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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语文作文范文11篇

高一语文作文范文11篇

高一语文作文篇1

俗话说得好:

笑一笑,十年少。

我们只要拥有快乐、自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欢声笑语。

我是一个篮球爱好者,打篮球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学校的篮球场上一定不会缺少我的身影。

这不,我又要在篮球场上大展身手,跟其他班打比赛了。

比赛开始了,我迅速发球,对敌方进行一阵凶猛的进攻,准备一击制敌。

不料,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用他那“庞大而且比墙还硬的身躯”阻挡了我,无奈之下,我只得把球传给了队友。

球出去了,可我借着惯性迎面撞在了“墙”上。

我像足球似的滚在了一旁,顿时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紧接着我一个“鲤鱼打挺”满血复活,又一次冲向球,一把抱住。

终于我过五关斩六将的来到了罚球线,一个三步上篮投球。

我的起跳点刚好落在离篮球板白框60度的位置,我跳的很高,都快碰到框架了,属于最佳投篮处。

旁边的观众屛息凝神,都在担心我的球不能投进,我的队友也紧握拳头,为我捏出一把汗。

我在心里想,这球我一定能进,果然,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球进了。

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脸上绽放出了最灿烂的笑容。

因为我对开局不到两分钟就进球了,队友们都兴奋的冲过来和我击掌,我们高兴的抱成了一团。

刚才所有的担忧和紧张在这一刻化为乌有。

明亮的阳光挥撒在大地,小鸟在一旁唱歌,好像在欢呼我们的胜利。

快乐就像一本书,翻开它你就会看到希望,阅读它你就会收获知识,拥有它你的生活就会五彩缤纷。

而对于我来说打篮球就是这本书中最大的快乐。

高一语文作文篇2

大地正接收着太阳严苛的考验,一个小男孩却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小男孩踩上西瓜皮,栽了一个跟头,坐在地上,无辜地望着三位家长,第一位举着写有“家庭”的牌子,瞪着眼,跺着脚,咬牙切齿,发出滋滋声,另外两位代表学校,社会,嘴角微微上扬,一起说:

“出事了吧!

我想,这个小男孩代表着我们身边放弃学习,放纵自我的人,他们每天在学校里打扰着身边的好同学,使得家庭,学校,社会都不接受他们。

而西瓜皮代表他们遇到的挫折,他们只能屈服,栽倒,身旁的人也对他袖手旁观。

这漫画的场景激起了我记忆中的浪花,再次让我陷入思考之中。

他是我原来的同桌。

每当中午,教室静悄悄的,能听到的只有沙沙的写字声。

忽然,一阵嬉笑声划破了这气氛,他甩着胳膊,紧眯着眼,嘴弯成了U形,嘴中带着“口头禅”,和后面的几个“哥们”笑着,像极了一群小丑。

班中60双眼齐齐地瞪着他,板着脸,皱着眉,瞪着眼,恨不得把他赶走,许久,才扭过头议论纷纷。

他如小丑向我走来,我把身体往前靠,他还是蹭着我到了座位上,我才坐了下去。

冷板凳还没坐热,他便把身体斜过来,靠着墙,腿放在我的板凳腿上,脸朝着后面。

我看着他严肃地说:

“把腿放下呗。

”他仍是笑着,我恨恨地把板凳一挪,他的脚扑了个空,重重地砸在了地上,声声脏话便又传了出来。

()

上课时,他又开始和老师对着干,老师很快被惹怒了:

“你妈打电话说他不管你,让我管,我才不管……”面对批评,他只是傻傻地眯着眼,露出那几颗黄黄的难看的牙。

放学铃响起,他便大喊:

“某某,走。

”紧接着便蹭着我走了出去,只留下桌上个位数的卷子。

放学路上,他和所谓的几个“哥们”,聚在一堆,句句脏话从人堆中飘出,路人也是一脸反感。

他在学习上放纵自己,父母,学校都对他袖手旁观,社会也讨厌他。

他只是和那几个“哥们”给老师增加负担,在家长脸上刻下一道道皱纹。

未来的日子里,他也许会在“西瓜皮”面前屈服,栽倒,但其他人也只是对他一笑而过。

这让我陷入深思:

一个人失去自己便失去了一切……

在生活和学习中,自觉管理好自己,才能好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一生。

高一语文作文篇3

“时间是贼偷走一切”,很多人在老的时候都会感慨的一句话。

回顾自己的一生自己做过多少值得或不值得的事情呢?

