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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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

广元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我市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和促进全市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川办发〔2018〕7号)、《中共广元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的决定》(广委发〔201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元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金融支持产业绿色改造升级为主线,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

围绕绿色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生活方式,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进金融组织、管理制度、融资模式和服务方式等创新改革。

加强金融与财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统筹协调,形成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坚持产融结合、绿色导向。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更加注重对包括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生态康养旅游等在内的绿色项目的支持和激励,探索绿色发展与经济增长互相兼容的新发展模式。

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

充分发挥广元绿色资源丰富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发展切合我市实际需求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三)发展目标

积极构建以绿色信贷为主体,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等多元化服务为补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

力争至2020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20亿元,绿色贷款占比达到15%,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或网点1~2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达到20家,建成四川省绿色金融示范市。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绿色信贷

1.建立绿色信贷银行组织体系。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战略,制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业务的“绿色转型”。

推动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绿色网点,为绿色信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

广元银监分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2.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因素纳入贷款授信、审查审批、贷款管理全流程,建立适合绿色项目授信特点的高效审批机制。

完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全流程标识和记录绿色贷款业务。

制定绿色信贷企业和项目的准入标准,定期收集、主动跟进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确定绿色信贷企业和项目清单,实行主办行制度,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暂时困难并有发展前景的绿色企业,不得随意断贷、抽贷、压贷。

健全绿色信贷考核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将绿色信贷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

广元银监分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3.加快绿色融资产品创新。

坚持市场化操作,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情况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广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合同环境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特许经营权质押、排污权质押贷款、收费权质押、碳排放权融资、节能减排融资等金融工具和服务。

探索开发绿色消费信贷等零售类金融产品,积极满足个性化金融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

广元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4.推动担保方式创新。

大力推动应收账款质押、履约保函、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林权质押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产品,探索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担保方式创新,积极满足绿色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

广元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二)积极推动绿色投资

1.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

加大直接融资工具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向绿色企业推介债务融资工具。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优先赴“新三板”和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对在主板成功上市的绿色企业,依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17〕16号)文件精神,对应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和财政奖补政策。

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与拟上市绿色企业进行资本对接,助推绿色企业加快成长。

(责任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大力推进绿色债券融资。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以及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专项支持地方绿色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以及绿色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等方式融资。

对于成功发行的绿色企业,按照《四川省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金〔2016〕4号)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广元银监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

3.积极推行PPP模式。

引导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实施PPP模式。

支持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环境修复、水利工程等各类公共服务领域的绿色项目尝试PPP模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

(三)积极发展绿色保险

1.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推广生猪价格指数等保险,增加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的参保品种。

积极开发、引入生态旅游、休闲旅行等绿色消费类保险、低碳环保类保险以及森林保险。

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绿色环境保护项目,探索开展绿色信贷保证保险。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广元银监分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2.加快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大力推动化工、电解铝等污染物产生排放企业和具有较高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应保尽保,逐步将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纳入保险范围,拓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探索开展新型绿色融资交易机制

充分发挥我市风电、光电、水电、森林碳汇等碳减排资源优势,探索开展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广元银监分局、市环保局)

(五)完善配套体系

1.构建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评估指标体系。

探索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评估指标体系,引导财政、金融、产业、环保等政策和资源向绿色企业和项目倾斜。

(责任单位: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广元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绿色项目和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定期梳理绿色项目名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定期梳理绿色企业名录,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项目和企业信息,推动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推进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畅通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在引导资金投向中的基础作用。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3.推进绿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扩大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金融机构的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在授信、利率等方面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推动将企业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4.推动绿色支付体系建设。

推动新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以便民、惠民和安全支付为目标,推动绿色支付方式的发展。

深化移动金融,推动手机支付、银行卡“闪付”等民生领域的有效应用,提升绿色支付服务效率。

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汇票、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第三方电子支付等无纸化结算支付方式,提高绿色支付结算比率。

(责任单位: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5.健全绿色融资担保体系。

探索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重点支持绿色小微企业发展。

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和企业的支持力度,实行快捷担保审批,简化反担保措施。

(责任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6.健全激励引导机制。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优先对绿色贷款发放较好的银行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降低绿色金融融资成本。

探索设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弥补绿色企业贷款损失。

建立绿色贷款奖补机制,对发放绿色贷款的银行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

建立绿色贷款贴息机制,给予贷款主体一定比例利息补贴。

(责任单位: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重点

(一)支持传统产业绿色改造。

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引导作用,支持食品饮料、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能源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转变。

(二)支持绿色工业发展。

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生产方式,积极支持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积极对接风能、太阳能综合开发利用和新能源汽车等一大批重大项目。

推动金融与科技、产业与金融、军民融合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促进绿色工业加快发展。

(三)支持绿色现代农业发展。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优质粮油、生态畜禽水产、高山绿色果蔬、特色山珍、富硒富锌茶叶、道地中药材六大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支持红心猕猴桃、核桃、道地中药材、油橄榄、富硒富锌茶叶、剑门关土鸡、生态生猪肉牛羊等全产业链集群建设,加大对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小镇建设的支持力度。

积极对接重点水利工程,大力支持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河道治理防洪治涝工程以及绿色生态农田建设,夯实农业农村基础。

围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治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助推新农村建设。

(四)支持康养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围绕“一核、一极、两带、四区、五廊”空间布局,大力支持景区基础设施、旅游交通干线、康养项目、沿线生态建设。

积极满足多元化康养旅游发展的融资需求。

积极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主动对接重大项目。

(五)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大力支持嘉陵江、白龙湖、亭子湖等流域污染治理项目,跟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参与绿化全川广元行动,积极对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重点项目。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环保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水务局、广元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绿色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研究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测评估。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要牵头建立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的专项统计制度和评估制度,按季开展监测,按年开展评估。

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的监督和评估,防范绿色金融风险。

(三)加强金融宣传。

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宣传、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绿色企业的对接,营造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产品、政策的宣传,大力普及绿色金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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