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机场站坪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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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机场站坪监理细则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唐山机场停机坪扩建项目
1.1.2工程地点:
河北唐山机场
1.1.3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道面工程:
1)平面尺寸
停机坪南北方向长180m,东西方向长130m,本期建设站坪按三个机位进行设计
道面面积约23400㎡。
2)道面结构
停机坪及联络道采用水泥混凝土道面结构.
道面混凝土层厚350mm,设计抗折强度为5.0MPa,下设两层300mm厚的水泥碎石基础;道肩混凝土面层厚150mm,设计抗折强度为4.5MPa,下设一层200mm厚的水泥碎石基础。
水泥碎石上基层7天饱水抗压强度不小于4MPa,水泥碎石基层的密实度应不小于98%。
3)道面接缝
站坪:
纵向施工缝均采用企口加拉杆型接缝,其他均为企口缝,两端自由板边三条横缝为传力杆假缝,造价人才网其他横向缩缝采用假缝。
新建联络滑行道:
滑行道纵缝均采用企口加拉杆型接缝,道面横向缩缝均采用假缝;滑行道与跑道,站坪相接处因板块不对缝,则采用边缘钢筋型胀缝。
道肩和防吹坪:
纵横向施工缝采用平缝,横向缩缝采用假缝;考虑到当地夏季的气候韵条件,道肩每隔12米设一平胀缝,防吹坪每隔16米设一平胀缝
4)其它
在有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部位的道面板块增设钢筋网,如地下管,沟穿越道面处等。
道面配筋采用双层钢筋网,钢筋直径ø8,间距20cm,采用一级钢筋。
1.2编制依据
1.2.1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民航总局、当地政府颂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机场基建工程部下发的规定及管理办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2)招标文件
(3)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4)国家、民航现行的机场场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常用的规范、标准、规程如下:
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0)
2)《民用机场飞行区水泥砼道面层施工技术规范》(MHJ5006-2002)
3)《民航机场飞行区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MHJ5006-2002)
4)《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规范》(MHJ5014-2002)
5)《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29号
6)《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H5007-2000;
7)《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9)《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1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5)
11)《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1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14)《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
1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2-96
1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
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8)《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1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唐山机场停机坪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6)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的合同文件
(7)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8)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合同文件
2施工测量
2.1一般规定
2.1.1机场场道工程的施工测量,依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测量成果和施工设计图进行。
2.1.2施工测量前,承包单位对所提供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和验收,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部复测,经复测和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论坛方能作为施工测量的依据。
2.1.3复测验收后,所有的测量标志,均由承包单位接管,并妥善保存。
