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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卫生教义

上海xxx公司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教义

第一部分:

引用文件

GB5296.5——1996消费者使用说明玩具使用说明

GB6675——86玩具安全

GB/T13433——92产品标准中有关儿童安全的要求

GB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QB1095——91玩具硬塑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2161——95儿童推车整车通用技术条件

QB2453.1——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1部分:

安全要求

QB/T2453.2——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2部分:

试验方法

EN71——1:

1998欧洲共同体玩具完全标准机械和物理性能

EN71——2:

1993欧洲共同体玩具安全标准易燃性能

EN71——3:

1994欧洲共同体玩具安全标准某系元素的转移

EN71——4:

1995欧洲共同体玩具安全标准年龄警告标志图形

ASTMF963——1996A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法规玩具安全

EN12227-1:

1999欧洲游戏床测试标准

第二部分:

应考虑的对儿童的伤害

1、中毒(毒性)和其他有害物质的伤害

根据儿童比成年人更易受到毒性损害的特点,产品标准中应规定潜在的有毒物质不得超过有关标准和法规规定的量,要尽可能的使用无毒和无害物质。

禁止使用高过敏反应和潜在致癌物质。

2、烧伤和烫伤

产品标准中应对产品所用材料的可燃性作出详细规定。

如家具和陈设品、儿童服装、玩具、帐篷等所用的原材料。

3、咽下和吸入异物

儿童(特别是三岁以下)爱把小物体放在嘴里,玩具本身或可拆卸元件不得放进类似小孩口的斜截圆筒内,禁止使用粉末状物质,以免被吸入,造成伤害。

产品标准中应规定小玩具、儿童用品与他们平时爱吃的食物在形状、颜色、气味上要有区别不同,儿童食物不能与玩具或其他物品制作或混装在一起,以免误食。

4、机械伤害

儿童使用或易于接触的产品,不得因设计、结构和材料方面的缺陷而使产品变为不安全。

例如,开口应设计得不能小得夹注孩子的手指,或大得使孩子容易接近物体的可活动部分,对于不同尺寸的器具的开口大小可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来检验。

机械伤害具体包括:

材料造成的窒息;

锋尖利刃造成的切伤或者划破;

咽下或吸入颗粒状物质小元件;

活动式或固定式设施夹头交指或夹肢;

绳索勒伤或勒死;

从设施或家具上跌落;

在跌落或游泳中因可能挂在衣物的凸出物而导致不必要的损伤;

穿透伤、包括眼伤;

强噪音。

5、电击

6、水上偶然事故的伤害(淹死)

7、辐射

附:

儿童伤害类别和防范措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可触及性:

在相关测试条件下可接触(部件和元件的可触及性)

2、衬底:

贴在软性塑料薄膜上的物质

3、毛刺:

指由于材料切割或最后加工的不平整而出现的粗糙部分

4、近耳玩具:

明显设计为发出声音,用于贴近耳朵的玩具

5、倒塌:

指突然或无法预料的框架的折叠

6、绳线:

一根细长的,柔软的材料。

包括单纤维丝、编织和捻搓的绳、粗绳、塑料纺织带、丝带及那些通常被称作线的纤维状材料

7、折断:

指物质整个厚度的断裂

8、压伤:

由于两个坚硬表面的挤压导致身体部分的损坏

9、边缘:

两个表面接合处形成的线,其长度超过20mm

10、膨胀物质:

由于接触水而发生体积膨胀的物质

11、紧固件:

能够把玩具两个以上的元件连在一起的机械装置,如螺钉等

12、填充物:

用于全部放进软体填充玩具中的物质

13、功能性边缘或尖端:

指玩具功能所必须的边缘和尖端(如显微镜载玻片、导电元件、针等)

14、功能性玩具:

按比例缩小,与成人用器械或装置的使用方法相同的玩具。

15、绒毛:

能够从具有毛绒表面的玩具上脱落的细小纤维物质

16、铰链线:

转轴投影线的延长或平行线

17、搭接:

一条边与一个平行表面重叠的结合处,但在整个重叠长度上不必所有的点都与平面机械地接触

18、包装:

购买时玩具的附属物,但没有玩耍功能

19、塑料薄膜:

作为玩具或包装的一部分的薄塑料薄膜

20、拨浪鼓:

为太小而不能在无帮助的情况下坐立的儿童设计的并由儿童或他人启动,摇动时能发出声音的玩具。

21、可拆卸元件:

玩具上预定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部件或元件

22、软体填充玩具:

有衣物或无衣物,身体柔软,软性材料填充,可承受手对主体压力的玩具

23、锐利碎片:

