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第124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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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第124期
绿水青山也是政绩微言来源:
半月谈2007年第1期
就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GDP的上升毫无疑问是政绩。
但是,实现绿色GDP的发展,保护了绿水青山同样是政绩,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绩。
绿色GDP是扣除经济发展对自然和人的损害之后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净值,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可持续发展观念之上的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绿色GDP意味着观念的深刻转变,意味着全新的发展观与政绩观。
绿色GDP更能科学地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短短两三年时间,“绿色GDP”在我国由一个冷僻陌生的专业名词,正在迅速走向一个能实实在在指导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和战略;由学界开始走向社会;由政府文件、工作会议和宣传培训开始走向决策者、管理者和公众。
在这种大背景下,全国10省市的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这充分表明,绿色GDP核算在我国正处于一个由理念倡导向试点核算推进的重要关键时期。
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资源能源瓶颈时期,再也不能承受资源枯竭带来的挑战;中国社会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矛盾多发期,再也不能承受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
但是长期以来,环境代价到底有多大,一直只停留在粗略的估算水平上。
正如国家权威部门所言,核算出来的某些数据有时会“很荒谬”———因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能增加GDP。
例如,发生了洪灾,就要修堤坝,这就造成投资的增加和堤坝修建人员收入的增加,GDP数据也随之增加。
再例如,环境污染使病人增多,这明摆着是痛苦和损失,但同时医疗产业大发展,GDP也跟着大发展。
中国在20多年来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但这“增长”又是通过多少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赤字换来的呢?
因为缺乏权威性、科学性,这种估算难以成为发展决策和政绩评价的依据。
这就要求我们从战略高度和指导思想上转变发展观念,找到一个科学的,既能反映发展速度,又能评价发展质量的工具。
因此,国家提出采用绿色GDP这个指标来衡量我们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并提出利用这个指标来考核领导政绩,其主要目的是逐步引导各级领导转变发展理念,并将理念付诸行动,从根本上改变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发展观念,改变环境问题只有在温饱问题解决后才能考虑的错误思想。
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在开展绿色GDP核算研究工作,但尚未形成一套国际公认并采纳的绿色GDP核算制度。
尽管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也要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大胆地迈出第一步。
建立中国绿色GDP核算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同时也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程中的又一重大举措。
启动试点本身就是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
10个试点省市的积极参与,是研究成果价值的充分体现,调查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是开展核算的最坚实的基础。
核算过程本身也带来许多有用的信息。
如万元GDP能源资源消耗等指标,让我们了解哪些部门、哪些地区是资源消耗“高强度区”,哪些部门哪些地区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重灾区”?
这样,我们就可以有的放矢地确定污染治理重点、规划产业环保功能区、协调区域发展方向,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还要针对核算中发现的问题,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完善现行的资源环境统计制度,形成核算结果发布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核算监督管理制度。
绿色GDP核算工作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实践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需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突破口,扎扎实实做好每一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目标顺利实现。
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不仅是为了得到一组数字,目的之一是要把绿色GDP核算体系指标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也是政绩”的理念,提高其科学决策的水平。
绿色GDP要建立在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上,不能过于迷信技术手段。
从世界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看,没有公众参与就没有环境保护。
所以,在强调下大力气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同时,一定要坚持公众参与。
绿色GDP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当前还面临诸多技术难题、观念挑战和制度缺失。
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具有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必须先把这个工作干起来,然后一步一步地扎实向前推进。
2007年半月评论
(2):
关注民生要有真举措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中央确立的执政新理念。
以人为本,就要关注民生;关注民生,就必须有真举措。
民生问题无小事,处处留心皆民生。
“拆1平方米旧房,补1平方米新房”,这是山东省济南市在旧城改造过程采取的新举措。
此举给开发商定了硬规矩,也给拆迁户带来了大实惠。
没有了昔日的剑拔弩张,少了以往的上访告状,拆迁户与开发商和谐相处,涉及近10万户的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事实上,济南的做法并不复杂,就是政府站在百姓的立场上,真心实意地替百姓着想,让百姓切身感受到拆迁的人性化安置。
通过拆迁改善了住房条件,实现了安居乐业,这种人性化的做法,自然受到群众欢迎。
举一反三,济南在拆迁上的做法值得借鉴。
当前,诸如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等也是民生问题,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极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社会矛盾。
因此,在改革中,在出台政策时,都必须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各级政府让利于民,让利于困难群体,而不是与民争利。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发展。
但是,GDP增长了,并不意味着民生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相反,一些地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民生问题上留下了不少的欠账。
环境恶化、贫富分化、部分困难群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找不到工作等问题层出不穷,这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不和谐音符。
民生问题如何解决?