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将所有测量资料(含竣工测量资料)、图纸和计算成果,按工程项目分类装订,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附件。
2.2施工测量控制要求
2.2.1施工测量控制点的埋设,应根据施工需要而定。
埋设位置应通视良好,便于施工。
主控标石应不影响飞行安全,且能长期保存,可设在跑道两端中心延长线上,距跑道端部安全区边线以外2O0米处各埋设1~2个永久主控标石。
2.2.2施工测量控制点标石,除图根点可采用临时标志外,应采用永久性的水泥混凝土标石,标石的顶面不小于15cm×15cm,底面25cm×25cm;埋设深度应不小于8Ocm,埋设高度应高出完工后场地标高5~10cm。
2.2.3平面定位与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定位与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可利用经过复测和验收后的测量成果进行。
(2)各项工程的控制网施测,必须引用二处以上的施工控制标石,并应闭合,以免错误。
其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2.2.4如主控网点经复测后损坏严重,或利用已有的测绘图纸,而未布设全测区控制网,则前者由测绘单位负责补设,后者由承包单位按测量精度要求重新布设,并将飞行区各项工程地段联成整体平面首级控制。
2.3测量精度要求
2.3.1平面测量:
(1)施工控制网点的测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5OO26-93《工程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测量的各项规定,其测量精度要求如下:
--导线长度2.4km
--平均边长0.25km
--测角中误差8”
--测距中误差15mm
--测距相对中误差≤1/14000
--方位角闭合差16”√n为测站数)
--相对闭合差≤1/10000
(2)施工放线定位测量的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中三级导线测量的各项规定,其测量精度要求如下:
--导线长度1.2km
--平均边长0.1km
--测角中误差12”
--测距中误差15mm
--测距相对中误测≤1/7000
--方位角闭合差上24”√n(n为测站数)
--相对闭合差≤1/5000
2.3.2高程测量:
(1)施工控制网点的高程测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中二等水准的规定,其精度要求如下:
--每km高程中误差±2mm
--闭合差4 √L(L为公里数)
(2)高程定位测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中三等水准的规定,其精度要求如下:
每km高程中误差土6mm;闭合差12√L(L为公里数)
(3)各施工点的高程精度用水平仪直接后视控制桩检测,不得两次转点引测,道面排水构筑物工程高程误差不大于±2mm;土方高程误差不大于±10mm;基层高程误差不大于±4mm。
(详见测量规范)
2.4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2.4.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4.2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测量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施工,并将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2.4.3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基槽验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2.4.4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3土(石)方工程
3.1施工技术要求
3.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场区的高程进行测量,特别是与旧道面相接处的高程进行测量,如果实测高程与施工图设计高程相差较大,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道面分块高程进行设计调整。
3.1.2施工前和施工中应合理布置施工区域内的临时排水系统,并注意与现有水系和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以免被雨水浸泡,严重妨碍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3.1.3土方开挖以前,应按土方运距最短及土方在下一步施工中的不同用途,对所挖土方做好调配,减少重复搬运。
3.1.4填方土应从低处填筑,对原地面应事先进行平整、压实,达到密实度要求后方可进行填方施工;填方土一般选用同类土壤,不可将不同类型土壤混填,至少应做到同一区域各层填土用同一类土。
3.1.5填方用土一定要保证质量,土基区不得夹有草根、树根和植物土等杂物;土面区不得含有草丛和树根等杂物。
3.1.6每层填土的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2%的状态下进行。
过干时应均匀洒水,碾压应按从边到中,先轻后重的作业顺序。
碾压主轮适当重叠,两次轮迹应重叠15厘米,作业段接茬处,主轮的重叠范围应不小于5米,行驶速度头两遍应控制在1.5~1.7公里/小时为宜,以后宜采用2.0~2.5公里/小时。
碾压前应采用平地机或铲运机、推土机刮平,以提高压实的均匀性。
振动碾应先静压一遍后再振动压实。
碾压遍数一般为8~12遍。
3.1.7施工处理后的土方,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雨季施工时,每日收工前应将已填土方平整压实,防止表面积水或雨水渗入。
