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172927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7.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docx

庭审笔录样本民诉法后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

二0一三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

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旁听人数:

审判长: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书:

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被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已到庭,被告未到庭,请决定开庭。

长: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长: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被告及你们的身份情况

原代:

长:

经核对,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闫晓霞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长:

原告在给你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是否清楚?

原:

清楚。

长:

原告对合议庭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

不申请。

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

宣读诉状(略)。

长:

原告有无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原:

没有。

长:

根据原告的起诉,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为:

长:

下面由原告对第一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原:

长:

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

第一个调查重点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

没有。

被:

没有。

长:

下面调查第二个重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长:

将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

原、被告还有无需要法庭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

没有。

被:

没有。

长:

法庭调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开始法庭辩论,因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法庭辩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

没有。

长:

因被告缺席,无法进行当庭调解。

下面进行宣判: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

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长:

原告是否上诉?

原:

不上诉。

长:

如上诉,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五份,并按一审判决书规定的诉讼费数额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长:

现在宣布闭庭。

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

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长:

原告: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

二0一三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

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勾玲

书记员:

闫晓霞

记录如下:

书:

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被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原告,被告均已到庭。

请决定开庭。

长: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长:

原告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原:

长: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一下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委:

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长:

被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被:

长:

被告委托代理人答一下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委:

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长: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

无异议。

长: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

无异议。

长:

经核对,上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闫晓霞担任法庭记录,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被:

听清楚了。

长:

原、被告在给你们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们是否清楚?

原:

清楚。

被:

清楚。

长:

原、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

不申请。

被:

不申请。

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

宣读起诉状(略)。

长:

原告对你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放弃的情况?

原:

没有。

长: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

长:

根据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如下:

需要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被告是否听明白了?

原:

听明白了。

被:

听明白了。

长:

下面由原告对第一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原:

长:

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

第一个调查重点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

没有。

被:

没有。

长:

下面调查第二个重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长:

将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长:

原、被告还有无需要法庭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

没有。

被:

没有。

长:

法庭调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

长: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

长:

原、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

没有。

被:

没有。

长:

法庭辩论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最后陈述?

原:

长:

被告最后陈述?

被:

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当庭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

不同意。

长:

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

当庭调解不成立。

下次开庭时间定于,不再另行通知,现在宣布休庭,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

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长:

原告: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被告: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

二0一三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闫晓霞

记录如下:

书:

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被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报告审判员,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原告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原:

审: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工作单位及代理权限。

原委:

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审:

被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被告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

审:

被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工作单位及代理权限。

被委:

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审: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

没有。

审:

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

没有。

审:

经核对,原、被告及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独任审理,书记员闫晓霞担任法庭记录,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被:

听清楚了。

审:

原、被告在给你们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们是否清楚?

原:

清楚。

被:

清楚。

审:

原、被告对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

不申请。

被:

不申请。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

宣读起诉状(略)。

审:

原告有无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原:

没有。

审:

被告进行答辩。

被:

审:

根据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为:

审:

下面调查第一个焦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审:

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审:

第一个调查重点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

没有。

被:

没有。

审:

下面调查第二个重点问题,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

审:

将证据交被告进行质证。

被:

审:

原、被告还有无需要法庭调查的其它问题?

原:

没有。

被:

没有。

审: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

审: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

审:

原、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

没有。

被:

没有。

审: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

没有。

审:

被告作最后陈述?

被:

没有。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当庭进行调解,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

同意。

被:

不同意。

审:

因被告不同意调解,当庭调解不成立。

现在宣布休庭。

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

请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员:

原告:

书记员:

被告: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

二0一三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淄川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闫晓霞

记录如下:

书:

全体肃静。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原告席就坐,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略)。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报告审判员,原告委托代理人已到庭,被告未到庭,请决定开庭。

审: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原:

审:

原告委托代理人回答姓名、工作单位及代理权限。

原委:

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

审:

经核对,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

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缺席审理。

审: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审:

原告在给你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你是否清楚?

原:

清楚。

审:

原告对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

不申请。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

宣读诉状(略)。

审:

原告有无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原:

没有。

审:

根据原告的起诉,本庭归纳法庭调查重点为:

审:

下面由原告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原:

审:

法庭调查结束。

因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法庭辩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

没有。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进行调解,因被告缺席,无法进行当庭调解。

下面进行宣判: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审:

原告是否上诉?

原:

不上诉。

审:

如上诉,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五份,并按一审判决书规定的诉讼费数额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原:

听清楚了。

审:

现在宣布闭庭。

当事人核对记录并签字。

书:

请审判员退庭。

当事人退庭。

审判员:

原告:

书记员:

审:

传证人到庭。

审:

证人,淄川区法院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应被告的申请,请求你出庭作证,证人请回答一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

证人:

审:

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应根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对国家法律的尊重。

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

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用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回答各方询问;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证人听清楚了吗?

证人:

听清楚了。

审:

原告发问?

原:

证:

审:

被告发问?

被:

证:

审:

证人退庭,庭后签字。

长:

传证人到庭。

长:

证人,淄川区法院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应被告的申请,请求你出庭作证,证人请回答一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

证人:

长:

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应根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对国家法律的尊重。

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

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用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回答各方询问;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证人听清楚了吗?

证人:

听清楚了。

长:

原告发问?

原:

证:

长:

被告发问?

被:

证:

长:

证人退庭,庭后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