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docx
《《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
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1总则
1.1目的和意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生产作业安全全过程管控,构建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两票三制”,实现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
1.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公司系统生产区域内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的设备检修、试验、维护及改(扩)建项目施工等工作(以下简称“作业”)。
1.2.2“两票”
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
1.2.3“三措”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1.2.4“三种人”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管理人员。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W1799.1—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Q/GDW1799.2—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安质〔2014〕1528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
国家电网企管〔2015〕266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企管〔2014〕70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安监〔2008〕917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手册
1.4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从事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的计划性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
外包企业进网作业参照执行。
1.5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单位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
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核、发布,对所属单位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编制并上报作业计划,按照批复的作业计划,组织落实作业准备、作业实施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
负责落实现场勘察、风险评估、“两票”执行、班前(后)会、安全交底、作业监护等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
1.5.4“三种人”职责
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的组织制定、审核把关、执行落实,严格履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职责。
职责
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的执行,严格落实“两票三制”,对自己的工作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安全。
负责督导落实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检查“两票”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不安全行为责令整改。
到岗到位人员禁止违章指挥,禁止参与作业。
2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管理包括计划编制、计划发布、计划管控。
2.1计划编制
应贯彻状态检修、综合检修的基本要求,按照“六优先、九结合”的原则,科学编制作业计划。
a)六优先:
人身风险隐患优先处理;重要变电站(换流站)隐患优先处理;重要输电线路隐患优先处理;严重设备缺陷优先处理;重要用户设备缺陷优先处理;新设备及重大生产改造工程优先安排。
b)九结合:
生产检修与基建、技改、用户工程相结合;线路检修与变电检修相结合;二次系统检修与一次系统检修相结合;辅助设备检修与主设备检修相结合;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的线路检修相结合;同一停电范围内有关设备检修相结合;低电压等级设备检修与高电压等级设备检修相结合;输变电设备检修与发电设备检修相结合;用户检修与电网检修相结合。
各级单位应根据设备状态、电网需求、反事故措施、基建技改及用户工程、保供电、气候特点、承载力、物资供应等因素制定月度作业计划。
主要指10千伏及以上设备停(带)电作业计划。
各级单位应根据月度作业计划,结合保供电、气候条件、日常运维需求、承载力分析结果等情况统筹编制周作业计划。
周作业计划宜分级审核上报,实现省、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信息共享。
二级机构和班组应根据周作业计划,结合临时性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2.2计划发布
周作业计划信息发布中还应注明作业地段、专业类型、作业性质、工作票种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现场地址(道路、标志性建筑或村庄名称)、到岗到位人员、作业人数、作业车辆等内容。
2.3计划管控
“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控。
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计划编制与执行的监督检查,分析存在问题,并定期通报。
3作业准备
作业准备包括现场勘察、风险评估、承载力分析、“三措”编制、“两票”填写、班前会。
3.1现场勘察
a)变电站(换流站)主要设备现场解体、返厂检修和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
b)变电站(换流站)开关柜内一次设备检修和一、二次设备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
c)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置更换或改造作业。
d)输电线路(电缆)停电检修(常规清扫等不涉及设备变更的工作除外)、改造项目施工作业。
e)配电线路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等检修、改造项目施工作业。
f)新装(更换)配电箱式变电站、开闭所、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变压器、柱上开关等设备作业。
g)带电作业。
h)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和非本班组管辖范围内设备检修(施工)的作业。
i)使用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作业。
j)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
k)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项目。
l)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a)现场勘察应在编制“三措”及填写工作票前完成。
