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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监管安全管理论文优秀范文

长久以来,监狱的安全管理就是确保不发生罪犯越狱、脱逃、自杀以及传染病暴发流行等恶性事件,国家要重视监狱的安全管理工作。

下面是由整理的监狱安全管理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狱安全管理论文篇一《论监狱理性管理》

摘要:

理性管理是是现代监狱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属性,也是监狱管理的重要原则。

作为国家法定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行刑任务的完成有赖于其在既定目标指引下协调各种资源的管理行为。

利用资源实现目标的过程就是一个理性管理的过程。

它意味着按照现代监狱管理的基本理念,对于监狱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科学定位。

这些特定的监狱管理理念包括科学、法治、公平正义。

正是这些凝聚时代精神和文化精华的理念,影响了监狱运行的现实状况,决定了监狱发展的未来走向。

关键词:

理性管理;科学;法治;公平正

监狱管理是国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攸关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引入现代理念,倡导监狱实行理性管理,是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解决监狱领域相关问题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理性管理,将法治的精神和要求融入到监狱日常运行中,监狱法治的命题才能顺利证成。

一、监狱理性管理释义

对于理性,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都对其有定义。

而西方的理性主义运动和理性启蒙在历史现实中确实曾经并且仍然发挥在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不过,就理性的基本含义我们基本能够达成共识,即理性意味着:

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控制着一定的资源,并且在需求最小化和供给最大化的时候达到最大的自我满足;个体持续计算着每个特定行动的成本收益关系;人们处于一种稳定的预期和相对不变的需求状况中……[1]具体而言,理性管理主要概括了以下几个层面的管理内容:

一在合理协调监狱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所有资源的基础上,有效且高效地实现监狱目标。

监狱管理是一个涉及诸多层面、诸多内容和诸多人员的复杂活动,必须采用科学系统的方法进行合理协调,才能确保各个层面监狱目标的实现。

不同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监狱在保持自身稳定运行和有效运作的同时,承担着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定任务。

一定的物质基础、制度环境和人力资源是实现监狱目标的基本条件。

只有按照组织运行规律和监狱发展规律协调各种关系,优化利用各种资源,方能实现监狱目标。

二在职权范围内,合理利用监狱自身的各种职能。

这是理性管理在制度层面的基本含义。

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和各种授权,每一个监狱都具备了目标制度、计划、聚集资源、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多种类型的职权和职能。

这些权能是监狱各种活动和行为的源泉和基础。

只有将各项职能进行合理配置,清晰定义每一项职能的范围和程序,并保证协调运行、界限明确,监狱运行才能高效合理。

理性管理所包含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层面和职能层面的合理性和理性化。

没有职能配置和协调的理性化,监狱管理将很难达到理性管理的层次。

三创造能实现个人目标和集体目标的组织氛围。

监狱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其内部管理事项繁杂,形式多样,政治属性明显。

因此,恰当合理地协调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和监狱目标,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监狱文化,是监狱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监狱理性管理既要着眼于短期目标的实现和监狱整体的发展,又要着眼于监狱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健康成长。

只有在尊重监狱工作人员个人发展的基础上,一个监狱才能保持持久的战斗力,在内部形成一股积极向上、关注监狱发展的氛围,保证矫正罪犯目标的更好实现。

二、科学:

监狱理性管理的基本路径

科学管理,“是指监狱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罪犯思想转化的客观规律,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运用科学文明的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的监管设施,对罪犯实施监禁和管理。

”[2]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管理方式,是监狱理性管理在科学理念指导下的科学路径。

一规范化。

规范化是指监狱管理的一切活动和行为,不是随意和无序的,而必须符合监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范化对于监狱管理行为的制度化程度提出了要求。

虽然各个层次的监狱管理内容不同,但其都是直接或间接围绕罪犯展开的,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的确定性和连贯性直接关系到监管秩序的稳定程度。

