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第8课教学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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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第8课教学设计
课时教学设计(教案)
课程
职业道德及法律
班级
1405、6、7
授课教师
章节内容
第8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
计划学时
2
教学目标
知识
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理解法律程序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
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认识证据在维护合法权益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技能
通过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基本程序的学习,引导学生明确法律程序的内涵,理解法律程序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从而帮助学生增强程序正义观念。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在学习及生活的实践中,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主动将程序正义意识落实在行动上,学会按照法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在遇到不法侵害时,知道遵循法定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增强证据意识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联系实际说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及注意事项。
学情分析
中职学生由于年龄原因导致生活经验不足、认知能力有待提高,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某些学生往往采取不理智、不合法的方式,从而导致令人痛心的后果。
从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养成角度来看,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帮助学生树立程序正义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教育意义。
此外,从理论理解的角度来看,程序法比较实体法而言要抽象,青少年对于法律程序问题的认识也需要有效提高。
学生对于本节课中的一些概念,如证据、维权等有一定的了解,因此,对本节课知识的学习具备一些基本的感性认识基础,但他们对这些内容的理解普遍比较肤浅,还存在着一些认识方面的错误,这也可能对本节课知识的接受造成障碍。
因此,在教学中,要努力利用学生已有的感性认识经验,促使学生的认识在原有的感性经验的基础上顺利地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学生认识中存在的误区,及时加以纠正,使学生的认识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教学
重难点
重点
增强程序正义观念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增强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难点
增强程序正义观念
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资源
多媒体
教学过程
从“讲、练、考、评、拓”5个环节具体设计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过程,以及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和使用媒体资源情况。
一、崇尚程序正义
【创境激趣】
教师用多媒体课件出示三个不同诉讼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认真阅读并设置问题,让学生边阅读边思考,据此导入新课。
案例1故意抢劫杀人,徐某被判死刑
徐某于2007年流窜至某市,采取刀刺、殴打威胁等手段抢劫过路行人,作案9起,案值一万五千余元。
7月30日深夜,徐某在宁夏路持刀抢劫行人张某,抢劫中,徐某持刀向张某腹部猛刺一刀,致使张某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出动警力,经过侦查,将四处藏匿的徐某抓捕归案,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徐某故意抢劫杀人,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徐某死刑。
案例2邻居纠纷,法官断案
家住某市市北区镇江路干休所的王某和刘某是楼上楼下的老邻居,因为琐事两家起了争执,王某只要见到刘某就破口大骂,还在干休所范围内散布刘某的谣言。
刘某不堪其扰、总觉得人们在背后指点自己,因而精神抑郁,健康状况受到极大影响,刘某多次劝说无效后将王某起诉到市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侵犯刘某名誉权事实清楚,要求王某向刘某赔礼道歉,并在干休所范围内消除影响。
案例3乱刻乱画该谁处罚?
济南历下区游客胡某在游览曲阜孔庙时,用水果刀在古建筑物上刻下:
“胡某到此一游”,致使古建筑表皮严重污损。
曲阜市文物局对胡某做出罚款200元,并赔偿寺庙损失的处罚决定。
胡某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自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予以承认,但认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物保护机构只行使文物管理权,行使文物处罚权的则是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因而曲阜市文物局无权做出处罚决定,并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胡某的起诉理由,判决撤消了曲阜市文物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设置问题>
1.什么是诉讼?
2.上述三个案例分别属于何种诉讼?
3.它们的涉案范围有何不同?
学生逐个阅读案例,观察体味、思考,由案例进入诉讼知识的学习。
【引思明理】
教师结合案例引导学生思考,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归纳比较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内涵。
层层推进,深入探究,及时拓展诉讼的不同涉案范围,帮助学生知道不同的纠纷要打不同的官司。
一、崇尚程序正义
(一)诉讼的基本程序
1.诉讼的内涵及种类
学生认真听讲,阅读教材,交流研讨案例,进行思维整合,解决诉讼内涵及种类问题。
教师一案多用,使用多媒体课件再次向学生出示“案例1”,及学生共同分析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程序,重点分析在案件中各司法机关不同的司法行为,以此帮助学生体会司法程序的严格,共同总结刑事诉讼的一般法律程序。
<设置问题>
1.哪些国家机关介入案件?
它们都履行什么职权?