3.1.8密实度检验方法采用环刀法、灌砂法或水袋法。
每层所取样品按试验规程要求执行,每层取样点应具代表性,具体位置由质检人员随机选取。
3.1.9竣工高程的偏差,不得导致坡向与设计坡向相反,不得出现倒坡或封闭洼地。
3.1.10土(石)方工程各分层密实度、土基竣工高程和平整度的检验记录,均应作为检验区段报验申请表的附件。
3.1.11土方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详见表3-1、表3-2、表3-3。
表3-1土(石)方密实度要求
工程部位
土基顶面或土面以下深度(cm)
密实度(%)
土基区
填方
0~-100
98
-100~-400
95
-400以下
93
挖方及零填
0~-40
98
土面区
填方
跑道端安全区
升降带平整区
0~-80
85
>-80
83
其它土面区
0~>-∞
80
挖方及零填
跑道端安全区
升降带平整区
0~-30
85
其它土面区
0~-20
80
注:
以上密实度指标为重型击实试验指标。
表3-2竣工高程和几何尺寸等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项目
频数
检测方法
标准值
土基
每层1000m21点
灌砂法或水袋法
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跑道端安全区
升降带平整区
每层1000m21点
灌砂法或水袋法
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其它土面区
每层2000m21点
环刀法、灌砂法或水袋法
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坑、沟、糖等处理
每层≤500m21点
环刀法、灌砂法或水袋法
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表3-3土基及土面区平整度极高程检测要求
项目
频数
检测方法
标准值(mm)
土基
高程
10m╳10m方格网控制
水准仪
+10、-20
平整度
每层1000m21点
三米直尺,以等边三尺法
每尺中最大值的平均值
≤20
跑道端安全区
升降带平整区
高程
20m╳20m方格网控制
水准仪
+30
平整度
每层2000m21点
三米直尺,以等边三尺法
每尺中最大值的平均值
≤50
其它土面区
高程
20m╳20m方格网控制
水准仪
+50
平整度
每层5000m21点
三米直尺,以等边三尺法
每尺中最大值的平均值
≤50
3.2土基土标准试验项目
3.2.1土基开工前,应完成下表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试验
开工前完成试验项目表
试验项目
试验目的
仪器与试验方法
含水量
确定土基的原始含水量
烘干法、酒精法、核密度仪法
颗粒分析
确定土的名称与分类
晒分法、比重计法或仪液管法
塑限、液限
确定土的塑性指数IP或稠度
联合测定法
土的密度试验
确定最大容许含水量
比重瓶法
土的相对密度试验
根据含水量确定密度修正
击实试验
确定土基土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
重型击实实验法(干法试验)
有机质及宜溶盐含量试验
确定土基土的性质
3.2.2土基施工质量控制现场检测项目
土基土石方施工质量控制现场检测项目见下表。
这些项目是要求承包人必检项目,特别是压实度是保证每一层填土压实质量的主要检测指标,承包人自检后还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与确认,否则不得进行下一层填土的施工。
土基土方施工现场检测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数量
检测方法
质量标准
允许误差(mm)
质量要求
压实度(%)
每2000㎡每压实层4处
密度法
/
不小于规定值
松铺土原始含水量(%)
每一施工作业段,每一层检查3个断面9点
烘干法、酒精法或核密度仪法
/
接近最佳含水量方可碾压
松铺土层厚度(㎝)
每一施工作业段,每一层检查3个断面9点
用尺、钢钎丈量
±30
/
分层压实厚度(㎝)
每一施工作业段,每一层检查3个断面9点
水准仪超平
≤20
/
4基础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原材料已报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以下简称:
水稳层)施工。
4.1.2水稳层配合比已报批。
4.1.3在雨季施工水稳层时,应特别注意气候变化,勿使水稳层
混合料遭雨淋。
降雨时应停止施工,但已经摊铺水稳层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
4.2原材料
4.2.1水泥
基层所用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3h以上水泥的终凝时间大6h时。
4.2.2碎石
规格为0~4.75,4.75-31.5毫米两级配,压碎值不大于30%,小于0.075毫米粒径不得超过5%,细料无塑性指标时,小于0.075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
碎石颗粒组成范围见表4-1。
碎石颗粒组成范围表4-1
方筛直径
(mm)
0.075
0.6
2.36
4.75
9.5
19.0
26.5
31.5
通过白分比
(按重量计)
0~7
8~22
17~35
29~49
47~67
72~89
90~100
100
4.2.3水
拌和基层混合料及养护用水,一般人、蓄可饮用的水均可使用。
4.2.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压实标准采用重型击实法试验成果,压实度要求不小于0.98,其7天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
4.3配比设计
4.3.1水稳层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的质量和基层的设计抗压强度要求由试验确定,其组成设计方法可参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执行。