对此,中央早已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不论搞改革、促发展、还是保稳定,都必须以群众利益为重,以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底线”,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当前,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但是,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方面有些地方下的不是真功夫。
有的地方关注民生的举措出台了一大堆,但落实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说村村通公交,却连出村的道路还没整平;说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百姓却仍喊“看病贵、看病难”。
与那些表面文章相对照的是,有些地方在关注民生方面频出实招,成效显著,百姓满意。
这些地方的成功,就在于领导干部作风扎实,善于从具体问题抓起,深入把握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细致入微地体察民情,使决策得民心、顺民意、有实效。
应该看到的是,在民生问题解决得好的地方,依靠的是领导干部的觉悟和认识水平。
重视民心民意的,就会把民生问题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而眼睛向上的,做做表面文章就应付过去了。
因此,解决民生问题,绝不能仅仅靠领导干部的觉悟,必须要有制度作保障。
以制度保障解决民生问题,就必须真正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要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序列。
要保持制度的连续性,不要让一项惠民制度因领导喜好的改变而改变,看准的事要一抓到底,少变换镜头和焦点,力戒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
以制度保障解决民生问题,就必须要千方百计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
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上学就业、住房行路、柴米油盐酱醋茶,看似琐碎,实际上件件关系群众生活,都是民生大计。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尽力办好。
现在,城镇和农村还有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干部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以制度保障解决民生问题,政府就必须要尽职尽责办好惠及广大群众的事。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制定新年预算计划时,要使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群众直接受益的方面倾斜,要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和管理,大力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设施,优化公共服务,切实办好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说,在新的一年里要“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新年伊始,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来到塞北坝上高原和苏北革命老区看望基层群众,其心系百姓冷暖的殷殷之情,犹如春风拂面。
200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今年着力推进的一项主要任务。
我们期待着,2007年成为一个民生问题不断解决的执行年,一个让中国百姓获得实惠的民生年
半月评论3让困难群体沐浴社会和谐的阳光
春节临近,各地纷纷开展送温暖活动。
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人员登穷庐,入寒舍,看望生活困难群众,给急需帮助的人们送去救济金和慰问品。
在这个以快乐、祥和、平安为基调的中固传统节日到来之际,送温暖活动有如三月阳春,让众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互助.感受到人与人的真情。
2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快速发展,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并逐步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但是,由于财富积累远未达到充足程度。
经济发晨不平衡,加上分配不公、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问题,社会上仍存在不少困难群众.迫切需要救助。
如果按联合国确定的每人每天1美元的消费标准。
我国贫困人口的数量还是很惊人的。
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中。
有一些成员尤其应该得到关注,如农村和城市特困户、零就业家庭、受灾群众、五保户、因病致贫者、残疾人、流浪人员……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缩小他们与大多数人生活水平的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使困难群体得到救助,是制度文明的体现。