2.该案件从立案到审判都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学生分组交流研讨,自主合作,探究问题。
通过“案例1”中设置的两个问题,解决以下教学内容:
2.刑事诉讼程序
由问题1,通过不同司法机关在案件中依法履行的不同职权体现,初步向学生说明诉讼程序的严明。
该案例属于公诉案,也可以补充说明自诉案及公诉案的不同,帮助学生开拓视野,加强学生对法律程序的认识。
由问题2,观察刑事诉讼从立案到最终审判的全过程,详细分析刑事诉讼的程序,师生共同体会程序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
设计刑事诉讼基本程序图,以直观图像的形式,用课件展现给学生,帮助学生形象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
在把握诉讼程序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案例2”及“案例3”,以表格形式,对比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以便突出本节教学重点,强调法律程序的严格,引导学生思考程序正义及司法公正的内在关联,以此转入第二个教学内容的学习。
3.民事诉讼程序
4.行政诉讼程序
<设置问题>
1.为什么每一种诉讼都必须经过这些法定程序?
2.你认为这些法定程序是否有利于判决结果的公正?
学生结合案例,对照诉讼程序图表,分组讨论,交流研讨。
因本节课学习的主题是让学生增强程序正义观念意识,因而在上述学习中,注意有重点地帮助学生了解、认识三大诉讼的法定程序并体会程序的公正性,为达到此意图,在教学中设置“交流研讨”环节,通过这个环节的设置使学生理解诉讼程序的公平及正义。
一案多用,充分发挥案例的教学使用价值,教师用多媒体课件再次出示“案例3”,从程序公正角度巧妙设置问题,在教学中,通过问题的引导,引发学生思考。
对照分析诉讼程序,讲解实体公正的标准,以此加深学生对司法程序公正的形象理解并给予有针对性的重点分析。
<设置问题>
1.案中胡某的行为明明违法了,为什么人民法院却判决他胜诉?
2.你认为人民法院判胡某胜诉合法吗?
这体现了什么?
学生在教师引领下,再次交流研讨、分析案例,结合课件的演示,形象理解程序公正、司法公正的深刻内涵。
所设置问题需要学生在观察案例,学习诉讼基本程序基础上,深入思考,找到答案。
教师可予以讲解并补充介绍实体公正及实体公正的含义,让学生真正懂得司法公正的法律意义。
(二)确保司法程序公正
1.司法公正、程序公正的含义
2.判断程序公正的基本原则
教师用课件展示宋鱼水法官资料及工作图片,从司法者角度引申升华司法公正的现实社会意义,进入增强程序正义观念的学习。
学生结合课件材料,交流研讨,加深对司法公正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3.确保司法公正,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这部分内容理论性较强,学生难以理解。
教学中可以再次利用教学案例,让学生讨论分析案例审判结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影响,帮助理解司法公正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这样既让学生动起来,又使学生在动中提高了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
一并引出本节课第三个问题“增强程序正义观念”的学习。
多媒体课件回顾诉讼程序的图表,设置问题,引导学生谈对诉讼程序正义的认识。
<设置问题>
1.为什么要制定和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
2.你认为国家司法机关应该如何维护公平正义?
(三)增强程序正义观念
1.法律程序的内涵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3.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教师结合教材第94页互动在线栏目内容,让学生分组探究,在讨论、解决设置问题的基础上、揭示程序正义保障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具体体现之一。
并做主题升华:
法律规定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以程序正义保障司法公正,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要做到程序正义,需要每一个公民增强程序正义观念。
并借用古老的法律格言: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再次紧扣教学主题,培养学生程序正义观念。
学生交流研讨、体悟理解。
[课堂小结]
诉讼的内涵及种类
诉讼的基本程序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崇行政诉讼程序
尚司法公正及程序正义的含义
程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判断程序公正的基本原则
序确保司法公正的意义
正法律程序的内涵
义增强程序正义观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教师以知识体系图的板书形式,引导学生就本节课内容进行总结,帮助学生理顺知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在总结时,注意突出教学重点和难点,以便学生巩固相关法律知识,深化程序正义法律意识。
学生参及小结,实现对知识的再掌握,从而提高课堂学习效果。
【体验导行】
[课堂练习]
运用“蓝极速网吧纵火案”进行课堂练习,利用案例强化认识,渗透德育教育,进行能力升华。
最轻率的报复,最沉痛的代价
家在北京的初中生宋某(14岁)、张某(13岁)因两周前及“蓝极速”网吧的服务员发生纠纷,起意报复,在火灾现场附近的加油站购买1.8升汽油,于2002年6月16日凌晨纵火,造成了2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6月18日,警方将两名涉嫌纵火的初中学生抓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8月27日对“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
因嫌疑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
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某(男,14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男,13岁)因不满14周岁,未追究刑事责任,已于2002年6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设置问题>
1.本案属于何种诉讼?
