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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招标书

 

盛创尊岭铝合金门窗及百叶

招标书

 

重庆财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一日

 

A盛创尊岭项目简介

B总则

一、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及内容

三、招标方式

四、招标时间

五、投标要求

C质量和技术要求

一、质量要求

C合同条款

D招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

二、投标截止期

E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二、评标组织和评标

三、评标、定标办法

F合同授予

一、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签署

A、盛创尊岭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观音桥地区的一个超大型纯洋房社区。

项目位于观音桥北,市公安局后面,毗邻龙头寺,距江北北城天街仅5分钟车程,交通极为便利。

本项目占地约315亩,总建面约24万方。

项目包含一个约90亩的公园,并将配套设施(会所、游泳池、羽毛球场等)设置于公园内。

项目将修建具有地中海托斯卡纳风情的城市洋房,建筑形态为一梯两户带电梯的版式住宅。

B、总则

一、招标人:

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招标人:

重庆财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二、招标项目及内容

1.招标项目:

盛创尊岭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龙头寺

3.项目情况:

本次招标为“盛创尊岭”一期。

4.招标内容:

4.1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所附平面图及门窗分格图及百叶窗型图。

4.2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提供的窗型图及大样图进行优化,并按优化的窗型进行报价。

优化方案应加以说明

4.3投标单位统一按本招标文件附表及附表中的数量报价。

综合包干价:

包干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含场内二次转运费、)、措施工费用、成品保护费用、安全文明费、措施费、临设费、门窗的检测及试验费用(不含淋水试验费用)、门窗发泡剂塞缝费、清洁卫生、垃圾清运、保险费、进出场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合理的利润、风险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总报价包含综合单价内的全部内容外,还应包含相关税金。

4.4投标报价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材料品牌报价:

4.4.1、塑料门窗型材

本工程门窗型材为普通铝合金型材,由投标单位自行配料,投标单位按:

广东兴发、广亚铝业、广东坚美、三星铝业、成都阳光铝业的型材分别进行报价。

报价应列出每的门窗的具体报价组成明细。

本工程门窗制作、加工、安装等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现行的相关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普通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与施工规定》---DBJ15-6-9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建筑外窗抗风压气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057-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2000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4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87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浮法玻璃》---GB11614-1999

《中空玻璃》---GB11944-89

《钢化玻璃》---GB/T9963-1998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1-2001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93

《聚硫建筑密封胶》---JC483-92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92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92

《玻璃门窗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玻璃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2-1996

《铝合金窗》——GB/T8479-2003

《铝合金门》——GB/T8478-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应用技术规范》——JGJ102-20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铝合金门窗工程质量标准》——GBJ301—88—4

重庆市铝合金门窗质量考核暂行规定

重庆市铝合金门窗质量行业检查评分办法

重庆市地方法规有关强制性规定

4.4.1.1型材颜色:

具体色彩颜色详甲方指定样品。

4.4.2、玻璃:

4.4.2.1选用成都明达、川玻、南玻、洛玻原片分别报价,玻璃为5+9A+5。

4.4.2.2一般要求:

按要求提供的玻璃,应具有上佳的装饰效果和采光、视觉作用。

并能根据使用环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隔音降噪、阳光控制、减少热传递、抗冲击等适应和改善建筑环境的功能。

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要求,在外观上不允许存在夹胶层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叠层、磨伤、脱胶等缺陷。

中空玻璃采用双道密封结构,高质量国产密封胶。

中空玻璃的中空铝框四段拼接成形;分子筛(干燥剂)填充,采用全密自动灌充工艺,灌充饱和度不低于90%,中空玻璃结露点不低于-60°C。

玻璃原片采用优质浮法玻璃,质量满足GB11614-1999要求;钢化玻璃平整度要求:

弓形度≤0.2%,波形度≤0.1%,质量须满足国家标准GB/T9963-1998要求。

4.3.3五金配件

投标单位以:

坚朗、合和兴、华迪分别按优化后的窗型进行配置,推拉门窗应选用执手锁,外开窗风撑应选用304不锈钢材质。

五金配件按经济美观、使用方便可靠进行配置。

1、投标按照以上五金配件配置表,中标后的单位须把以上样品提供给甲方确认,方可加工。

4.3.4辅料:

密封胶条为三元乙丙材质密封胶条,毛条又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塞缝发泡剂、密封膏、玻璃胶:

成都高端和安泰牌,符合国家新行业标准,适合与塑钢门窗配用且自成体系。

其他安装配件均为不锈钢材料;都必须符合门窗密封相关规定执行,且满足安装设计要求。

5.百叶材料

百叶为材料喷涂铝合金材料

三、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邀标方式,通过用户访查,选取产品质量、服务、主要技术指标满足项目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若干家生产厂商,作为邀标对象,参加此次投标。

四、招标时间

1.2月11日前,根据所收集的厂商信息,对其产品在渝用户访查,选出质量、信誉较好,产品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工程需要的若干家厂商作为邀标对象。

