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横移立体车库招标文件模版停车设备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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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横移立体车库招标文件模版停车设备文档
********
升降横移式立体车库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
升降横移式立体车库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内容
1
2
招标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人:
2
3
项目名称:
********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内容:
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库设备
3
6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
2015年**月**日-***月**日9:
00-16:
30(周六、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
地点:
****
5
20
投标保证金:
无
6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六十天。
7
22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
27
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点:
单位:
9
27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月**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10
30
开标时间:
2015年**月**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11
评标办法:
见第五部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及服务。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
2.2“投标人”系指参加该项目投标商。
2.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及服务。
2.4“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项目说明
3.1工程概况:
********。
3.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3.3招标范围:
********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
3.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及服务等内容的密封的投标文件。
3.5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现场地点。
3.6交货时间:
按照招标人要求2015年**月**日前项目现场调试验收完成。
3.7中标方交货前应提前5天通知招标人并得到确认后交货,如工程进度调整,招标人应提前10天通知中标方变更交货期。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在4000万RMB及以上,注册时间在5年以上:
4.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
4.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
2000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升降横移类六层及以上的制造资质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制造商应具有15000个车位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艺设备及检测、维护手段,工装和检测、维护设备应有一定的先进性。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必须以制造厂家名义投标,不得外协加工或分包。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其他
6.1付款方式:
6.1.1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30%为预付款。
6.1.2主体设备分批到达现场,开始分批支付合同设备款,设备到达完毕,辅导合同价款的50%;经质监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20%。
6.1.3由中标人提供合同设备价格的5%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保函,待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质量保证期为两年)且没有问题,供方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返还保函。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见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书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7.2一切有效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8.说明
8.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8.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应进行核对,如有遗漏应立即提出,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并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同时,到招标人处备案。
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都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11.招标语言及计量
11.1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11.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编制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必备的条件和事项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辩,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2.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3.2除在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人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如未按要求将导致废标。
14.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及报价表、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
14.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文字说明和描述。
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否则将有可能废标。
15.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情况,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15.3投标文件必须采用A4纸型,胶装装订,必须编制目录。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16.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16.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7.投标货币
17.1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填报,招标人将以人民币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18.投标人的商务响应文件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8.1投标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书。
18.2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8.3投标人(制造商)简介(详细介绍:
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厂房、人员等内容)。
18.4投标人各种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资质、荣誉证书等。
18.5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承诺。
18.6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18.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18.9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19.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
1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性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9.2投标人可按“用户需求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编制技术文件,也可以提出替代标准,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
19.3投标人应提交产品的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获奖产品的证明复印件,作为其技术响应文件的附件。
19.4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做出详细答复,对所确定的参数和必备的条件事项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同时对未确定的参数,例如:
“>”“<”“不大于”“不小于”等,投标时需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数据填写,填写数据对定型产品以产品说明书、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19.5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0.投标保证金
20.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0.2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
20.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20.4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或者现金。
20.5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汇达招标单位帐户:
单位名称:
*******************
地址:
****************
邮编: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7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0.8中标的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4天内,招标人将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0.9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按时签订合同。
21.投标有效期
21.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1.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22.1投标文件必须单独编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在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2.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2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3.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23.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3.2投标价包括应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24.保密
24.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4.2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人认为必要的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25.投标人知悉
25.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工程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和用户需求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包封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