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但在它的每一阶段.都不能忽视对困难群体的救济。
对于一种“好的市场经济”而言。
如果说体现效率的优胜劣汰,表现在经济领域平等、充分的竞争上,那么与之相辅相成的.则是在社会领域应该体现公平正义。
给困难群体以积极、及时的救助。
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要求。
使困难群体得到救助,也是社会文明的证明。
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先富者如何帮助更多的人走向富裕.是一个历史课题。
对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这不仅是中华民族扶危解困传统芙德的发扬光大.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棱心价值现造就时代风尚的具体体现。
因此,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各级政府责无旁贷。
这不仅是民政部门的分内工作,同时也是政府各部门应同心协力抓好的事情。
根据往年各地开展这一活动的情况,今年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开展好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
一定要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
以往一些地方。
在部署这项工作时。
习惯安排那些交通便利的地方作为领导的慰问点;一些示范村、模范户。
因为名声响亮,各方争相惠顾.而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偏远村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一些在基层干部眼里惹麻烦的“刺头”。
尽管境况凄凉.也元人问津。
这些。
都有悖送温暖活动的初衷。
因为送温暖并不只是给困难群众以物质救济。
而是更应该与他们面对面坐下来,真诚沟通与交流。
点燃他们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因此,各级领导最应该去的,恰恰是那些困难重、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地方。
开展好送温暖活动。
一定要带着感情去做。
一些群众出现生活困难,作为一方领导,首先应检讨自己工作上的疏失。
带着满腔热忱去帮助他们。
但是.过去一些地方在安排这项工作时。
存在着应付了事的倾向。
有的慰问人员身到心不到。
人来情不来。
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张扬追势,前呼后拥,要求电视有影、报纸有名、广播有声。
将送温暖变成了作秀.引起群众反感。
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拉近与拜众的距离。
反而加深了干群隔阂。
开展好送温暖活动,一定要把工作做细。
作为一项拾遗补缺的工作。
送温暖就是为了避免由于卅度蚨失和机制不健全.出现群众生活难以为继的情形。
作为领导干部。
对本地群众的生活状况,应做到心中有数。
春节临近。
特困户、五保户是否得到了救济?
救助站是否运转正常?
有没有农民工因拖欠拿不到工钱?
有没有受灾群众仍无家可归?
有哪些家庭因大病出现返贫现象?
只有深入了解情况。
把工作做细,送温暖活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送温暖活动与建立对社会困难对象救助的长效机制、帮助其中有就业能力的人实现就业并没有矛盾。
通过送温暖活动,可以深入社会底层,了解实情,加深时实现公平分配、解决社会贫富悬殊问题的认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再就业机制的建设。
实现“老有所终。
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人类理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既是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最强烈的社会吁求。
在春节到来之际.广泛开展邀温暖活动.让社会困难群体像大多数人一样温饱无忧,欢度快乐祥和的春节。
是对中央“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熏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求的落实.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体现。
摘自《半月谈》2007/13
第4期是这个:
亿万农民翘盼两会:
6000封来信求解七大难题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
新农村建设行进一年,农村呈现蓬勃发展新气象,但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又是一年两会时,许多农村读者希望本刊能抓住机遇,把一年来农民热切关注的各种问题归拢归拢。
本刊编辑部从6000多封农民群众来信中,精挑细选、归纳整理出七大农村社会热点,力图向全社会传递来自新农村建设一线最真切的呼声。
涉农违法行政问题严重
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广大农民衷心拥护。
从大量农民读者来信情况看,依法行政仍然是广大农村百姓关注最多、反映最大的问题。
新疆一位读者的来信很有代表性:
“2003年,我们这里开始搞退耕还林。
当时乡政府和我们签订合同,规定退一亩补一亩,林业局验收也全部确认了。
但2007年发放补助时,却只按确认面积的73%发放,其余退耕面积一分钱补助也没有。
中央规定,用于‘三农’的资金必须阳光运作,这条高压线谁都不能撞。
可我们这里‘山高皇帝远’,拳头就是‘知县官’,撞了谁又能咋样?