有锐利尖端的碎片

24、螺旋型弹簧:

弹簧形如线圈,可称为压簧或拉簧

25、螺线弹簧:

时钟型弹簧

26、挤压玩具:

为幼小无帮助不能坐起来的儿童设计,挤压时能发出声音的玩具。

玩具柔软,弯折和挤压时通过开口压迫空气发出声音

27、工具:

起子、锲子或其他物件,可用于操作螺钉,夹子或其他固定装置

28、儿童推车:

设计用于运载一名或多名儿童,由人工推行的车辆

29、卧兜:

具有连续的四周,用于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主要使用于平躺的位置的平底箱式结构

30、座兜:

用于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能够被调节到斜倚或斜躺位置的结构

31、车架:

拥有一只或多只用于推行的手把,该有轮车架用于配置一个或多个卧兜或座兜

32、卧式推车:

设计用来运载一名或多名平躺儿童的车辆,包括一个车架和一个或多个卧兜

33、坐式推车:

设计用来运载一名或多名坐立儿童,其靠背可以是活动可调,包括一个车架和一个或多个座兜

34、坐卧两用推车:

结合了卧式和坐式推车的两种性能,可进行卧兜和座兜之间的转换

35、多用途推车:

通过安装卧兜、座兜、汽车座椅到车架上经过特殊转换得到相应的功能,从而存在多用途组合可能性的推车。

36、可触及区域:

为了安全需要而规定的乘坐儿童周围可触及的区域

37、制动装置:

保持车辆在一个静止位置的装置

38、折叠机构锁定装置:

防止车辆意外折叠得装置

39、腰带:

当束紧后,围绕儿童腰部的带子

40、胯带:

通过儿童两胯间,防止儿童向前滑出的带子

41、肩带:

与腰带配合使用,绕过儿童两肩的带子

42、游戏床:

可以让小孩在围栏内玩耍的游戏床

43、可折叠式游戏床:

为了运输或储藏,可以折叠起来的游戏床

第四部分:

安全标准

一、机械和物理性能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1、柔韧塑料薄膜

无任何衬里的软性塑料薄膜(例如作围裙的),当面积大于100mm*100mm时,其厚度不得小于0,038mm;薄膜厚度小于0.038mm且面积大于100mm*100mm,必须在任意面积为30mm*30mm的薄膜上打孔面积最少占1%

2、玻璃

供三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结构中,不应含有玻璃,但摇动声响玩具中的小珠,实芯玻璃眼睛和弹子可例外。

供三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结构中,只有对其功能来说必不可少时方可采用玻璃(光学玩具)成套科学玩具和比例模型玩具可含有小玻璃容器,凡用于加热的容器,必须采用硼硅酸盐玻璃。

在使用玻璃处,其边缘要磨钝,必要时要加以保护,但显微镜的载玻片和盖玻片除外。

3、填充料

必须采用全新或经消毒的填充料,软性填充料中不得含有任何坚硬或尖锐物质,如:

金属碎屑,钉、针、碎木片、碎玻璃或碎塑料等,并且不得含有任何来自昆虫、鸟类和啮齿类动物的不卫生物质。

尺寸小于或等于3mm的颗粒填充料,应将其包裹在内胆中,而不得直接装入玩具外壳内。

4、金属表面

玩具上所有暴露的金属表面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使用防腐蚀材料。

金属表面的检查应用目视检查。

5、布料及塑胶的防火

儿童推车及游戏床上使用的布料或者塑胶,火焰的燃烧速度应小于或等于30mm/s,进行测试时不应产生表面闪烁效应,且应在其表面设置永久性的警示:

“警示:

切勿近火”

6、玩具硬塑件

硬塑件的缺陷按照下表执行

项目

主要面

次要面

污点

6400平方毫米内直径在0.5—1毫米的污点不多于1个,直径0.5毫米以下的污点不多于3个

6400平方毫米内直径在0.5—1毫米的污点不多于2个,直径0.5毫米以下的污点不多于4个

飞边

修整光滑,修整后高度不允许大于0.2

修整光滑,修整后高度不允许大于0.5

凹痕

凹痕深度不允许大于0.3

凹痕深度不允许大于0.5

裂纹

不允许

不允许

气孔

不允许

不允许

银丝

不允许有明显的银丝

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银丝

白印

不允许有明显的白印

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白印

划伤

不允许有明显的划伤

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划伤

浇口

浇口残留不高于0.3

在不影响功能的情况下,残留不高于0.5

以上的外观检查要在朝北散射的自然光照下,或者在硬塑件距光源1—1.2米的40W日光灯下,用目测进行检查,检查视距为300—450mm

用于外壳的硬塑件,在经过跌落强度测试时应无损坏。

结构要求:

1、外露的开口管子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乘坐儿童可触及区域内不应具有外露的开口管子,外露管口应设有保护装置,且应能承受70N拉力不能产生脱落、损害现象。

2、危险夹缝

正常使用时状态下,可触及区域应无可使手指陷入的宽度大于5mm而小于12mm,可使脚陷入的宽度大于25mm而小于45mm的孔或开口,除非深度小于10mm。

在游戏床中,不允许有可使头陷入的直径等于或大于65mm的间隙、洞、孔。

3、剪切和挤压点

正常使用状态下,可触及区域应无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但由成人操作的部件除外。

4、锐利边缘

按标准进行测试时,所有可触及区域不应出现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

玩具的可触及边缘,在设计时应减少伤害危险,对厚度小于0.5mm的金属片可触及边缘,应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A、可将边缘折叠、卷边或卷曲

B、用塑料层加以防护

C、涂漆

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

5、尖端和金属丝

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危险尖端

构成玩具部件的金属丝,若容易变得可能触及,则应具有圆的、钝的或其他保护的端部,可能被儿童弯曲的金属丝经测试不得折断。

6、外露突出物

在可触及区域内,如果外露突出物存在刺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加以保护,若保护装置由可分离元件组成,在70N的作用力下,该元件不得脱落。

7、小零件

为防止儿童吞咽或吸入小零件,可触及区域内的任何小零件在不受外力作用下,在任何方位上都不得完全容入直径为31.75MM*57.15MM的斜截正圆筒内。

8、不可拆卸的元件

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其元件如玻璃、金属、木头或其他硬性材料制成,这些元件必须符合下述规定之一:

A嵌入玩具内,使儿童无法用牙齿或手指将其拉出

B固定在玩具上,使其承受下述作用力是,不会分离或松动

当最大可接触尺寸小于或等于6mm时,作用力为50N,当最大可接触尺寸大于6mm是,作用力为90N。

9、玩具上的绳线

玩具上的绳线直径(最小尺寸)必须大于或等于1.5mm,绳线的自由长度,包括能形成绳圈的附属物必须:

施力25N±2N时,不能超过220mm或分离成几部分,各部分不能超过220mm,绳子被分离后应能再次连成一体而不影响其接头的特性。

带有自缩绳线的玩具,其机械反弹力应小于10N

用于固定跨越摇篮,吊床,手推车等的绳线,在25N±2N的拉力下,长度不能超过750mm,并且不得超过松弛长度的40%。

10、整车各零部件应组装正确

11、铆接应完整,不得有弯曲、歪斜、开裂

12、焊接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缝,夹渣,烧穿及未焊透等缺陷

13、车上附着的玩具或其他装置也应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14、车胎与轮辋应紧箍,装配应平服,无歪斜扭曲等现象

性能要求:

1、车辆应能直线行驶,车辆直线行驶的偏离角度不得大于4度30秒

2、具有折叠机构的车辆,其折叠机构应灵活,不得有阻碍开启和关闭的现象

3、织物拼缝应牢固、平服,施加100N的作用力,拼缝不得脱开或破裂

4、车辆应能放置平稳,车轮着地不平度不得大于5mm

5、制动装置

制动装置应牢固可靠,将儿童推车放在试验台上,使用制动装置200次,每次都在相同的位置上啮合,制动装置不得损坏;在童车上放置好试验模型后,使用制动装置锁紧车轮,将车辆放置在倾斜15度的试验平面上,使车轮先向前,再向后,被制动轮不得滚动。

自由轮童车必须装有两个独立的刹车系统,一个作用于前轮,一个作用于后轮。

6、折叠锁定装置

要防止儿童在车中及将儿童抱出或放入推车的过程中车辆意外折叠。

车辆至少应安装一个锁定装置,且释放该锁定装置应符合:

A两个独立的动作,作用在两个独立的机构上

B两个连贯的动作,且当执行第二个动作是,第一个动作应在被保持的状态

C车辆在做手把强度测试,动态耐久性测试和撞击强度测试时,车辆不折叠,锁定装置不松弛。

7、安全束缚系统

儿童推车的上围应高于坐垫180mm,应装有永久性的安全带系统,至少包括一组腰带和一根胯带,腰带和胯带的最小宽度为20mm,肩带的最小宽度应为15mm。

安全带的紧固和调节系统能够阻止它们滑动,安全带扣的强度要符合标准

8、稳定性

经测试,车辆不应翻倒,如果儿童推车上带有可拆卸的卧兜或座兜,其安装到车架上的锁定装置在测试时不应松脱或失效。

游戏床进行稳定性测试时,至少有三条腿、轮子或角须和测试面相接触。

外观要求:

1、喷塑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涂层厚薄应均匀,不允许有露点、污点、混色等缺陷

2、印花、贴花、喷花图形应清晰完整、端正、牢固

3、商标或标记应装配牢固,图案完整、清晰,位置正确

4、相同配色的零件不得有明显的的色差

5、塑料件表面光滑平整,无明显变形、缩痕、气泡、分层、飞边及明显的浇口、修整痕及划伤痕迹。

不得有影响美观的变色、混色。

二、易燃性能

预定供儿童进入的玩具

预定供儿童进入的玩具的代表性试样,火焰的蔓延速度应小于或等于30mm/s,玩具应便于退出,禁止使用钮扣、拉链或类似的紧固件。

绒面软体玩具

绒毛或毛发(如丝绒或仿皮毛)覆盖其表面积达50%以上的软体玩具,如果着火,火焰在七表面的蔓延速度不应大于50mm/s(此要求不适用于最大尺寸等于或小于150mm的软体玩具)(欧美标准为30mm/s)

三、化学性能

儿童可触及区域内的部件和材料,进行测试,特定可迁移元素的测试结果的校正值应符合表中最大限量的规定

元素

Sb

As

Ba

Cb

Cr

Pb

Hg

Se

最大限量(mg/kg)

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考虑到测试方法的精确度,在考虑实验室之间测试结果时需要一个经校正的分析结果。

分析结果应减去表2中分析校正值。

元素

Sb

As

Ba

Cb

Cr

Pb

Hg

Se

分析校正系数(%)

60

60

30

30

30

30

50

60

以上化学元素的危害:

锑:

会刺激人的眼、鼻、喉咙及皮肤,持续接触可破坏心脏及肝脏功能,吸入高含量的锑会导致锑中毒,症状包括呕吐、头痛、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能死亡。

德国音乐神童莫扎特死因不明,有一派说法就说他死于锑中毒。

  国际氧化锑工业协会早年运行的试验表明,老鼠若长时间暴露在含锑高浓度空气中,肺部会产生炎症,近而染上肺癌。

虽然至今尚未出现因吸入过量锑而染上肺癌的个案,但仍不排除其对人体的潜在危险。

2002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对水中锑含量和日摄入量应小于0.86微克/千克每日。

日本限定宝特瓶中的锑含量应小于200ppm,对热灌装用的饮料,则禁用含锑的宝特瓶。

欧盟则规定,食品中的锑含量应小于20ppb,环保极PET纤维中的锑含量不得大于260ppm。

砷:

砷在自然界分布很广,主要存在于天然染料、水体、土壤、食盐、水产品以及动植物体内,主要以硫化物形式存在,通过各种途径一旦进入人体后,可使人出现一些胃肠、神经及循环衰竭等中毒症状.值得注意的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所已将砷及其化合物列为致癌物质,因此防止水及食品受砷污染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很有必要.

钡:

可溶性钡盐吸收迅速,中毒症状发展较快,并可见有血压升高,血钾降低,心律紊乱等中毒性心肌损害。

  慢性中毒、表现极度软弱、呼吸困难、流涎、口粘液炎症、眼结肠炎、消化不良性腹泻、胃出血、心律不齐、心动过速、血压升高、排尿障碍。

有时还有头发及眉毛脱落现象。

经常接触重晶石(BaSO4)粉尘,可能引起“肺尘埃沉着症”。

镉:

Cd是人体的非必需元素,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

镉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其化合物也大都属毒性物质。

镉用途很广,镉盐、镉蒸灯、颜料、烟雾弹、合金、电镀、焊药、标准电池、冶金去氧剂、原子反应堆的中子收棒等,都要用到镉。

镉在自然界中相当稀少,常伴生于硫化铅、锌矿特别是闪锌矿(ZnS)之中。

金属矿的开采和冶炼、电镀、颜料等是镉的主要人为污染源。

粗磷肥中含镉可达100毫克/公斤、普钙含镉可达50~170毫克/公斤;汽车废气中也有镉。

资料表明,交通频繁的公路两旁土壤和草的含镉量,近处明显高于远处。

烟草中也含有一定量的镉。

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痛”就是因镉污染而致。

含镉的矿山废水污染了河水及河两岸的土壤、粮食、牧草、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而慢慢积累,在肾脏和骨骼中。