因此,任何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必须纳入制度建设的轨道,实现规范化运作。

规范化的真正要义就是建立适合监狱各种工作场景的、具有特定价值导向的制度流程,从而为管理行为提供指针和方向。

二标准化。

与规范化不同,标准化强调的是监狱管理行为的统一性。

但二者并不矛盾。

规范化是对于管理行为提出了抽象的模式要求,这里面蕴含有很强的倾向性。

比如要求罪犯改造必须达到特定的质量水平,这个要求的内容不仅意味着管理行为必须向该水平靠拢,而且意味着该要求的内容是监狱或者国家所赞同的。

因而规范化里面包含着一定的裁量性。

而标准化关注的是管理行为技术层面的要求。

无论是监狱生产项目的管理,还是罪犯改造的管理,每一项管理活动在技术上都必须设置一定的标准。

然后将该标准推广下去,以此要求和指导每一个民警的执法行为和管理活动。

标准化的科学性体现在其严格性方面。

即一旦监狱经过调研论证,就某个事项制定了标准。

每一个具体管理者都必须以此为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程序化。

程序是做一件事情的步骤、方法和过程。

监狱理性管理的重要路径就在于实现管理行为的程序化。

程序化管理强调的是将每一个管理环节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固定,经过实践检验,形成具有合理性的管理流程。

程序化之所以重要,在于与我们利用程序可以简化搜寻和选择过程。

每一个个体的行为,都是对于环境刺激的反应。

这种反应表现为当刺激要素出现时,个体会立即搜寻自己可以选择的备选方案,以应对环境变化。

比如当监狱出现突发事件之时,即使没有任何可依据的处理规则,管理者也会依据自己经验和认知做个人判断的处理往往难以预测且风险较大。

如果将监狱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化,制订出突发事件处理流程,那么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管理者便可以迅速按照程序步骤进行应急处理。

这样就保证了应急处置的规范化,而且也减少了应急处理的随意性。

三、法治:

监狱理性管理的基本框架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和基本价值基础。

监狱理性管理的框架和运行程序必须在法治基础上展开。

法治本身即蕴含有管理特定事项的含义。

监狱理性管理必须将法治作为框架和基础,方能坚实稳固,扎实推进。

一法治是理性管理的基础。

理性管理追求的是监狱管理的合理性和发展性。

法治是监狱各项行为追求的制度轨道。

当今世界,将一切行为纳入到法治轨道已经基本成为共识。

法治在为监狱活动提供制度平台和制度约束的同时,也构成了监狱理性管理的基础。

如果没有法治框架的完善,监狱理性管理的可行性必将大打折扣。

监狱是一个充满了各种权利与权力作用的地方,法治的推行程度直接决定了监狱理性管理的进展。

如果一些问题在法治背景中都没有得到解决,或者说根本没有纳入到法律轨道,理性管理将无从谈起。

二理性管理是推进法治的重要步骤。

理性管理为监狱法治的规范化维度注入了活力。

监狱活动纷繁复杂,既包括行刑过程,也包括行政管理和企业运行。

监狱法治是实现监狱活动民主化、合理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战略方向。

它包含了若干层次的内容。

比如对于监狱行政权、行刑权等公权力的规制、对于罪犯权利的肯定、对于监狱行为的要求等等。

理性管理强调的是监狱各项计划协调活动的合理性和妥当性。

理性管理追求的是管理目标和管理价值的统一,为了实现特定的管理目标,必须将体现价值内涵的要素融入到管理行为,为组织协调行为提供坚实的支持。

因此,监狱理性管理对于监狱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内在的诉求。

四、公平正义:

监狱理性管理的基本取向

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公平正义为监狱理性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活动依据,构成了监狱理性管理的基本取向和理念指针。

不过,公平和正义对于监狱管理具有不同的价值指导意义。

一公平为监狱管理确立了关系层面的价值标准。

一般来说,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着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公平侧重的是分配意义上的合理性,强调的是所有参与者在各项属性上的比例恰当。

