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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人事局

香坊区人事局

香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香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香坊区财政局

哈香人联[2008]5号

关于加强香坊区机关事业单位

临时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哈人联[2003]8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工审批制度,规范临时用工审批程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使用的全部临时工作人员(包括各学校聘用教师,但不含街道办事处聘用的居委会人员、社区司法信访中心人员)。

二、审批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用工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一部分,所聘用的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全部纳入计划管理。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编外用人。

临时用工范围应严格控制在服务性岗位上,不独立办公的单位不得聘用临时用工人员。

(二)对已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清理,对无计划、超计划使用的临时用工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三)按照“吃空饷”文件的相关要求,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有瞒报、漏报临时用工人数的一律视为“吃空饷”。

一经发现,按“吃空饷”文件相关规定和惩罚原则处理。

(四)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区人事局上报《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申请表》。

经区人事局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

(五)为保障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用工计划经区人事局批准后,用工单位需与拟聘用临时用工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合同鉴证费。

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必须终止合同。

第二年仍需使用临时用工人员的单位,可按规定重新办理临时用工手续。

(六)机关、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临时用工人员数量需严格控制,其实用数量应严格控制在实有在编人员的4%。

临时用工人员数量由区人事局核准确定。

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超比例、超计划使用临时用工人员。

(七)临时用工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哈人联[2003]8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各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监督实施。

三、审批程序

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中有聘用临时用工人员的单位,应严格遵照以下程序进行临时用工人员的审批。

(一)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需聘用临时用工人员的,一律先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每年十二月份向区人事局上报下年度聘用临时用工人员计划。

(二)各单位申请下年度聘用临时用工人员,需携带审批的材料:

1、聘用临时用工人员书面申请(写明用工原因、用工数量、用工期限、月工资额等,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

2、哈尔滨市香坊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申请表(有主管部门的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编制手册;

4、临时用工名册;

5、劳动合同登记名册(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6、工资手册。

(三)区属各单位所报的年度临时用工计划需经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审核,然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待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下达年初临时用工计划。

(四)用工计划经区人事局批准后,用工单位需与拟聘用临时用工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五)合同签订后,有临时用工人员的单位需携带工资手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和应缴纳的合同鉴证费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进行审批。

审批合格后,由人事局出具《临时用工劳动工资计划通知单》和相关缴费凭证。

(六)经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审核批准后的有临时用工人员的单位,需携带《临时用工劳动工资计划通知单》和相关缴费凭证到区人才服务局进行合同鉴证。

所签订的合同不经区人才服务局进行合同鉴证的,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七)由区人事局出具《临时用工劳动工资计划通知单》、临时用工名单和劳动合同登记表一律粘贴在工资手册副页上,作为月工资计划审批的凭证。

无上述凭证的,一律不予审批。

(八)每个月审批工资时,需携带《月工资变动审批表》,经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审批合格并加盖“工资基金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到区财政局上报,否则财政局不予受理审批。

审批时间为每个月15日之前。

当月有增资、减资,增员、减员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经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备案审批后,加盖“工资基金审批专用章”,再上报区财政局审批。

由下月初审批工资计划时,加入当月计划,即当月审批下月生效。

(九)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在临时用工人员方面有增减变动时,需携带的材料:

1、临时用工变更登记表

2、月工资变动表

3、工资手册

附件:

1、哈尔滨市香坊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审批表

2、临时用工名册

3、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4、临时用工变更登记表

5、月工资变动表

6、《工资基金使用支付登记卡》填写样稿

 

香坊区人事局香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香坊区财政局香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

人事临时用工通知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事局办公室2008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一

哈尔滨市香坊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审批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实有在职人数

用工原因:

临时用工情况

临时工(一年)

季节性用工

用工数量

月工资额

用工月份

用工数量

月工资额

08年已核定

09年待核定

09年已批复

新增临时用工

审核情况

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年月日

人事部门意见(公章):

 

年月日

用工单位(公章):

注:

此表一式二份

附:

临时用工名册

附件二

临时用工名册

单位名称(章):

单位:

人、元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合同期限

月工资总额

人员性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此表一式二份。

人员性质填写是下岗职工、待业人员还是返聘人员。

附件三

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乙方)被聘用人

合同期限

备注

合同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2009001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2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3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4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5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6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7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8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09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009010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人事局备案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备案机关一份,单位一份。

附件四

二00九年月临时用工变更登记表

年初计划使用人数

实有临时用工人数

上月应发工资额总计

本月应发工资额总计

增减

人员姓名

变动原因

变动金额

合计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五

二00九年月工资变动表

在职:

()

上月应发工资总额总计:

本月应发工资总计:

增减

人员姓名

变动原因

变动金额

合计

离退休:

()

上月应发工资总额总计:

本月应发工资总计:

增减

人员姓名

变动原因

变动金额

合计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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