案件的起因是什么?
2.案中宋某、张某分别会受到何种处罚?
3.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决?
依据是什么?
4.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你会选择什么解决方式?
学生学以致用,结合本结课所学知识分组交流讨论、分析案例,深入思考,强化守法意识。
教师紧密结合学生实际,选用一组感人材料,创设情境,以母爱拨动学生心弦,以情感开启青少年良知,从而渗透德育主题,加强对学生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制宣传教育。
材料:
人生最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人生最苦莫过于“子债母偿”,当一个年迈苍苍的母亲看着街头巷尾的通缉令上儿子那划着大叉的照片,此时此刻她的心必定是滴着血的;当死神的子弹射穿了年轻儿子的头颅,此时的母亲又经历着怎样的肝肠寸断?
当已近崩溃的老母带着忏悔的泪水跪倒在儿子一手炮制惨案的受害人家属面前,简单的“痛苦”二字已是轻描淡写的描述。
我们无语,惟愿天下母亲不再受此熬煎……
学生通过实践性作业,分层次巩固知识,提高认识。
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创境激趣】
案例:
林新松和林新木系同胞兄弟,2004年两人的父亲因病住院,两人约定住院费2.8万元由两个人平均承担。
但是因为林新松一时手紧,就请林新木先垫付自己应付的那一半。
林新木垫付了住院费并要求林新松出具了借条一张。
后林新木要求林新松给付此1.4万元的欠款,但是林新松拒绝给付,于是林新木将林新松诉至人民法院。
在庭审当中,林新松认可其出具的欠条,但另提交了一张林新木书写的收据,该收据上写明“第一次6000元,第二次8000元,共计14000元”。
林新松称,此证据证明其已将欠款全部还清。
但林新木对收据上的签名不予认可,并提出进行笔迹鉴定,但人民法院向鉴定部门咨询后,鉴定部门答复称该笔迹由于当地技术所限无法鉴定。
最后,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收据可以认定林新松已经偿还了1.4万元,于是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林新木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认为依据原告出具的欠条,被告理应偿还欠款。
因被告提供的载有原告姓名的收据指向不明,该证据反映不出其及欠条之间的关联性,且原告否认该收据的真实性,故该收据不能及欠条的证据效力相对抗,被告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而被告除了该收据外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其所欠原告的1.4万元借款,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最后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欠款1.4万元。
老师提出问题:
你知道上述案例中林新木行使的是公民的哪项权利吗?
学生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导入新课。
【引思明理】
老师:
上述案例中林新木行使的是公民的诉讼权利,那么,公民的这项权利主要有哪些种类?
林新木行使的是公民基本诉讼权利中的哪一项呢?
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老师提出的问题,并派代表在全班发言。
师生一起总结公民诉讼权利的主要种类: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3)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老师:
如果林新木手中没有那张欠条,诉讼结果将会怎样?
这给我们什么警示?
你还有类似的由于缺乏证据而有理说不清的事例吗?
学生自由发言,老师参及讨论,引导学生得出结论,进入本节课第二个问题。
2.增强证据意识
案例1:
2005年2月,范某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要求及其妻子张某离婚,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借据,要求张某对于该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借据的内容为“2004年4月9日,因家中盖房特向某某借钱20000元”,落款人为范某的妻子张某。
对此,张某在庭审的过程中对于欠条的数额提出异议,称只借过2000元。
主审法官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该借据有涂改的痕迹,但是范某并不承认涂改。
后经张某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欠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鉴定结论为:
欠条上最后的 “0”是后加的,跟张某的笔迹不符。
在鉴定结论面前,范某承认了伪造证据的事实。
于是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
案例2:
2007年6月,原告张某家人及被告陈某家人因客车载客事故为追索医疗费发生纠纷。
后张某到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几千元。
随后,张某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陈某在法庭辩论中称,在纠纷中自己没有殴打过原告张某,张某即使有伤,也不是自己造成的,故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某在庭审中,未能提交陈某殴打自己的相关证据,也没有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虽有损伤事实,但无证据证明其损伤事实是陈某造成的,依法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老师:
上面两个案例中的证据都没有被法院所采信,为什么?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结合教材96页中有关证据应具备的特征这部分内容进行分析讨论,派代表发言。
老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强调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等特点。
学生阅读教材96页的有关内容,自主学习、了解法定证据的主要种类,在此基础上,老师引导学生分析上面几个案例中的证据分别属于哪类证据。
案例:
锦州市某患者王某体内钢板断裂,找到原治疗医院索要赔偿。
医院认为钢板断裂是患者自身造成的,一分钱都不能赔。
患者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锦州市某区法院要求该医院给出证据,证明钢板断裂是王某自身过错造成的,医院无法证明。
法院最后判处医院赔偿王某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2万余元,其中包括5000元精神损失费。
老师:
前几个案例中的证据都是由哪一方出具的?