b)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
c)现场勘察一般由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d)对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e)承发包工程作业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参与。
f)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a)需要停电的范围:
作业中直接触及的电气设备,作业中机具、人员及材料可能触及或接近导致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距离的电气设备。
b)保留的带电部位:
邻近、交叉、跨越等不需停电的线路及设备,双电源、自备电源、分布式电源等可能反送电的设备。
c)作业现场的条件:
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人员进出通道,设备、机械搬运通道及摆放地点,地下管沟、隧道、工井等有限空间,地下管线设施走向等。
d)作业现场的环境:
施工线路跨越铁路、电力线路、公路、河流等环境,作业对周边构筑物、易燃易爆设施、通信设施、交通设施产生的影响,作业可能对城区、人口密集区、交通道口、通行道路上人员产生的人身伤害风险等。
e)需要落实的“反措”及设备遗留缺陷。
a)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附录B)。
b)现场勘察记录宜采用文字、图示或影像相结合的方式。
记录内容包括:
工作地点需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附图与说明。
c)现场勘察记录应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编制“三措”和填写、签发工作票的依据。
d)现场勘察记录由工作负责人收执。
勘察记录应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
3.2风险评估
“三措”、填写“两票”前,应针对作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两票”、“三措”等中予以明确。
3.3承载力分析
二级机构应利用周安全生产例会、班组应利用周安全日活动,开展作业承载力分析工作,保证作业安排在承载力范围内。
a)可同时派出的班组数量。
b)派出班组的作业能力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c)多专业、多班组、多现场间工作协调是否满足作业需求。
a)可同时派出的工作组和工作负责人数量。
每个作业班组同时开工的作业现场数量,不得超过工作负责人数量。
b)作业任务难易水平、工作量大小。
c)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车辆等是否满足作业需求。
d)作业环境因素(地形地貌、天气等)对工作进度、人员配备及工作状态造成的影响等。
a)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以及有无妨碍工作的特殊病症。
b)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安全能力。
技能水平可根据其岗位角色、是否担任工作负责人、本专业工作年限等综合评定。
安全能力应结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人员违章情况等综合评定。
3.4“三措”编制
“三措”的项目
a)变电站(换流站)改(扩)建项目。
b)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置更换或改造作业。
c)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电缆)改(扩)建项目。
d)首次开展的带电作业项目。
e)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
f)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
g)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项目。
h)作业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编写“三措”的其他作业。
“三措”。
对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三措”。
3.4.3“三措”内容包括任务类别、概况、时间、进度、需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附录D)。
3.4.4“三措”应分级管理,经作业单位、监理单位(如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分管领导逐级审批,严禁执行未经审批的“三措”。
3.5“两票”填写
各级单位应规范“两票”填写与执行标准,明确使用范围、内容、流程、术语。
“双签发”相关要求
a)承发包工程中,作业单位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或已运行的变电站内工作,工作票宜由作业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共同签发,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b)发包方工作票签发人主要对工作票上所填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主要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以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两票”进行整理汇总,按编号统计、分析。
二级机构每季度至少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意见。
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调阅一次“两票”。
省公司级单位每年至少抽查调阅一次“两票”。
“两票”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3.6班前会
4作业实施
作业实施包括倒闸操作、安全措施布置、许可开工、安全交底(站班会、开工会)、现场作业、作业监护、到岗到位、验收及工作终结、班后会。
4.1倒闸操作
根据工作任务、设备状况及电网运行方式,分析倒闸操作过程中的危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4.2安全措施布置
4.3许可开工
4.3.3所有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许可时间等)均应记录在工作票上。
若需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作业应履行书面许可手续。
4.4安全交底
4.5现场作业
a)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统一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b)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监护。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得单独作业。
c)外来工作人员须经过安全知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有效证件,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后,方可进场作业。
a)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
b)特种车辆及特种设备应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措”等资料到作业现场。
4.6作业监护
4.7到岗到位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到岗到位人员责任和工作要求。