最近的比赛上刘翔以12.88的成绩平了世界记录,这就比赛在有限的路程中谁用时最短谁就是冠军;然而我们的一生不也就是一场比赛吗,只不过比拼的不是谁用时间最短,而且看看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跑了多少路程。

或许大家都会看到社会上永远存在的两种人。

一种人闲的无所事事,忙的气喘吁吁。

同样的一天时间里面他们做了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按比赛来说忙的人今天的路程已经遥遥领先了对方。

然而闲的人却会说好无聊的一天。

是否现在的你似曾相识?

为什么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有的人一生名声显赫。

大家在看到光鲜亮丽的外表时候是否有想到那些外表背后有着怎样的努力。

同样的出生,同样的上学,同样的工作,同样的。

然后最后不同的结局的时候。

往往就是我们忽视的背后的努力了。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或许只是对于当下吧。

然后每隔一段时间以后回顾之前的我都觉得自己好幼稚,同样的在幼稚的时候我失去了很多让自己成熟的东西。

这就是所谓的得到多少就会失去多少。

很多时候我总想找到快捷的方式完成自己所想的目标,最后的结果就是忽视了在完成目标的过程中自己实实在在的有多少本事,或许真正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让我措手不及。

就像我完成了比赛,但是却不是第一名。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

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然而这就是生命的路程。

谁能说阿甘的一生不是丰富多彩,在有限的生命中他做了我们这辈子或许都不会做的事情,至于人生比赛的输赢对阿甘或许都不重要了吧。

在这边说一句,有些事情这辈子不做,就不会去做了。

其实人生的比赛不在乎输赢,而是在乎你的人生时候过的是否有意义。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是哪里,而是在乎旅途的风景。

有意义的人生不在于长度,而是在于人生的宽度和深度,如果你现在过的生活毫无意义的话,不介意你开始你的第二人生。

人生的赛跑有时好比龟与兔比赛一样,龟比兔慢,但活得长,兔比龟快,但死得早。

看你如何权衡。

人生的赛跑有时又好比雷锋和一个长寿的恶人相比一样,前者生得伟大,死得光荣,活得虽短,但精神长存;后者生得萎琐,人都嫌其活得太长。

看你的选择。

人生的赛跑让执着于赛跑的人累得满头是汗,而忘掉在赛跑的那一人看到满眼的风景,不知不觉中停下脚下的步履....。

.

人生的赛跑让富有和有权力的人放下金钱、地位,放下身段,去做有益身心健康和公益的事,也让贫穷的人安贫乐道,精神上过得滋润。

因为路太长,不这么做,你到达不了终点,你的综合成绩太低,你的`生命质量必然太差。

人生的赛跑让我们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不在于你跑得多快,还在于你跑得多慢,在于你的每个脚印是否踏实,是否让人生过得充实、圆满和智慧。

高一语文作文篇4

柳靓,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单身母亲。

就因为是教授,就因为是单身母亲,柳靓才请了个小学毕业的乡下妹子当保姆,一个武汉大学大三学生当家教。

这故事啊,也就从这里开始……

你看那乡下妹子,圆圆的脸蛋,小巧的嘴,一双汪汪的眼睛清纯着呢,住了那么个把月,可把柳靓家里弄得井井有条,喜人呐!

