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美集团房屋租赁合同1正式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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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美集团房屋租赁合同1正式文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北京宝业恒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北京延庆妫水北街46号(宝业恒基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辛清龙
承租方:
北京物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石景山路3号玉泉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张文中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具有合法使用权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北街金锣湾商业广场地下一层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双方陈述和保证
1.1双方均是根据其成立地或注册地的有关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在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
1.2双方均具有订立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权限和政府批准,并具有充分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每一项义务的能力。
1.3双方认可本方代表已获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权利,本方代表签署的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本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各方均应受本合同及其共同签署的附件的约束。
1.4双方承诺互相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面积、用途
2.1租赁房屋位于北京延庆县妫水北大街原中心市场金锣湾商业广场地下一层(租赁区域除外)及相关设施(含水、电、热冷空调、照明设备、电梯、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施)。
2.2租赁总面积13000万平方米(如合同所附图标)。
具体建筑面积以双方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租赁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和________个楼梯以及公用设施分摊面积。
如甲方实际交付的租赁建筑面积少于本合同约定范围的建筑面积,而不足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的面积的比例超过3%,则乙方有权按实际面积结算房租(计算方法为合同约定的租金除以约定的建筑面积之商乘以实际租赁面积所得结果)。
2.3经营用途:
经营乙方营业执照中超市、商场、餐饮、娱乐服务等项目。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期、续租、终止
3.1租期:
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自2007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1日止。
3.2免租期:
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起至2007年7月1日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的支持。
在免租金期内,甲方与原租赁户之间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租金全额归乙方所有。
3.3优先租赁权。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物业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3.4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5撤离期。
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
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
在撤离期间,乙方不收取租赁费用,并结清厂家、商家全部销货款及一切应付款项。
由乙方于租赁区域内商家所签合同及业务往来引起的所有纠纷与遗留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3.6终止与善后: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因其它原因而终止时,乙方与租赁区域内商户所签租赁合同应同时终止。
乙方应在期满30天内将基本保持原状的房屋清理干净交还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内所有乙方投入并归乙方所有的设备、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的物品,所有未拆走的不动产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第三章费用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_60__万元整。
乙方租赁期满,甲方在乙方交接租赁物后的六天时间内返还乙方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租赁费用
5.1租金数额及附带约定(见下表)
年度
年租金额
递增比例
物业费用
递增比例
第一年(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1日)
3276000
0%
936000
0%
第二年(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1日)
3276000
936000
第三年(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1日)
3276000
936000
第四年(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1日)
3439800
5%
954720
2%
第五年(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1日)
3439800
954720
第六年(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1日)
3439800
954720
第七年(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1日)
3611790
5%
97382
2%
第八年(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1日)
3611790
97382
第九年(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1日)
3611790
97382
第十年(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1日)
3792379.5
5%
99329
2%
第十一年(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1日)
3792379.5
99329
第十二年(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1日)
3792379.5
99329
第十三年(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1日)
3981998.5
5%
101315.
2%
第十四年(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1日)
3981998.5
101315.
第十伍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1日)
3981998.5
101315.
5.1.1乙方在租赁物业内通过自营、联营、代销、零售、批发、扣点、转租经营等各种经营方式产生的销售收入总额。
转租收入按毛利折算销售收入。
商场起租租金采取按每季度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个季度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租金。
★季租金=年保底租金总额÷4个月
★物业费用=年物业费用÷12个月
5.1.2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应同时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
5.1.3合同中明确乙方进驻所有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以乙方正式交接之日起起算(见支付费用明细清单),乙方进驻前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解决,详见费用交接清单
5.2租赁费用支付方式:
5.2.1租赁费用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使用费。
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月支付。
乙方于每季末提前____日向甲方缴纳下季度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10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5.2.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除按应付金额款项承担银行利息外,每逾期一日加收当年度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支付超过两个月,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六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用暂定为0.20元/M/2日,不含水、电、物业费用整体费用办法详见双方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
第七条:
水电空调费用
7.1租赁期间,乙方用水、电费按延庆县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费,水、电费用除按乙方单独安装的计量表计费外,还应与广场其他租赁单位根据用量及使用面积比例分摊相应的损耗。
乙方所交费用包含乙方所使用部分的供暖、制冷、电梯、货梯、照明、水及公共部分的水、电、制冷、保洁等费用及相关损耗的费用及相关设施的维修费用。
费用交纳期限应按甲方统一规定缴纳。
乙方按时交费则可正常使用,否则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交费不及时等原因影响乙方使用,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因意外事故造成停水、停电或供水、供电部门检修出现的临时停水、停电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7.2中央空调使用费,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等所有费用。
空调暖气由热力公司提供,根据实际用量和热力公司开票金额甲方按广场内各租赁物业单位所占面积比例分摊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供暖费、制冷费、电费、电梯、货梯、维修费分摊管理办法由甲方和乙方签订协议后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税费
8.1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负责交纳房产租赁税费。
8.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支付其在房屋内从事经营管理业所交纳的与经营直接相关税项。
8.3对于其他税费,双方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承担部分。
第九条:
保险
9.1本合同范围内属于甲方所有权的财产,由甲方负责向保险机构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属于乙方所有权的财产,由乙方向保险机构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已对乙方经营财产保险,则乙方给予甲方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
第四章房屋交付、使用和维修
第十条:
房屋交付条件
10.1甲方提交合法的、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尽可能将本合同所涉及租赁物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到甲方名下,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相关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均符合验收合格及使用标准。
10.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合法性,保证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的所有权不存在瑕疵,也不存在其他与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有关的未偿债务,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赔偿。
10.3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__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各楼层的配电柜,由乙方独立控制。