a)检查“两票”、“三措”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b)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c)大型机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d)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
e)文明生产。
4.8验收及工作终结
4.9班后会
“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总结评价,分析不足,表扬遵章守纪行为,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5监督考核
5.1各级单位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
各级安监部门应会同各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领导应带头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工作。
5.2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
a)作业现场“两票”、“三措”、现场勘察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正确、完备。
b)现场作业内容是否和作业计划一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并与现场一致。
c)现场作业人员与工作票所列人员是否相符,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d)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是否进行安全交底。
e)现场使用的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良好,是否按周期试验并正确使用。
f)高处作业、邻近带电作业、起重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是否指派专责监护人进行监护,专责监护人在工作前是否知晓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g)现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设备倾覆、电杆倒杆等风险和违章行为。
h)各级到岗到位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j)其他不安全情况。
5.3各级单位应开展作业现场违章稽查工作,一旦发现违章现象应立即加以制止、纠正,做好违章记录,对违章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5.4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反违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无违章现场”、“无违章员工”等创建活动,鼓励自查自纠,对及时发现纠正违章、避免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5.5各级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的检查指导与评价,定期分析评估安全管控工作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管控工作标准和措施,持续改进和提高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水平。
附录A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流程图
附录B现场勘察记录
现场勘察记录
勘察单位部门(班组)编号
勘察负责人勘察人员
勘察设备的双重名称(多回应注明双重称号):
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地段)以及工作内容]:
现场勘察内容:
1.工作地点需要停电的范围:
2.保留的带电部位:
3.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附图与说明:
记录人:
勘察日期:
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附录C风险评估危险因素
一、
触电伤害
序号
评估类别
危险因素
(一)
误入、误登带电设备
1.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人员触电。
2.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围)栏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标示牌缺少、数量不足或朝向不正确,装设遮(围)栏满足不了现场安全的实际要求等。
3.高压设备的隔离措施不规范,造成误入带电设备触电。
如:
遮栏不稳固,高度不足,未加锁等。
4.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人员触电。
如:
检修母线侧隔离开关时未将隔离开关母线侧引线带电拆除等。
5.高压开关柜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孔洞,隔离措施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手车开关的隔离挡板缺失、损坏、封闭不严,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未采取隔离措施等。
6.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正确完备,造成人员触电。
如:
应拉断路器、隔离开关等未拉开,有来电可能的地点漏挂接地线等。
7.检修设备停电,未能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造成人员触电。
如:
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隔离开关未拉开,检修设备没有明显断开点,有反送电可能的设备与检修设备之间未断开等。
8.高压设备名称、编号标志设置不规范、不齐全造成误入、误登带电设备触电。
如:
设备标牌脱落、字迹不清、更换名称标牌不及时等。
9.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不清楚,造成人员触电。
如:
工作负责人布置工作任务时未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杆塔双重名称及编号,工作班成员登杆前未核对双重称号和标志导致误登带电杆塔触电。
10.忽视对外协工作人员、临时工的安全交底,造成人员触电。
如:
使用少量的外协工作人员、临时工时,未进行安全交底。
11.检修人员擅自工作或不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误入、误登带电间隔,造成人员触电。
如:
无票工作、未经许可工作、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在安全遮(围)栏外工作等。
12.杆塔上传递材料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
如:
同杆架设多回路单回停电、平行、邻近、交叉带电杆塔上工作传递工器具材料。
13.平行、邻近、同杆架设线路附近停电作业,接触导线、架空地线时感应电,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使用个人保安线。
14.穿越未经接地同杆架设低电压等级线路,造成人员触电。
15.电力检修(施工)作业,未能准确判断电缆运行状态、盲目作业,造成人员触电。
16.电缆接入(拆除)架空线路或开关柜间隔,误登带电杆塔或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员触电。
(二)
误碰带电设备
