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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专项方案.docx

交叉作业专项方案

照母山(重光水库)住宅项目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

G标准分区G18-1/02号b区及b1区地块总承包工程

 

施工现场交叉作业专项方案

 

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8日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格》

5、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相关协议

6、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7、土建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建筑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建设单位的总平面规划图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2011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照母山(重光水库)住宅项目(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标准分区G18-1/02号地块)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金州大道和金山大道侧。

3.建设单位:

和记黄埔地产(重庆两江新区)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

5.监理单位: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

7.地勘单位: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地质勘察

8.工程概况:

该工程室内±0.000标高相对绝对标高详总平面图。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G18-1/02地块,由和记黄埔地产(重庆两江新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土石方、二次场地平整、人防工程、车库工程、8栋18+1住宅、15组联排别墅、室外及市政配套、边坡维护之总承包工程和相关的工程。

本工程G18b建筑总面积约为159547.35㎡,由7栋高层和15个联排加人防车库及会所组成;G18b1为1#高层无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2328.35㎡,高层及高层、高层与地下室部分存在架空层。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注设防类(丙类),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设计基准期50年。

基础采用三种形式:

人工挖孔桩、机械钻孔桩、独立柱基、条基。

本工程1~4#架空层、11#楼采用人工挖孔桩;12~14#楼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地下车库为独立基坑。

混凝土等级:

桩基C30,护壁C30。

三、工程的特点

1、该工程西侧和北侧为边坡,与金州大道、金山大道的落差为5-30米,图纸设计为架空层。

按国家高处作业规范规定,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在进行架空层施工时,就存在高处作业和边坡治理同时施工的情况。

2、在施工阶段,该工程2米以上施工内容,如脚手架、模板安拆、钢筋绑扎、砼浇筑、电器水暖安装、砌筑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吊装、物料提升等都属高处作业。

3、该工程在高处作业的同时,又存在交叉作业。

如:

边坡治理、起重吊装于脚手架搭设、模板安拆、钢筋绑扎、砼浇筑、物料提升以及其他作业,而且这些作业在施工时又相互交叉。

为了使该工程的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时人员不受到伤害,因此根据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周围环境、作业环境,编制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四、安全生产目标

1、实现三个零目标:

既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管线及设备重大事故为零。

2、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

五、组织机构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第一责任人,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辅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实施,负责各职能部门安全协调,协调好我项目部与各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本工程项目的各种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其机构图如下:

六、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管理人员及民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检查制度施工项目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边检查边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

3、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项目及各分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序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施工前由组长及兼职安全员对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制度

(1)对入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每一位员工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工程施工安全的特点及相关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2)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得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

(3)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天开展班前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记录和考核。

5、坚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焊工、起重工、电工、探伤工、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坚持使用安全“三宝”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7、建立工伤事故处理制度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告,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加盖管理部门印章。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8、坚持悬挂安全标志制度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并按图挂设,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规定。

9、划分安全管理区域、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与土建施工交叉作业的施工阶段,双方划分出各自的安全管理区域,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职责,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调在各项工作中不得把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等凌驾与安全之上,安全生产应放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0、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确保职工生产安全,本项目由公司依据建筑法的规定,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和一线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计划的建立,包括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应急反应行动的资源配置、建立应急报警体系、建立应急反应救援安全通道体系、通讯体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实施后的恢复工作等,其中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的组织结构图中包含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基本情况,内容有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所在救护组织人员的姓名、证书、联系电话及所在市、区、县的消防、保卫部门、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及行驶路线等。

12、安全隐患与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与土建交叉施工作业阶段,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应立刻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员应对纠正和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保存验证记录。

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现场。

项目部应对事故展开调查,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递交安全事故报告。

七、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进行施工。

4、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非作业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面上。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9、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乱丢,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雨天进行高空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1、对进行高处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过夜的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2、因作业必须时,及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方可恢复。

13、防护棚及其他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与搭设。

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5、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施工地点部位如无法栓绑安全带时,应设临时拉绳供绑安全带或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否则禁止施工。

17、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轻便整齐、紧口,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等。

1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必须随主体工程增高,及时使设置高于1米。

19、任何人不准骑、坐、靠正在施工的栏杆、阳台板、墙头和砖、木垛上,更不准在防护栏杆外侧作业。

20、凡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攀爬各种脚手架、结构架框或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严禁在设防护的外墙外壁板及未安装牢固的模板、设备、管道、构件上行走。

21、高处作业人员及使用的料具、起重吊装设备等在任何情况下与送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22、在高空作业下方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否则禁止施工。

23、登高所用梯子应坚固轻便,梯子超过3米时中间应加设一道铁丝固定。

24、凡施工现场2米以上必须按JGJ59-2011标准全封闭进行安全防护,立网和平网按规定搭设。

八、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交叉作业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1)禁止在同一垂直面的上下位置作业,否则中间应设置有效的隔离防护安全措施。

(2)在进行模板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并设有专人监护安全。

(3)楼层堆物应整齐、稳固,且距离楼板外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4)高空作业人员应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5)严格执行“三宝”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消防措施

⑴确定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防火负责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定灭火预案和重点防火部位的警示标志。

⑵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材料和杂物,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使用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使用质量。

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从事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3、防高空坠落措施

⑴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是预防人员高空坠落或物品打击造成伤害的“三宝”。

⑵高处作业时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临时脚手架搭设要符合安全规程。

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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