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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救援车辆采购比选文件模板

 

XX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编制时间:

2019年11月

 

第一章比选公告2

第二章比选须知4

第三章比选办法11

第四章合同条款15

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28

第六章比选报价文件格式33

 

第一章比选公告

XX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拟采购生产用车项目经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

现以比选方式选取供货单位,比选人为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资金来自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专项经费,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比选报价。

一、项目需求:

5T平板型清障车,共计1台,总费用54万元内。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经销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销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2、产品在当地车管所上牌照不受质疑;

3、近一年(2018或2019年)财务净利润大于等于零,须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5、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报价。

否则相关比选报价均无效。

6.报价应包含裸车价格、购置税、交强险。

7.所提供的车辆(含配件)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三、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人不组织标前会和现场考察,比选申请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在充分了解工程内容和工作质量要求后,进行合理报价。

(2)比选报价文件送交

比选报价文件送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

00~14:

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比选报价文件送交至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公告发布

比选公告于2019年11月13日发布在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网站((****))。

六、比选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比选人将在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

30,在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航利中心2栋2单元12楼会议室)对送交的比选报价文件进行开启。

比选申请人须参加并在开启结果表上签字确认后,评审委员对送交的比选报价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发布在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网站((****))公示3天,以接受监督。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地址: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航利中心2栋2单元809室)

电话:

联系人:

XXX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2019年11月7日

 

第二章比选须知

(一)、比选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名称: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地址:

XX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2幢2单元8楼

联系人:

XXX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XX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1.1.5

安装地点

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专项经费

1.3.1

比选范围

XX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辆

1.3.2

计划工期

供货期为60天,质保期12个月

1.3.3

质量要求

为本项目合同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应完全符合《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为最低要求,供应商需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

1.4.1

比选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比选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报价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3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比选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比选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如果有),补遗书公布在比选人网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

比选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如有问题,比选申请人应及时同比选人电话联系,以落实补遗书下载情况,否则,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1.2

偏差

不允许重大偏差,但允许细微偏离,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比选须知

(3)比选办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

(6)比选报价文件格式

(7)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8)比选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

2.2.1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比选报价文件截止之日4天前通过传真方式向比选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

2.2.2

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

00~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

30(北京时间)

2.2.3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

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人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2.3.1

比选文件的修改

同本须知前附表第1.10.3款

2.3.2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同本须知前附表第2.2.3款

3.1.1

比选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转账凭证装入比选报价文件正本)

(4)已标价设备报价清单

(5)拟委任的本合同主要负责人资历表

(6)设备技术指标偏差表

(7)拟提供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规格的详细描述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资格审查资料

(10)比选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

(11)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果有)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提供的书面设备报价清单格式填写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3.2.6

是否调价

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3.3.1

比选有效期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计算90天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10月~2019年10月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年10月~2019年10月(近2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3.5.8

虚假资料处理

对于合同实施期间的投标人提供的虚假资料指:

影响项目设备质量、供货期、合同价等的因素。

其余见原条款。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比选报价文件上所有要求签署的地方亲自签署,并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本页已有亲笔签名的除外;

(3)报价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用印章,本页已有盖章的除外;

(4)报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

3.7.5

装订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上须有“正本”、“副本”标记。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编码。

比选报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比选人将对报价文件页数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

封套上写明

1.内封套上应写明比选报价人邮政编码、地址、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外封套上应写明:

a.比选人全称: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b.项目名称:

XX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辆采购项目

4.2.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8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4.2.6

比选人通知延后递交比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递交比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

5.1

报价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同2.2.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开启地点:

同4.2.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2.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纪律监督人员、比选申请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确认。

当比选报价文件未按第4.1.1款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2)开标顺序:

随机

6.3.1

比选报价

(1)本次比选报价设限价范围,比选报价超过限价范围的,其比选报价将予以否决。

(2)清障救援车辆比选限价范围:

限价54万元人民币

(3)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所投标段设备、税收和服务的总报价,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后期维修服务,并以比选人在报价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