在包封上还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6.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加盖密封章和标记,将导致投标无效。
26.3包封上须注明“2015年***月***日*****时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6.4为方便唱价,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派专人送交,并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地址)
27.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8.迟交的投标文件
28.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
且该修改材料或撤消通知须有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2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26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29.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9.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30.开标
30.1招标人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招标监督部门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30.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并签到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0.3开标时,由监督机构和投标单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记录,生成开标记录,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30.4.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识的;
30.4.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30.4.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0.4.4开标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之一或各证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30.4.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评标
31.评标委员会
31.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提交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32.2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人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进行联系。
33.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部分
34.编写评标报告
3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原则及评标方法
评标原则及评标方法详见第五部分。
七、授予合同
36.中标人的确定
36.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推荐的候选人将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
36.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37.中标通知
37.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人确认。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7.3招标服务费:
无
38.签订合同
38.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合同书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做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
1.合同文本(含封面)共7页
2.合同附件:
附件1:
停车设备技术性能参数表共1页
附件2:
主要组成设备及元器件表共1页
附件3:
停车设备平面布置图共1张
附件4:
停车设备简图共1张
中国重机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监制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做合同
定作方:
(以下简称买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以下简称卖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买卖双方为实现本合同标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供货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组)
机械停车位数量(车位)
合计
2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2.1合同价格
2.1.1设备价格:
单价:
万元/车位;
总价:
¥元人民币;
2.1.2安装费用:
(由乙方开具安装类发票)
单价:
万元/车位;
总价:
¥元人民币;
2.1.3其他费用:
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1.3合同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包括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交验、税、保险费用,但不含与停车设备相关的土建基础、供配电、消防、暖通、排水、照明、雨棚等辅助工程费用。
2.2结算方式
2.2.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由买方支付到卖方指定账号内;
2.2.2付款方式为:
□支票;□电汇;□银行汇票。
(在选中项前“□”内打“√”)
2.2.3本合同结算时,依据实际安装的机械停车位数量,按单价不变、调整总价的原则执行。
如遇原材料等价格大幅上调(5%),双方协商调整单价。
2.3付款方式及期限
2.3.1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额的30%预付款;
2.3.2主要货物进场后七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额的50%;
2.3.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七日内,买方向卖方提供合同总价的20%;
2.3.4合同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支付;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3.2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选项):
□GB17907—1999《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JB/T8713—1998《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8910—199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8909—1999《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10215-2000《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10475-2004《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10474-2004《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10545—2006《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10546—2006《汽车专用升降机》;
□JB/T—《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卖方企业标准。
(注:
在选中项前“□”内打“√”)
3.3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3.1质保期为自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验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3.3.2质保期内因卖方设备和安装质量原因导致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故障,负责免费维修保养;
3.3.3质保期内买方应按卖方提供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正确操作。
因买方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故障,不属于卖方保修范围。
但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修理,费用由买方承担。
4交货期限
4.1本合同交货期自卖方收到买方按2.3.1条款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计算,总工期为天。
其中设计、制造、采购工期天,现场安装、调试、交验天;
4.2合同生效且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卖方依据本合同安排生产。
5交货及设备安装地点
5.1卖方交货地点:
5.2设备安装地点:
6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6.1运输方式:
□公路□铁路□联运;(在选中项前“□”内打“√”)
6.2运费负担:
□卖方代运,运费由卖方负担;□买方自提,运费由买方负担。
(在选中项前“□”内打“√”)
7买卖双方的责任
7.1买方责任
7.1.1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卖方支付合同款,并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接受货物;
7.1.2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与停车设备相关的土建基础、电源引入、接地点位置、排水、消防、暖通及库区照明等辅助工程的设计要求后三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回复卖方;
7.1.3在卖方进场安装设备之前,买方应完成与停车设备相关的土建基础(含预埋件)、电源引入(接至卖方指定的停车设备控制箱)、接地连接点(按卖方要求的位置预留)、排水、消防、暖通及库区照明等辅助工程,并向卖方提供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施工现场应具备卖方安装设备所需条件,并向卖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双方对现场情况进行书面确认;
7.1.4为卖方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存放库房、场地(应满足卸货、下货的场地要求);
7.1.5在卖方进行停车设备调试之前,买方应向立体停车设备提供工作电源,而且具备送电条件,设备调试用电由买方负责;
7.1.6负责协调卖方与其他现场施工单位的关系,维保期间提供人员住宿。
7.2卖方责任
7.2.1按本合同的约定设计、制造、安装停车设备,并保证产品质量;
7.2.2买卖双方书面确认停车设备平面布置方案后十日内,向买方提供与停车设备相关的土建基础、电源引入、接地点位置、排水、消防、暖通及库区照明等辅助工程的设计要求;
7.2.3遵守设备安装施工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接受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
7.2.4按买方指定的地点将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及时清运施工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7.2.5设备验收时,向买方提供《设备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
7.2.6免费培训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停车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买方应派具备相应能力的固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操作)。
8检验及验收
8.1卖方负责本合同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技术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施工备案及报检;
8.2设备检验以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8.3买卖双方应在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七日内完成设备交接,并在《产品交付报告》上签字。
《产品交付报告》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合同的变更
买卖双方若对合同提出变更意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买卖双方认可盖章。
在买卖双方未达成变更协议之前,仍以本合同为准。
10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10.1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