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食品厂化验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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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整理食品厂化验室规章制度
食品厂化验室规章制度
篇一:
食品实验室管理制度
食品检验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食品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一、样品管理制度
检验样品贯穿于检验工作的始终,使样品管理规范化是保证检验结果可靠、有效以及维护实验室的诚信度的重要环节。
必须对样品的接收、传递、储存、处置及样品的识别等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接收样品管理:
1、委托样品的接收程序
1.1业务接待员在接收客户的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验需求,查看样品的包装、规格及型号、外观、等级等,清点样品数量,相关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符合检验的要求,填写委托单或检验任务单。
必要时应与客户商定委托检验内容等有关事宜;
1.2业务接待员做好唯一性标识,交样品保管员登记入库;
1.3客户邮寄来的样品由信息中心统一收取,并按1.1、1.2条规定办理。
2、抽样样品的接收程序
验收时应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必要时应会同抽样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然后按1.1、1.2条进行验收登记。
(二)样品出入库管理:
1、检验员会同样品管理员到样品室领取样品。
检验员领取样品时应查看样品是否与“检验任务单”填写的内容相符,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检查无误后在双方样品保管处理登记本上签字领样;
2、检验员在样品检验完毕后,将剩余样品交回样品室,样品管理员清点样品数量无误后保存好样品;
3、检验完成后对有毒有害、已经破坏等无法退还的样品,样品管理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作好登记;
4、客户要求退回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办理样品领取出库手续,并作好登记。
(三)样品留存管理:
1、样品存放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按不同食品相应规定的温度、环境进行留存。
2、超过保存期的检后样品处理程序
保存期已过的且客户不要求退回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处理登记本上登记要处理的样品,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3、样品的保密和安全
本实验室严格按照与客户签定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验、贮存与处置,对客户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保存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4、样品编号见图示
样品号
受检时间
类别符号
二、检验管理制度
(一)检验方法确认
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客户所委托的样品的检测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
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
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二)检测资源保证
1、检验人员必须通过严格考核是否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教育程度、接受的培训、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价;
2、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校准,并设置专人管理,保证定期保养;
3、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化学试剂、消耗性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经证实符合有关检验和(或)校准方法规定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环境因素:
包括水、气、电等能源,照明,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干扰,防辐射,无菌等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实验室环境条件应不至造成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三)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
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的有效性。
所得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可发现其发展趋势,如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
这种监控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
1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和/或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2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3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
4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
5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注:
选用的方法需与所进行工作的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
三、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一):
检验报告填写与编制
1、各相关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中及时填写原始记录,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交信息中心编制检验报告;
2、检验报告应采用统一格式,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2.1检验报告要求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术语和计量单位使用正确,结论用语明确;
2.2检验报告数据页应在结束处标注“以下空白”字样;
2.3检验报告的编号应与原始记录、任务通知单编号一致,检验报告的内容应与原始记录相对应,用语相一致;
2.4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需要修约时按照GB/T8170《数据修约规则》中的规定执行。
除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检验判定均按照GB/T1250《极限值判定规则》中的规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进
行判定;
2.5如有分包的检验项目,则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2.6需要时,应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二):
检验报告审核
1、检验报告编制完成后交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错误,通知相关人员直至符合要求;
2、授权签字人对审核合格的报告进行签发,发现问题退回原审核人员进行更正,直至达到要求后发送检验报告;
3、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签发人均应在主检、审核、批准完成后,在检验报告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字;
(三)检验报告的发送和存档
1、检验报告经三级审核批准签字后,由副所长在检验报告首页加盖“检验专用章”,在检验报告封面及各页骑缝处加盖“骑缝章”,在检验报告封面的左上角加盖计量认证标志章(通过认证的检验项目)、质量审查认可(验收)标志章、(通过认证的检验项目)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章(通过认可的检验项目);
2、将检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根据具体情况打印三至四份)的一份发送给客户并作发送登记,一份检验报告连同原始记录、收样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存档。
监督抽查检验将检验报告交任务下达单位。
(四)检验报告的评审
信息中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有效性、适应
篇二:
食品厂管理规章制度(共2篇)
篇一:
食品厂管理制度
原辅料库房管理制度
一、原辅料库房实行专库专用,并设有防蝇、防鼠、防潮、防尘、通风设施,并运转正常,每天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二、原辅料入库前由专人验货,所有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产品有效检验报告单。
外包装必须有完整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且无破损、无污染,原辅料无腐烂、变质。
三、所存的原辅料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各类原料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冷库必须有温度记录设备,并对冷库温度每天做好记录。
五、入库的各种原辅料必须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成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成品须标注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后方可入库。