(4)本次比选招标设备的交货地点见招标公告,供货人应负责将设备运到指定地址并卸货安装调试完成交验。

报价表中应填报综合单价(包括本比选文件指明或隐含的风险),作为对比选报价文件评价和比较的重要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单价分析资料。

(5)报价中应包括:

基本报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国内运输费及保险费;现场质量检测费;货物损耗或损失;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质保期的修复费用等其他费用。

7.4.4

签订合同

比选候选人公示期满,如果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对本项目评审结果无异议,由比选人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30日内中选人应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同时签订廉政等其他合同。

3.2.8

服务

(新增)

(1)供货人应负责设备的调试、培训以保证设备质量不致偏离技术规范和正常运行的要求,此项调试、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供货合同生效后,供货商应将车辆的技术资料一套,含保修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提供发包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4)供货人应在川、渝两地设有服务网点,零配件供应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和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

设备出现故障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

6.4

推荐中选候选人

(新增)

评审委员会在满足质量和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报价文件按价格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为1家时(不再评分),评标委员会将继续评标工作。

8.3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新增)

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比选人可重新比选: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比选报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决全部报价的;

(3)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均未能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4)若中选人未能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或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比选人可宣布其中选无效,并没收其比选担保。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选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比选。

9.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新增)

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如报价文件存在虚假,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应将该比选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比选人可以取消中选候选人或中选资格。

不予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9.5

监督

监督部门:

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

XX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2幢2单元12楼

电话:

邮政编码: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近一年度(2017或2018年)财务净利润大于等于零。

(2)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所购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必须是生产制造商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生产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经验

近二年(2017年10月~2019年10月)清障车销售业绩(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之和同类产

品)超过20台;

(二)、比选须知

本须知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交通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上册),《XX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

比选招标及评审

一、接收报价文件

1、在比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收报价文件。

2、工作人员的接收并不代表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密封完好,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应以监督人员或其他代表的最终检查为准。

3、报价截止后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二、比选招标小组

1、本次比选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比选招标小组。

2、比选招标小组依法根据比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三、比选招标原则

1、比选招标原则:

比选招标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若出现符合项目要求,报价相同时,比选招标小组将按报价人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四、评审过程

比选招标小组首先对资质业绩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符合资格审查的要求和对资质、业绩、人员、履约、财力、诉讼等状况的强制性条件要求;

2、报价文件按照比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报价文件上(凡注明签字、盖章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比选招标文件规定;

4、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比选招标文件规定;

5、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比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报价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或内容;

7、报价人没有对比选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不予响应的。

8、报价文件提供仅一个明确报价,且报价未超过工程限价。

报价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比选招标小组可以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对该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如果有证据显示报价人以他人名义报价、与他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报价弄虚作假的,比选招标小组应对该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报价文件若满足评审条件,但在其他方面存在细微偏差,比选招标小组可要求报价人进行书面澄清和补正,但不对该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比选招标小组在对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评审时,如发现报价在计算上或累加上有算术错误,则按以下方法修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若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招标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审时应计入总价;

5、比选招标小组认为应调整的价格。

比选招标小组按照上述原则调整报价文件中的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比选招标小组将对通过资质审查的报价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人

五、澄清与说明

报价人提供给招标人的报价文件中的资料、内容均应真实可靠,在报价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所送的资料存在细微偏差或含义不明确之处,比选招标小组有权通过招标人要求报价人做出必要的书面(传真)澄清或补正。

对此,报价人不得拒绝,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采用低价中标法(单信封形式)

1、比选

比选时间、比选地点应按照本比选文件的规定,比选申请人必须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并应在签到簿上签到,以证明其参加了比选会。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比选的,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

2、评审委员会组成

2.1比选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代表共3人及以上组成。

2.2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审结论。

2.3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比选程序

3.1对比选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审查)

3.2对比选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算术性校核

3.4澄清与核实

3.6推荐中选人

4、评审

4.1比选人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开启比选报价文件密封袋;

