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专题研究并制定《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运行经费保障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xx〕383号)文件下发,建立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员工资、维修等正常运行。
市政府于20xx年落实了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拨付5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设备购置和教师培训;市政府还从20xx年起从每年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不低于10%的经费,以及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10%中的30%用于市特教学校的发展。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残联、民政等相关单位加大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的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也采取捐赠等方式积极参与项目资金的投入,已初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格局。
3.健全的管理机制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残疾孩子的办学宗旨,秉承“让每个学生得到发展,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办学理念,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培养目标,学生以严谨、乐学、善思、有恒的学风,老师以敬业、恒爱、博学、善教的优良教风,遵循特教规律,开展素质教育,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办学近五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xx市雨城区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雨城区六好基层关工委,xx市第29、30届科技创新大赛先进集体,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多名教师获得“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并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14篇。
二、我市特殊教育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1.残疾儿童登记率偏低。
据市残联和教育局统计,全市已办残疾证的适龄(6~16岁)儿童886人,入学率在90%的以上。
但我市实际上残疾儿童大大超过现已办证的886人,特别是智力障碍的儿童认定和登记率偏低。
2.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整个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没有提高到国家发展、民族振兴高度来对待,许多人认为这仅是一家一户的事。
有些已入学残疾儿童的家长把孩子的教育问题都推给学校,不利于特殊儿童的成长。
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缺乏有效性。
3.全市仅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在每一个人口超过30万的县都设立特殊教育学校,让残疾儿童也能够像健全儿童一样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显然滞后。
4.师资力量缺乏。
按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1:
的规定,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员工仅16人,另聘请了6名代课教师,师生比未达标。
三、对我市特殊教育的建议
1.在办好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至少再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把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纳入我市普通教育同步发展的规划。
2.认真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努力提高农村残疾儿童的入学率。
同时,建立随班就读中心,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监控,提高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
3.建立残疾儿童数据库。
首先,应尽快建立市县(区)两级0~16岁残疾儿童检测鉴定数据库,开展好鉴定工作,准确掌握我市残疾儿童的人数、类别、残疾程度,为制定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创造条件建立市县(区)两级残疾儿童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残疾儿童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为随访、康复、教育等提供跟踪服务和决策参考。
4.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财政要保障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适度提高专项资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残疾学生补助应不断提高,将其纳入各级救助范围,民政、关工委、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应重点关注,形成合力。
5.关心特教教师。
学校,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关心特教教师的工作、生活,要进一步想办法适当、适度地提高他们的待遇,包括评优、晋职学习提高等方面应有特殊政策。
6.加强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