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自动扶梯的用电仅包括一层楼至三层楼自动扶梯(共部,商场内货梯共用设施部分乙方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担部分费用)。
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10.4甲方将场地租赁给乙方,乙方应对本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内的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共用设备不在该范围内)。
10.5有关消防方面
10.5.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商业经营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物。
10.5.2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协助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
10.5.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合同确定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部门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6有关自动扶梯、通道、门头
10.6.1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自动扶梯台,保证自动扶梯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
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0.6.2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费用,并按规定年检,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妥善维修保养,使自动扶梯能正常使用或通过年检。
10.7有关中央空调
10.7.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乙方根据经营需要经营需要制定并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中央空调每天的开机时间以乙方经营需要为准。
空调质量为:
空调开启后,商场内温度为23℃-28℃间。
冬季供暖以当地供气单位确定时间为准,春夏季使冷气以乙方确定时间为准。
10.7.2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因维修保养不当,致使中央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的,影响乙方正常营业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8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10.8.1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租赁物进行维修保养并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进行年检,承担范围内费用,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10.8.2本租赁物出现异常时(停电、停水、消防隐患),甲方应在15分钟内派人到现场及时予以修复。
确属不能当场维修的,应在采取适当措施,不影响乙方营业的前提下,在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物业管理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方垫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一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扣款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发票、收据。
10.9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提供乙方派驻项目人员的临时筹备上班办公场所,乙方开始各项准备工作。
10.102007年月日为租赁物交付日,物业交付双方指派专人对清单交接,经双方核对在交接清单明细上签字确认,双方交接明细各自存档二份留档备查。
10.1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使用权归属乙方。
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其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一并交付给乙方。
若甲方延迟交付,乙方可视甲方实际交付情况顺延起租日.
10.12甲方交付的租赁标的物为现状及现有设备,如乙方认为不能满足乙方经营要求需改进增加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商场进行调整、改进及重新设计、装修、装潢、招商,出租经营等。
10.13乙方对租赁物的设计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相关手续审批,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装饰、装潢、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已有的消防、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给其他单位、个人。
10.15租赁物的管理维护,租赁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租赁极其附着物、设施、设备等按正常要求进行保养、维修、检测并承担相应的保养、维修、检测费用。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及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及物业管理范围详见《物业管理协议》。
10.16房屋交接验收时,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双方设施、设备清单,作为补充协议。
10.17字号的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经营应注册新的商业经营公司。
10.18广告位的使用,甲方在租赁物业的建筑物屋顶、租赁物业的外立面墙、橱窗或者在租赁物业外其他适合制作室外广告的区域(包括停车场)制作的广告位为收费广告,可优先、优惠供整个租赁区域内商家使用,具体使用方法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法经营,并协助乙方解决工商税务、消防、质检、公安、环卫、劳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办理各项证照及装修、消防、治安等各种许可,费用由乙方自理。
11.2甲方在保证乙方经营独立性的前提下,可向乙方推荐知名品牌。
有权要求乙方在对外招商和从事经营过程中不得对甲方进行名誉损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乙方自愿选择对存放在商场内或仓库内的商品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硬件的装修改造、设计工作给予监督、检查,制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当行为。
11.5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11.6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
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11.7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它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
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8租赁期内,因正常使用造成租赁区域内附属设备设施因达到使用年限(时间)而报废,不能正常使用的。
甲方有义务予以更换并承担费用。
11.9甲方保证所提供得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他人的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
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做出有碍乙方营业的行为。
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0有权监督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便变更用途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12.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逾期十日的,每天按所欠费用的万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逾期超过三个月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3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主要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内的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
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
12.4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用于商业的经营出租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场内的展台、柜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乙方不因该经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
12.5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
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12.6乙方对租赁物业场地的经营具有独立自主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经营。
12.7有权要求甲方如期交付租赁物并保证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承租人有权要求甲方协调乙方与本合同租赁物之外的其他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协调乙方与本合同租赁物之外的其他经营者之间有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费用负担。
12.8甲方免费提供户外墙体供乙方悬挂促销布标,但安装固定的广告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城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总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
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对方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整。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坏而无法履约时,免除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赁费用总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本合同任何附件和双方以后就合同达成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得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目录
附件一:
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
附件二:
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租赁房屋结构图。
附件三:
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附件四:
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
附件五: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年检合格证明。
附件六:
自动扶梯当年的验收合格证。
附件七: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签约委托书。
附件八:
店招位置图。
附件九:
消防工程竣工图。
附件十:
电路工程图。
附件十一:
给排水系统图。
附件十二:
房屋内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图纸。
附件十三:
抽排烟设备系统图,维护操作使用图纸。
附件十四:
租赁年限、租金数额、及附带约定。
附件十五:
甲方前期收取费用交接清单明细表。
附件十六:
办公设备交接清单明细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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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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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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