会取代骨中钙,使骨骼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镉会引起胃脏功能失调,干扰人体和生物体内锌的酶系统,使锌镉比降低,而导致高血压症上升。

镉毒性是潜在性的。

即使饮用水中镉浓度低至0.1毫克/升,也能在人体(特别是妇女)组织中积聚,潜伏期可长达十至三十年,且早期不易觉察。

资料表明,人体内镉的生物学半衰期为20~40年。

镉对人体组织和器官的毒害是多方面的,且治疗极为困难。

因此,各国对工业排放“三废”中的镉都作了极严格的规定。

日本还规定,大米含镉超过1毫克/公斤即为“镉米”,禁止食用。

日本环境厅规定0.3ppm为大米中镉浓度的最高正常含量。

由于镉化合物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用任何方法从废水中除镉,只能改变其存在任何方法从废水中除隔,只能改变其存在方式和转移其存在的位置,并不能消除其毒性。

四、年龄警告标签的图形

对可预料的因儿童误用而发生的危险,应提出警告,并在标准中对警告标志的内容及在产品上的位置作出规定。

“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应大于或等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大于或等于小五号黑体字。

安全警示的标注应采用耐久性标签,并且永久地附在产品和包装上,位置应醒目。

某些玩具和易引起儿童趣味的物品应标出“不适合三岁以下的儿童”

安全标志必须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规定,并经试验证明,这些标志确实为不同年龄组的儿童理解。

欧洲标准有一个专门图形以表示该玩具可能对三岁以下的儿童造成伤害。

详细设计方案:

圆环和斜杠为红色

背景为白色

年龄分级和脸的轮廓为黑色

圆环直径至少为10mm

年龄分级以年为单位

第五部分:

测试方法

测试序号

测试项目

1.1

结构

2.1

制动装置测试

2.2

稳定性

2.0

折叠锁定装置的测试

2.0

车兜与车架的连接

2.0

安全带和束缚系统

3.1

动态耐久性测试

4.1

制动装置

4.2

折叠锁定装置的要求

4.3

撞击强度

4.4

稳定性

4.0

车轮安装强度

4.0

手把强度

4.0

静态强度

5.0

结构

0

材料

备注:

所有测试必须按以上的测试顺序进行,当两个或多个测试有着同样的序号,可按任意顺序进行测试,当顺序号码为0时,此测试可在任意的时间进行。

1、小零件测试

在没有挤压和任意方向的情况下,放置玩具或可拆卸元件于小零件筒内,检查玩具或元件是否全部容入小零件筒内。

2、可触及边缘

供儿童使用的玩具或物品的可触及边缘是指用可触及性探头探测是探测器轴肩前方的任何部分能触及的边缘

详见附件

3、锐利边缘试验方法

详见附件

4、锐利尖端试验方法

详见附件

5、危险夹缝测量

详见附件

6、制动装置性能测试

在测试前操作制动装置200次,放置测试砝码在童车内,将童车放在与水平倾斜10度的斜面上,斜面覆盖80号的砂纸,面向上放置童车,启用制动装置,如果车辆安装有万向轮,测试时,与手把不在同一侧的万向轮不应被锁定,并且应处于车辆正常前行的状态。

记录轮子在斜台上是否有任何移动。

同理,车辆面向下放置于斜坡和垂直放置于斜坡。

7、金属丝的绕曲性

用2个直径各为10mm的金属棒,将被测试金属丝紧紧夹住,将金属丝从垂直位置向一侧弯曲60度,然后再向反方向弯曲120度,如此循环,该试验以每秒一次循环的速度反复30次,并每隔10次停止20s,检查金属丝是否断裂。

8、保护件的拉力测试

使被测试零件经受与玩具重量相同大小的拉力,若玩具重量不到60N,则应使之经受60N的拉力,检查被测零件是否从玩具上脱落。

9、跌落强度

将玩具从85cm高处跌落在4mm厚的钢板上5次,钢板表面应涂有2mm厚,肖氏a硬度为75的覆盖层,并放置在一非柔性的水平表面上。

此试验也可用于硬塑料件的强度测试。

10、静态测试

在玩具的座位面或站立面上加载质量为50kg的载荷,时间为5分钟,移去载荷后检查玩具各部分是否有破损。

11、动态强度测试

在玩具的座位面或站立面上加质量为50kg的载荷,其重心应位于座位上方150mm或站立面上方400mm处,加载荷的方式应使力作用在与玩具正常使用时受力处相当的位置上,然后以2m/s的速度冲向高度为50mm的非弹性台阶3次。

12、稳定性测试

详见附件

13、安全带与束缚系统可靠性测试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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