患者王某这个案例中的证据为什么要由医院来出呢?
学生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
老师总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举证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自证“清白”,也就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医患纠纷就属于这种特殊情况。
王某及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医院对钢板质量、折断原因负有举证责任,既然不能证实钢板断裂是因为王某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赔偿王某重新取出钢板的费用和材料费。
钢板断裂还给王某带来了一定的精神痛苦,医院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也是合适的。
案例:
讨工资讨出来的犯罪行为
文先生是四川人,3年前来到佛山,在佛山市禅城区镇安村经营一家制衣厂。
今年6月他雇请了妻子的表弟肖援。
肖援进厂干了两个多月,提出要辞工,要求表姐夫支付工资。
8月31日,肖援在多次向表姐夫索要工资未果后,于当晚9时多偷偷将三岁大的外甥抱到南海大道华阳桥附近。
肖援随后打电话给文先生,要他赶紧支付拖欠的工资。
文先生及妻子得知儿子及肖援在华阳桥附近后,边赶往现场边打110报警。
肖援见到文先生夫妇,声称要将小孩扔进华阳桥下的水沟里。
文先生及妻子趁肖不注意将儿子夺了回来。
几名路人将把肖摁倒在地。
此时,民警也赶到现场,肖援被擒。
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认为,肖某的行为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这类行为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为目的而采用拘留、禁闭、扣押等各种手段非法剥夺债务人或及债务人相关的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这类为索取债务拘禁他人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老师提出问题:
你对肖援讨要工资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肖援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并派代表发言。
老师参及学生的讨论并结合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通过分析和总结完成下一部分内容的学习。
板书:
3.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敢于维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善于维权
①找准维权机关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靠公安、司法机关寻求法律保护。
②选好维权的途径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诉讼的途径,也可以采取非诉讼的途径。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
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
③避免不恰当、不理智或不合法的维权手段
【体验导行】
朱良平今年22岁,是重庆城口县人。
2003年春节过后,他离开家乡,来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某砖厂打工。
打工的头两个月,朱良平在砖厂半成品车间做事。
后来,他又换到了成品车间。
因为在半成品车间做事时的押金及工资约1400余元一直没有拿回来,朱良平对同为重庆老乡的半成品车间包工头童术强十分不满。
2003年10月20日,朱良平到岳阳市站前路一家录像厅看录像,听到旁边的两个人说的是重庆话,三人很快就混熟了。
当说到钱的时候,朱良平抱怨自己在砖厂打工又累工资又少。
那俩人听后就给他出了个馊主意,要他绑架砖厂一个有钱人的孩子,搞点钱用。
朱良平当时心里动了一下:
自己的工钱不是一直没拿回来吗?
他立刻想到了一个作案目标:
童术强6岁的儿子童小金(化名)。
2003年10月22日傍晚,朱良平来到梅溪乡某小学大门口附近,在将童小金骗到公路边后,带着他直奔云溪镇,然后又换乘一辆出租摩托车到了临湘市。
然后,以童小金在自己手里为要挟,要求童术强将5000元钱汇到他指定的一个账号上。
第二天下午,朱良平被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岳阳楼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朱良平为索回其打工期间被扣发的1400余元工资及押金,挟持砖厂半成品车间包工头童术强的儿子,以此索要人民币5000元,其手段确属非法。
本案现有的证据证明砖厂只欠朱良平1400余元工资及押金,其提出克扣金额为5000余元的辩解意见及客观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但朱良平索要钱款的数额中确有拖欠未付的工资,因此,不能认定朱良平在主观方面完全是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
据此,于3月17日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朱良平有期徒刑三年。
1.请运用本节课所学的知识,评价朱良平索要工资的行为。
2.假设你是朱良平的朋友,请运用你现在所具备的法律知识,给被拖欠工资的他提供一些维权方面的建议,告诉他应该到哪些部门,准备好哪些证据、通过哪些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
请把你的建议写在作业本上。
课后作业
1.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我国的诉讼可分为——诉讼、——诉讼、——诉讼。
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举证一般适用“谁——、谁——”的原则。
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哪些?
4.什么是证据?
证据有何特点?
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