公平的这种分配意义是监狱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价值参照。

监狱管理意味着抽象的决策过程和具体的实践过程的统一。

在决策过程中,要对特定情境下的资源配置和行为指导做出计划和目标设定,并制定详细的方案。

管理者就必须按照各个要素的现实情况对其进行公平配置,达到一种理性合理的状态。

这种合理状态的出现依赖于管理者对于各个要素关系的适当均衡和协调。

按照公平理念和公平原则,进行系统分析决策所形成的结论才比较适度妥当。

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罪犯情况千变万化,民警个人情况和应对能力也各不相同,公平原则是指导处理具体事件的指导性标准。

也就是说,在类似情况出现时,进行类似处理,而不能偏离一定的范围。

这其实是在协调不同事件处理结果的关系。

按照公平的价值指向,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才可以合理地协调各个具体情形的处理结果。

可见,公平为管理者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如何协调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事件处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价值参照,确保了监狱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正义为监狱管理确立了理由层面的价值标准。

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认为的崇高的价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活动、思想和制度等。

正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正义观。

衡量正义的客观标准是这种正义的观点、行为、思想是否促进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需要。

可见,正义一般意味着具有正当的依据和理由。

正义最低的内容是,正义要求分配社会利益和承担社会义务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监狱管理是一种复杂的人类活动,其作用依据必须有正义基础。

监狱管理过程必须在正义的根基上进行,否则将会失去其基本的理性因子和价值支撑。

[参考文献]

[1][澳]M]杨善华等译北京:

华夏出版社,2000:

64

[2]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2022:

85

监狱安全管理论文篇二《论新的监狱安全观》

【摘要】文章回顾批判了安全本位的监狱安全观,认为必须建立以改造为本位的新的监狱安全观,突出矫正功能和服刑人员回归。

新的监狱安全观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基层民警的自由裁量权,非暴力性惩罚是新的监狱安全观中的行刑方式与底线。

【关键词】监狱安全观;监狱行刑;自由裁量权;非暴力惩罚

长久以来,监狱的安全观就是确保不发生罪犯越狱、脱逃、自杀以及传染病暴发流行等恶性事件,它强调通过调动一切资源对罪犯进行不计成本的“死看硬守”,来实现监狱“小我”的安全稳定。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加快了依法治国的步伐,司法部领导也提出要建设现代监狱,推动监狱行刑改革。

在此情况下,旧的监狱安全观就对监狱行刑改革造成了思想上的束缚,必须彰显以改造为本位的新的监狱安全观,突出矫正功能和服刑人员回归,为监狱行刑改革提供思想引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对旧的监狱安全观的回顾与批判

建立新的安全观缘自于对安全本位的批判。

秉承安全本位的管理模式是一种相对粗放的低层次的管理模式,且不说它以监狱的自设目标取代了根本任务,对民警的履职状况提出了不近人情的要求,最要命的是它冲击了改造本位的土壤,使得监狱难以形成有利于罪犯改造的体制、机制,罪犯难以形成自我改造的意识和责任。

更加可怕的是,长期沉湎于安全本位,将会“失去对犯罪人的倾听与沟通的兴趣和耐心,并借由风险社会之名极端地推出‘惩罚与隔离’的管理主义路线,从而带来更大的社会危机。

例如社会鸿沟的加深、大规模社会群体的疏难,司法当局失去威信、走向权威主义……”。

[1]

既然安全本位与监狱治理潮流背道而驰,那么,就必须改变努力向改造本位迁进。

对此,切入点应放在安全责任的重新厘定上,因为一切都植根于安全责任的设定和价值评判:

当监狱工作者上上下下都在玩命式的保安全时,很难想象能成功完成从安全本位到改造本位的跨越。

这好像又回到了原点,但从哲学上讲却体现了监狱工作“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演变。

