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现场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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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现场会上的讲话
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现场会上的讲话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建立了由自治县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牵头、以乡镇调解组织为依托、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力调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我们的做法是:
坚持一个思想,做到四个到位,抓好六项工作。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利益调整引起的社会问题日益凸现,全县一度出现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严峻形势。
面对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我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委、县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于XX年初作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活动的决定,并出台了关于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案,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乡镇负责调处,明确提出年底前实现“三大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案基本调处完毕、当年发生的案件全部调结的目标。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以创建市、区级“综治模范县”活动为载体,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要求,研究制定措施,努力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为实施通道经济发展战略,构建“都安—南宁1小时经济区”,加快都安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到“四个到位”,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思想认识到位
社会矛盾纠纷往往起因复杂,涉及面广,具有群体性、反复性和突发性等特点,调处化解难度大。
我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面对现实,既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压制群众,激化矛盾。
只有怀着对广大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去抓好工作,做到以人为本,亲民爱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各级调处人员以实现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认真分析案情,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调处方案,尽一切努力化解,能调处的立即调处,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则稳住当事人的情绪,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
在调处中,调处人员把纠纷的双方当成自家人,站在法律的角度解决问题,调解时和风细雨,耐心说服,不偏听偏信,不鲁莽行事,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明之以法,使矛盾双方心服口服。
(二)机构人员落实到位
为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正常运转,我县着力构建四级调解工作机构,下大力气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一是成立了自治县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县协调办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职责,同时进一步强化县调处办的调处职能;二是建立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健全村(社区)级调解委员会,在各村(社区)设立调解室;四是各自然屯建立调解小组。
目前,全县共有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2个,村级调解委员会247个,调解小组6312个,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
(三)责任落实到位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关键在落实责任。
我县着重抓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领导责任。
县委、县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范围进行量化考评,明确规定各乡镇、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在此基础上,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状,增强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感,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包点责任制度,即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坚持一岗双责,调处矛盾纠纷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完善了以县综治办、信访办、综治办和乡镇为责任单位的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
县综治办负责排查全县“三大纠纷”案件及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情况;信访部门负责排查来访人员所反映的矛盾纠纷,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措施预防集体越级上访,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乡镇综治办负责排查本乡镇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国土、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受理各乡镇排查出来的“三大纠纷”案件,对案件进行全程调处。
对涉及跨地域、跨行业、多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县协调办协调,召开联席会议,指定牵头部门和协调单位共同负责调处。
四是实行领导包案制,把全县39个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任务包到四家班子领导身上,限期调处。
由四家班子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耐心仔细地做好群众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一方平安。
(四)人财物保障到位
我县财政虽然极其困难,但县委、县政府仍挤出专项资金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费。
一是挤出专项资金落实村(社区)调解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的报酬,村干部兼任的调解会主任的报酬由原来的月130元调至200元,人民调解员实行年薪奖励办法。
二是落实调处机关和人员的经费,去年投入30万元对乡镇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村人民调解庭建设。
三是确保纠纷个案的经费到位。
对重大纠纷案件,给予倾斜性经费投入。
如为了查清县糖厂、榨油厂、冷冻厂与安阳镇巴谭村忠实1至5队的土地权属问题,县政府多次拨给专项调查经费。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至XX年年底共兑现“甘蔗款”、“一会一部”欠款和计生缓扎金534万元。
三、抓好六项工作,全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抓好民间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我县各乡镇司法所立足岗位,立足辖区,精心指导各级调解组织,积极调解各种民间纠纷。
XX年,全县受理民间纠纷2158起,调解成功1945起,调解成功率为%,其中乡镇司法所调解成功1318起,村屯调解组织调解成功627起,有效预防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6起,成功制止群体性械斗2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4件5340人。