4.2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比选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通过和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

4.3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比选申请人进行详细评审,确定通过和未通过详细评审的比选申请人。

4.4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比选报价文件进行算术校核。

4.5评审委员会按照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报价以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人。

5、初步评审

5.1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5.1.1比选报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5.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比选报价文件上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1.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

5.1.4比选报价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限;

5.1.5比选报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5.1.6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不予响应的;

5.1.7比选申请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5.1.8比选申请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1.9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活动中未提供虚假资料、没有欺诈行为;

5.1.10比选申请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6、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6.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代理销售商由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

6.2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第1.4.1项规定;

6.3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第1.4.1项规定;

6.4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第1.4.1项规定;

6.5比选申请人信誉符合第二章“比选须知”第1.4.1项规定;

6.6设备供货时间满足工期的要求。

比选报价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比选报价文件作废处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一节合同条款

1.定义

1.1“比选人”,实施本项目招标设备采购计划的单位,本项目的比选人是XXXX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1.2“供货人”指其比选报价文件已为比选人所接受,并与比选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项目设备供货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合同”指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供货清单、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有可能明确加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之内的这些补充文件。

1.4“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技术规格及经招标人批准对技术规格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1.5“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供货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设备供货应得到的支付价款总额。

1.6“供货期”是指按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完成全部材料供货的时间,本项目为签订合同后:

60天内。

1.7“质保期”是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即从设备运达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发包人签发接收证书之日算起,该期限为12个月。

2.技术规格

2.1本项目比选招标的材料的详细技术标准、规格和质量要求另见本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

3.资金来源和材料产地

3.1本比选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本高速公路公司自筹。

3.2为本项目提供的材料和服务应来源于我国国内或国外进口国内且完全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要求的装置。

4.供货人的责任和义务

4.1供货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其应有的精心与勤奋去履行和完成设备供应。

4.2供货人要确认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对本合同设备供应的投标文件和标价的设备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

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供货人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设备供应和其质保期内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事宜。

4.3供货人应遵守现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

如果因供货人或其派遣人员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从而导致债务、损失、索赔、罚金、处罚和费用,不论其性质如何,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4当供货人在复核合同文件或材料供应过程中,发现有关设备供应与技术服务的图纸或规范中的任何差错、失误或缺陷后,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4.5供货人不得将本采购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否则将按供货人违约处理。

发包人一经发现,以发出书面通知书的14天内未见纠正,将停止支付并按延期交货赔偿直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

4.6供货人应完成拟供产品生产、供货、运输、装卸、存储、安装、调试、后期服务等工作。

4.7本次招标设备要求按所签订合同协议计划供货,将材料运到指定地址交验。

对应的项目验收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支付由发包人进行。

4.8供货人在投标文件中约定的设备品牌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原则上不得改变,确因生产商或供货人某种原因需要改变的,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约定且须经发包人同意,否则,供货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将不予退还,但发包人仍将不免除供货人的违约责任。

4.9比选申请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所报设备的生产有效期及供货周期,中选后不得以所选设备停产或供货期过长为由更换产品品牌及规格,若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上述情况,业主有权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选择更高端的品牌和规格予以替换。

否则,供货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将不予退还。

4.10比选人对供货人与其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11由于本次比选招标设备的供货期较紧,要求设备能尽快投入正常使用,因此要求设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服务。

及时做好供货、调试培训和零配件服务,以满足工程的急需。

4.12供货人应负责设备的调试、培训以保证设备质量不致偏离技术规范和正常运行的要求,此项调试、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13供货合同生效后,供货商应将每台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含保修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提供发包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4.14供货人应在XX省成都市设有服务网点,设备出现故障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供货人应精心完成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的相关义务,后期服务与人员培训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

5.发包人的责任

5.1发包人应获得现场所在省和当地政府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要求的由发包人申请的各种许可、批准和许可证,以备履行合同之用。

5.2发包人应按与供货人签订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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