可是新的安全观又该如何建立呢对此,应建立相对主义的安全观。

何谓相对主义的安全责任观现在的监狱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一线当事民警做得如何,都要追究责任,而密如蛛网、面面俱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早在事故之前就已宣判了民警的“死刑”,也就是说它提倡的是绝对主义责任观:

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安全理念都注定民警要成为安全事故的“牺牲品”。

而相对主义责任观则不同,它要求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只要当事民警做了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穷尽了“正常人”在当时的环境下所能采取的合理的而不是挑剔的一切努力,就不应该追究其责任,勿论事故的影响多么大,性质有多恶劣。

比如,“在新加坡监狱,监狱官员们认为监狱犯人自杀是客观存在,难以避免的,但作为监狱管理人员,应采取一切办法和有效措施,努力避免犯人自杀的发生,如果犯人自杀后应及时抢救,犯人死亡后由警方、法院直接处理,监狱管理人员只要尽职尽责就不应追究。

”[2]

对于监狱高层来说,重建安全责任当务之急就是要摒弃绝对主义安全观,全面推行相对主义安全观,同步解构“安全”凌驾于监狱其它工作的运行格局,稳妥向改造本位回归。

这,非常具有挑战性。

因为近几年屡屡发生的以“呼二监”为代表的安全事件已让高层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倘若此刻再让他们降低安全的要求,无异于把他们“放在火上烤”――或许,下一次的安全事故就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可非但如此,就无法改变监狱系统上上下下受制于安全本位而无法自拔的局面。

这,需要非凡的勇气、担当,甚至是智慧。

二、自由裁量权――新监狱安全观的制度设计基础

建立新的安全观必须充分考虑到基层民警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通俗的讲,就是基层民警的主观能动性。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基层民警执法是需要自由裁量权的。

因为“立法者再英明也无法将法律细化到法官丝毫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程度,社会生活的无限复杂注定了法律条文的宽泛性,而法律条文相对于社会生活的稀疏是一个法律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

[3]基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面对不时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法规不能究尽解释的情况下,自由裁量权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如发生罪犯劫持人质事件,紧急情况下当事民警也可能是负责处置的层级领导有权决定采取包括将其击伤甚至击毙在内的何种行动;对“接受批评、就是不改”的“软抵抗”罪犯,在不宜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当事民警也可令其面壁反省;在对反改造尖子进行教育时,民警可以自由先择谈话的时机……其次,必须说明的是,当前的绝对主义安全观扼杀了基层民警的自由裁量权。

因为以其为内核建构的安全制度体系犹如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让民警受困于各种严苛的规定,一不小心就会触“雷”演变成执法问题。

另外因为民警行使自由裁量权导致发生不可控事件的,绝对主义安全观也会从结果倒推原因来对其追究责任,这就形成了“不作为才是最大的自我保护,才是最大的安全”的民警履职困局。

最后,相对主义安全观建立后,高层一定要把自由裁量权纳入减轻或从轻当事民警工作责任的考虑范畴,这不光是出于当事民警主观上确实存在善意的考虑,更因为在执法风险最大的基层一线,民警妥协执法和不作为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非暴力性惩罚――新监狱安全观下的行刑方式与底线

“监狱工作所涉的惩罚,包含着三个意义不同的层面。

……从刑罚执行对改造的效果追求看,针对某些违反具体规定的轻微行为,可由监狱民警依据具体管理规范或基于自由裁量配权、对某些犯罪实施的旨在促进思想反省与行为纠偏的惩罚。

这种惩罚有时与改造相互贯通,互相渗透,直接满足了监狱对罪犯个体改造的需要。

”[4]体罚和惩罚都是刺激物,都可以对不当行为产生直接抑制作用。

惩罚的附着物可以是人的利益或身体,而体罚的附着物只能是人的身体。

“非暴力性惩罚尽管也属于体罚,但不像暴力性体罚那样会引发暴力性后果包括残酷、不人道、非该当的后果,也不会有损刑罚之正义,相反,它的实施对罪犯的不良行为具有很好的矫正作用。