”
现阶段,不少地方行政部门以权代法、违法行政非常严重。
有些乡镇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强拆强迁、赔偿不到位现象还很多。
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屡见不鲜。
有些地方除了征收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外,还加收“未婚先育费”、“计划外怀孕费”等。
有的政府部门以“公益慈善”、“地方财政困难”等名义,搞强行捐款、摊派,损害农民利益。
政通方能人和。
天津一位老年农村读者来信呼吁:
“我们国家现在既要多立法,更要严格执法。
希望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能好好关注一下依法行政、从严执法的问题,以顺应民心,推动社会和谐。
”
谨防新农村建设变调变味
在农村,伴随新农村建设,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对这些问题,农民反映非常强烈。
其中一些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尤其应引起有关方面注意。
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
山西省运城市读者来信说:
“我们这里不少地方,新农村建设没有规划。
一些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组为了修路、建校,把拍卖宅基地作为筹资主要渠道,这个组在这块地上卖,那个组在那块地上卖,导致新建的宅院毫无秩序。
”江苏省农村读者来信反映:
“一些农村,居民小区住宅楼统一由开发商承建,一套面积为150平方米的住宅楼售价均在14万元左右。
这样的价格绝大部分老百姓承受不了。
变味的新村建设使农民伤筋动骨。
”
广大农民对“村村通”公路计划举双手赞成,但对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深感忧虑。
河南省信阳市读者说:
“村里修建了一条3公里的公路,由于施工偷工减料,无人监督检查,不到一年,道路多处路段开裂,路基塌陷,乡亲们望路兴叹:
几十万元又泡汤了。
”
江苏省大丰市农民来信指出,建设新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真正使农民群众在这一进程中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享受到实惠。
土地“命根子”不断萎缩引发忧虑
可耕种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更是13亿国人的饭碗。
2006年9月,河南省固始县某乡部分村民代表致信本刊编辑部:
“我们辛辛苦苦种下的水稻即将成熟收割。
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突然告诉我们,水稻田被县里搞开发征用了,由于县里急等用地,过两天就来挖掘机、推土机施工,100多亩水稻很快被推平了。
”
江西省瑞昌市读者反映:
“一些地方的城郊农村又出现了新一轮耕地买卖风潮。
卖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农户私人出卖,另一种是以自然村为单位集体出卖。
购买者多为当地机关单位以及居住偏远的农民。
交易大多没有相关部门合法手续,成交后,土地一般都用来建房。
这种土地私自买卖现象,和新农村建设极不相称,势必会引发农村土地市场的混乱和基本农田的缩减。
”
山东省菏泽市读者来信表示:
“在我们村,10年前分地时,每人1.2亩,现在每人分不到9分地。
这使我产生危机感,再过10年,我们还能给儿孙留几分地?
一个种地的农民,没有耕地如何生存?
”
希望严惩“腐败村官”
当前农村矛盾颇多,农村工作较为难做。
少数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激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伤害了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影响了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综合各地群众来信,“村官”腐败现象呈高发态势。
目前农村有些地方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人兼”。
这样一来,村级干部班子人员虽然少了,权力却集中了。
一些村干部非法挪用公款、擅自变卖宅基地,所得全部进腰包。
山东省某村村民来信反映,因为国家征地修路,村委前后共得相关款项约800万元。
失地村民满以为可以靠这笔钱养命,没想到至今也没领到一分钱!
对于群众意见,腐败“村官”听不进去,动辄利用权力打击打压。
重庆市奉节县某村村民来信反映:
该村村主任与一名村民发生纠纷,村主任居然唆使亲族乱刀猛砍该村民之子,并叫人用猎枪射击其全家……
农民深切期望好好治理“村官”作恶现象。
警惕“文化垃圾”转移农村
必须肯定,当前农民的文化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现状与农民的精神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有农村读者来信说,现在影视节目离农民越来越远,充斥荧屏的不是砍砍杀杀,就是丰乳肥臀,哪能见着几个农民形象?
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载体和内容搞不起来,农村文化生活苍白。
一些头脑精明、善于经营的文化个体户,便打着“文化下乡”的幌子,把书刊垃圾、音像垃圾、演出垃圾等“文化垃圾”大举向农村转移输送,“脱衣舞”等低俗演出也下乡了,在谋取不义之财的同时,严重败坏了淳厚的乡风。
2007年2月8日,湖南省湘阴县农村一位老读者打来电话,急切诉说:
“编辑同志,呼吁你们向两会反映一下农村的社会风气问题吧。
我们这里现在赌博成风。
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七八岁的孩子,纷纷参赌,玩纸牌的,打麻将的,买地下六合彩的,到处都是人在赌。
政府根本没有人管!