4.3.2水稳层正式施工前均应进行试验段施工,试验段完成后,认真总结编写《试验段总结报告》并请监理审定批准后方可进行大规模施工,以确定必要的施工参数。
5.3.3道面下基槽地基处理施工以及道面下排水沟、消防管线、等隐蔽工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水泥稳定碎石的摊铺施工。
基层施工前按道面分块图推算地基顶面设计高程,并对比实测地基顶面高程,两者相差超过2cm时,采取以下措施对地基顶面高程进行修正:
(1)将超高部分铲除,并重新碾压平整;
(2)高程不足部分用级配碎石(粒径小于4cm)回填,并重新碾压回填。
4.4拌和、运输
4.4.1水泥稳定碎石宜采用稳定土拌和机或砼强制式搅拌机,至颜色拌和均匀为止。
若采用连续式拌和机,混合料不宜超过轴顶,拌和时间应通过试拌以混合料搅拌均匀为准。
配料计量应由试验专业人员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整,每台班校正1~2次,以确保施工配合比的准确性。
4.4.2一般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应注意卸料时落距不应大于1.5米。
4.5摊铺、整型、碾压
4.5.1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摊铺机摊铺,摊铺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可根据试铺取得的压实系数来确定混合料基层虚铺厚度,然后按砼板块方格网钉桩进行摊铺,底层采用基准线,基层采用平衡梁(或其它方式)控制高程横纵坡。
4.5.2摊铺整型到一定面积后,即可进行碾压。
碾压分为初压和终压,初压采用15t振动压路机终压采用的机械25t自行式振动压路机,碾压应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慢后快、自两边向中间逐渐碾压。
碾压时可用25吨自行式振动压路机静压1~2遍以后,局部不平整处再次整型。
然后用振动碾碾压一遍,碾压后再进行两次局部整型(每次局部平整,宜采用三米直尺控制平整度)。
一般需碾压6~8遍,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以采用1.5~1.7km/h速度为宜,以后用2.0~2.5km/h速度,边缘两侧应多压2~3遍。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碾压的作业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基层表面不受破坏。
4.5.3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碎石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补洒少量的水。
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挖除换填新拌混合料,遇麻面和低洼处时,随时撒些细料整平压光,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4.5.4水泥稳定碎石施工作业时,对高程应严格控制,当终凝和达到一定强度后,过低难以修补,过高无法支立模板,挖除困难。
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对测量、平整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势必即影响工程质量,又影响施工进度。
4.5.5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宜24小时连续作业,即边摊铺、整型,边碾压成活,以尽量减少接头,每次连续作业段长度宜不小于100延米。
不得已中断时,必须做好接茬部位的施工。
混合料尽可能缩短从加水拌和至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延迟时间不应超过2h。
宜在水泥初凝前并应在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碾压,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如气温升高(或低),应以施工现场实际终凝时间(不能以标准温度测定的终凝时间)为准,减少(或适当延长)作业时间。
4.5.6水泥稳定碎石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
4.5.7控制施工配合比,每天要测两次材料含水量,并严格控制材料剂量。
4.5.8要保证最后到现场的混合料级配良好。
颜色均匀和含水量合适。
4.6接缝
4.6.1终凝时间以内的接缝,两作业段的搭接部分,应采用对接形式。
前一段整平碾压时,留5~8米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将前段留下未压部分,一起再进行碾压。
4.6.2对于从拌和到碾压成型超过终凝时间的接缝,接缝部位应垂直切齐,余料应装车运回料场。
再开工时,接头部位应洒水湿润,同时应撒水泥。
对于水泥稳定混合料超过终凝时间的必须清除。
4.6.3基层施工缝留设,应与下基层施工缝错开一块道面砼板的位置。
4.7抽查试验
4.7.1在静压施工前,施管人员应及时通知监理进行见证取样取混合料样。
试验人员应按规定数量,在不同部位分别取水泥稳定混合料,以便分别单独制作无侧限抗压试件,并记录取样点桩号。
严禁将不同部位的水泥稳定混合料掺和后分别制作试件。
4.7.2在碾压到设计密实度时,应按规定频度自检密实度(样坑待监理人员复检,24小时后施工单位应派专人掏净坑中杂物,洒水湿润坑壁,然后用新拌混合料分三层夯实到规定的密实度,并整平表面)。
4.8养护
碾压成活后,应经常洒水养护保持湿润,养护期不得少于7天,当平均气温低于20℃时,应适当延长养护期。
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4.9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质量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