2.2月11日上午9点,向候选单位发放标书。

3.2月17日下午5点前各邀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4.2月18日上午9点开标。

五、投标书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此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指定经销商,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产品需通过国家相关强制标准认证。

供货周期满足要求。

2.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根据需方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书并附该产品制造所采用的主要设备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清单,以及常用配件价格清单。

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银行资信证明;

(3)产品质检报告;

(4)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型号注册证书、国家强制标准认定证书;

(5)质量体系以及环保认证书;

(6)企业业绩资料及有关获奖证书等;

(7)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8)招标文件所及内容真实性声明。

(9)最近所签定的合同复印件

3.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标书,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影印件加盖鲜章并于规定时间前提交。

C、质量和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本厂生产的产品(配件除外)。

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GB/T3199及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D、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XX铝合金门窗及百叶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1.2、工程地点:

XXXX

1.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XXXX㎡。

1.4、工程范围:

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

1.5、工程内容:

(1)乙方进场后,应按甲方提供的门窗设计施工图,制作室内样板(计入工期),经现场监理方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2)乙方进场后,应按甲方提供的门窗设计施工图要求及其他规范,完成材料的下料、制作、存放、保管、加工、场内外运输、安装等工作内容。

1.6、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

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项目工期为XXXX日(随土建外墙施工进度完成制作安装),自乙方进场之日开始计算(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工程质量和相关材质的技术要求

(一)、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

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量标准:

满足《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GB/T3199及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安全质量和验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和施工方提供的经建设方确认的样品,并验收合格。

(二)、相关材质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1、型材:

_____牌,样品颜色为准。

2、玻璃:

________牌双层中空浮法白色玻璃5+12A+5。

3、玻璃面积≥1.5㎡必须使用安全玻璃,面积≥0.5㎡的有框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

4、如有落地窗的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积应小于500㎜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5、七层以上(含七层)的外开窗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6、五金件:

为_________牌,按发标书前甲方认样的为准,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甲方指定的五金配件;

7、塞缝发泡剂、密封膏、玻璃胶:

XXX和XXX,符合国家新行业标准,适合与塑钢门窗配用且自成体系。

8、毛条、胶条:

XXXX塑胶,胶条材质为三元乙丙密封胶条。

(三)、窗型和具体尺寸、材质要求见附图。

四、工程量的确认:

1、门的工程量结算方式:

长×高(按框中心线)结算。

2、窗的工程量结算方式:

按安装成型的框外围面积计算(框的长度按中到中计算)。

以安装成型的门、窗外框外围净尺寸计算面积。

五、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价款

1、本工程包工包料总包价格为:

______元。

2、本工程综合单价为包含市场材料价格风险和安全风险等一切费用在内的包干价,含乙方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要的材料费、材料检测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成品保护和场地清洁费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综合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结算方式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购买。

乙方使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质量、规格应符合甲方提供的铝合金门窗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

2、乙方所购材料在进场前7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产品检验证书、合格证、实物样品原件存档,并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场。

3、乙方材料自进场之日起,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如有丢失、损坏等,甲方概不负责。

4、如乙方进场材料质量与报样不符,达不到以上规范要求,造成停工、返工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十万元,如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另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且工期不得顺延。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或工期延误则经双方核准后工期顺延。

5、乙方进场材料如需代换,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替换,如甲方需更换材料品牌或档次,根据材料价差作调整。

6、乙方不得拖欠材料商或甲方指定材料商的材料货款,未按合同中约定的支付相应的材料货款的,我司有权直接代施工单位向供应方支付相应款项,在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全额扣出,同时收取甲方向乙方代交纳费用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和XXX的手续费。

7、因乙方原因或者少报材料计划数量,造成工程不能满足要求而需增加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多报材料计划后造成材料屯货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电源接口供乙方使用,配合乙方协调各进场施工单位的关系,协调土建施工单位配合乙方塔吊运输并指定乙方安装人员住宿地点。

2、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两条标准线(水平线、洞口垂直中心线)。

3、有权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施工计划按期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和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

2、乙方应自费在甲方提供的水、电接口处安表计量,并按月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用。

3、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应爱护施工现场,不得无故损坏甲方已完工程。

如非主观故意破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复原或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在施工地内外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机具、工具等的保护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派人完成工程交工、交房验收及业主验收前的清理和清洁卫生,如乙方不能及时派人清洁或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洁完毕,则甲方有权另人另行雇人进行清洁,并按60元/人工日在乙方最后的结算款中扣除。

6、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肆套装订完整的塑钢窗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并确保所交资料符合验收标准。

7、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铝合金门窗设计施工图和已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的样板进行施工,如在制作加工、结构连接组装等施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偷工减料等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调整工程量或单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委派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为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将相关资质和证照复印件交至甲方备案,指定______ 为现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同时向甲方出具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若乙方中途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许可后方予更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000元/次。

八、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或他方人员伤忘亡及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不定期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并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人员。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对不合格人员予以更换,逾期不换的,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1000元/次。