1.现场使用吊车、斗臂车时,对吊车、斗臂车司机现场危险点告知及检查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告知现场工作范围及带电部位,致使吊臂对带电导体放电等。
2.室内、室外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时忽视带电部位,造成人员触电。
如:
作业地点带电部位不清,误碰带电设备等。
3.现场临时电源管理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乱拉电源线,电源线敷设不规范,使用的工具、金属型材、线材误将临时电源线轧破磨伤等。
4.仪器的摆放位置不合理,造成人员触电。
如:
仪器摆错位置或摆放离带电设备太近等。
5.容性设备进行试验工作放电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电力电容器、电力电缆未充分放电等。
6.加压过程中失去监护,造成人员触电。
如:
监护人干其他工作或随意离去,注意力不集中等。
7.仪器金属外壳无保护,造成人员触电。
如:
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不牢等。
8.试验现场安全措施不规范,他人误入,造成人员触电。
如:
遮栏或围栏进出口未封闭,标示牌朝向不正确,无人看守等。
9.高压试验人员操作时未规范使用绝缘垫,造成人员触电。
如:
绝缘垫耐压不合格,绝缘垫太小,试验人员操作时一只脚站在绝缘垫上,另一只脚站在地面上等。
10.绝缘工器具不合格或使用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受潮、破损、超周期使用,绝缘杆未完全拉开等。
11.低压回路工作中无人监护误碰其他带电设备。
如:
工作人员身体裸露部分误碰带电设备等。
12.在变电站内人工搬运较长物件不规范。
如:
梯子、金属管材、型材未放倒搬运等。
13.检修设备的交、直流电源未断开,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断开检修设备的控制电源或合闸电源等。
14.拖拽电缆时未做防护措施,导致与带电设备距离不够,造成人员触电。
(三)
电动工器具类触电
1.电动工器具的使用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手握导线部分或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等。
2.电动工器具绝缘不合格,造成人员触电。
如:
外绝缘破损、超周期使用等。
3.电动工器具金属外壳无保护,造成人员触电。
如:
外壳未接地或用缠绕方式接地。
(四)
倒闸操作触电
1.不具备操作条件进行倒闸操作,造成人员触电。
如:
设备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防误装置功能不全、雷电时进行室外倒闸操作、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等。
2.倒闸操作过程中接触周围带电部位,造成人员触电。
如:
操作时误碰带电设备、操作未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等。
3.操作过程中发生设备异常,擅自进行处理,误碰带电设备触电。
4.操作人未按照顺序逐项操作,漏项、跳项操作导致触电。
5.操作时未认真执行“三核对”,走错位置,误入带电间隔,误拉刀闸,导致触电或电弧灼伤。
6.操作隔离开关过程中瓷柱折断,引线下倾,造成人身触电。
如:
站立位置不当、操作用力过猛绝缘子开裂或安装不牢固等。
7.操作肘型电缆分支箱、箱式变压器时触碰相邻的带电设备,造成人员触电。
8.对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箱式变压器操作时,不执行停电、验电制度,直接接触设备导电部分,造成人员触电。
9.验电器、绝缘操作杆受潮,造成人员触电。
如:
雨天操作没有防雨罩,存放或使用不当等。
10.装地线前不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时,方法不正确或安全距离不够,造成人员触电。
如:
装、拆接地线碰到有电设备,操作人与带电部位小于安全距离,攀爬设备构架等。
11.装拆临时接地线操作不当,造成人员触电。
如:
装设接地线时接地线触及操作人员身体、装设接地地线时误碰带电设备、装设接地操作顺序颠倒。
(五)
运行维护工作触电
1.当值运维人员更换高压熔断器、贴试温蜡片、测温、卫生清扫等工作失去监护,人员误入、误登、误碰带电设备,造成人员触电。
2.当值运维人员进行更换低压熔断器、二次设备清扫、更换灯泡等工作,工器具选择不当,未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造成人员触电。
如:
清扫设备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值、没有使用安全工器具、工具的金属部分未用绝缘物包扎等。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巡视人员与接地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人员触电。
4.雷雨天巡视设备时,靠近避雷针、避雷器,遇雷反击,造成人员触电。
5.夜间巡视设备时,巡视人员因光线不足,误入带电区域,造成人员触电。
6.汛期巡视设备时,安全用品、设备失效,造成人员触电。
(六)
交流低压触电
1.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造成人员触电。
如:
试验短接线脱落、TA二次绕组切换步骤不正确等。
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取放熔丝、测量电压、拆接线工作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使用绝缘工具,未戴手套等。
3.工作中试验方法不当,造成人员触电。
如:
接错线、试验表计未调至零位或未断开电源等。
4.工作人员改接试验线时,未采取措施,造成人员触电。
5.工作人员在二次回路加压,操作错误,造成人员触电。
如:
误合电压回路的空开,应断开的电压端子未断开等。
6.带电收放临时电源线(保护用接地线),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断开临时电源,线碰带电部位等。
7.绝缘电阻表输出误碰他人和自己,造成人员触电。
如:
试验线有裸露部分、有其他人员在摇测绝缘的回路上工作、摇测绝缘时作业人员触及输出端子等。
8.工作中误触相邻运行设备带电部位。
如:
同屏布置的二次设备检修时,相邻的运行设备未做安全隔离措施等。
(七)
直流低压触电
1.直流回路上工作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使用绝缘工具,未戴手套等。
2.直流回路上工作,应断开电源的未断开,造成人员触电。
如:
操作电源、信号电源、测控电源未断开等。
(八)
其他类触电
1.变电站内一次高压设备拆、接引线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引线未接地、未戴绝缘手套、引线甩动、反弹幅度过大等。
2.在变电站内一次高压设备上工作,因感应电造成人员触电。
如:
未装设临时接地保护线或无其他保护措施等。
3.动火工作过程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
如:
动火用具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在较潮湿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电焊作业。
4.雷雨天气在变电站内工作未采取安全措施。
5.门卫制度不严格,造成他人进入变电站触电。
如:
外来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变电站,导致与带电部位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或误入带电间隔。
6.进行设备验收工作时,人与带电部位距离小于安全距离,造成人身触电。
7.绝缘斗臂车工作位置选择不当,绝缘部位与带电距离不够,导致相间短路。
8.带电作业人员不熟悉带电操作程序,导致触电。
二、
高空坠落
(一)
登塔、登杆作业
1.高处作业时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控制措施不充分、高处作业时失去监护或监护不到位,造成人员高处坠落。
2.个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