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136126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

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和提高办学层次的需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持续提高,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科学办学、民主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指导思想,通过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促进创新团队和专业梯队的形成,促进教学科研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富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名师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

2.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声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达“称职”,并至少有1次优秀。

3.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具有深入的研究,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双师”素质。

4.至少有五年高校教学经历,近三年至少独立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二门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知名度较高。

能带领和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至少主持完成校级精品课程1项。

学生评教和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秀。

5.至少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副教授职称。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符合以下两条:

(1)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或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6篇,其中核心刊物至少3篇。

(2)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合著的本专业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部,或主编教材至少1部(著作和教材的参著参编者本人必须完成至少10万字)。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二)。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1项,或省级研究课题2项。

(6)主持完成省级或以上精品课程1项。

(二)专业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

2.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达“称职”或以上,并有至少1次优秀。

3.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对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双师”素质。

4.近三年独立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至少两门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知名度较高。

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至少1项。

学生评教和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秀。

5.专业对口,至少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副教授职称。

新设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如无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30岁以下的专业带头人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讲师职称。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符合以下两条:

(1)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至少3篇;或在省、部级或以上刊物至少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其中核心刊物至少1篇。

(2)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合著的本专业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部,或至少主编教材1部(如系参著参编本人必须至少完成6万字)。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第一)。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二)。

(5)主持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1项,或省级1项、校级1项。

(6)主持完成省级或以上精品课程1项。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开拓进取,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了解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3、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独立承担过至少两门本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内考核结果为称职或以上,学生评教和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秀。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至少具有本科(学士)学历,承担教学教研工作,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及助教职称。

具有博士学位者直接当选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计算机运用及课件制作技能。

必须主持完成校级或以上精品课程1项,或校级研究课题1项。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符合下列两条:

(1)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或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者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3篇。

(2)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合著的本专业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部,或主编教材至少1部(如系参著参编本人必须完成3万字)。

(3)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排名前五),或厅局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排名前三)。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校级或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

(5)主持完成省级研究课题1项,或校级研究课题2项。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校级名师的评选方法与步骤

1、学校下发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通知。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审核表》,并提供满足各项评选条件的支撑材料。

3、各系在深入考察和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5、对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的人选进行公示。

6、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7、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位教师只能被评选上一次。

(二)专业带头人的评选方法与步骤

1、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滚动式专业带头人选拔,每专业限评1人,入选者予以重点培养,实行严格考核。

2、如有的专业暂无适合专业带头人条件的人选,可适当降低要求,推荐专业负责人人选。

3、个人申报,系(部)推荐。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系(部)申请,填写《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系(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确定的推荐人材料报送教务处。

4、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

5、对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的人选进行公示。

6、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方法与步骤

1、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滚动式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入选者予以重点培养,实行严格考核。

2、个人申报,系(部)推荐。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系(部)申请,填写《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系(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确定的推荐人材料报送教务处。

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

4、对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的人选进行公示。

5、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奖励与待遇

(一)校级名师的奖励与待遇

1、教学名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4000元。

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为当然的校级教学名师。

2、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评选。

(二)专业带头人的奖励与待遇

1、学校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重点扶持专业带头人主持的科研、教研等研究课题;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推荐他们到一流大学做访问学者,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

2、学校鼓励、支持专业带头人主持的校校(企)合作课题,为他们到校外调研、实践提供资金和交通等必要条件。

3、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考虑专业带头人的职称聘任。

4、学校对专业带头人进行工作补贴,一年3000元(其中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最高每人每年1200元作为工作津贴)。

以上的补贴、津贴专业负责人均享受2/3。

5、省级高校特色专业或省级高校教学团队负责人建设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省级高校学科带头人一次性奖励1800元。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奖励与待遇

1、学校设立“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校对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年资助1200元参加对口的学术交流活动及进修培训。

3、省级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一次性奖励1200元。

 五、培养与管理

(一)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管理

对专业带头人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考核成绩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将推荐参加省级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对专业带头人的考核,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考核等级为不称职,三年中有两次不称职将取消其专业带头人的资格。

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新的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鼓励并吸收优秀教师加入专业带头人队伍。

年度考核的项目及要求如下:

1、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教达到优秀等级。

3、每年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论文至少2篇。

4、组织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至少1次,完成调研或调查报告。

5、主持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论证工作;主持校内外实训基地等实践教学建设。

有会议记录或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6、全年听课至少12节,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有听课记录和指导工作总结。

   

(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

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专任教师每学期每周必须至少承担10节教学工作量,兼任教师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量的课堂教学工作。

系部每年对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跟踪考核,从思想素质、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等方面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考评和督促。

对未能达到目标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将做出调整,并取消相应待遇。

中青年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教学科研成果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2篇。

(2)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合著的本专业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部,或主编教材至少1部。

(3)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或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名列前二)。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或至少主持校级研究课题1项。

(5)主持完成省级或以上精品课程1项。

六、附则

    1、本规定仅适用于我校在岗在编(含待调)教师。

2、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原《教学带头人制度实施方案》《选拔专业带头人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

1: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审核表

2: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审核表

3: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审核表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子电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