4、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1000元/次。

5、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九、竣工及验收

1、乙方应随土建工程外墙施工进度同步完成所有塑钢门窗的安装、调试工作,经报请质检部门进行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及破坏性检验后7日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由乙方编制符合重庆市建设档案馆规定标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份交总包方汇总,装订成册后交付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完善甲、乙双方自本铝合金门窗工程开工至竣工的一切手续并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随时随地抽检和破坏性检查,按规范规定取样,取样产品不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多次以上(含三次)检测、验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不合格的材料和成品及时调运出场。

单次检测为合格的,破坏后的成品和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中途单方撤销或无故不履行合同,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全额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或者逾期交付工程的,由乙方按每逾期一天5000元累计计算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按每天10000元计算赔偿损失。

乙方退场后,对乙方已合格的工程量按70%结算工程价款,该结算价款在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后,待本工程由其他单位完成交付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

乙方超过15日仍未退场的,甲方可以强行乙方退场,并再不支付乙方任何款项。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损失等)。

3、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如因工程质量(如渗水、倒塌、脱落、变形、松动等)或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等相应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保修维修条款

本保修维修条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术语定义和解释

1.与本条款相关的各方

1.1建设方:

指在协议书和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条款所称建设方还包括建设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1.2总包方:

指在协议书和合同中约定,被建设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分包方:

指在协议书和合同中约定,被建设方接受的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本协议指质感涂料施工分包方。

1.4业主:

指在售房合同、租赁协议中约定,被建设方接受的具有产权和使用权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维修项目类别

2.1简单维修项目:

简单维修项目指通常24小时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2.2一般维修项目:

一般维修项目指通常72小时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2.3复杂维修项目:

复杂维修项目指通常七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3.维修通知方式

分包方交付使用时,必须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以下有效的联络方式,并经分包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以供建设方通知使用。

若分包方提供的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建设方,并获得建设方的书面确认。

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3.1电话通知:

建设方用电话通知分包方。

以建设方的电话记录为准,双方约定有效。

建设方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话时间、收话人姓名、通话内容、收话人的应答等。

建设方须保留电话记录至保修期结束。

3.2传真通知:

建设方用传真通知分包方,建设方收到传真件后向分包方传真回执。

建设方需保留收到的传真回执至保修期结束。

3.3电子邮件通知:

建设方必须在合同中提供邮箱地址,建设方需保留邮件发送记录至保修期结束。

3.4必要时建设方也可用挂号信,特快专递通知分包方。

二、分包人在保修维修期间的职责

2.1保修期内,分包人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建设方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保修事项,分包人接到建设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建设方物业管理公司报到,与建设方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书面确定维修项目类别和完成时间,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

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分包人需指定专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

2.3分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建设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建设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建设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20%)可以从建设方支付分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分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而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分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全部结束。

建设方留下维修记录,供分包人备查;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包括建设方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或业主签字的资料均视为有效)作为责任鉴定的依据。

2.4如因分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则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建设方的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2.5分包人授权建设方全权代表分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认可谈判结果,积极履行谈判所形成的合同或完成承诺事项。

2.6分包人应在建设方通知支付有关费用后的3天内向建设方支付,否则建设方有权加15%的违约金,并从质保金中扣除,分包人应在五日内补足质保金。

如2.3、2.4、2.5、2.6条款所发生的费用超出质保金时,分包人应无条件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建设方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分包人追索。

分包人逾期不补充质保金或者不承担该等费用,建设方有权依法继续追究分包人的相应责任。

2.7凡属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分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分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分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分包人施工的,分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8分包人在保修期进出小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建设方的各项规定。

分包人在进行维护维修工作中,未经建设方认可不得向业主随意解释、说明、承诺。

2.9凡保修维修项目施工涉及业主现场保护和装修恢复,分包人应报告建设方得到业主认可后,才能实施。

保修维修施工完毕,应恢复其原样。

分包人在保修期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由分包人全部自行承担。

2.10分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需经建设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建设方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如分包人的保护措施、标识未得到建设方的认可,建设方有权从分包人质保金中扣出相关费用。

2.11分包人保修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分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由建设方按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保修维修工程完工后直接交建设方,否则将从分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

三、维修责任的界定

3.1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凡属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分包人维修造成业主和发包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分包人保修责任范围。

3.2如分包人认为是非分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由分包人提供证据(包括设计要求、核定单、检测报告等其他书面依据)。

3.5质量保修期期满,不论质保金是否退还,经过政府质检部门鉴定,凡属于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分包人维修造成业主和发包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分包人继续维修和承担费用的责任范围。

四、维修项目的保修期的界定

4.1发生了保修的维修项目(简单维修项目、一般维修项目、复杂维修项目)的保修期(即质保期),从保修维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保修期限”重新计算。

4.2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保修事项,保修期的期限和起始时间按照原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五、质保金的退还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建设方及建设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分包人办理(退还质保金)。

六、对分包人保修期的违约处理

6.1未按上述约定的处理时间完成维修项目或无建设方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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