柳靓心里自然欢喜,大大方方地将所有生活费给

了小保姆,更将她视为自己的亲妹妹。

你再瞧那家教,马尾高竖,精神抖擞的,和柳靓家女儿聊得可火热呢!

但似乎,她工作做得不够好,那小女孩除了会吐一两句洋文,考试总在七八十分徘徊。

柳靓正思索着要不要换个家教。

唉,也怪教授她自己心理作用,用什么“分而使力,用心专矣”,心理不平衡了吧?

!

星期二,正赶上柳靓的新学年报告会,这可是全校性的活动,仪表上不得马虎。

想起假期新买的长裙,柳靓不禁笑了,连那个当家教的二十出头的姑娘都说穿不出自己那样的洋气,自己都三十四了。

就这么想着,柳靓喜滋滋地从衣柜里取出长裙,比划着……“哎哟!

”毫无预警的,裙子的下摆破了个大洞,柳靓大惊失色,这到底会是谁干的,好好的一个心情全给破坏了。

柳靓无奈地坐到床沿,眉头深深锁起……

“会是谁呢?

不可能是小保姆,对,不可能!

那天她只是怯怯地站在一边看,不可能弄坏的。

女儿又穿不了这么大的,肯定是那个小家庭教师,那天,她看我穿的裙子,眼睛眨都没眨过一下,肯定会是她!

”好像没经过什么思维斗争似的,柳靓一口咬定是家教弄坏了裙子,愤然夺门而去……

忘说了,她不是去理论,而是去讲学了,因为,她知道,下午女儿要补课,自己又不在家,家庭教师一定会趁这个机会拿她的衣服穿,到时候,就可以逮个正着。

一切照计划进行着……

到家门口了。

对了,就是那个人!

柳靓差点没冲上去按住她。

“等!

等!

等!

等她到家门口,就捉住她,我上个月才买的鞋子,你也穿,太放肆了吧,讨厌啊!

”尔等生气就跟柳教授现在这样没风度了,她一个箭步上前,扳过对方的身子,惊了———保姆!

她的脖子上还多了一串项链。

这样,我想,柳靓又可以在学会上发表论文了。

高一语文作文篇5

清晨,被包裹在狭窄公交车上的我,穿梭于薄暮下的围城之中。

不管是寒风暴雨,独自一人走在这条大街上已有无数次了,不知为什么这次觉得脚步如此沉重,仿佛脚下穿着铁鞋走在宽阔无比的磁物中,寸步难移。

大概是受了早上那件事的影响吧!

得知被认为是稳坐宝座的我,被挤下了英语导优班的名列,顿时如五雷轰顶,辉煌一下子离我远去,心仿佛进入了深秋季节的树林。

我像是在捡起落叶的那个人,我在苦笑着怀念那逝去的青翠。

我无力地走着,路仿佛格外漫长,突然,一束阳光强烈地刺痛我的双眼,这是多美的一景啊!

太阳挣扎着想逃脱于地平线的束缚,那是一种不愿服输的性格啊!

在阴云的笼罩下,太阳的光芒逐渐消失,取代它的只是令人恐惧的阴影。

难道太阳还是无法战胜那无边的黑暗势力?

然而,我想错了,一缕缕微光再次展现出来,它拼命地履行着那份执著,“皇天不负有心人”,阳光洋洋洒洒地洒向每一个角落,阴云屈服了!

我顿时醒悟了过来,自己的境遇和这景不也如此相似?

原来自己不过是那没认识自己的。

有一个常常埋怨自己的才能无法得到发挥,哲人便告诉他:

“你能把地下的那一粒沙捡起来吗?

”“这当然不可能!

”鄙夷地说。

“如果地下是一粒珍珠,你还会担心捡不起来吗?

明白了:

努力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

这就是自己,真实的自己。

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愤懑,却依然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自信面对人生,我是不是从中得到些感悟呢?