”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老人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生存状况问题演变成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河南省西峡县读者来信反映,由于缺少必要的监护,许多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有效保护和教育,学习、生活遇到问题无人解决,处于放任状态的不少。
尤其是农村女孩很容易成为性侵犯的对象。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2005年以来所办理的62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统计发现,针对留守女孩的性侵犯案件共21起,占34%。
留守儿童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更大关注。
同时,农村留守老人也陷入艰难的生活困境。
在湖南省邵阳县黄荆乡,有的老人托管了3个孩子,拄着拐棍肩背幼童还得下地干活。
有的老人体弱多病,走路连腰都直不起来,却还要带着4个“留守孩”。
有的老人好几年手不好使,却一直为几对夫妇带养着6个孩子。
面对此种情况,农村调查者实不忍心:
这样的日子农村老人到底还要熬多久?
期待完善“新农合”
近年来,国家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农民受益不少。
但在“新农合”推进过程中,农民对一些新问题反映强烈。
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农民对“新农合”有抵触情绪,不想参与。
山东省邹城市读者来信反映,其所在村把粮食直补款强行顶抵“新农合”医疗款,引发群众抵制。
甘肃省读者来信反映:
“一些基层政府把‘参合’任务级级相压,干部只得挨家挨户收取‘参合’款项,结果搞得干部挠头,群众义愤。
”
一些农民患者说:
药店只售两三元的药,到了合作医院就是10元左右。
患者看病花费多,报销少,“参合”反而吃亏,怎么会有积极性呢?
有读者反映,农民看一次大病(小病一般也不看)动辄几千上万元,但最后到手的医疗补助只有两三百元。
总之,各地农民盼望国家制订出有力的、切实有效的、合情合理的监管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向前发展,让它真正能造福农村。
(编辑:
林双川)
以制度公正促社会和谐薛凯白志龙半月谈2007年第5期
今年两会期间,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中国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将实行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将告别税负不公的时代。
高度体现“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成为这两部法律最显著的特色。
每一部法律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折射出那个时代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信仰与追求。
而在这两部法律背后,人们感受到的正是盛世春天的气息:
社会和谐的春风轻轻吹拂,公平正义的大旗随风飘扬。
在经历了“效率优先”的改革之后,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呼唤公平正义。
一方面,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收入分配差距在拉大,不少人利益受损、心理失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不及时化解这些矛盾,我们很可能陷入“经济发展了,社会矛盾却加剧了”的境况。
因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可以说,公平正义实现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和谐达到的程度。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制度。
这是因为,当前社会公平正义不足的主因在于,社会上仍大量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
这就要求我们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不仅要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要确保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制度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尺”,也是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形成的“助推器”,更是社会公正进步成果的“凝结”。
以制度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正变得十分紧迫和关键。
中国的老百姓都深切地感受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来,我们国家在制度公正方面的推进力度和进展是前所未有的。
取消农业税,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修改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免费”从西部向全国覆盖;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等等,这些制度改革,无不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正在形成中。
当前,紧抓制度公正,力促社会和谐,要着力把握住几个关键环节。
首要的是树立制度的权威。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最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对制度的信仰和尊崇。
没有制度的无上权威,制度就可能成为强权的附庸或道具。
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行为已经严重削弱了法制的权威,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一些地方盛行的“摆平”现象,其思想根源就在于信奉权力至上、金钱万能和人情第一,丧失了对法律和规则应有的尊崇。
其次是要加强制度创新。
要按照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原则的要求,对已有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不断推动制度创新。
在我们现存的不少制度中,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的规定,成为社会不公、难以和谐的制度之源。
举例说,某省从2004年开始实行文件审查制度,仅一年多时间,在110件省级红头文件中就有60%的文件因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被修改。
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