它是刑罚武库中的必要构成部分。

”[5]“一方面,中外法律在尽力禁止使用体罚手段惩罚罪犯,另一方面,各国又都在正常运用这一手段,而且心理学还从理论上对使用结果给予了肯定性支撑。

”[6]由于与暴力性体罚有着太多的相异,又对监狱有着太多的促进作用,因此,笔者倾向于把非暴力性惩罚看作成民警自由裁量权的自然伸展,隶属于一种比较温和的惩罚。

为什么要提倡非暴力性惩罚惩罚本身就是监狱工作方针的维度之一,对罪犯实施惩罚代表了监狱工作的内在要求,福柯的话或许更加能代表我的观点,“如果我们允许人们看到,犯罪会受到宽恕,而且不一定受到惩罚,那么我们就培养了他们那种指望不受惩罚的侥幸心理”、“将刑罚当作摧残人、折磨人的报复手段,因然是错误的,但如果将刑罚视为不应有任何剥夺性痛苦……这也是背离刑罚的基本属性”。

[7]当前,监狱治理日益向刑罚福利主义方向发展,而安全的高压态势又丝毫没有发生改变,罪犯管理手段面临着缺失,即使监狱高层和热衷追随西方的理论工作者们对“文明、人权、矫正”等行刑理念津津乐道、乐此不疲,也不得不看到在严苛的管理制度下基层民警中妥协执法、不作为越来越严重的现实。

毫不犹豫的说,非暴力性惩罚是基层民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自由裁判权的最后一块可以依托的阵地。

非暴力性惩罚广泛分布在各个监狱工作领域,如罪犯管理期间,对屡次违反监规、拒不承认错误,但严重程度又达不到暴力性惩罚戴镣、动用警戒具等标准的罪犯,可以对其从严管理,如责令他们反复学习、背诵《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静坐反省、面壁思过,促其省思;可织组织队列训练、跑步训练和口令训练,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规定的动作或训练任务,其强度、数量要远大于普通的训练,以增强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可以在保证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条件下,适当缩短睡眠时间、减少饮食数量、限定饮食品种,让罪犯在违规前后的对比中对错误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文化教育中,对不参加学习、不按规定完成作业的罪犯,可以罚抄书本、罚背文章、罚写作业、罚默单词等,促使其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学习。

在劳动改造中,对消极怠工、责任心不强导致产品质量不过关的罪犯,可以延时劳动、返工劳动、加倍任务、重复劳动等,促其端正劳动改造。

在生活卫生中,对存在“脏、乱、差”、经常影响所在小组、监区卫生工作的罪犯个人,可以罚其重复性整理内务、打扫专项卫生、在内务检查中开展批评帮教等,以督促其改过。

在心理矫治过程中,对酗酒、毒瘾、性取向差错、人格障碍等,可以强行药物治疗、医学电击、控制饮食、禁闭等。

【参考文献】

[1]DavidGarand,THEcutureofcontro:

OfordUniverit]台北:

三联书店,2021-202291

监狱安全管理论文篇三《监狱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研究及应用》

【摘要】:

在建立信息系统的过程当中,保障信息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文章从技术和管理两个角度分析了监狱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针对技术和管理两方面提出了一套信息安全的解决方案,并应用到了实际中。

【关键词】: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监狱

监狱信息化系统是建立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之上,实现起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将广大干警从手工记录中解脱出来,实现了信息共享,也使得各项工作更规范、准确,合乎法规要求。

1.监狱信息网络的基本构架

监狱信息网络系统的基本构架为监狱内部办公网内部网、对外发布信息网外部网和监狱信息资源库。

其中不公开的数据,只在内部网上实现信息共享;外部网是监狱向公众公开网站,通过网络实现监狱与民众之间的双向交流;监狱信息资源库主要是存放监狱狱政信息和监狱共享资源信息等。

无论是内网、外网之间都是通过TCuti]

[2]何鹏,J]

[3]J]

[4]王秀和,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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