4.9.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原材料的试验项目,见表4-2。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原材料的试验项目表表4-2
试验项目
目的
频度
仪器和试验方法
含水量
确定碎石、石屑等集料原始含水量
每天使用前测两个样品
烘干法、抄干法、含水量快速测定仪
压碎值
评定碎石的抗压碎能力(≤30%)
石料使用前测2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2000m3测不少于2个样品
集料压碎值试验
相对密度
评定粒料质量,计算固体体积率
网篮法或容积1000ml以上比重瓶法
颗粒分析
确定碎石、石屑粉集料级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定材料配合比
筛洗法
4.9.2水泥稳定碎石质量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见表4-3。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质量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表表4-3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标准
水泥剂量
±1%
以重量计每1000m2至少检查一点
碎石、石屑含量
±3%
同上
压实度
≥0.98
用灌砂法检查,每1000m2不少于2点
厚度
+10,-20mm
钻孔或挖坑检查,每2000m2不少于2点
宽度
不小于设计宽度
用钢尺丈量每40m检查一处
平整度
﹤8mm
用3m直尺检查,每2000m2不少于3处,每处连量3次,取最大值
高程
+10,-20mm
用水平仪测量,每10m测一断面,测点间距不大于10m
抗压强度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压实标准采用重型击实法试验成果,压实度不小于0.98,其7天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
每1000m2取一组,每组试件不少于6个
外观检查
无波浪和明显的轮迹(≤5mm),表面平整坚实、稳定,无起皮、弹簧现象,颜色一致
5水泥混凝土道面工程
5.1施工准备
5.1.1水泥混凝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单位批准,方可开工。
5.1.2施工前应解决水电供应、交通道路、混凝土搅拌和材料堆放场地、试验室和仓库等,并完善消防等设施。
5.1.3施工前要准备充足的材料。
水泥、细集料(砂)、粗集料(碎石)、外加剂、水和钢筋等材料进场时,应分别对其品种质量、规格及数量进行检查验收。
对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混凝土道面原材料,施工单位应按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要求对其进行见证试,具体要求详见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5.1.4对水泥混凝土作业所需的各类机具、仪器和设备等应配备完善。
对检测、试验和计量的仪器和设备,使用前应经有资质的计量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5确定水泥混凝土配合比。
首先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之后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优化和选择。
此项工作要求先于其他准备工作,配合比经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5.1.6施工单位应对平面高程控制点(网)进行复查校核,保证施工原点符合测点精度要求。
5.1.7基础(含找平层)及相关专业的隐蔽工程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批准,方可进行水泥混凝土道面面层施工。
5.2原材料
5.2.1水泥
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的道路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对水泥的物理性能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对水泥的特殊要求,水泥熟料中的5—Cao含量不小于1.5%,C3A不小于8%,C4AF应大于13%。
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不宜大于3%,水泥中碱含量应低于0.6%。
水泥的其他质量标准应符合《道路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有关规定。
进场每批水泥的出厂合证及化验报表应送监理单位一份,不同批、不同种进场水泥严禁混合使用。
散装水泥运输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为保证水泥砼道面质量,水泥供货合同签订前采购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
5.2.2粗集料(碎石、砂)
砂:
宜采用细度模数为2.60-3.00的中粗河砂。
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2%,含泥量超过规定时应冲洗。
应委托有资格的试验单位,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中的岩相法对每种料源测定其碱活性,有碱活性的砂不得使用。
碎石:
最大粒径为31.5mm。
应委托有资格的试验单位,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