真感谢那次我走进了自己的后花园,读懂了并叩问了自己内心的那个答案。

一样的我,头顶着变幻的日月星辰,奔着脚下不停的步履,带着自己的特殊感悟,在属于自我的道路上奋勇追逐……

高一语文作文篇6

篮球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它就像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就像在战场鼓励我的将军;它也像我的父母亲,时时刻刻关注着我……

小时候,我常常看篮球比赛,每当我看见中国对进球时,便手舞足蹈;相反,每当我看见中国对失误时,我便垂头丧气,恨不得上前去替中国对比赛。

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虽然功课越来越紧张,但是我还是乞求着爸爸妈妈让我去学打篮球。

后来,爸爸抵不过我天天一直在念叨,最终答应我利用周日早上的时间去学。

我的心“噔…...”的一下飞上了十万八千里的外太空!

现在,我接触篮球2年多了,对它的喜欢一直有增无减。

记得有一次篮球特训时我迟到了,一路上心情超级郁闷。

可当我进入训练馆,手碰到球的那一刻,我的心情从刚才郁闷得像在下狂风暴雨时到现在的身心放松,我的嘴角微微扬了起来,我的心瞬间畅快了。

原来这就是“喜欢你没道理”的感觉啊!

至今,我打蓝球的技术也有了大大的提升,这归功于我的勤锻炼。

我能做到运球敏捷,投篮果断,就连防守也防得密不透风,像一堵又高又大的围墙。

前段时间,我又与同学来了一场友谊之赛。

战场上的我左闪右闪,三步并做两步的来了一个后转身上篮,毫无疑问第一个得分我拿下了。

紧接着敌方的球,不甘落后的他们一上来便想用一个3分球追上我们。

可惜,球没进,篮板被我们抢到了,战友把球传给我,我来了一个中距离投篮,球像乖宝宝一样跳进了篮框。

敌方见我们接连着进球,乱了阵脚,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可正所谓称霸篮下,称霸全场,敌方只好投降。

而我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乔丹”。

篮球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更多的是给我带来了自信,优越感,引导我一步一步去采摘成功的果实。

高一语文作文篇7

爱因斯坦说过: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的兴趣是打篮球,打篮球不仅使我强身健体,还使我收获了亲情和友谊,真是一举两得。

我的爸爸是一个篮球迷,经常和我讨论NBA,有时还半夜三更追一场球赛。

他虽然是个球迷,却不怎么会打篮球。

因为他小时候没有条件,买不起篮球。

自从我开始关注篮球,我和爸爸谈心的话题就更多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被拉近了。

而且学了篮球后,我也少生病了。

周末傍晚,我会约爸爸来一场令人兴奋的篮球赛。

刚开始的时候,我我一直是爸爸的手下败将,这激起了我那渴望胜利的心,我就开始练篮球,经常练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这时爸爸递来一瓶饮料,扔给我,看着我咕噜咕噜地喝着,他乐呵呵地笑了,然后我们就开始谈心了。

当我卷土重来的那天,爸爸一定是我的手下败将!

打篮球使我的心和爸爸的心更近了!

在学校里,篮球也是我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们几个班经常在休息、放学时打一场比赛。

我也在篮球比赛中为班级争得了荣誉。

即使也会有打输的时候,我们也抱着不放弃不气馁的心态。

一次放学时我们和一班打篮球,打得正欢乐的时候,一班的“小黑”一个上篮把我撞倒在地,他立马跑过来,把我扶起来,问了问我有没有受伤。

我摇了摇头,又站起来继续打了。

走时,他一直扶着我,我第一次从篮球里感觉到了友谊。

这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吧!

我和他不知不觉得成了好朋友,见面时我们都会互相打招呼。

他也经常教我打篮球!

篮球给我带来了十分重要的友谊!