有效化解了各种民间纠纷,筑牢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踊现出全国优秀司法员潘桂康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蓝建情等模范人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二)抓好热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以“三大纠纷”为重点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县委、县政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精心组织,采取“七包”的办法(即包调查取证、包筹措资金、包调处化解、包教育疏导、包不出现集体上访、包不出现非正常事件、包调处后不出现反复)。
由县四家班子领导挂案牵头,带领工作组进工厂、到社区、下村屯、入住户,深入矛盾激发点,倾听群众的呼声,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去年,共有35起案件和问题得到调结,实现了“三大纠纷”积案年内调结率达80%以上、新发案全部调结的目标。
XX年4月,我县引进北海市顺港石油气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在澄江乡兰堂村江旁屯建一座液化气储备站,建站过程中,周围的江旁、塘进、下坡等15个队的部分群众,以该站危及村民安全为由,把刚建的围墙推倒,干扰工程施工。
案发后,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调查研究,查明案件的症结,并把该案列为县委、县府督办案件,由一名副县长牵头组成工作队,逐屯逐户开展思想工作。
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真相,群众终于主动声明不再阻工,事件圆满化解。
(三)抓好涉及项目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做好涉及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加快我县大开放大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县委、县政府以抓好涉及水南公路、百才新区开发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重点,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水南公路都安路段全长公里,涉及7个乡(镇)29个村委会343个村民小组。
由于公路施工,不同程度地给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造成群众与施工队产生矛盾,引发多起纠纷及阻工事件。
为确保公路施工顺畅,我县将涉及水南公路纠纷问题列为县委、县府督查督办的案件,指定一名副县长负责联系,由县公安局、国土局和涉及乡镇的党政一把手牵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协调、组织和指挥,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一旦发生纠纷和阻工事件,保证随时有足够的人员调动,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情况明、信息灵、决策快、处置早。
有关乡镇调处人员经常深入到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矛盾较突出的施工路段了解情况,与施工单位协调,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要求。
水南路开工以来,我县境内路段发生纠纷1180起,其中村民阻工485起,这些涉路纠纷和阻工事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调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一一化解。
在巴谭工业集中区建设中,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原都安糖厂、榨油厂、冷冻厂与安阳镇巴谭村忠实屯1至5队的土地权属纠纷。
这起纠纷时间跨度大,原因复杂,虽然法院判决厂区土地属国有,但忠实屯群众仍强行瓜分并在厂区种植农作物。
为使工业集中区建设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案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政法委领导包案调处,通过多次到实地调查了解问题的根源,并到有关部门询问证人,跑档案馆查资料,查找“三厂”征地的原始凭证,核实各种证据材料,召开四次对话会,与群众代表广泛交流,引导5个队的群众自觉停止侵占厂区行为。
目前我县还组织400余名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进村入户与百姓宣传法制,引导他们依法维权。
(四)抓好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我县坚持四家班子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来访人员,为群众解惑释疑,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缓解了矛盾纠纷,密切干群关系。
通过信访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到矛盾纠纷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化解在基层;那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大的矛盾纠纷,也能通过信访渠道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落实有关部门调处。
在日常信访工作中,信访干部对来访者提出合理要求的,都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处;提出过分要求或无理取闹的,挑明利害关系,讲清法律责任,使其心服口服,促其息访,消除矛盾。
(五)把好“三大纠纷”案件的裁决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反复
依法对“三大纠纷”案件进行裁决,是我县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调处“三大纠纷”案件中,对一些久调不决、群众缠访但证据充分的案件,我县及时移送县人民政府依法裁决。
县政府法制部门从严把关,严格办案程序,认真调查取证,正确适用法律,坚持以事实为定论依据,本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以及利益均衡等原则依法公平、公正、合理地作出裁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XX年以来,共审结“三大纠纷”案件23起,依法作出政府决定10起,没有出现因裁决失误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事件发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六)抓好法制宣传,积极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纠纷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近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XX年,全县投入法制宣传经费万元,举办法制文艺演出53场,广播宣传1469次,出法制宣传墙、板报282期,编写《公民实用法律知识》XX0册,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8000份,将群众最需要的这些法律书籍送到他们手中,通过法制宣传,使广大公民不断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今年1至5月,全县发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73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受理群众信访54件,同比下降%;个人来访64人次,同比下降%;集体上访18次291人次,同比下降%;群体性事件发生5起,同比下降50%,没有跨县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社会的稳定给经济建设提供了保障,全县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各行各业建设突飞猛进,工业集中区建设、城区街道整治、水南公路经济示范带、库区移民迁建、百才新区开发、招商引资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1至3月,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4273万元,同比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7281万元,同比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2元,同比增长%,实现了开门红。
我县预防和化解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我县决心乘着这次全市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工作会议的东风,借鉴兄弟县 (市、区)的成功经验,把握大局,扎实工作,全力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