二、所有的成品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成品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
三、成品库房必须专用,不得存放原料和半成品,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做好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工作,保持库房通风,定期做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干燥整洁。
五、入库的各种成品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退回的产品与正品要明确隔离,且标识清楚,以防混用。
七、出库产品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库销售。
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1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
13.化验室闲人免进。
1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
卫生管理制度
一、商品卫生管理制度:
1、生熟商品须分开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2、食品的存放区应保持通风、干燥;
3、食品放置须与非食品、清洁用剂分开;
4、贮存食品的容器须封箱封盖,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需离墙离地至少5厘米;
5、未经清洗的食品与已经处理完毕的半成品在加工间分开存放;
6、腐烂、变质的食品必须及时挑拣出来;
7、不同食品在处理时,不能混合清洗,必须换水或用不同清洁容器、水池清洗;
8、人员在处理、销售熟食品及直接入口的食品时,须着干净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9、清洁用剂应统一放置,不得与食品接触或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10、清洁用具存放于清洁间内,不能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1.1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能参加生鲜熟食的工作;
1.2操作人员须取得区、市级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培训证;
1.3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销售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1.4洗手要求:
工作人员在下述情况时必须洗手、消毒:
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加工生食品之后,加工熟食品之前;接触了未消过毒的物品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脏物等之后;从事与食品加工、销售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时;
2、着装仪表要求
2.1工作前必须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口罩必须遮住嘴与鼻子;
2.2员工所着工作服、帽等必须每日清洗、消毒,口罩必须每日更换;
2.3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首饰;
3、良好的卫生习惯
3.1不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等带入工作区域;
3.2工作中,不得从事吃食物、吸烟、吐痰、挖耳朵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3拿取食物须用食品夹,不能用手拿;
3.4不将直接入口的熟食、直接入口的食品暴露在空气中;
3.5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加工刀具,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3.6刀具使用完毕后,放回原位;
3.7不将食品与非食品类、食品直接加工用具混放;
3.8不将清洁用剂与食品类商品临近存放;
3.9进出冷库要随时关门;
3.10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区域的干净整洁。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
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
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
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
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
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
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
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XX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
无明显水汽、积水。
篇二:
食品厂库房管理制度
食品厂库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
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
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
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
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
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
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
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a、b、c分类管理
8.3.1abc库存分类法。
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
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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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
篇三:
食品厂管理制度
原辅料库房管理制度
一、原辅料库房实行专库专用,并设有防蝇、防鼠、防潮、防尘、通风设施,并运转正常,每天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二、原辅料入库前由专人验货,所有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产品有效检验报告单。
外包装必须有完整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且无破损、无污染,原辅料无腐烂、变质。
三、所存的原辅料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各类原料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冷库必须有温度记录设备,并对冷库温度每天做好记录。
五、入库的各种原辅料必须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成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成品须标注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后方可入库。
二、所有的成品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成品的货架标签必须与存放的货物一致。
三、成品库房必须专用,不得存放原料和半成品,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如:
杀虫剂、消毒剂等)。
四、做好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工作,保持库房通风,定期做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干燥整洁。
五、入库的各种成品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退回的产品与正品要明确隔离,且标识清楚,以防混用。
七、出库产品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库销售。
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1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
13.化验室闲人免进。
1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
卫生管理制度
一、商品卫生管理制度:
1、生熟商品须分开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2、食品的存放区应保持通风、干燥;
3、食品放置须与非食品、清洁用剂分开;
4、贮存食品的容器须封箱封盖,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需离墙离地至少5厘米;
5、未经清洗的食品与已经处理完毕的半成品在加工间分开存放;
6、腐烂、变质的食品必须及时挑拣出来;
7、不同食品在处理时,不能混合清洗,必须换水或用不同清洁容器、水池清洗;
8、人员在处理、销售熟食品及直接入口的食品时,须着干净衣服、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9、清洁用剂应统一放置,不得与食品接触或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10、清洁用具存放于清洁间内,不能放在食品加工区域。
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1.1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能参加生鲜熟食的工作;
1.2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