现在的天气很热,可是我仍然忘不了篮球,所以我会经常和我朋友一起去爽一把。

篮球既带给我无限的乐趣,还带给我重要的友谊和亲情。

还教会我生命在于运动,身体是最最重要的。

高一语文作文篇8

一个人要想生活得丰富多彩,就要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或者自己爱好的事物。

我有许许多多的爱好呢,踢足球、画画、看书、跑步、跳远……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篮球。

我是从二年级上学期开始喜欢上篮球的,后来,妈妈带着我去篮球培训班。

第一次学打篮球时,我只会拍球,其它都不会。

一开始我跟着老师做,老师怎么拍我就学着老师的动作。

老师让我慢慢拍着篮球,一边数一边拍,我一下子就拍了五十个。

我兴奋地冲到老师面前喊道:

“老师,老师!

我刚才一口气拍了五十下篮球。

”老师笑着对我说:

“你很有打篮球的天赋哦,继续加油!

看看能不能一口气拍一百下。

听了老师的话,我非常开心,很自豪。

我心想:

我一定要拍一百下。

我继续努力,认真地练习拍球。

后来,我就跟着这个老师学习打篮球,一直学了三年,球技也越来越好。

有一次,学校里选拔几个会打篮球的同学组成一支球队去平阳县城打比赛,我是第一个被选入篮球队的,我非常高兴,我想这几年的篮球没有白学。

老师带领我们认真练习,刻苦训练。

不久,我们去县城打比赛,比赛开始前,我们都非常地紧张,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对手。

上场后,我们一开场就拿到了好几分,然而很快我们又被对手反杀了。

之后,虽然我们很努力地拼搏,但还是不敌对手。

在回来的路上,我们带着伤心的情绪,老师鼓励我们说:

“我们才第一次打比赛,他们打过很多次比赛了。

不要灰心,下次我们还有机会。

”听了老师的话,我们的心情才好转一些。

后来,我不但在校队里练球,还自己去报了一个篮球提升班。

打篮球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可以和我们的体育老师一样出色。

高一语文作文篇9

灰蒙蒙的天幕下,你摇曳于莽莽苍苍的水面,像一支羽毛笔,滑动在洁白的稿纸上。

——题记

迈入高一已经一年多了,这始料未及的巨大变化竟然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无尽的作业本,无数张的试卷,无边的课外资料,无穷的补习班,还有那一些些刺耳的分数和老师满怀严厉的目光。

这些似乎将我囚禁在了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让我触及不到自由。

我抱怨,我厌恶,我受不了!

在这一层层的书堆包围下,我好想好想放声大喊,我好想好想推开这些令人心烦的作业,我好想好想小时候那些无忧无虑的时光,那无拘无束的光阴!

我心里无数次想着:

放弃吧,实在太累了,太累了!

于是我在夕阳的余辉下踽踽独行,突然目光触及到天幕下的那杆芦苇。

乍一看,它是那么渺小,那么脆弱,然而风一吹,它竭尽全力与风雨抗衡,承担起了大自然所有的负荷。

它始终顽强地站立着,始终没有放弃,没有退缩!

刹那间,我晓悟了!

我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我学会了拿出勇气,全力面对挫折与困难。

面对那铺天盖地的作业纸,面对那一个个无情的红叉,面对那一声声严厉的批评,面对那一个个刺眼的分数,我不懈地努力着,我坚信如果没有经历磨难,没有经历风雨的洗礼,要想获得成功是不可能的。

我的目光看着远方,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与自信,远处好像有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光,那灯指引着我前行,那灯光是那样耀眼,那样夺目,在灯下,飘飞着洁白的芦花,一朵朵,一片片,纷纷扬扬,吹起又落下,在芦花掩盖着的地方,一杆芦苇顽强地挺立着,它已经开出了漫天芦花,取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收获。

经历了风雨,也许我们会抛弃高不可攀的幻想,才会忘记那不堪回首的沧桑,才会走出“落花无意,流水无情”的彷徨;经历了风雨,我们才能拥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超然;经历了风雨,我们才能拥有“风景这边独好”的自信。

高一语文作文篇10

在很多人面对你的枯燥无味而望而却步,面对你的咬文嚼字而望洋兴叹时,我却为你深深地着迷。

我真的很爱你——语文。

我爱你那承载着千百年是非对错的点点墨迹。

是你,让我见识了始皇的丰功伟业与秦朝的倒塌,明白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道理;是你让我见识了盛世唐朝的开放,后唐的衰落,明白了“君者,舟也;民者,水也;水既可载舟亦可覆舟”的真理。

你真实地展现了每一个朝代的繁盛衰落,没有一丝偏心,一毫同情,你将千百年的是非对错烙在你身上展现给我们,功过是非留与我们评说。

我爱你那蕴含文人骚客内心情感的博大情怀。

是你,让我一起与陶渊明享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情逸致;与太白先生高歌“我辈岂是蓬蒿人”豪放而去;与杜工部同时祈愿“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民理想得以实现;是你让我体验了世间的人情冷暖。

是你,让我与岳飞一起畅怀酣饮,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是你,让我与白居易共听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琵琶声,感叹相逢何必曾相识;是你,让我与黛玉一起葬花,哀伤红绡香断有谁怜;是你,让我与柳宗元一起静坐垂钓,端坐,放线,提杆。

与他一起将一尾盛唐轻轻地钓起,又缓缓地放入水中,平静恬淡地看盛唐闹世。

是你,带我穿梭千年,在无尽的情感中用心体验,不断地被每一位文人墨客感动,用灵魂与他们交谈,心与心的距离被无限缩短,最终融为一体,去面对一个未知的世界,未知的未来,学会用最真挚的情感去包容这个世界和未来。

我真的很爱你。

爱你将祖国的秀丽江山描绘给我们,让我们震撼于山的巍峨,水的灵秀;爱你将每一个故事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功过任由后人评;爱你给我们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立体的人,让我们找到了心灵的慰藉,引发了灵魂的共鸣,给我们精神的支持;是你,将先人的思想流传给后人,给后人行事的准则,道德的底线,给后人敲响警钟,唤起了人性本善……

你,是传世的经典,是文化的底蕴;是文坛哲圣智慧的结晶,是我们永不抛弃永不放弃的精神食粮。

我真的很爱你—语文!

高一语文作文篇11

你可曾记得,儿时的我们,在空地上玩着烟火,在草丛中寻找着蚱蜢的情形?

曾有多少个夜夜,有多少个人走在那熟悉的乡路上,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静静地陪着孤独的月,向它倾诉着自己的伤痛,听着月留在心底多年的话……

那当年的繁华,终究成了浮空一片,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秋意渐浓,那一片又一片黄灿灿的麦穗,被无情的人类给夺走了。

曾经在无数个寂静的,无数个夜晚里,麦穗在月的身旁,听着月的寂寞,默默地倾听着月,诉说着孤独,寂寞的滋味。

可然而,月并不懂得的恐惧,她俱畏人类,她十分清楚自己将在不久后便会离开月,被冰冷的镰给划开一道小口,然后倒下。

那细嫩的枝干,流逝成一根根干枯的稻杆,再也没有生机,没有活力。

她多想有人陪在月的身边,哪怕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亦或者是位年过古稀的老爷爷。

几年后的一个黄昏,又是一个深秋。

当年种着麦穗的肥土已经成了一片昙花园,周围的树叶早已落光。

晚上九许时,月忽听一声又一声清脆的叭叭响。

是昙花,她又开花了,这是她最后一次开花,似乎把毕生汲取的养分,都绽放了出来。

花群的周围宛如有一条彩虹闪过,化作一道涟漪,到那最远的天边去了……

在花圃的旁边,一片不起眼的草地,那有一株无人问津的无名草,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这一切。

他真可怜,就连镰刀也为他而感到心寒。

他抬头看着月,月并没有看到他,而是看到那耀眼的昙花园。

可怜的无名草其实他也想当月的知音,只是,只是他适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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